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書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中市第6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認為轉型條例與文資法位階相同、將來規範可能競合,提醒文化部中正紀念堂銅像若要移除勢必得送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其實,轉型條例跟文資法兩個都是作用法,在法律位階上都是相同的,將來促轉條例的規範跟文資法的規範可能會有競合的關係,對這一點,本席要在此特別提醒文化部,就是考慮到將來會遇到這個問題,所以你們到現在還沒有明確的答案,但至少將來銅像若要被移除時勢必得送文資審議委員會,是不是?」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認為應配合促轉會提出解除中正紀念堂現存地景威權性格的轉型原則「促轉會對中正紀念堂的轉型也已提出五點原則,第一是解除現存地景之威權性格,對這一點我們總要配合吧?」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主張應等行政院通盤檢討拍板定案後,再由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討論監督中正紀念堂轉型方案「本席認為,等行政院通盤檢討之後端出的方案,我們再來討論,那個時候若是覺得有些不妥,我們可以再來處理,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再來監督,這都還來得及啊!怎會來不及呢?」

發言紀錄

  1. 黃委員國書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部長,這個畫面是臺中州廳,去年11月的時候文化部跟當時的台中市政府簽署了「國美館臺中州廳園區合作意向書」,當時美國爾灣順天美術館捐贈600件珍貴的臺灣藝術家畫作,要捐贈給國家,也是文化部受贈。我們同時也要在這邊推動臺灣美術史的典藏館,我想請問一下,這個計畫是否還在推動?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計畫我們持續在推動中,有軟硬體,硬體其實是從106年的再造歷史現場計畫來進行規畫,要來修復臺中州廳相關的歷史空間;軟體的部分,其實在盧市長上任之後我們也持續在會商當中。

  4. 黃委員國書

    聽說臺中市政府要終止這項計畫,當時開幕的時候有非常多的前輩藝術家都在現場,這是臺灣藝術界的大事情,當時這個計畫叫做「臺中文化城中城歷史空間再造計畫」,文化部2017年核定的,總經費新臺幣10.5億元,其中文化部補助5.8億元,臺中市政府出資4.7億元,規劃臺中州廳作為臺灣近代美術專屬展場、舊市議會設置國家級攝影機構,另將增建國家級藝術檔案中心。所以是一個配套性的計畫,計畫推動的文化部要出資,地方政府要配合,當時跟林佳龍市長也簽署了合作意向書,這個計畫也都在進行,但是最近臺中市政府新的市長上任以後,我們發現臺中市政府打算要終止這項計畫。也就是說,他們認為臺中市政府還要再出4.7億元,他們不想出這個錢,所以這項計畫可能不會再推動了。請問部長,你知不知道這個事情?

  5. 鄭部長麗君

    我是沒有明確的訊息,其實這個「再造歷史現場計畫」是106年就核定了。

  6. 黃委員國書

    對。

  7. 鄭部長麗君

    這個不是只針對臺中,再造歷史現場計畫是19縣市、22案……

  8. 黃委員國書

    我瞭解。

  9. 鄭部長麗君

    各縣市都有,中央政府的補助本來就是一定比例,都是中央地方攜手合作,我們希望整個修復計畫持續進行,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在盧市長上任之後,其實本部同仁跟盧市長的團隊也進行過兩次會商,也約定了接下來還要繼續開會。

  10. 黃委員國書

    什麼時候還要繼續開會?貴部誰會去跟市政府開會?

  11. 鄭部長麗君

    我們在1月初跟1月底,國美館同仁跟本部同仁分別跟他們開過會,未來會由副市長和本部的次長擔任共同召集人……

  12. 黃委員國書

    次長是?

  13. 鄭部長麗君

    蕭次長。

  14. 黃委員國書

    蕭次長,我請問一下。

  15. 鄭部長麗君

    臺中市由楊副市長擔任雙召集人,來召開雙副首長會議,也約了3月的會議,目前……

  16. 黃委員國書

    現在就是3月了對不對?

  17. 鄭部長麗君

    對。

  18. 黃委員國書

    所以是這個月要談判,等於是這樣子。

  19. 鄭部長麗君

    其實1月已經開過2次會議了,就約定繼續開,所以目前繼續在推動當中。

  20. 黃委員國書

    蕭次長,這個計畫會改變你知不知道?臺中市政府不想推了,第一個,臺中市政府說沒有錢。第二,臺中市政府對於推動國美館的臺中州廳園區也沒有興趣。

  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 黃委員國書

    好,什麼時候會議?

