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認為衛福部遲遲不公開美豬美牛容許量諮議會的會議結論,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條人民知的權利及資訊透明原則「我們認為衛福部遲遲不公開會議結論的部分,其實已經違反食安法第四條的規定。」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主張美豬風險評估應依照法源由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為之,而非以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或過去慣例取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條例第四條清楚提到,風險評估應該由學者及民間團體組成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為之。」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主張此次美豬開放的食品安全規範已違反法律程序,行政命令不應執行,應退回重新進行包含懷孕、哺乳、飲食習慣、膳食量及肝腎容許值在內的完整評估「既然是已經違法的食品安全規範,這樣子的行政命令其實不應該執行,應該要退回重新評估,完整的評估。包括專家學者也認為相關的評估應該要更為完整,包括懷孕、哺乳、飲食習慣、膳食量等,以及你說肝腎容許值的量應該要降低。」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質疑超過半數諮議會委員認為豬肝萊克多巴胺容許值應降到50%以下,衛福部卻未調整,主張應聽取或遵守專家學者的意見「從我們列舉出來的,超過半數的委員都認為肝應該降到50%以下。既然這是專家會議,還是諮議會,委員們的意見都是如此,為何衛福部在肝的部分並沒有做調整?」發言紀錄
- 王委員婉諭
我們需要部長……
- 主席
你需要部長回應是不是?好,沒關係,因為部長要趕去下午的疫情指揮中心,部長大概需要2個小時,我們先休息。我們等部長15時回來之後繼續詢答。部長說15時30分,現在休息,15時30分繼續詢答。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請王委員婉諭發言。
- 王委員婉諭
(15時3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很多委員都有提到軍人不吃、學校學生不吃美豬等,您說這部分是各個部會他們自己主責的範圍,你們給予尊重,不參與。衛福部的責任是在於食品安全,所以今天想就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跟部長討論。
首先,我們可以看到在美豬、美牛議題的公開討論程序,其實在8月底總統就宣布開放美豬、美牛,9月4日衛福部也說明經過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充分討論與評估之後,決定了容許量。但是在這之後,我們持續向衛福部表達,希望能夠得到這份會議資料,遲遲沒有得到。後來也是透過質詢的方式,才在9月21日拿到會議紀錄,但是這份會議紀錄內容其實非常簡略,並沒有看到完整的討論過程,因此其他委員再度要求提供會中詳細的發言紀錄,一直到昨天傍晚,我們才收到。
首先想討論,在9月21日以前,其實這樣的會議紀錄應該要公開,讓人民有知的權利。食安法第四條有提到,應該讓人民有知的權利,而且資訊應該要透明的原則。我們認為衛福部遲遲不公開會議結論的部分,其實已經違反食安法第四條的規定。請教部長,這部分遲遲不公開,到昨天我們才收到發言紀錄,是有特別的用意嗎?還是特別想要隱藏些什麼嗎?
- 主席
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 陳部長時中
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並沒有這樣。我還記得上次好像是在本委員會,蔣委員有提出來說能不能公布那個資料,我現場有說……
- 王委員婉諭
這就是我剛才提到在9月29日之前,一直到昨天我們才收到。我們收到之後就趕快來看。
- 陳部長時中
那時候我就同意,但是要把名字……
- 王委員婉諭
其實這些資訊都可以公開,我們看到裡面的內容,真的覺得非常驚人,也非常讓人家覺得懷疑啊!我們節錄幾個出來,有委員認為在哺乳或懷孕的時候,都有可能的風險,可能對胎兒造成影響;也提到孕婦的計量其實非常有限,應該要有一個很合理的理由降低容許值。
我們可以看到衛福部已經同意2歲以下應該要優先使用本地的豬、本地的農產,是不是在月子中心的部分也應該進行相對應的評估和管理?因為我們看到專家意見確實如此,有所擔憂。
- 陳部長時中
有。我剛才有看到委員提出這些建議,後來我們就把那個豬腎的安全容許量從0.09ppm降到0.04ppm。
第二,對於相關要選擇的部分,我們都要求相關主管單位要標示清楚,我們會加強查驗,並鼓勵使用國產品。從這樣的方向來進行。
- 王委員婉諭
所以也會鼓勵坐月子中心優先使用國產品?
- 陳部長時中
我們會鼓勵。
- 王委員婉諭
因為上禮拜臨提,衛福部同意的提案是,在0到2歲的部分應使用在地農產、在地的豬肉,坐月子中心是不是應該也要比照辦理?
