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做為選罷法的主管機關,在判斷所有罷免案的同時,應該要審酌立法之初一年不得罷免的政績論的立法意旨,就是公職人員是因為政績不好,引起百姓反彈推動罷免,罷免權的行使一定要非常謹慎,必須防止政治勢力的誤用,政治勢力如果誤用並不是因為他的政績不好而罷免,我們應該避免提前舉行不信任投票,造成提前選舉、政治不安定的惡果。」
認為中選會作為選罷法主管機關在判斷罷免案時,應該審酌就職一年不得罷免的政績論立法意旨,罷免應是因公職人員政績不好引起百姓反彈而推動,罷免權的行使一定要非常謹慎,必須防止政治勢力誤用,避免提前舉行不信任投票,造成提前選舉、政治不安定的惡果。
林文瑞・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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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罷免應限於政績不良並應謹慎行使,忠實支持主張且屬於罷免事由限制的討論。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