  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 黃委員國書

    這個月會談?

  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 黃委員國書

    由當時中央和地方談好要合作推動的,包括交通部的山手線計畫,現在也不知道要不要繼續推。國美館臺中州廳園區計畫看起來臺中市政府是不想繼續推,我們也不知道要不要繼續做,現在問題來了,3月開完會以後才能夠定案,這個計畫要不要繼續走或無疾而終。

  27. 我想問一下,現在預算都編列了,臺中州廳是國定古蹟,打算今年4月開始進行古蹟修復,而且3億元預算都給了對不對?這個古蹟修復還要不要繼續進行?

  28. 鄭部長麗君

    我們都希望繼續進行,古蹟修復應該要繼續進行,至於國美館……

  29. 黃委員國書

    就是不管未來的活化計畫是怎麼樣,你們都繼續進行?

  30. 鄭部長麗君

    對,我方態度明確。

  31. 黃委員國書

    沒有錯。

  32. 鄭部長麗君

    目前我們也沒有確認臺中市政府有提出否定的態度……

  33. 黃委員國書

    據我的瞭解,他們是不打算啦!

  34. 鄭部長麗君

    現在是持續開會中……

  35. 黃委員國書

    他們是不打算再跟文化部合作了,然後有可能文化部進行古蹟修復以後一切都沒有更動,臺中市政府還是讓他們的環保局繼續在臺中州廳上班。如果臺中市政府不想推動這個事情,我們總是要有一些方案,文化部補助的古蹟修復預算,當然我們希望可以配合相關的活化計畫,結果市政府不提活化計畫,文化部的古蹟修復還要繼續嗎?

  36. 鄭部長麗君

    古蹟修復都需要活化再利用計畫……

  37. 黃委員國書

    好,我只是提醒……

  38. 鄭部長麗君

    這是文資法的相關程序,後續一定有活化再利用計畫,所以本部……

  39. 黃委員國書

    對嘛!臺中市政府可能不跟你提,這個我提醒你們。再來一個問題,我們好不容易從……

  40. 鄭部長麗君

    依法一定要有活化再利用計畫。

  41. 黃委員國書

    對嘛!依法。

  42. 鄭部長麗君

    本部是把兩個計畫結合推動,所以有硬體的修復,軟體的計畫是,我們期待用國美館來合作推動重建藝術史的計畫。

  43. 黃委員國書

    瞭解,好。

  44. 鄭部長麗君

    但是也要看臺中市政府後續的持續合作,這個持續會商當中。

  45. 黃委員國書

    對,文化部的立場、態度很明確嘛!持續會商當中,好。接下來的問題是,美國爾灣順天美術館將捐贈給我們國家600件非常珍貴的臺灣前輩藝術家的畫作,原本計畫是要在臺中州廳典藏並展出,請問部長,這些珍貴重要的畫作現將何去何從?據說,他們還會繼續捐贈給我們,對不對?

  46. 鄭部長麗君

    誠如委員所說,這項捐贈目前仍在持續進行當中。

  47. 黃委員國書

    如果沒有國美館園區的計畫,那麼600件畫作將送往哪裡典藏?

  48. 鄭部長麗君

    當時我們跟順天美術館簽署是捐贈予國家,也就是文化部,所以是由文化部委託國美館管理;其實,這項捐贈的意涵是將這些畫帶回家並捐贈給國家,未來文化部會持續以政府部門的高度來委託國美館進行這件事情;當然,文化部未來也會確認這些畫作典藏的所在地,以及管理的機關,我想這不會影響到順天美術館的後續的捐贈計畫。

  49. 黃委員國書

    好,也就是以後還是會有這方面的捐贈,請問部長,未來對這部分會不會有一個主題場館予以展出?

  50. 鄭部長麗君

    我也期待有這樣的主題場館可供其展出,相信將來應該會有。

  51. 黃委員國書

    這是我們共同期待的目標,只是目前在臺中市政府的立場改變之後,很多計畫都必須重新再擬定與推出。

  52.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有關中正紀念堂將來要如何轉型的問題,首先要確認的一件事情是建築物不會拆,這部分已經沒有問題,其實它也不能被拆,畢竟它現在的身分是國定古蹟,既然這個建築物不要拆,而促轉會對中正紀念堂的轉型也已提出五點原則,第一是解除現存地景之威權性格,對這一點我們總要配合吧?如果按照促轉會這樣的原則,請問部長,在中正紀念堂裡面的銅像是否要將其移除?

