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碧玲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高雄市第5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公投法規定投票當日可以宣傳而選罷法規定不能宣傳,當公投案領銜人與候選人身分重疊時會造成選舉秩序困難,是公投法的疏漏。「公投法規定當天可以宣傳、選罷法規定當天不能宣傳,可是候選人跟公投法的領銜人身分重疊的時候,選舉秩序是莫大的困難。」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要求內政部及中選會釐清當公投領銜人與候選人身分重疊時投票日的宣傳應依選罷法或公投法查處,並考量是否來得及修法防止該現象發生。「來不來得及修法讓這種現象不要讓發生?這種現象到底是要依選罷法查處,還是依公投法查處?」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針對候選人利用公投宣傳規定漏洞在投票日宣傳所作的道德呼籲,能否改變投票行為,認為道德與選舉秩序是兩回事。「道德跟選舉秩序是兩回事,你這樣呼籲能不能改變投票行為,本席是質疑的!」

發言紀錄

  1. 管委員碧玲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想要先請教金管會張副主委和中央銀行嚴副總裁,請看一下第一頁,這應該是假新聞,請說一下你們的感受,「挾反洗錢之名,緊掐兩岸金流,蔡政府選前嚴審臺商」,你們都有看到這個新聞嗎?以你們這樣的身分和地位,你們看過這則新聞後有什麼感受?

  2. 主席

    請金管會張副主任委員說明。

  3. 張副主任委員傳章

    主席、各位委員。這是不實的新聞。

  4. 管委員碧玲

    好,嚴副總裁呢?

  5. 主席

    請中央銀行嚴副總裁說明。

  6. 嚴副總裁宗大

    主席、各位委員。根據洗錢防制法,這是一個過程。

  7. 管委員碧玲

    你看到這個新聞後,你覺得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新聞?

  8. 嚴副總裁宗大

    它是一個報導性的新聞,所以我覺得……

  9. 管委員碧玲

    所以你認為它沒有問題?它是一篇很公正的報導?是不是?你有沒有感覺?你是一個有感覺的官員嗎?這個新聞你看過之後?

  10. 嚴副總裁宗大

    我覺得這是他們對流程有所誤解。

  11. 管委員碧玲

    所以是誤解?所以也是不實?

  12. 嚴副總裁宗大

    對。

  13. 管委員碧玲

    但是你認為它的動機不見得是惡的?

  14. 嚴副總裁宗大

    我沒有這個意思。

  15. 管委員碧玲

    你沒有這個意思,好,沒關係,我們來看一下中港澳犯罪所得的流出跟流入,從這個犯罪所得的流出跟流入中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犯罪所得流出跟流入的第一名都是中國,第二名則是香港,對不對?今天的主席就是根據剛才那則新聞安排了今天這個議程,但在本席看來,那是一則很徹底的假新聞,但本席很失望的是,你們在其位卻不敢去呼籲以及譴責這種不實的新聞,剛剛你們2位的態度讓本席非常的不滿,那則新聞鬧得沸沸揚揚的,現在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本席就用一個數字來幫你們澄清,請看下一頁。

  16. 簡報上的這張圖表是這幾年來跨境匯入匯款前五大國家或地區的統計資料,其中中國大陸和香港近2年來的匯入金額,就以今年1月到9月來講,已經有1,469億美元,如果估算到年底的話,那將會有1,958億6,000萬美元,這個金額有沒有比去年多?比去年多啊!去年是1,658億美元,但今年將會高達1,958億6,000萬美元,所以用這個數字就可以昭然若揭,我們根本就沒有更嚴,他們匯入的金額更多了,對不對?是不是這樣?你們無法澄清?

  17. 那你們是怎麼嚴查的?到今年年底為止,我們預估香港跟中國加起來的匯入金額將會高達3,719億6,000萬美元,這個數字相當於新臺幣多少?相當於新臺幣11兆1,588億元,這個數字還沒有將澳門這部分算入,光是中國和香港就匯入了11兆1,588億元,所以你們怎麼可能會有能力可以用人工的方式去撈出你們要嚴查臺商這種事情?你們有能力可以在11兆元裡面去撈出所謂的政治操作嗎?你們有這個能力嗎?一看這個數字就可以知道這是一則澈澈底底、無知又惡意的假新聞,結果你們竟然沒有能力澄清,還要本席將這個數字提出來幫你們澄清,結果你們站在這裡竟然沒有比我更加忿怒,好,請回坐。

  18.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法務部、調查局和國安局,內政部請等一下。現在假新聞何其多?所以本席現在要澄清一件事情,這是剛才劉世芳委員所提到的那則假新聞,就是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和秘書長洪耀福覺醒的這則新聞。其實本席在12年前也曾經控告過中山大學一位教授,他也是用類似這樣的方法,用民進黨黨部的名義發出假新聞來告訴大家國民黨初選時要怎麼投票,而十幾年後,製造假新聞的方法還是如出一轍,還是用民進黨的名義發出假新聞去教選民要怎麼投票,這是假新聞,這有沒有犯罪的嫌疑?

