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罷免公職人員的提議、連署與通過門檻應如何設定?認為中選會作為選罷法主管機關在判斷罷免案時,應該審酌就職一年不得罷免的政績論立法意旨,罷免應是因公職人員政績不好引起百姓反彈而推動,罷免權的行使一定要非常謹慎,必須防止政治勢力誤用,避免提前舉行不信任投票,造成提前選舉、政治不安定的惡果。「中選會做為選罷法的主管機關,在判斷所有罷免案的同時,應該要審酌立法之初一年不得罷免的政績論的立法意旨,就是公職人員是因為政績不好,引起百姓反彈推動罷免,罷免權的行使一定要非常謹慎,必須防止政治勢力的誤用,政治勢力如果誤用並不是因為他的政績不好而罷免,我們應該避免提前舉行不信任投票,造成提前選舉、政治不安定的惡果。」發言紀錄
- 林委員文瑞
(12時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有兩點要跟主委探討一下:第一、上午很多委員都已經提到罷免案的問題,我比較在意的是,中選會做為選罷法的主管機關,在判斷所有罷免案的同時,應該要審酌立法之初一年不得罷免的政績論的立法意旨,就是公職人員是因為政績不好,引起百姓反彈推動罷免,罷免權的行使一定要非常謹慎,必須防止政治勢力的誤用,政治勢力如果誤用並不是因為他的政績不好而罷免,我們應該避免提前舉行不信任投票,造成提前選舉、政治不安定的惡果。這是任何政黨的公職人員都可能遇到的事情,針對我的發言,不知道主委是否有同感?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主席、各位委員。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七十五條第一項清楚規定公職人員就職之後必須滿一年才能提出罷免案,這個規定的用意就是委員剛才所說的維持相當的穩定,讓擔任公職的人能夠有時間調整、表現,我想立法意旨非常清楚。目前所有的罷免案也都根據這個規定,必須滿一年之後才能提出罷免,這個規定和執行是符合的。
- 林委員文瑞
謝謝。
第二,有關選舉防疫的問題,村里長、鄉鎮長的選舉,包括如果罷免案成案,要進行罷免的問題,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上禮拜三就表示目前的疫情已經變成全球大流行了,國內境外移入的病例數也快速的在增加,我們不排除潛藏很多沒有就醫、沒有症狀的感染者進入社區,危害國內防疫安全,雖然剛才主委也表示未來要進行的選舉防疫,包括動線、設備都會做好,室外排隊相隔1公尺,投票所內相隔1.5公尺,但是要知道我們管制得到的只有投開票所內外30~50公尺而已,而選舉人數很多,不要說村里長選舉人比較少,鄉鎮長選舉,人就很多了,如果再加上高雄的這個罷免案成案,高雄有230萬選舉人,預估投票率四成好了,就有上百萬人,就已經違背了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禁止室內100人、室外500人集會的規定,何況投開票所以外的地方我們還不能管制。我擔心的不是什麼案子,補選也沒關係,而是疫情這麼嚴重,假使因為補選群聚形成防疫破口,將影響到整體國人的健康及生命安全,中選會就這部分是不是應該跟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作一個非常好的決定?依照時程,在6月中左右要進行各項補選,如果疫情沒有受到穩定的控制,甚至更加嚴重,中選會有沒有什麼因應措施?
- 李主任委員進勇
謝謝委員,基於防疫的需求和選務的安排,一定要配合妥當,防疫是最優先的,國民的健康非常重要,所以選務的部分要如何配合防疫政策調整,我們確實必須和CDC、指揮中心深入探討。在今天之前所有的補選都是規模較小的補選,我們的防疫準備措施可能還有辦法應付,如果未來有大規模的補選,我不敢大意的說我們絕對沒問題,我們一定要做到最好的準備,所以我們會和指揮中心作深入探討。之前已經討論過一次了,明天要再作更深入的討論。選務如何進行和我們的防疫政策、管制作為密切不可分,我現在也是這樣做,疫情到什麼階段要管制到什麼程度,我們會作深入的探討。
- 林委員文瑞
最後,請教主委,這個期程如果真的和疫情衝突,假使疫情變得很嚴重的話,投開票日有可能延期、擇期再辦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這就要看疫情的發展尤其是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對疫情的管制作為強度如何而定,如果像國外有的地方封城,禁止民眾外出,走到那個階段時根本沒有辦法辦嘛!但是臺灣會不會走到那個地步,我不敢說,所以這必須配合疫情的發展,和防疫中心密切的配合,調整選務作為。但是有一點要向各位報告,如果沒有走到全面禁止,我們還是要讓公民的權利能夠順利的行使,選務機關就是做好最安全的準備,接受CDC的指導,希望選民行使公民權的時候是在安全的環境之下,這一點我們來努力。
- 林委員文瑞
好。所以,本席希望中選會能夠盡全力,以保障國人的健康為主,不要因為補選、罷免的進行,造成國人染疫,我覺得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你剛剛有提到國人的身體健康是最重要的,防疫重於一切,其他都是其次,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文瑞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