  53. 鄭部長麗君

    針對促轉會提出的五項原則,過去一年來願景工作坊已做過12場的討論,在過程中大家約略地討論出一些共通的原則,跟促轉會的五項原則其實相去不遠,我們的討論逐漸聚焦中正紀念堂的轉型必須先從組織轉型來啟動,因為管理處有一部組織法,所以中正紀念堂的設立是有法律明文規定,因此對它的轉型我們希望從組織轉型開始進行討論,有了未來組織轉型的方向之後,再來據以提出相關的法案,以及空間轉型的配套,所以是否轉型的重點還是在於中正紀念堂未來的定位,而這牽涉到組織轉型,至於促轉會提出的五點原則,以及促轉條例裡面對於威權象徵的條文文字,其所呈現的就是要去威權化及再民主化的一個原則。事實上,過去一年來在願景工作坊所做過的討論,大致上也約略呈現這樣的方向,就是除了回應轉型正義之外,他們還討論出一個面向,就是它也承載首都願景新的可能,所以,應該還是先思考從組織轉型開始推動。

  54. 黃委員國書

    目前我所思考的就是剛才問部長的問題:裡面的銅像到底會不會被移除?

  55. 鄭部長麗君

    過去願景工作坊對這個問題的討論,其實並沒有那麼明確,但大家的共識是……

  56. 黃委員國書

    就是還沒有定案,對不對?

  57. 鄭部長麗君

    當然,這個問題的處理促轉會的角色相當重要,不過我要再次重申大家在願景工作坊討論所得到的共識是:除回應轉型正義之外,還有它也承載首都願景新的可能,所以必須從組織轉型來思考它將來新的定位,再據以思考它如何搭配空間轉型;至於回應促轉會五點原則,大家的看法也認為要去威權化、加強人權教育等多元用途,諸如加強整個空間的可精進性、公共性、便民性等等……

  58. 黃委員國書

    這些應該都沒有問題。

  59. 鄭部長麗君

    還要呈現臺灣民主歷程,這些都是願景工作坊針對中正紀念堂未來在轉型上所討論出的幾個方向。

  60. 黃委員國書

    我的問題是,中正紀念堂裡面的銅像到底要不要將其移除?今天部長對此一直沒有明確的回答,因為它是國定古蹟,促轉會當然希望能把裡面銅像做個處理,如果有一天銅像要被移除,因為它具有國定古蹟的身分,在此前提下,請問施局長,這當中是不是有文資法適法的問題?

  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2. 黃委員國書

    對,在程序上它必須要送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如果未來文資審議委員會沒有通過,而是決議銅像不能移除時,又該怎麼辦?

  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4. 黃委員國書

    其實,轉型條例跟文資法兩個都是作用法,在法律位階上都是相同的,將來促轉條例的規範跟文資法的規範可能會有競合的關係,對這一點,本席要在此特別提醒文化部,就是考慮到將來會遇到這個問題,所以你們到現在還沒有明確的答案,但至少將來銅像若要被移除時勢必得送文資審議委員會,是不是?我想這已經是確定的吧!以上意見,謝謝。

  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6.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誠如委員所說,文化基本法的草擬歷經多次公聽會,尤其是全國文化會議,從地方到中央大家累積了相當多的共識,行政院也經過跨機關的協商與討論,過去努力十幾年來都沒有辦法完成立法,所以,我們希望這次能夠完成立法,在此我也呼籲大院與各位委員,是不是能在這個會期支持文化基本法立法通過。

  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8.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關心,的確在全國文化會議之後,文化部提出來的文化基本法版本……

  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0. 鄭部長麗君

    部分條文是跟目前這個版本略有不同。過去一年在行政院相關討論中,的確行政院相關單位是有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不過經過相當時間深入的討論,大家後來送出這個版本,但是跟委員報告的是,有關文化影響評估,除了第二十四條第一項,就是「國家為保障文化權利,在相關締結國際條約跟國際經貿協商時,應該要先評估對本國文化影響」之外,第二條也有一項表達:國家於制定政策、法律與計畫時,應保障人民文化權利及文化永續發展。所以在第二條是用正面表列方式……

