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要求委員會向不當黨產委員會確認東鼎公司與不當黨產無關,否則未來關於觀塘案的相關質詢,不當黨產委員會應該要出席說明。「請委員會跟不當黨產委員會確認,東鼎公司與不當黨產無關,否則未來關於觀塘案的相關質詢,不當黨產委員會應該要出席說明。」發言紀錄
- 劉委員建國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我今天只是要提醒你,很多事情要先思考清楚,站在環保署、環境保護的角度,很多事情你要承擔更多的責任。2025非核、綠能、環保是執政黨的核心目標,但是不能為了追趕2025而忘記核心目標裡面更重要的事情,也就是環境保護這個領域,這點相信署長應該可以認同。環保署的能源政策和經濟部、行政院是否不同調?我這邊有一份資料,之前在經濟委員會也有討論過,三接部分,過去一直有觀塘和台北港兩個選擇,去年10月經濟部長在立法院表示台北港已經沒有空間,確定不納入考慮,其實應該再思考一下。台北港圍堤造地案總規劃面積高達480公頃左右,不曉得為什麼沒有空間?如果說沒有空間,倒不如應該說可能是沒有時間,因為台北港預計2036年完工,跟2025年相差十多年,所以台北港的選項一直被排除,這陣子的發展過程其實不是這個樣子,這個部分我不曉得怎麼論述,可能是當時沒有想到,後來又想到了,這個選項裏面是不是有些事情我們還沒有想到,可能還要多加思考。
觀塘新藻礁保護區的面積396公頃,核心區76公頃,緩衝區101公頃,永續利用區219公頃,這是103年7月7日公告生效的,成為台灣第20個野生保護動物保護區;柴山多杯孔珊瑚主要分布在高雄西子灣的柴山海域,少於50個群體,兩者皆因自然擾動、人為活動與開發行為,棲地狀況不良,經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第10屆第1次委員會議決議,將其列入瀕臨絕種的野生動物;本席提這兩個背景資料給你們參考。
今年4月本院曾有委員表示,根據土地法的規定,海岸屬於公有財,不能買賣,但國民黨黨營事業東鼎公司於92年獲得桃園觀塘海岸(這沒有地號),於105年賣給中油進行開發,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一項到第六項,有關黨產取得的來源、日期、方式、變動情形及對價都應該接受調查。到現在為止,政府單位好像都沒有對這件事回應過,後續會不會再產生什麼問題?這是開發單位必須注意的事情,反而不是環保署,如果這些事情中間發生了一些狀況,2025的目標會不會因此而延宕?我不知道現場有誰可以回應我這個問題?這件事是4月提出的,我們反深澳也是4月的事,深澳電廠部分現在已經有變化了,但前者直到現在都沒有任何公部門回覆。
- 主席
請環保署李署長說明。
- 李署長應元
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客氣了,委員非常關心深澳發電廠問題,從環保署的角度,深澳環差通過的時候,有一個附帶決議,請經濟部對外公開說明2025年我國能源占比是燃氣50%、燃煤30%、再生能源20%,目標是逐年配比,並在前述配比路徑之下,整體考量本案的定位及開發必要性。所以我們針對深澳案曾提醒過,如果不需要、有其他替代方案,可以重新考慮其必要性,這是就環保的角度來看的,為了環保著想,當然越少開發越好,至於2025年的目標會不會因為某些因素而達不到標準,可能要請能源局來說明。
- 主席
請經濟部能源局李副局長說明。
- 李副局長君禮
主席、各位委員。剛剛署長強調深澳電廠通過的時候時環保署就有這樣的決議,事實上,我們也有在檢討,後來覺得三接通過以後會有空間,如果三接通過,深澳會在其他地方找替代方案。至於會不會影響2025年的目標?其實不會,因為深澳不做之後,還是要找出替代方案來,目前主要著眼在北部地區增加火力發電的機組,設置地點方面,台電公司現有的電廠及民間正準備籌設的電廠我們都會納入考慮,這是燃氣的部分,也就是以燃氣替代燃煤。
- 劉委員建國
之前有人提出在這個開發範圍裡面和國民黨黨營事業這家公司的關係,未來會不會有什麼問題?我的題目已經講得很清楚了,剛剛我都慢慢講,相信大家都聽得很清楚,如果剛剛沒聽清楚,我現在又講一次,應該不會讓你們生氣吧?
