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質疑林宅案移交檔案連當事人及其親友要閱覽也要經國安局同意或等滿50年至2030年才能公開,不符合人道與公義「如果連林宅的當事人跟他的親友要閱覽,也要經過國安局同意或者等滿50年,要到2030年才能公開,你覺得這符合人道、符合公義嗎?」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質疑國安局在政治檔案條例施行後僅調查到零星12卷,以其統合各方情報的角色而言政治檔案不可能這麼少「包含2020年政治檔案條例施行通過後,國安局也只有調查到零星的12卷,國安局負責統合各方的情報,政治檔案怎麼可能這麼少?」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要求國安局調查並說明當年林宅血案監聽部分為何會失去那兩筆資料「還有就是調查當年的血案監聽部分為什麼會失去那兩筆資料,好嗎?」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質疑國安局在民國86年對監察院公然說謊,聲稱從未對林義雄及其家屬監控、故無紀錄「民國86年國安局的公文對監察院的調查報告都說「本局非權責單位,從未對高雄事件涉嫌人林義雄及其家屬監控,故亦無紀錄。」」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質疑國安局移轉的政治檔案僅有176案,相較警政署、調查局等機關過少,懷疑檔案並未真的全部移交「可是從我現在提出的資料顯示,從2018年國發會的六波政治檔案,你看警政署可以交出來七萬多個檔案,調查局交出來三萬多個檔案,連國防部都有二千多案,連交通部都有409案,可是國安局只有移轉176案!」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要求國安局提出報告澈底檢討是否有未清查的政治檔案,且在解除限制應用部分不應違法遮蔽姓名「我希望國安局可以給我一個報告,澈底檢討是不是有未清查的政治檔案,關於解除限制應用這個部分,不應違法遮蔽姓名。」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主張國安局不應以涉及國安、外交為由限制應用已移轉的政治檔案並遮掩情報來源,應依政治檔案法提供閱覽、抄錄或複製「移轉之後你們是移交了,可是卻以涉及國安、外交為由限制應用,而且遮掩情報來源。這部分剛剛劉世芳委員也問過了,可是政治檔案法已經告訴我們,你們應該提供閱覽、抄錄或複製」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質疑國安局在林宅血案歷次調查中遮遮掩掩、讓人感覺說謊否認,導致民間對其公信力有諸多懷疑「因為從促轉會給我們的資料來看,歷年各次調查中,國安局遮遮掩掩的作法讓人感覺是說謊、否認,所以對於國安局的公信力,民間現在其實有非常多的懷疑。」

發言紀錄

  1. 范委員雲

    (11時2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副局長,您有沒有看過促轉會針對林宅血案的調查報告書?

  2. 主席

    請國安局胡副局長說明。

  3. 胡副局長木源

    主席、各位委員。有。

  4. 范委員雲

    有看過,如果你有看過,之前有委員在詢問時提到國安人員有沒有介入毀壞林宅血案的關鍵證據,就是指那兩通電話,你們的局長說那是胡扯八道,請問您同意嗎?

  5. 胡副局長木源

    這是因為我們就那個調查報告有去訪問當時承辦處的處長,我們的前輩針對調查報告轉述說我們有介入,當時我們的前輩講了這四個字,我們局長只是轉述過來,不是我們局長的意思。

  6. 范委員雲

    我聽不大懂,你說你們前輩承認國安局有介入,這不是你們局長講的?

  7. 胡副局長木源

    不是,對於報告內容說國安局有介入的這個部分,我們有去請教當時也有參與的前輩,當時是否牽扯到錄音帶或是其他方面的事情,他說國安局的國安人員有介入,我們有去請教當時承辦的處室主管,他年紀很大了……

  8. 范委員雲

    既然你們前輩已經承認當時國安局有介入,然後……

  9. 胡副局長木源

    沒有,沒有,不是他承認有介入,而是他說所謂有介入是胡說八道。

  10. 范委員雲

    有介入這件事情是胡說八道,所以不是你們局長說胡說八道,是前輩說胡說八道?