  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2. 鄭部長麗君

    它是用正面表列方式來表達應該融入文化思維,在政策、法律、計畫形成過程,應該主動進行保障跟對文化永續發展的關心,所以後來討論的結果,是以第二條增列一項及第二十四條這一項來先行落實。當然,委員的意見我也了解,所以我們會尊重最後大院討論的結果,尊重委員的意見。

  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4. 鄭部長麗君

    這也是我們施政的理念。

  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6. 鄭部長麗君

    對!沒有錯,委員講得非常正確,所以在第二條就有一項明定國家制訂政策、法律、計畫要主動保障人民的文化權利和文化永續發展。我再跟委員補充一點,即使文化基本法還沒有制定,這些相關的文化影響評估理念,本部都已經有在推動,包括我們主動跨部會形成工作平台,目前我們有7個部會有工作平台;在參與國際經貿的後續協商,本部也主動參加,提出在國際經貿協商的相關協定過程中,應該主動關心文化項目,所以其實我們都已經在落實了。

  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8. 鄭部長麗君

    沒有放棄。跟委員報告,我們原始的版本的確是有一個預算編列的比例,不過行政院並不是反對文化預算的成長,而是因為協商過程中,我們了解到行政院目前在預算編列管理制度上,比較不希望各部會以法律明定相關的保障比例,所以在協商過程,我們爭取到原則性的寬列文化預算,同時我們要求設置文化發展基金,也獲得行政院同意,所以未來除了文化部的公務預算外,還有文化發展基金的設置,所以在剛剛條文的第二項可以看到設置文化發展基金,以辦理公務預算能量不足以支應的相關文化發展及公共媒體等相關事項。目前文化部預算已經突破1%,像今年較去年成長23%……

  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0. 鄭部長麗君

    我是有信心,如果文化基本法可以通過,以文化基本法裡課以政府應該推動文化政策的基本責任,如果這些計畫都推動,那編列出來的預算一定比現在還要再更成長。

  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2. 鄭部長麗君

    再加計各部會應該都要一起來共同進行文化治理的話,我相信預算比例是會大幅拉升,所以如果文化基本法通過,是會實質造成這樣的結果。

  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4. 鄭部長麗君

    是,但因為我們現在也希望把文化發展基金設置起來,基本上,委員可以看到這兩年文化部其實是非常積極在爭取預算,我們連續兩年都有史上最高的文化預算,但現在的目標,是希望把文化發展基金設置起來,因為有一些經費沒有辦法用公務預算支應,必須有文化發展基金,才能有長期充裕的經費來進行。

  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6. 鄭部長麗君

    我想委員會很快就會審查文化基本法,我很願意和大家一起來討論。

  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8. 鄭部長麗君

    我會尊重委員會的討論。

  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0. 鄭部長麗君

    是,我了解,我充分了解委員的理念,所以我會尊重委員會,大家一起來討論。

  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2. 鄭部長麗君

    公務預算很重要,但是文化發展基金也很重要,因為有些項目是沒辦法使用公務預算。

  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4. 鄭部長麗君

    我們希望能有固定撥入的來源。

  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6.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8.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屏東。

  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0. 鄭部長麗君

    國境之南、熱情、美麗、富有生命力及海洋國家。

  10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2. 鄭部長麗君

    許常惠老師。

  10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4. 鄭部長麗君

    抱歉,李淑德老師。

  10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6. 鄭部長麗君

    中部及屏東也有……

  10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8. 鄭部長麗君

    本部辦公室也有他的作品。

  10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0. 鄭部長麗君

    里昂有一個Fete des Lumieres。

  1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2. 鄭部長麗君

    右上角的屏東。

  1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4. 鄭部長麗君

    沒有時間。

  1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6. 鄭部長麗君

    我們很多同仁都有去看。

  1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8. 鄭部長麗君

    在我上任之後,持續推動的部分是針對地方政府,提供視覺藝術、表演藝術等相關整合性的計畫,並由地方政府彙整,其實屏東縣政府非常積極在鼓勵年輕人,而多元的藝文工作者……

