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選舉權、公投權與被選舉權的年齡應否下修?質疑十八歲即須負完全刑事責任,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卻規定年滿二十歲才有選舉投票權,總統、副總統選舉亦須年滿二十歲始得投票,在權利義務對等的前提下不合理「一個是無法行使公民投票權,卻必須負完全的責任。依法,十八歲負完全刑事責任,可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卻規定年滿二十歲才有選舉投票權,而政黨法也規定年滿二十歲才能擔任政黨負責人,總統、副總統的選舉也必須年滿二十歲始得投票。」發言紀錄
- 鍾委員佳濱
(9時5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有幸來參加這個專題研討會,我們來談一下法律之前,權利義務如何對等,去年臺灣有一部很有名的戲劇叫做「我們與惡之間的距離」,請問秘書長或部長有沒有聽過或看過?
- 主席
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 蔡部長清祥
主席、各位委員。有。
- 鍾委員佳濱
這部劇是在探討犯罪議題和修復式正義,剛才也有幾位委員在談,它創下公視史上第三高的收視率,請問秘書長,你覺得哪些群體明文規定是不能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有沒有這樣的人?
- 主席
請司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 林秘書長輝煌
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就是刑法第十九條的規定。
- 鍾委員佳濱
沒錯。部長呢?也是這樣的答案?
- 蔡部長清祥
是。
- 鍾委員佳濱
未滿十八歲的少年與超過八十歲的老人是不能判處死刑與無期徒刑的。這很奇怪,因為刑法第十九條講的是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不罰或得減輕其刑,但刑法第六十三條又說,必須判斷他有責任能力。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五條,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罪,不得處死刑,對不對?所以這些人是不能處死刑的,是不是這樣?
- 蔡部長清祥
對。
- 鍾委員佳濱
請問在刑法規定上,十八歲以上,負完全責任能力的人是否需盡兵役義務?部長當過兵,請問依照兵役法規定,兵役起役是幾歲?
- 蔡部長清祥
應該十八歲吧。
- 鍾委員佳濱
對,是十八歲。十八歲負完全行為責任,也有服兵役義務。我們現在假設,在2020年總統大選時,有個十九歲的青年小明,阿華則是二十一歲,經身心科確診卻未受監護宣告,請問當天誰可以投票?阿華可否投票?未受監護宣告者可否投票?部長覺得呢?
- 蔡部長清祥
可以。
- 鍾委員佳濱
秘書長,十九歲的小明可否投票?至少不能投總統票,因為二十歲才能投票,對不對?結果投票隔周後,兩人去搶銀行,小明具完全責任能力,依刑法規定是會判刑的,阿華卻適用刑法第十九條規定,是不是?兩個人去搶銀行,一個無法投票的要被判刑,另一個可以投票的人卻無責任?站在法律之前,權利義務對等的前提下,這樣合理嗎?
- 蔡部長清祥
這樣的類比有點奇怪,一個是投票的問題,一個是刑事責任的問題,這是不同的……
- 鍾委員佳濱
一個是投票權問題,一個是刑事責任問題,也就是一個可以行使投票的參政權,卻能免除刑法上的責任;一個是無法行使公民投票權,卻必須負完全的責任。依法,十八歲負完全刑事責任,可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卻規定年滿二十歲才有選舉投票權,而政黨法也規定年滿二十歲才能擔任政黨負責人,總統、副總統的選舉也必須年滿二十歲始得投票。其實不只這樣,請問兩位是否看過這個廣告?車車,喜歡嗎?爸爸買給你。部長是否買過刮刮樂或樂透彩?
- 蔡部長清祥
沒有。
- 鍾委員佳濱
至少知道吧?秘書長應該也不會買吧?公益彩券規定,未滿十八歲者不得購買,但滿十八歲就可以購買,中獎的話也可以領取獎金。請問十九歲的人可以買公益彩券,但可否買運動彩券?依規定,未滿二十歲者不得購買運動彩券!請問樂透彩與運動彩哪裡不同?為何一個十九歲可以買,一個十九歲不能買?這有沒有道理?難道是因為運動彩券過於刺激,必須滿二十歲身心成熟了始得購買?問題是,滿十八歲就可以購買刮刮樂!這些問題提供給兩位思考一下。
民法第十二條規定,二十歲為成年,對不對?秘書長同意嗎?成年定義為何?成年就是大人嗎?
- 林秘書長輝煌
具完全的行為能力。
- 鍾委員佳濱
部長也認為二十歲是大人了嗎?請問什麼事情大人可以做,不是大人的不能做?
- 蔡部長清祥
法律上二十歲為成年,這已經規定相當長一段時間了,但隨著時代與社會的進步都不一樣,所以……
- 鍾委員佳濱
對,同樣一部民法,二十歲是大人了,可以娶妻生子,所以我們現在來談一部電影,李奧納多主演的神鬼交鋒。劇中主角十八歲高中未畢業,竟然就冒充飛行員,把空姐騙得團團轉,還考上律師,得到一個準岳父!他還做了很多很多事,當飛行員、醫師、律師等等,這個角色實在太厲害了,至於現實生活,我們來看一下。警察、保全、攤販與銀行交易員,在未滿二十歲的前提下,哪一個可以做?哪一個不能做?如果我未滿二十歲,可以當銀行交易員嗎?可以當攤販嗎?可以當警察嗎?法律有規定未滿二十歲不能當警察嗎?