- 陳部長時中
基本上我們會鼓勵大家來食用,最重要是產品標示清楚,讓家長或作月子的婦女知道他食用的牛肉原料原產地。第二個,我們會加強查驗,確保這樣的標示是正確的。我相信相關人員經過這段時間以後,都會做出一些自己覺得比較好的選擇。
- 王委員婉諭
因為時間有限,您剛才提到衛福部已經同意月子中心應使用在地農產,也說在腎的部分有調降。我們確實看到CODEX是0.09ppm,臺灣現在規範是0.04ppm,但是肝的部分其實是一模一樣,並沒有調降。有些委員認為肝的比例應該也要調降,尤其是要降到減半以上,而且並不是只有少數委員。部長剛才說您沒參加這個會議,我也相信您公務繁忙,可能沒有機會讀到整份資料,所以我們幫您整理。從我們列舉出來的,超過半數的委員都認為肝應該降到50%以下。既然這是專家會議,還是諮議會,委員們的意見都是如此,為何衛福部在肝的部分並沒有做調整?對專家們的意見,衛福部的態度又是什麼?請部長表達一下。
- 陳部長時中
那時候是就整體內臟來講,肝、腎算起來是0.09ppm。腎的部分算下來,會從本來0.89ppm的風險評估降到0.06ppm,那樣就符合我們的需要。將來在檢驗的時候,標準是一樣,檢驗的效率會比較好。
- 王委員婉諭
這邊列出來只有肝的部分,其他委員也有表達,腎的部分已經調降,這邊就沒有列出來。這邊列出肝的部分,有委員認為應該要等比例調降。既然這是諮議會,是衛福部來做評斷容許值的依據,是不是應該要遵守或是聽取這些專家學者們的意見?
除了肝的容許值調降之外,其實A委員也有提到,只標示產地其實太籠統了,以及科學證據不足等問題。這樣子的會議就直接做成這樣的結論,是妥適的嗎?恐怕還有很多程序面及評估的實際面必須補足。
其次請教部長,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與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是相同的嗎?
- 陳部長時中
這是兩個會,但是我們在MRL,長期例行上都在食品衛生安全營養諮議會裡面來訂定。
- 王委員婉諭
這個我們剛剛有聽到。確實這兩個委員會不一樣,組成的成員也完全不一樣。剛才說依照前例,但是我想請教,在法源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條例第四條清楚提到,風險評估應該由學者及民間團體組成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為之。請教部長,是應該依照法源,還是依照以前的慣例來處理,會是比較好的做法,也是比較應該要有的做法?
- 陳部長時中
對,我想這兩個做法都可以,不過在風險評估,是就可以、不可以這樣的評估比較多。在MRL安全量的計算和審查……
- 王委員婉諭
部長,您說都可以的意思,是說你們未來會提出食安法的修正,將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改為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以及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的意思嗎?我不太清楚,法規明明定義應該在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為什麼會有都可以的選項?
- 陳部長時中
我們可以把這個定義得更清楚的一點。基本上,在MRL有需要一些專家的成份別,我們就照那樣的需要去聘請專家,這裡面是很專業的。
- 王委員婉諭
我還是不清楚,你的意思是說這個法源訂錯了,這個法源不是合法的,不應該這樣訂。
- 陳部長時中
我們並沒有說MRL要在這個諮議會訂定。
- 王委員婉諭
但是我們確實有說風險評估必須要在這個風險評估諮議會啊!衛福部的新聞稿也是說這些風險評估都已經有做過完整的評估了,到底是在哪個委員會做出來的風險評估呢?並不是只有針對MRL。
- 陳部長時中
現在是由營養安全諮議會所訂定的。風險評估的範圍很廣,我們在行政上面,長期以來MRL都是在這個諮議會來討論。
- 王委員婉諭
這部分還是不清楚,就是風險評估只需在營養安全諮議會討論,不需要依照法規嗎?因為我們可以看到,有提到風險評估,其實都做了相關的評估,剛剛署長也有回覆,但是我們在風險評估諮議會中,完全看不到有進行這次美豬議題的風險評估。我們覺得這部分其實是完全違反法律的程序,違反法律的定義,既然是已經違法的食品安全規範,這樣子的行政命令其實不應該執行,應該要退回重新評估,完整的評估。包括專家學者也認為相關的評估應該要更為完整,包括懷孕、哺乳、飲食習慣、膳食量等,以及你說肝腎容許值的量應該要降低。這些都是明顯在諮議會中提出清楚的陳述,不但沒有做風險評估,通過其他諮議會來做的,專家學者意見也不認為這樣是可信的。這部分真的應該要一起來為食安把關,不能只是口頭說說而已,但是跳過所有程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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