- 李副局長君禮
不會。
- 劉委員建國
既然如此,你為什麼沒有針對我的問題答復?這樣會換我生氣喔!
- 李副局長君禮
可能我們要去了解。
- 劉委員建國
這件事4月就有人提出來了,為什麼你們到現在還不曉得?還是認為這件事沒有這麼嚴重?如果沒有這麼嚴重,你現在就要答覆我,不會有事情。
- 李副局長君禮
不會。
- 劉委員建國
還是你不清楚、不了解?
- 李副局長君禮
我本人不清楚這件事。
- 劉委員建國
你沒有掌握,所以沒有任何單位可以答復這個問題?到時候會不會出事情?
- 主席
請中油公司天然氣事業部李副執行長說明。
- 李副執行長皇章
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剛剛提到兩個問題,第一個是台北港的部分,之前我們提到沒有土地是指台北港既有的土地,現在圍堤造地部分有400多公頃,但是那個地方目前還是海,我們評估過,如果我們去做的話,時間要很久。
- 劉委員建國
對,我剛才有講。
- 李副執行長皇章
對這個案子而言,可能緩不濟急,後來委員提到這個案子可能會涉及不當黨產的問題,事實上中油公司已就這個問題評估過,也答復過,我們認為這個案子的屬性不會涉及這個問題。
- 劉委員建國
有評估過也有答復過?
- 李副執行長皇章
進行環評的時候,有人提出這個問題,也有民眾團體關心這個議題,我們做過答復,我們自己的法務單位也有深入評估過,這個案子本身不會涉及這個問題。
- 劉委員建國
你們答復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 李副執行長皇章
環評期間我們有針對這個議題做過答復。
- 劉委員建國
請你提供你們答復的書面資料給本席。
- 李副執行長皇章
我今天沒有帶來。
- 劉委員建國
沒有關係,會後再提供給本席,雖然你說沒有問題,但我還是要提醒你,要多加了解後再確定,畢竟以前這個海域的管理單位是農委會,現在農委會全部丟給海洋委員會,海洋委員會會不會有其他意見,我不知道,因為海洋委會4月才剛成立,很多面向的問題,貴開發單位可能要多了解一些。
- 李署長應元
可能要多用心。
- 李副執行長皇章
謝謝委員。
- 主席
本日會議詢答全部結束,許委員淑華、趙委員天麟、李委員彥秀、陳委員學聖、劉委員建國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委員許淑華書面意見
- 8月底,行政院長賴清德公開表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九月底一定要過環評」;10月5日賴清德在立法院備詢時更表示
「若觀塘案能夠順利興建,供電充足,可以考慮重新評估深澳燃煤電廠是否停建」,探究其目的是為了替深澳電廠找出一個破口,以觀塘換深澳減輕空污所帶來的各地選舉的壓力。然而賴院長卻錯了,一個是空氣、一個是藻礁,兩著不能混為一談,由此也可知執政黨的思維在「選舉」面前,人民健康與環境永續都需讓步。而我國缺電問題嚴重,好不容易度過夏季用電量可以稍微舒緩,然而蔡政府的能源政策卻窒礙難行,選前口口聲聲台灣不缺電對核四進行一系列的攻擊與操作,然而上台後深澳、觀塘卻又成了救命仙丹不蓋不行,上任後對於能源議題立場反覆讓人民無所適從。
環保署
1.「詹順貴副署長今天因觀塘案請辭一事並非事實 觀塘環評會議均在署內共識下依程序安排」環保署新聞澄清專區還掛著這則澄清,署長李應元也向媒體回應這則消息為「子虛烏有」,然而過沒幾天就出現詹順貴前副署長在臉書上宣布他已於9月13曰提出書面辭呈,並自行送行政院等待審核的消息。近日政府聽聞假消息皆是風聲鶴唳,多次宣示要向「假新聞」宣戰,各部會的澄清專區也是為此設立,蔡總統甚至在國慶發言中,把假消息的問題列為「國家安全布局」的第三個面向,更強調「只要罪證確鑿,我們一定嚴辦到底」。請問這算不算罪證確鑿,該不該嚴辦到底?
