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質疑將臺灣豬外銷、卻進口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供國人食用的做法。「現在說好的臺灣豬要外銷,進口有毒的萊克多巴胺豬肉給我們吃,這個邏輯很奇怪!」開放進口後,國內養豬等畜牧產業應如何因應?認為沒有人敢吃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因此臺灣豬的供應量還是要夠「但是沒有人敢吃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所以臺灣的供應量還是要夠」發言紀錄
- 楊委員瓊瓔
(10時1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經濟部王部長,你擔任部長,我們就聽到說這個油要回來了,12月初要回來95桶,是嗎?
- 主席
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 王部長美花
主席、各位委員。95萬桶。
- 楊委員瓊瓔
這個大家非常高興,請問你曾經去過查德嗎?
- 王部長美花
沒有。
- 楊委員瓊瓔
有去過查德的賭場嗎?
- 王部長美花
沒有。
- 楊委員瓊瓔
我不知道查德的賭場跟澳洲的賭場一不一樣,你有沒有去過?
- 王部長美花
我沒有。
- 楊委員瓊瓔
中油董事長,你去過嗎?
- 主席
請中油公司歐董事長說明。
- 歐董事長嘉瑞
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 楊委員瓊瓔
中油總經理,你去過嗎?
- 主席
請中油公司李總經理說明。
- 李總經理順欽
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 楊委員瓊瓔
部長,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你的股權必須要50%以上,你才有決定權,是不是?
- 王部長美花
其實不是這樣講,要看公司私人的契約怎麼規定,這是一個,還有看控制公司權,除了股權之外還有人事任命等等,這個在公司實務上是一起來看的。
- 楊委員瓊瓔
但是實際的問題,數字會講話,現在我們的股權到底是多少?
- 王部長美花
35%。
- 楊委員瓊瓔
另外65%是誰的?
- 王部長美花
35%是華信,另外30%是查德政府。
- 楊委員瓊瓔
查德會支持誰?
- 王部長美花
契約規定得很清楚,中油是經營人。
- 楊委員瓊瓔
如果查德政府支持中油,那你有實質的經營權嗎?
- 王部長美花
有。
- 楊委員瓊瓔
這個契約更離譜,更奇怪了,契約怎麼有這樣訂的?只有35%,竟然有經營權,契約這樣訂,又牴觸公司法,請說明。
- 王部長美花
不會。
- 楊委員瓊瓔
會不會牴觸?
- 王部長美花
沒有牴觸的問題,因為他們就是約好的。
- 楊委員瓊瓔
那這裡面更有鬼了,怎麼能夠偏離公司法來訂定一個契約?
- 王部長美花
這是查德訂的。
- 楊委員瓊瓔
當時我方似乎只有28%到33%,33%是上限,請問為什麼會變成35%賣給人家?
- 李總經理順欽
跟委員報告,因為當時來接觸的大概有10家左右,沒有一家能夠接受中油公司提出的條件,最後海南華信其實是在104年3月才開始來談,它完全接受中油公司的條件,但是有一個前提,就是70%中一人各35%,但是其中有特別說明,中油公司還是保有經營權。
- 楊委員瓊瓔
所以是華信公司要求的,是嗎?
- 李總經理順欽
他有特別說明,中油公司還是經營人。
- 楊委員瓊瓔
但是還有一個查德的30%啊!
- 李總經理順欽
對,就是包括……
- 楊委員瓊瓔
你這個經營人是不是隔了一道防火牆?本席再請教一個關鍵,第一、我方初步是28%到33%,為什麼會變成35%,照剛剛總經理的說法是華信公司要求,是不是?
- 李總經理順欽
是的。
- 楊委員瓊瓔
我方接受,是不是?
- 李總經理順欽
最後是經過大家協商,他也同意……
- 楊委員瓊瓔
這是查德……
- 李總經理順欽
最後還是由中油來指派主席。
- 楊委員瓊瓔
你聽清楚喔,是華信要求說他必須要有35%,是不是?
- 李總經理順欽
是的。
- 楊委員瓊瓔
所以最後我方同意,是不是?
- 李總經理順欽
是。
- 楊委員瓊瓔
請問我方是誰拍板定案?
- 李總經理順欽
其實我們現在也在調這一段時間的內部文件了解過程。
- 楊委員瓊瓔
你為什麼不敢講,當時又不是你,你為什麼不敢講?
- 李總經理順欽
不是,因為當時包括我、董事長、執行長、副總都不在這個位子,……
- 楊委員瓊瓔
那這個國家怎麼辦?
