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揚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這次年改對公務人員年資補償金設定退休期限,導致軍公教之間以及在職與已退休人員之間不一致,違反年改所要達到的公平合理精神「而且107年的軍人年改仍然有維持這個年資補償金的規定,所以我們會覺得,第一,軍公教之間很不一致;第二,在職人員和已經退休的人是不一致的,這些都違反推動年改所要達到的公平合理的精神。」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取消公務人員年資補償金的退休時間限制,讓符合資格者自行抉擇是否請領,以免被迫在6月30日前提前退休「請問部長,你是否支持讓這批公務員不要有退休時間的限制?讓他們自己去抉擇嘛!」

發言紀錄

  1. 吳委員志揚

    (9時1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首先要請教周部長有關公務人員年資補償金的案子,它是舊制(恩給制)演變時所衍生出來的,是政府對當時承受改革的人,明文入法一定要給人家的補償條件,在當時具有相當的法源依據,但是這次年改卻限制他們什麼時候退休以後就沒有了,為什麼要做這個限制呢?而且107年的軍人年改仍然有維持這個年資補償金的規定,所以我們會覺得,第一,軍公教之間很不一致;第二,在職人員和已經退休的人是不一致的,這些都違反推動年改所要達到的公平合理的精神。

  2. 因為這個議題我們已經關心很久了,但是我還沒有親耳聽到周部長給我們一個確切的答案,因為有非常多委員已經提出相關的版本,現在就請周部長表態。

  3. 主席

    請考試院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4. 周部長弘憲

    主席、各位委員。年資補償金確實是新舊制轉換時的一個補償措施,但是當時只考慮前15年的年資,沒有考慮後面5年、10年的年資。如果以前15年來算,因為舊制每年是5%,新制是4%,當然是差了1%,但是第15年以後,舊制是每年只有1%,新制是4%,新制反而比舊制多3%。所以,如果光看前15年,當然這些公務人員的權益可能會受到影響,但是從第16年以後,甚至一般公務員假設以30年來計算的話,30年的舊制年資最多算到30年就是本俸或年功俸的90%,但是新制可以到本俸或年功俸的百分之一百二十……

  5. 吳委員志揚

    你現在講的新、舊是哪個時候的新、舊?

  6. 周部長弘憲

    舊制是84年……

  7. 吳委員志揚

    是84年前、後的新、舊?

  8. 周部長弘憲

    對。

  9. 吳委員志揚

    你講的數字我一下子沒辦法聽懂,但這是一個權利沒有錯吧!假設這次沒有修法的話,這些都照舊是他們的權利對不對?

  10. 周部長弘憲

    對。

  11. 吳委員志揚

    好,現在眼看7月1日快到了,因為根據去年通過的法律,7月1日是一個期限,7月1日以前退休的仍然可以請領,7月1日以後退休的就不能了嘛!

  12. 周部長弘憲

    對。

  13. 吳委員志揚

    所以這有一個急迫性,現在已經5月了,而且這個會期馬上就要結束,我們現在有不分黨派的委員提案,包括本席、柯志恩委員、親民黨黨團及執政黨的許智傑委員、林岱樺委員、張廖萬堅委員和趙正宇委員都有版本,講的是類似的事情,換句話說,一方面它有急迫性,第二,它是不分黨派統統提出來的。我們國民黨黨團看到這個狀況,一個是時間來不及,第二是跨黨派大家都有提案,所以已經在院會4度提案要逕付二讀,但是都被擋下來了。可是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請問部長,你是否支持讓這批公務員不要有退休時間的限制?讓他們自己去抉擇嘛!好不好?讓他們自己去抉擇要不要請領嘛!對不對?為什麼要去排除他們?這對他們來說是一個很痛苦的決定:到底要不要在6月30日以前就提早退休?為什麼要逼他們做這種抉擇呢?

  14. 周部長弘憲

    事實上已經有一年的過渡期間,從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106年8月公布施行到107年7月也有幾個月的時間,所以前後有一年多的緩衝期。這個制度當然各方有不同的意見,但是因為當初考試院送出來的版本有一年的緩衝期……

  15. 吳委員志揚

    周部長,你的一年緩衝期是你們準備處理年金相關問題,從權利人的角度來講,他剛好處在要不要退休的尷尬時間,他認為是自己的權利嘛!你們推行要有一年的緩衝期,那是你們推行的問題,這是他的權利!所以你是否願意再跟民進黨黨團溝通?因為各黨各派都提出這樣的案子。

  16. 周部長弘憲

    這個部分我們當然會儘量溝通,不過還是要尊重大院最後的決定。

  17. 吳委員志揚

    但你剛剛那樣講就是一副不支持的樣子啊!是不是?