2.依照目前規定環評大會只須過半委員出席即可成會,以觀塘案為例,21名環評委員,扣除3名委員需要迴避,剩下18席,而觀塘案強硬通過當日湊齊10名委員,環保署正副署長、內政、科技、國發、衛福、農委等官派代表皆出席,最後開票數字也是7票通過、2票廢票強硬通關,這與賴清德下指導棋的說法不謀而合,環評委員會被架空形同虛設,僅有黨意沒有環境,環保署職責本為維護我國環境之永續發展然而,這兩年來的所作所為卻與職責背道而馳,署長應負最大責任,目前我國環評委員會係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之規定組成,在環評法尚未修正前,環保署是否應該修改規程內容,限制與各開發計畫有利害關係之人擔任環評委員納入規範中?
3.賴清德10/9在立法院受訪表示,中油開發計畫已大幅調整,的確尊重環評大會意見,但是我們來看環評意見是甚麼,
環評委員 意見
鄭明修 雖然中油的迴避替代修正方案,縮小了觀塘工業區的填海造地,但仍有海洋設施要蓋,將會是完全滅絕海洋生物棲地的行為,海洋生態系統的服務功能和經濟價值也完全消失。
劉小如 堤防、橋墩將影響海流,將帶來淘空、改變淤沙的沉積位置與量,這些都還沒有提出詳實的模擬,讓他無法接受。
陳昭倫 賴揆不該有觀塘換深澳的想法,因為海洋是一體的,大潭藻礁是西北海岸的重要育幼場,兩邊的生物也會互相交流,缺一不可,過去協助調查的濕地學會,提供錯誤的資訊,讓桃園市的藻礁保育白皮書,錯誤百出,獨漏了生態最好的大潭藻礁。
王价巨 中油目前的替代方案對於藻礁的影響無法避免,藻礁主要參與礁體建構的殼狀珊瑚藻需要藉由沙埋排除與其競爭的生物,沙埋沙退對於藻礁發育有利。雖然中油替代方案試圖減低開發面積減輕對藻礁生態影響,但外部港口興建仍會影響海浪水流對藻礁區沙埋沙退的自然過程,並扼殺藻礁區殼狀珊瑚藻生長及礁體建構,最終造成藻礁生態不可逆之傷害
上述是環評委員的意見,這些意見中油都尚未有明確回覆或解決方案,還差案就通過了,作為生物多樣性的熱點,藻礁在台灣其實是非常稀有珍貴的地景。台灣1,600公里長的海岸線,唯獨桃園海岸有連續長達27公里的藻礁地形,是生物多樣性的重要熱點,然而此舉等於破壞了海岸線生態,對於環評委員所提出的質疑,環保署後續要怎麼處理?
- 4.從深澳案到觀塘案,我們看到了民進黨政府黑手介入環評的醜態,行政院長不斷在媒體上放話、環保署官員及官派環評委員無法保持專業審查、最後還有個不願面對問題的總統,讓整個環評制度因此成為了橡皮圖章,在無止境經濟開發下,再也沒也一個制度能夠衡平經濟發展與環境生態的兩端。故,環境影響評估法之修法及確保環評程序之公正獨立是必要。環評法第三條第二項其規範
「……其中專家學者不得少於委員會總人數三分之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開發單位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委員應迴避表決……」。簡單來說,主要用意就在避免政府的手伸進環評,而台灣環評有全球獨創的否決權制度,也靠專業和科學讓政府能自我節制,讓環保意識不致無限上綱,然在觀塘案的過程與結果,幾已宣告環評制度壽終正寢。從「程序正義」層面來看,此次觀塘接收站開發案環評大會,由七名官派代表和三名專家委員勉強湊足開會門檻,由於反對開發的委員都沒出席,沒有過往激烈的辯論,動用表決結果,竟是七張官派代表對兩張專家委員的廢票,專家委員的意見完全消音,由官派評委護航政府主導的開發案。有鑑於環評委員是合議制,本席建議環評委員的組成中,3分之1代表政府機關的環評委員人數比例應該再降低到4分之1或者更低。署長,你的看法?