  19. 主席

    請法務部張次長說明。

  20. 張次長斗輝

    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可能會涉及刑法的偽造文書,或是選罷法第一百零四條的意圖使人不當選。

  21. 管委員碧玲

    好,謝謝!2位都沒有意見吧?看法有沒有不同?好,沒有不同。再來我們來看一下這則假新聞範例,本席在這裡面也被他們恐嚇要炮決,這個假消息有沒有涉及犯罪?

  22. 張次長斗輝

    報告委員,這部分會涉及刑法的恐嚇危害安全罪。

  23. 管委員碧玲

    好,2位有沒有意見?都沒有意見,都認為這個涉嫌犯罪,對不對?我們再來看一下今天最新的資料,今天只要是有關普悠瑪號的新聞,上面就會有一個貼文,這是有人假造他是陳其邁委員的支持者所發的選舉貼文,這會讓人家很反感,如果這個查得出來,這有沒有涉及犯罪?因為他是在每則有關普悠瑪號的新聞上都發這樣的貼文,這有沒有可能是要意圖使人不當選?

  24. 張次長斗輝

    這部分要經過調查。

  25. 管委員碧玲

    好,沒關係!本席要告訴各位的是,大家都說你們要查假新聞,但是你們在這裡卻都沒有好好的澄清,本席只有聽到內政部徐部長有好好的澄清,你們不是在查假新聞,你們是在查有犯罪嫌疑,且是當事人檢舉的假新聞,對不對?

  26. 張次長斗輝

    對。

  27. 管委員碧玲

    到目前為止是不是這個樣子?既然是這個樣子,那為什麼不能做?為什麼你們不能理直氣壯、堂而皇之的說你們是為了民主的秩序做該做的事情?為什麼你們要在這裡不斷的被反對黨指控你們是東廠、西廠、綠色恐怖?

  28. 張次長斗輝

    報告委員,其實這部分我們一直都有依法偵辦,而且我們在歷次的委員會裡,我們也一直都有在宣示。

  29. 管委員碧玲

    對,但你們依法偵辦的內容是什麼?哪一類型的假新聞你們才會去偵辦?

  30. 張次長斗輝

    只要是不實的,有涉及刑法偽造文書或是意圖使人不當選的,我們檢警調就會依法來偵辦。

  31. 管委員碧玲

    一定是有違法嫌疑的,對不對?那目前侯選人所告發的案例,是不是都是基於犯罪事實而向你們告發的?是不是?

  32. 張次長斗輝

    對。

  33. 管委員碧玲

    可是這整件事情被社會抹黑成什麼?被抹黑成對美麗又優秀的小編、對廣大的網友要遂行控告,但這不是事實啊!如果美麗又優秀的小編他所製造的訊息並不是涉及犯罪的假新聞,到目前為止有沒有這種案例被控告過?

  34. 張次長斗輝

    委員指的是……

  35. 管委員碧玲

    你們受理的應該都是被指控有犯罪、有違法嫌疑的案件吧?

  36. 張次長斗輝

    是。

  37. 管委員碧玲

    如果這個案件你們一看就知道沒有犯罪嫌疑,那你們還會繼續偵辦嗎?

  38. 張次長斗輝

    如果沒有犯罪嫌疑的話,我們就會把它簽結掉。

  39. 管委員碧玲

    是嘛!那到目前為止有沒有那種看起來就是沒有犯罪嫌疑、不是惡意的指控,但你們卻仍然在偵辦中的?

  40. 張次長斗輝

    目前有些案件檢察官正在偵辦中。

  41. 管委員碧玲

    對,但那些案子裡面有沒有那種一看就知道沒有問題,但你們卻還是繼續偵辦嗎?

  42. 張次長斗輝

    如果一看就知道這個沒有犯罪涉嫌,那我們就會依法把它簽結掉。

  43. 管委員碧玲

    是嘛!所以今天哪裡是為了選舉而沸沸揚揚的在限縮社會的言論自由,有嗎?