  18. 周部長弘憲

    因為考試院送出來的版本是這樣。當然,現在軍人的……

  19. 吳委員志揚

    你們送出來的版本就是欠考慮嘛!之前就是急著要讓法案通過,這件事情沒有考慮到,大家一下子也沒有想到。你知道嗎?當時沒有討論到這個東西,後來人家才發現,尤其是教師首當其衝,因為教師有學期制,他們甚至要更早,2月、8月就要做決定了。2月沒有退休的,下次可能就要等到8月。所以你知道嗎?這樣等於是逼人家提前6個月就要決定耶!

  20. 周部長弘憲

    教師部分因為教育部有彈性的做法,6月30日……

  21. 吳委員志揚

    所以你就尊重我們立法院的運作,對不對?是不是這樣?

  22. 周部長弘憲

    是,最後當然要尊重大院的決定。

  23. 吳委員志揚

    那我們等一下再請問召委,因為上次您有排案,但是只有詢答,沒有繼續審,後來又多了這麼多案子,我們是繼續在委員會把它處理完,還是就逕付二讀,在逕付二讀那邊處理?沒關係,這個問題等一下主席有空再回覆。

  24. 另外我要請教秘書長,我們辦公室最近接到非常、非常多國考生的來信,他們關心明年的國家考試是不是會變更考科,而且4月19日考選部已經公告了一個「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修正草案」,許多考生就非常焦慮了,他們要我問一下秘書長這個修正草案的進度怎麼樣,什麼時候會確定這個考試規則,因為他們要準備。你們要有同理心啊!請問什麼時候定案、什麼時候實施?

  25. 主席

    請考試院李秘書長說明。

  26. 李秘書長繼玄

    主席、各位委員。考選部有這個計畫,但是還沒有報考試院審議。

  27. 吳委員志揚

    那大概是什麼時候?

  28. 李秘書長繼玄

    還不曉得。

  29. 吳委員志揚

    不曉得?

  30. 李秘書長繼玄

    是的,因為考選部還沒有報到考試院來,考試院還沒有收到考選部正式的案子。

  31. 吳委員志揚

    他們已經公告草案了,4月19日就公告了。

  32. 李秘書長繼玄

    他們如果有這個計畫,依規定要先公告。

  33. 吳委員志揚

    公告多久?

  34. 李秘書長繼玄

    要先預告15天。

  35. 吳委員志揚

    那就差不多是5月初,應該這幾天就到期了啊!然後呢?

  36. 李秘書長繼玄

    但是實施日期是以考試院審議通過的時間為準,所以目前……

  37. 吳委員志揚

    你們還會審議?

  38. 李秘書長繼玄

    對。

  39. 吳委員志揚

    如果這樣不定案的話,我必須跟你講廣大考生的心聲,科目能不改是最好不要改,因為多少人是十年寒窗苦讀在準備,如果要改,也要讓人家有一個合理的準備時間,不能下下個月就要考試了,你現在才講,對不對?

  40. 李秘書長繼玄

    對。

  41. 吳委員志揚

    這是大家焦慮的心。所以我要拜託秘書長,你負責整個考試院的行政事務,如果考選部的作業時間已經到了,是不是請他們提到院會,你們就儘速審議?

  42. 李秘書長繼玄

    對。

  43. 吳委員志揚

    早一點定案,讓人家準備的時間長一點,可不可以?

  44. 李秘書長繼玄

    謝謝吳委員,我會把這個問題帶回去向考選部說明。

  45. 吳委員志揚

    要有同理心,好不好?

  46. 李秘書長繼玄

    好。

  47. 吳委員志揚

    謝謝。

  48. 李秘書長繼玄

    謝謝委員。

  49. 主席

    跟吳委員說明,要不要逕付二讀是院會的職權,我們委員會沒有辦法做這樣的決定,如果交付到委員會,我們安排的時間會併同前面的進度來做斟酌處理,好不好?

  50. 吳委員志揚

    現在已經在委員會的……

  51. 主席

    我知道、我知道。如果要抽出,要院會抽出啊,好不好?

  52. 吳委員志揚

    我知道,現在就是抽出不順嘛!所以應該在委員會,因此是不是前面已經有審到一半的、就是沒有審條文的部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吳志揚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