- 蔡部長清祥
要先考警察特考,但可能在考試前就有所限制了。
- 鍾委員佳濱
但法律未規定未滿二十歲不能當警察!有沒有?
- 蔡部長清祥
沒有。
- 鍾委員佳濱
完全沒有規定!就像劇中的李奧納多可以想辦法混進去,因為沒有規定未滿二十歲不能當警察!但保全業卻規定未滿二十歲不能擔任保全!法律規定未滿二十歲不能當保全,卻沒禁止不能當警察!二十歲擺攤販,但未滿二十歲或未成年、已結婚者可以當攤販!真的很奇怪,結婚與年齡竟然限制人的經濟生活權利,秘書長難道不覺得如此嗎?你也有悲天憫人的胸懷,不是嗎?看看春嬌與志明。志明,男,十九歲;春嬌,女,十七歲。兩人相戀到淡水打拼,請問兩人可否結婚?部長,他們可否結婚?春嬌十七歲,志明十九歲。
- 蔡部長清祥
要經過法律代理人同意。
- 鍾委員佳濱
但女性年滿十六歲,男性年滿十八歲就可以結婚,是不是?民法第九百八十條規定,男性未滿十八、女性未滿十六不得結婚;反過來說,女性達十六歲以上、男性達十八歲以上就可以結婚。一對未滿二十歲的男女,在民法上是可以結婚的,卻非成年人,只能去擺攤販,不能當保全,不能去銀行開戶,還不能做什麼?不能參加工會、不能擔任工會會員,就算從農,也不能成為農會會員!兩人雖然未滿二十歲卻已經合法結婚,男的滿十八,女的滿十六,民法規定可以結婚,但不管工作或從農,都無法參加工會或農會,遑論捕魚參加漁會成為漁民了,這不是很奇怪嗎?還有一個更大的問題,去年才通過的七四八號施行法提到,未滿十八歲者,不得成立前條關係,所以性傾向在婚姻平權上,一邊是男十八歲、女十六歲就可以結婚;一邊卻必須雙方都滿十八歲,究竟要修改哪一個才能平等?是修改民法,讓男女都達到十八歲,還是修改七四八號施行法,讓男女有十八歲與十六歲的差別?部長以為呢?怎麼做才能平等?
- 蔡部長清祥
我們覺得應該修民法,已經著手在做了。
- 鍾委員佳濱
有了?很高興今天能得到一個肯定的答案。其實問題不只這些,到底未滿二十歲還有哪些問題?上星期我們舉辦公聽會,會中勵馨基金會的郭督導提到,有受暴未滿二十歲的少年說,其實很多未滿二十歲的人曾在家庭受暴,縱使在十八歲時搬出去住,卻無法簽訂租屋契約,不能到銀行開戶,以致生活陷入高風險!現行法律對未滿二十歲者的生活能力限制,是對弱勢者的一種壓迫!秘書長很關心弱勢者,你覺得這合理嗎?未滿二十歲的少年因受到家暴而搬出家庭,自己生活,卻因為未滿二十歲無法到銀行開戶,不能在外租屋,你覺得合理嗎?是不是讓你起了惻隱之心?雖然你戴著口罩,但我猜應該是這樣。
- 綜觀法律,對十八到二十歲之間的規定,有些屬於保障,我們覺得很好,但很多卻是對未滿二十歲的限制,例如限制參政、限制工作權,甚至認為二十歲以下者不具有完整的行為能力。部長家裡有小孩嗎?有無未滿二十歲的子女?沒有?都大了?如果部長家中還有未滿二十歲的子女,那麼我告訴部長
我家中有個高中生,我告訴他,想養狗?不可以!因為動保法規定,未滿二十歲不能登記為飼主!所以未滿二十歲不能養狗,青少年朋友、未成年朋友中有很多喜愛毛小孩的,主席,再給我一點時間!
- 主席
比照鄭委員,再給鍾委員一分鐘時間,請議事人員紀錄,委員才看得到。
- 鍾委員佳濱
謝謝主席再給我1分鐘。上星期,我們辦了一個座談會,跨黨派委員都簽了承諾書,有關18歲公民權方面,除了民法和參政相關法條之外,請秘書長尤其是部長全面檢視現行法規中有關18歲到20歲的年齡差別規定,尋求適合當今社會的規範,改善義務起於18歲但權利終於20歲的差距,這三點結論部長同意嗎?
- 蔡部長清祥
我們已經在做了,跟年齡有關的,有將近240個法條。
- 鍾委員佳濱
可以給我這240個法條嗎?
- 蔡部長清祥
好,我們會整理。
- 鍾委員佳濱
你願意共同努力?
- 蔡部長清祥
我們願意。
- 鍾委員佳濱
秘書長,你也願意加入?
- 林秘書長輝煌
沒有問題。
- 鍾委員佳濱
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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