- 李總經理順欽
還原當時的……
- 楊委員瓊瓔
這麼大的一個事情,部長,到現在沒有一個人可以跟國人說是誰拍板定案,號稱中華民國有史以來第一次挖出原油的投資,這是多大的一件美事啊!全國的民眾都在看這個案子,到現在沒有辦法告訴國人誰拍板定案,請部長說明。
- 王部長美花
第一、在那個時候其實還不清楚有開採的潛能、潛能多大等等,所以中油就它的風險去做分散。
- 楊委員瓊瓔
部長,你講這個就更離譜了。
- 王部長美花
第二、當時……
- 楊委員瓊瓔
今天和以前講的內容是不同的。
- 王部長美花
當時是怎麼拍板定案等等,我們會請中油公司調相關的資料,如果可以……
- 楊委員瓊瓔
今天我們英明的召集人,排定的議程是邀請中油來做業務報告,這些都是相關的業務內容。
- 王部長美花
是。
- 楊委員瓊瓔
到現在你才要請中油去查,這是什麼效率?
- 王部長美花
不是,因為相關的卷宗或資料,中油要弄清楚,不能講錯。
- 楊委員瓊瓔
部長,全世界都在看這個案子,誰拍板定案?你多久可以告訴我們?
- 王部長美花
第一、我們會儘快瞭解,第二……
- 楊委員瓊瓔
請問多久時間?沒有那種來坐位子不管事的啦!
- 王部長美花
沒有問題!
- 楊委員瓊瓔
請問多久時間?
- 王部長美花
我們一個禮拜內跟委員報告。
- 楊委員瓊瓔
一個禮拜告訴我們是誰拍板定案。
- 王部長美花
是。
- 楊委員瓊瓔
由28%到33%,然後同意華信要求的35%,一個禮拜告訴國人。
- 王部長美花
是。
- 楊委員瓊瓔
接下來本席要再請問部長,你剛才說我們是經營人,你覺得這一份契約有沒有問題?依照公司法有公司法的數字,你說中油永遠是經營人,這是很奇怪的契約,所以第二、我們好不容易挖到,我們不能當冤大頭,本席要求經營權要顧好,有沒有信心?
- 王部長美花
是,沒有問題,這個確實關係到中油的未來性,我們會把它做好。
- 楊委員瓊瓔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中油,本席已經第三次說中油林園廠10月20日發生了今年以來第4次的事故,你們告訴我們說是裂解壓縮機跳車,但是本席要求你們提供備檢資料,備檢資料告訴我們全部都合格,董事長,你一直點頭。給本席的資料顯示,當時發生的情況全部都正常,結果竟然要罰你1,040萬元,你們拿出這樣的資料來,可以讓人民信服嗎?
- 歐董事長嘉瑞
跟委員報告,我們同仁提供給委員的那個資料是依照法令規定必須要去檢測的設備,那些設備是合格的。
- 楊委員瓊瓔
部長,你在這裡,這更嚴重,那天斷掉的是他們從來不檢驗的,這個更嚴重!
- 歐董事長嘉瑞
是,那是一個設備,依法要檢驗的設備,發生的那一個客體是系統出了狀況。
- 楊委員瓊瓔
那更糟糕啊!設備要檢驗,系統不檢驗,這個邏輯要不要調整?
- 歐董事長嘉瑞
要調整,同仁提供的資料只侷限在依法要檢測的設備。
- 楊委員瓊瓔
所以你們找一個沒問題的、合格的給,董事長,部長和總經理都在這邊,中油是國家很重要的公司,沒有設備要檢驗、系統不檢驗的邏輯,出事情,系統也要檢驗,系統已經出問題了,你準備怎麼調整?
- 歐董事長嘉瑞
我請總經理就技術面來報告。
- 李總經理順欽
事實上剛剛董事長講的是官方勞動檢查處要的一個設備核證的資料,基本上我們針對整個控制系統都有在做檢查。
- 楊委員瓊瓔
都有做檢查,還發生這樣的事情,要罰1,040萬元。
- 李總經理順欽
事實上這種傳送器的故障率非常、非常低。
- 楊委員瓊瓔
非常低還遇到4次?4次斷裂叫做非常低,實在聽不下去了。
- 李總經理順欽
部裡面也責成公司要做檢討,由公司提出一個系統性的改造方案。
- 楊委員瓊瓔
總經理,你是專才,本席也非常肯定,所以拜託你!發生4次斷裂,頻率不是非常低,請你去調整,你們內部要怎麼樣做安全檢查,提供書面資料給我。
- 李總經理順欽
是。
- 主席
提供一份詳細資料給委員。
- 楊委員瓊瓔
最後,審計長在對立法院的報告當中說,台糖的豬死亡率沒有降低,現在說好的臺灣豬要外銷,進口有毒的萊克多巴胺豬肉給我們吃,這個邏輯很奇怪!我非常敬重台糖養豬的事業,因為他們幫我們養了很好的豬,包括種豬,我們如果以18萬乘以1.4倍來算,1年大概上市25.5萬頭豬。請教台糖,你們說要在112年完成豬頭數翻倍,即54萬頭,現在1年大概20萬頭,這個目標可以達成嗎?
