曾銘宗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許宗力院長主持的大法官會議駁回監察院對黨產條例的釋憲聲請,是限縮在野黨與監察院聲請解釋的權利並違反過去解釋慣例,認為這樣再多的司法改革都無法重建司法院的形象與公信力。「上個禮拜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正式駁回監察院的聲請,不受理黨產條例違憲這個案子,結果有5位大法官提出不同意見書,我唸給大家參考,內容提到「本案不受理,實已嚴重悖離司法院於相關解釋先例所確立之『程序審查慣例』,並違反『一般法律解釋方法』,而難以令人信服。」,這個不同意見書在最後特別提到「大法官會議應開大門、走大路,以平常心受理黨產案釋憲聲請,才是確保司法尊嚴的絕佳時機。」,其實這5位大法官也看得出來整個社會對司法院的信賴度這麼差,這5位大法官也看出重點。 我要請教秘書長,在許院長主持之下的大法官會議當然會有不同的意見,但本席要質疑的是,許院長過去在民進黨是少數黨的時候,他全力捍衛民進黨的解釋權利,現在民進黨成為多數黨之後,他卻反過來限縮在野黨的解釋權利,甚至限縮監察院聲請釋憲的權利,我的結論是,假設大法官帶頭違反過去解釋的慣例,限縮相關解釋的權利和聲請的權利,再多的司法改革都無法重建司法院的形象。」

發言紀錄

  1. 曾委員銘宗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秘書長,以下問題向你討教當然不盡公平,但是你代表司法院,你認為外界一般民眾認為現在司法審判公平的比例高不高?也就是說,法官或司法院的公信力高或不高?一般民眾認為法官審理個案公平的比例高不高?

  2. 主席

    請司法院呂秘書長說明。

  3. 呂秘書長太郎

    主席、各位委員。雖然法官很努力,但比例上,以司法院的標準來說還是偏低。

  4. 曾委員銘宗

    司法院的調查是多少?

  5. 呂秘書長太郎

    律師的部分相對高一點,有到五十幾,但民眾的部分大概只有三十幾。

  6. 曾委員銘宗

    對。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所每一年都會公布民調,有76.9%的民眾認為法官不會公正審查相關個案;對於最近司法院一再進行的司法改革,民眾不滿意度更高,高達83.6%對目前進行中的司法改革非常不滿意,這個是整體的,不管是司法院也好,個案的法官也好。其實你很清楚,司法是社會正義最後的一道防線,非常重要,但是民眾的滿意度這麼低,司法的公信力這麼低,司法院真的有待進一步檢討。

  7. 上個禮拜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正式駁回監察院的聲請,不受理黨產條例違憲這個案子,結果有5位大法官提出不同意見書,我唸給大家參考,內容提到「本案不受理,實已嚴重悖離司法院於相關解釋先例所確立之『程序審查慣例』,並違反『一般法律解釋方法』,而難以令人信服。」,這個不同意見書在最後特別提到「大法官會議應開大門、走大路,以平常心受理黨產案釋憲聲請,才是確保司法尊嚴的絕佳時機。」,其實這5位大法官也看得出來整個社會對司法院的信賴度這麼差,這5位大法官也看出重點。

  8. 我要請教秘書長,在許院長主持之下的大法官會議當然會有不同的意見,但本席要質疑的是,許院長過去在民進黨是少數黨的時候,他全力捍衛民進黨的解釋權利,現在民進黨成為多數黨之後,他卻反過來限縮在野黨的解釋權利,甚至限縮監察院聲請釋憲的權利,我的結論是,假設大法官帶頭違反過去解釋的慣例,限縮相關解釋的權利和聲請的權利,再多的司法改革都無法重建司法院的形象。尤其許院長是一個知名的學者,當他是大法官的時候,他希望捍衛民進黨的解釋權利,現在他成為大法官會議主席的時候,卻強力限縮在野黨還有監察院的解釋權利,我在這裡拜託秘書長回去轉達給院長,要「回頭是岸」,假如再這樣搞下去,司法院的公信力會葬送在他手裡,再多的司法改革也喚不起民眾對司法院、對司法系統的信賴。

  9. 我希望秘書長回去轉達我們國民黨團的看法,請許院長回頭是岸,明明司法院是一個司法最後仲裁的系統,是最後仲裁的機制,不要在他手上葬送掉,我代表國民黨團表達這樣的意見,也希望秘書長回去轉達給許院長,他一生研究憲法,不要在院長任內葬送一生清譽,到時候在司法史上留下重大污點,我不需要秘書長答復,請你把我們國民黨團的意見帶回去向他反映,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曾銘宗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