  44. 張次長斗輝

    其實我們是相當尊重言論自由的,但是如果涉嫌違法的話跟言論自由就沒有關係。

  45. 管委員碧玲

    本席在這裡要問整個社會,如果是違法的行為,難道因為選舉就要讓它有法律假期嗎?選舉的時候違法行為就要給它法律假期嗎?如果只是針對違法的假新聞下去偵辦,這叫做東廠嗎?我無法接受現在反對黨這種瀰天蓋地的政治操作。

  46. 接下來,請教徐部長及陳主委。

  47. 本席關心今年選舉秩序當中下面幾件事情,在有限的時間裡面,我請兩位注意

    第一件事情,公投法規定當天可以宣傳、選罷法規定當天不能宣傳,可是候選人跟公投法的領銜人身分重疊的時候,選舉秩序是莫大的困難。當天不是候選人本人宣傳的問題而已,如果公投法的宣傳志工當天穿的背心上面寫著「領銜人某某某拜託」的時候,而那個領銜人同時又是候選人的時候,等於當天候選人的姓名都還可以在每一個投開票所距離30公尺處出現,替公投案做宣傳。本席非常擔憂到時候會打架或雙方爭執起來,不知道選舉秩序要怎麼處理,這是公投法的疏漏,也就是當領銜人跟候選人身分重疊的時候,這種案當天還可以宣傳嗎?我們必須大選綁公投,可是當時我們的法律有這樣的疏漏,現在所有的投票及宣傳的規範還沒有出來,來不來得及修法讓這種現象不要讓發生?這種現象到底是要依選罷法查處,還是依公投法查處?現在問題來了,反對的一方也可以說:這一條請投反對,林佳龍拜託!盧秀燕可以說:這一條請投贊成,盧秀燕拜託!然後穿著宣傳的背心:第四題請投反對,某某某拜託!第四題請投贊成,某某某拜託!這都是在宣傳公投啊!所有投票所當天都還可以出現的時候,雙方走法律漏洞該怎麼辦?請兩位回去好好處理這件事好不好?

  48. 主席

    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49. 徐部長國勇

    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我覺得選民也必須了解,像有利用這種法律漏洞的候選人,他的道德就會產生瑕疵,所以縱然法律沒有規定,我們在這裡要呼籲選民,如果有人要鑽這種法律漏洞,就像有人假借什麼方式做一些違法的宣傳或假新聞,像這一種在道德上我們就要唾棄啦!至於法律我們當然趕快來處理。

  50. 管委員碧玲

    道德跟選舉秩序是兩回事,你這樣呼籲能不能改變投票行為,本席是質疑的!

  51. 第二件事情,你想想看一個投開票所要排4次隊,領九合一選票時要排一次隊,九合一投票又要排一次隊;領公投票排一次隊,投公投票又再排一次隊。問題來了,全國所有的投開票所所做的模擬,對於這種在有限的空間裡面的排隊部署,我真的不相信中央包括選委會所掌握的全國投開票所,他們都是以最惡劣的情況之下所做的秩序模擬?我現在問你,九合一選舉的投票,同一個里或同一個投開票所是兩間教室還是一間教室?

  52. 主席

    請中選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53. 陳主任委員英鈐

    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是一間教室,我們都會模擬最惡劣的狀況,譬如……

  54. 管委員碧玲

    我不相信!本席真的不相信!每一間教室都有4個門嗎?我從這個門進去……

  55. 陳主任委員英鈐

    有些教室沒有4個門,有些只有一個門。

  56. 管委員碧玲

    是!你會讓他們等多久?

  57. 陳主任委員英鈐

    我們會在門口控制進來的人數,裡面還有引導的人……

  58. 管委員碧玲

    你要告訴我,待投時間會多久?這是多可怕的事情,你想想看在一間教室裡面,公投要投9張票,等於公投的時間就delay到九合一投票的時間,就delay到後面排隊的時間,非常的可怕!

  59. 陳主任委員英鈐

    每個投開票所的人數不太一樣……

  60. 管委員碧玲

    你們要有專案小組好好處理這件事好嗎?必要的時候內政部要協助,因為你們警政是負責維護秩序……

  61. 徐部長國勇

    這類似高速公路的閘道管控器,怎麼讓他們保持順暢,我想我們警方一定全力配合中選會把這一個閘道管控做得更好,這一點來跟委員做報告。

  62. 管委員碧玲

    我們做得再好,恐怕排隊的時間都會很久。

  63. 徐部長國勇

    是,如果在高峰期的話。

  64. 管委員碧玲

    甚至連動線都有問題!那很簡單,只要是二樓以上的空間,本席是期期以為不可,你想想看那個排隊空間,從走廊到樓梯的擁擠狀況,所以二樓以上的空間用來做投開票所,你們真的要謹慎處理,好不好?謝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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