- 主席
請台糖公司陳董事長說明。
- 陳董事長昭義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目前豬場正在全部改建,改建完以後的目標就是50萬頭。
- 楊委員瓊瓔
又少4萬。你給我們的是112年……
- 陳董事長昭義
是至少50萬頭,目前算的是54萬頭。
- 楊委員瓊瓔
112年你的目標數就是54萬頭。
- 陳董事長昭義
是。現在豬場正在改建。
- 楊委員瓊瓔
因為本席會緊張,我們把我們好的豬肉輸出去很高興,但是沒有人敢吃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所以臺灣的供應量還是要夠,加油!
- 陳董事長昭義
台糖還是以國內優先。
- 主席
請陳委員明文發言。我們在謝衣鳯委員發言之後,休息10分鐘。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但是我要提出一點,原來修正動議的文字是「前項用戶加壓受水設備之受水管,取得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且完成設置者,得予以供水。」但是讀起來的話,語意上主受詞之間有一點差距,所以本人建議文字修正為「前項用戶加壓受水設備之受水管所使用之土地」,若是做這樣的修正就可以呼應前項,而且在整個語意上會更加的通順,做以上的建議。
- 主席
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 楊委員瓊瓔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剛才唸的是在受水管所使用的土地,要讓土地所有權人知道,這只是通過的地方,是不是?
- 主席
請經濟部水利署賴署長說明。
- 賴署長建信
主席、各位委員。對。
- 楊委員瓊瓔
因為剛才我特別提到,在取得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同意這一部分,若這一塊土地若是3人持有,所以需要這3人蓋章,還是其中一人蓋章就可以了?
- 賴署長建信
3人都要蓋章。
- 楊委員瓊瓔
全部都要?
- 賴署長建信
對。
- 楊委員瓊瓔
第二個,因為大樓越來越多,大樓統統都是持分的,可能有幾百個、幾千個人持分,所以這些所有權人統統都需要取得他們同意嗎?針對大樓的部分,若是有500個所有權人,則都要他們蓋章嗎?
- 賴署長建信
在大樓的部分,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管理委員會可以去取代這個部分,否則的話,一個大樓假如有300戶,則不可能蓋出300個章啊!
- 楊委員瓊瓔
因為你這邊寫的是取得私人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要是大樓有476戶,其中一戶也是持有四百七十六分之一的所有權啊!所以這個部分可能你們要注意一下。
第二個,中南部地區有很多祭祀公業,祭祀公業在進行土地處理的時候,有的人可能在美國或是在其他地方,根本就找不到那個人,所以那個土地永遠就是都市當中的不良品,沒人管理就爛在那邊也沒辦法處理,所以現在是所有權人三分之二的同意,其他的就寄在法院,此時就可以去處置這個土地,當然我很贊成主席現在提這個案,因為我們在協調時常常都會碰到這個問題,所以是不是考慮一下講清楚上述這兩個問題。
- 主席
請經濟部王部長發言。
- 王部長美花
主席、各位委員。所有權人同意的部分,如果是大廈,就回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它的機制來處理,基本上,那個部分如果需要所謂得到所有權人同意,通常就是開住戶大會,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可能就會講到什麼重要條件下是需經三分之二同意等等就可以了。
- 楊委員瓊瓔
不是,部長,沒有所謂的「可能」,因為我們的文字明明白白寫到要取得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對此,你們要考慮清楚,所以你們可以備註,還是授權給行政部門,依相關法令……
- 王部長美花
再去解釋……
- 楊委員瓊瓔
這樣才能解決,不然一些有心人士就會去提告,然後法院依照人民信賴保護原則,是以人民的權利為基準,所以有很多案子就是這樣卡住的,所以你們……
- 王部長美花
因為現在的第一項更嚴格,是要拿到權利,所以第二項就是要取得同意……
- 楊委員瓊瓔
我們現在已經予以改善了,即改善的方向是對的,但是針對一些會碰到的問題,可能在法律上要多一點彈性,授權給行政部門依相關法律去執行之,不然一提告到法院,大部分都會告贏老百姓。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楊瓊瓔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