  1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0. 鄭部長麗君

    108年我們在地方文化特色及藝文人口培育計畫中,屏東縣針對軟體部分有1,800……

  1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2. 鄭部長麗君

    我是答復委員,今年有增加。

  1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4. 鄭部長麗君

    我相信屏東縣政府應該有他們的想法,我看整個燈會都規劃得非常完善,也高度以藝術為核心,我非常驚艷,也認為他們會有整體的想法。

  1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6. 鄭部長麗君

    如果地方政府想要積極打造相關藝文場館,我們都會加以瞭解。

  1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8. 鄭部長麗君

    屏東縣政府在前瞻基礎建設藝文場館升級轉型計畫當中已經有提出相關計畫。

  1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0. 鄭部長麗君

    對於好的計畫,我們都會支持,屏東縣政府已經有提出來,我們也都有依照程序在進行當中。除了委員剛剛所提到的這兩項計畫,另外還有菸廠裡面的美學中心典藏計畫等等。

  1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2. 鄭部長麗君

    他們都有提出來。

  1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4. 鄭部長麗君

    我們這兩年對於地方政府的補助已經大幅提升。

  1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6.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在行政院審查的版本並沒有刪除相關規定,也就是說,原公視法第四十條對於周間及周末時段的規範,目前並沒有刪除。至於陳教授及委員所關切的草案,其實是我們在去年公告的草案,當時所公告的是法案預告,而法案預告的目的就是要蒐集各界的意見。這項草案現在正在行政院審查,我們已經經過幾次審查會議,目前這條條文並沒有刪除。

  1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8. 鄭部長麗君

    對,會保留。原始的公告草案之所以沒有時間方面的規定,主要是因為原本我們的想法在於未來已經發展到非線性的時代,就如何保障兒少權而言,非線性其實也需要提供,所以本來在第四十六條有規定要積極提供適合兒童、少年、婦女、老人、身心障礙者等等的欣賞內容,現在那個條文也有,但是的確也擔心是不是沒有這一項之後,線性、固定的時段會不見,所以也把這個條文恢復了,所以現在兩個地方都有。就是有比較基本的時數保障,但是也有積極性的條文,希望能夠多元提供以各族群為對象的相關欣賞內容。

  1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0. 鄭部長麗君

    相關的說明文字也調整了,目前沒有這樣的說明文字。

  1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2. 鄭部長麗君

    沒有錯,我們基本上還是希望積極保障。

  1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4. 鄭部長麗君

    頻道內容的相關規劃是由公視來進行。因為基本上我們某種程度還是希望由公媒來治理,所以是由他們來進行,我們是就整個計畫書來看他們有沒有符合相關的原則,當然也期待要有一定的兒少節目,所以我想他們在時數的分配上面的確也有考慮。

  1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6. 鄭部長麗君

    是的,我們當然會相當重視,也會予以鼓勵。對於內容的產製,本部不只針對公共媒體,對於一般兒少節目的內容產製,在委員的提醒底下,我們去年特別增訂了兒童電視節目製作補助要點,針對戲劇、非戲劇、動畫節目進行補助並予以放寬,因為過去政府補助都限定在49%以下,我們把這個比例的上限放寬,特別予以支持,這也是委員的倡議。因此去年申請量都提升了,我們的補助金額也比較高,總數超過3,000萬元、有三千二百多萬元,所以我想我會持續加深和強化兒少文化傳播權的實踐。

  1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8. 鄭部長麗君

    我們當然希望能逐年擴大。我的策略是前年先由兩個部會進行規劃,去年推出系統的媒合機制、系統的循環,由供需兩造來一起建置。建立系統以後,量就可以逐年增加,而不再只是支持個案。重點是由政府來架構這個合作體系。

  1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0. 鄭部長麗君

    是的。

  1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2. 鄭部長麗君

    我覺得委員提的這個方向非常好,學校端因為是由教育部媒合,我們會和教育部討論。

  1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4.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

  1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6.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這是我們的工作之一。

  1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8. 鄭部長麗君

    是計畫目標之一,沒有錯。

  1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0. 鄭部長麗君

    我們在去年底將去年12場願景工作坊的辦理情形、願景工作坊裡面討論聚焦的方向,以及文化部在這個基礎上提出的建議方案送到行政院……

  1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2. 鄭部長麗君

    目前初步由林政委邀請文化部先就12場願景工作坊提出報告,所以我們有跟林政委……

  1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4. 鄭部長麗君

    林政委有主持過準備會議……

  1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6. 鄭部長麗君

    跨機關的報告會議、準備會議,在這裡面……

  1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8. 鄭部長麗君

    因為目前還沒有進入……

  1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0. 鄭部長麗君

    委員這樣的標籤我想並不符合事實……

  1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2. 鄭部長麗君

    因為我們這12場願景工作坊都開放直播……

  1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4. 鄭部長麗君

    委員可以讓我回答嗎?