經濟部
5.4/20日的新聞節錄"行政院長賴清德召集經濟部等相關部會檢視電力供應狀況。賴揆強調,當前北部供電失衡的問題必須趕快彌補,否則無法因應北部企業投資的需求,台灣整個國家以及產業禁不起缺電的衝擊,興建深澳電廠有助解決北部電力失衡,他指示經濟部與台電,要勇於為深澳電廠的爭議做政策辯護。",當時國民黨提出諸多數據證實,若深澳電廠興建將對空污及周邊居民產生莫大的影響,但當時執政黨執迷不悟,行政院長要求中央及民代全力為深澳電廠辯護,甚至說出乾淨的煤這種莫名其妙的話。但是半年過去,深澳電廠突然又變成可以犧牲的選舉籌碼,只要觀塘天然氣接收站興建完成就好,這再再顯示蔡政府對於能源政策的粗糙操作,沒有全盤規劃騎驢找馬。而且目前觀塘天然氣接收站有破壞藻礁生態環境的疑慮,行政院將黑手伸進環評大會,讓環評的價值蕩然無存,究竟未來我國能源供應是否穩當?天然氣接收站會不會又過半年後變成不需要的棄子?
6.高雄市區9日晚上又發生路面爆炸意外,經過了解發現是,仁大工業區台塑委外施工的海放廢水管,壓力測試完沒有洩壓,導致管線爆裂,這是近年高雄第二例的地下管線爆炸事件,經濟部是仁大工業區的主管機關,針對這次事件,應該詳加調查責任歸屬,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再者,仁大工業區中的大社工業區目前有11家廠商,有7家從2010年至今年違反空污法遭罰共計99次,裁罰金額達1,170萬元,早已成為高雄市空污的指標。而仁大工業區原定今(2018)年應完成特種工業區遷廠,並變更為乙種工業區(無煙囪),但今年8月高市府召開第1次會議時,經濟部代表主張石化廠繼續營運、改為甲種工業區,違背1998年政府之承諾,所幸目前該案已變更為乙種工業區刻正在高雄市議會審查中,經濟部應該恪守承諾,不應該以人民的健康換取產業發展。
- 委員趙天麟書面意見
- 案由
本院委員趙天麟,針對深澳燃煤電廠停建後,2025年發電機組時程規劃將有所變動,其中要以何種方式替代深澳電廠發電缺口的60萬瓩?特向經濟部提出書面質詢。
- 說明
一、行政院賴院長於今年10月12日總質詢答覆江永昌委員時,正式宣布將停建深澳燃煤電廠。然而根據能源局的「民國107至114年新增及除役機組時程規劃」,2025年時深澳電廠將有60萬瓩的發電量,為達成備轉容量率15%以上之標準,勢必要從其他機組支援深澳燃煤電廠停建後之發電缺口。
二、由於桃園觀塘天然氣接收站已於10月8日通過環評程序,建置完成後將可提供428萬瓩燃氣機組所需天然氣。經濟部曾表示,扣除大潭電廠3百萬瓩機組所需量後,仍有餘裕供應128萬瓩發電,可取代深澳電廠120萬瓩機組。請問目前針對替代深澳電廠發電缺口部分,有哪些廠址選項?
三、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五所曾表示,天然氣接收站愈接近燃氣電廠愈好,即使無法達成廠站合一,也至少要發展區域供氣模式。惟我國目前僅兩座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一個位於高雄永安港,一個在台中港,然桃園大潭電廠是我國重要發電來源,距現有兩座接收站太遠,僅能靠台中到大潭的一條海底管線供氣。且國內兩座接收站的使用率已高達103%,遠超過日本的42%、韓國的37%,不利於穩定供氣。
四、經濟部曾表示,若第三、四、五天然氣接收站皆能如期完工,使用率則有機會降至87%。除了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已通過環評,第四、第五接收站目前的環評進度如何?是否能趕上2025年的預定供氣時程?