  11. 胡副局長木源

    對。

  12. 范委員雲

    OK,我現在是這樣覺得,因為從促轉會給我們的資料來看,歷年各次調查中,國安局遮遮掩掩的作法讓人感覺是說謊、否認,所以對於國安局的公信力,民間現在其實有非常多的懷疑。如果您不夠瞭解的話,我來跟您講好了,這都是促轉會報告的資料。民國86年國安局的公文對監察院的調查報告都說「本局非權責單位,從未對高雄事件涉嫌人林義雄及其家屬監控,故亦無紀錄。」,公文中公然說沒有監控,也沒紀錄,可是如果您有閱讀促轉會報告的話,很明顯的就是,國安局辯稱已無檔案需保密,啟人疑竇、不可信了,這是促轉會公開地說國安局過去那個東西事實上是啟人疑竇、不可信,而且我們從促轉會的報告裡面就有看到有監聽的資料,只是那兩筆錄音的東西後來不見了。所以國安局為什麼在民國86年公然對我們國家機構──監察院說謊,如果您覺得我說錯的話請指正,所以我們現在對你們給我們的東西都打一個很大的問號,因為根據促轉會的這個報告,國安局顯然有很多的檔案嘛!可是從我現在提出的資料顯示,從2018年國發會的六波政治檔案,你看警政署可以交出來七萬多個檔案,調查局交出來三萬多個檔案,連國防部都有二千多案,連交通部都有409案,可是國安局只有移轉176案!

  13. 包含2020年政治檔案條例施行通過後,國安局也只有調查到零星的12卷,國安局負責統合各方的情報,政治檔案怎麼可能這麼少?在總統的呼籲下,包含這個部分,相對於其他單位,你們還是給我們很少的檔案,所以第一個問題是,檔案部分是不是真的都已經移交了,我還是要打一個很大的問號。依照我們對那個時期的認知跟目前的報告比起來,不應該這麼少。

  14. 第二個,我想問的是,移轉之後你們是移交了,可是卻以涉及國安、外交為由限制應用,而且遮掩情報來源。這部分剛剛劉世芳委員也問過了,可是政治檔案法已經告訴我們,你們應該提供閱覽、抄錄或複製,我想請問副局長,以這次你們移交的檔案,在總統幾次呼籲之後,在移交的林宅幾個案子中,如果連林宅的當事人跟他的親友要閱覽,也要經過國安局同意或者等滿50年,要到2030年才能公開,你覺得這符合人道、符合公義嗎?

  15. 胡副局長木源

    委員,我先跟您說明一下,其實都可以閱覽,林義雄、陳文成等,我們都沒有主張要保密,都註銷密等了,都可以閱覽,但是要應用的時候,我們會請促轉會注意,因為情工法第八條有一些規範,情報來源跟管道,還有情工人員是受保障的,這個部分是不是能夠幫我們遮蔽,至於那個內容,任何人都可以看得到。

  16. 范委員雲

    這不是任何人,限制應用註記在我們查到的所有資料,並不是這樣……

  17. 胡副局長木源

    那是限制應用,這是檔案法第八條的規定。

  18. 范委員雲

    你的意思是說可以閱覽,只是對那些情治人員的名字不能夠知道?

  19. 胡副局長木源

    他是情報人員。

  20. 范委員雲

    那我想請問您……

  21. 主席

    范委員,不好意思,時間已經到了。

  22. 范委員雲

    最後,我呼籲一下,我希望國安局可以給我一個報告,澈底檢討是不是有未清查的政治檔案,關於解除限制應用這個部分,不應違法遮蔽姓名。還有就是調查當年的血案監聽部分為什麼會失去那兩筆資料,好嗎?

  23. 胡副局長木源

    報告委員,我們派人向你解釋一下,私底下跟你說明。

  24. 范委員雲

    至少跟我解釋,好不好?

  25. 胡副局長木源

    是。

  26. 范委員雲

    好,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范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