  1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6. 鄭部長麗君

    我們會適時說明。跟委員補充,因為目前在準備會議的過程,其實還沒有進入方案的討論。我們是先就願景工作坊的辦理情形,以及願景工作坊裡面討論凝聚的方向向政委報告,政委請行政幕僚和我們規劃後續的跨機關協商會議。我想政委會持續召開……

  1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8. 鄭部長麗君

    在行政院召開跨部會協商會議確認初步的可行性後……

  1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0. 鄭部長麗君

    讓我完整回答。行政院初步確認可行性方案後,我們就會向社會說明,因為這是社會高度重視的議題,我希望能負責任的在確認後續跨機關的可行方向後,再向大家說明。過去我歷次在委員會向委員說明,過去12場願景工作坊的辦理,階段性的都有委員提出問題,我都有加以說明,我們也有新聞稿說明願景工作坊討論的方向,我們就是把這個方向……

  1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2. 鄭部長麗君

    我們送給行政院兩個可能的方案,等行政院跨機關確認初步的可行性後,我們就會向社會說明。

  1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4. 鄭部長麗君

    我向委員說明。

  1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6. 鄭部長麗君

    當然可以。

  1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8. 鄭部長麗君

    這要看轉型的方向。

  1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0. 鄭部長麗君

    我可以回答嗎?

  1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2. 鄭部長麗君

    去威權化的確是願景工作坊討論的一個原則。

  1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4. 鄭部長麗君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去年要辦理社會討論讓大家參與中正紀念堂的轉型,因為討論的過程的確就是我們共同面對歷史,共同思變,重點不在於拆或不拆,而是中正紀念堂轉型的方向。

  1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6. 鄭部長麗君

    是不是可以讓我完整的回答?我們把方案送到行政院,因為未來的轉型不是文化部可以獨力完成,願景工作坊討論的方向有些可以由文化部推動,有些則超出文化部的職權,所以我們必須在行政院確立一個比較可行的方向並釐清主責的單位後向社會說明,這是比較負責任的做法。

  1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8. 鄭部長麗君

    要看未來的轉型方向。

  1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0. 鄭部長麗君

    不是這樣,委員是不是應該讓我完整的回答而不是以標籤化的方式,我身為政務官,我認為應該說明的還是要盡可能的釐清。

  20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2. 鄭部長麗君

    沒有,我並沒有說過這句話。

  203. ……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黃國書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黃國書

    我是非常公道的,的確委員大多想要知道,但我早上問了老半天也是問不出來啊!我們也都想知道啊!問題是我們有非常多的政策都還在形成當中,也許現在文化部有一些腹案,但可能還是要等到行政院各部會通盤檢討後,那個媳婦才要出來見公婆,可是現在都還沒有定案,卻要她就要馬上出來,這是徒增社會困擾,本席認為,茲事體大,中正紀念堂轉型一案跟一般的案子相較起來是有其特殊的性質,也就是這會牽動政治的敏感神經,一般的案子立法部門當然有權利去監督,我們之所以要求你們要予以公布,是為了知道政府的政策到底是什麼,但是政府遲早會公布啊!現在要求他們在一個禮拜內提供,那我們這一個禮拜是打算要做什麼呢?這個禮拜、下個禮拜或是一個月以後知道答案,差別又是什麼呢?

  2. 黃國書

    如果可以增加社會共識,那我很同意。

  3. 黃國書

    不要牽扯無辜啦!我們就來討論這件事情,總之,我的意思是說,這真的會牽動台灣政治的敏感神經,不管怎麼做,都會引起很大的爭議,現在文化部簽報給行政院了,行政院也不一定會按照文化部簽辦上來的方案去做,所以都是還沒有定案的東西,此時企圖來政治炒作、製造社會恐慌或是製造社會對立……

  4. 黃國書

    遲早都會出來見公婆,何必一定要在這個時候或是一個禮拜內呢?你能保證一個禮拜生出來的東西就會有倫有類嗎?

  5. 黃國書

    總之,這是一個還沒有定案的東西,還是要以行政院拍板定案的為主,不是嗎?如果你們有一些方案的話,其實也可以提供建議給文化部,不是嗎?

  6. 黃國書

    本席認為,等行政院通盤檢討之後端出的方案,我們再來討論,那個時候若是覺得有些不妥,我們可以再來處理,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再來監督,這都還來得及啊!怎會來不及呢?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黃國書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