- 委員李彥秀書面意見
- 案由
本院李彥秀委員,針對今日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就「環境影響評估法之修法期程及如何確保環評程序之公正獨立」、「落實2020年自主減碳目標之具體減碳政策規劃及相關能源配比檢討」及「官派環評委員支持『中油觀塘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環境影響差異分析案」之議題列席報告,就此提出質詢,詳如說明。
- 說明
一、針對中油觀塘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環境影響差異分析案,過去皆有學者認為基礎生態資料不足,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與農委會特有生物研究中心合作研究以「北台灣史無前例的藻礁值得最優先的保育」一文被國際生物礁研究權威雜誌「珊瑚礁」匿名審查通過,桃園大潭藻礁為世界級自然遺產的科學事實已無庸質疑。農委會擔憂珍貴生態恐遭破壞。因此農委會編列1,076萬元,於今年3月啟動研究計畫,了解大潭藻礁及鄰近藻礁柴山多杯孔珊瑚與海洋生態實際現況,然為期一年的調查計畫尚未完成,農委會能否保證該開發案對柴山多杯孔珊瑚生長和海洋生態不會有影響。
二、環保署於9/22號針對「企圖利用『官派環委』的人數優勢,趁機表決偷渡」之聲明公告,表示環保署環評委員會之安排,均採每個月2次之頻率預先安排,如無足夠提會案件,方予取消,以維持整體之審查效率。又會議安排之時間,除提前1個月以上告知且詢問委員外,多控管於隔周三下午時段,俾利專家學者委員遇控時間參與,至於委員出國時間,則屬環保署會議安排上不可抗力,環保署強調,環評提會個案均按其提送時間依序安排時間,絕無因委員出不出席而刻意調整,足堪外界公平檢驗。然今年第337-340次環評會議(9/12-10/8)是首次針對單一個案連續召開,與環保署公告內容明顯不符,請環保署說明環評案須滿足哪些條件才能延續議程且密集召開會議。
- 委員陳學聖書面意見
- 案由
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內政部、衛生福利部、科技部、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海洋委員會、經濟部、文化部及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就「環境影響評估法之修法期程及如何確保環評程序之公正獨立」、「落實2020年自主減碳目標之具體減碳政策規劃及相關能源配比檢討」及「官派環評委員支持『中油觀塘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環境影響差異分析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現在部分鄉民部分民進黨委員不論在臉書或是網路都不斷宣稱「觀塘天然氣第三接收站」是馬英九先生任總統、吳志揚立委任桃園縣縣長時任內核定,並一口咬定可能毀壞7600年藻礁及一級保育類柴山多杯孔珊瑚及扼殺豐富生態系的責任是國民黨,忘卻現在誰在執政。
真相是觀塘案開發總面積232公頃的主計畫環評早在民國88年8月14日就通過,時呂秀蓮任桃園縣長、鄭文燦時任桃園縣議會民進黨團幹事長,當時的鄭文燦有出聲反對嗎?現在的鄭文燦出聲反對嗎?
面對民進黨的背信忘義,環保團體在107年10月15日的記者會沈痛表示「我是深綠、但是我拒絕謊言」並表示「記者會結束後要去地檢告發政府製造『假新聞』」。
四年前,蔡英文總統寫「藻礁永存」,鄭文燦市長高喊「保育藻礁 永不妥協」,為藻礁請命。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潘忠政在107年10月15日的衛環委員會專案報告發言說,「官派環委的發言,顯示對此案完全不了解,以230公頃降為23公頃『引以為傲』,但此案是環現差案而非環差案,是要迴避藻礁,且此案是縮小工業區範圍,沒有縮小工業港範圍,官派環委卻口徑一致成為投票部隊,對於一級保育類動物,農委會有義務劃設保育區,中油就會異地建站,政府不作為,非常無恥」。
本席看到國家元首及桃園執政者背棄當初自己的承諾,也看到行政院長賴清德七天政策大轉彎的粗率。本席呼籲民進黨政府,桃園不是二等公民,桃園人不要用肺發電!並沈痛呼籲重新檢討粗糙的環評!
以上質詢,敬請答覆。
- 委員劉建國書面意見
東鼎公司涉不當黨產
針對土地法規定,海岸屬公有財,不能買賣,國民黨營事業東鼎公司於92年購得桃園觀塘海岸(沒有地號),於105年,又賣給中油進行開發。依照「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1項至第6項,有關黨產取得來源、方式、日期、變動情形及其對價都應接受調查。
媒體上已經寫了,東鼎公司與不當黨產有關連性,這點不當黨產委員會到底有沒有公開說明或介入調查?請委員會跟不當黨產委員會確認,東鼎公司與不當黨產無關,否則未來關於觀塘案的相關質詢,不當黨產委員會應該要出席說明。
時任經濟部常務次長兼中油代理董座楊偉甫前曾表示,2017年11月底天然氣第三接收站要動工,否則無法趕上2023年運轉時程。現在已經2018年10月了,觀塘還能趕上2023年,甚至2025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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