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主張不應針對動物添加物或萊克多巴胺做稅則號列註記或單獨分類「不需要因為它去加註含有什麼添加物或萊克多巴胺,不需要特別去做這樣的分類嘛!」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主張在符合國際規範且不增加太多行政成本的前提下,可考慮將豬腎、豬心、豬肺等部位列入稅則號列以讓國人安心「這個可以思考看看,部位的部分是不衝突的,所以豬腎,甚至剛剛有委員提到的豬心、豬肺等等這些,如果大家覺得會比較安心的話,這個反倒是可以思考的。」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要求加速安排赴美邊境查驗,提前查驗以確認進口肉品在安全值內,讓國人放心「所以我們希望能夠提前安排去查驗,至少讓國人感到放心,它必須是要在安全值內的這個狀況,我們必須要去做要求,好不好?」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要求落實前5批進口豬肉全部查驗,以讓國人安心「另外,上次部長也有提到,前5批會全部做相關的查驗工作,我們希望這一塊都能夠落實,讓國人能夠更安心。」進口肉品與日本食品的產地、成分應如何標示?主張應將進口豬肉充分標示清楚,讓國人有選擇權「但是我們也要充分的標示清楚,讓國人有選擇權,讓貿易之間相互有選擇權。」發言紀錄
- 賴委員瑞隆
(11時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今天大家都在關心稅則號列的問題,我也去查了一下,其實稅則號列都是查得到的,稅則號列裡有分很多種類,不管是肉類、魚類,甚至乳製品類等等,我想在整體上全世界也都是這樣在做的。2012年馬政府時代開放美牛進來以後,請問部長,目前對於美牛的部分,我們有針對動物的添加物,例如萊劑,有做任何的稅則號列的註記、單獨分列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沒有嘛!,為什麼當年2012年沒有,經過這麼長的時間,突然現在要做這件事情?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我們不針對添加物嘛!全世界都如此嘛!,不針對添加物來做。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部長,這個有查過嘛!,後面的官員,有嗎?如果沒有,是不是就點個頭,都沒有嘛!,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有針對添加物去做。部長,我接下來要問的是,如果我們這麼做了,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把添加物列入稅則號列裡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所以會更複雜,行政成本會增加,是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再來,在國際上,對我們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如果臺灣這樣做了,假如最後臺灣真的這樣做了,會產生什麼樣的後果?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所以等於會形成另外一個貿易上的障礙?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等於我們未來要跟各國洽談,甚至是加入國際組織時,都會更難去通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甚至在通過前,我們可能必須要再重新修改這個以符合國際的相關規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請問財政部李次長,這樣做有沒有什麼效益?對整個國家有沒有什麼效益?如果把動物添加物納進來的話。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行政成本會增加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有委員說把這個納入分類號列會比較有利於未來的追蹤與選擇。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所以只要美豬進來,我們本來就有相關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不需要因為它去加註含有什麼添加物或萊克多巴胺,不需要特別去做這樣的分類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沒有問題嘛!美牛也這樣處理嘛!經過8年都這樣處理,沒有任何的問題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所以我想這個都必須要講清楚。
- 再來,我要請教部長,現在農產品稅則號列針對肉品也有分類,我們不對添加物做分類,但是我們對部位有做分類,現在牛肉的分類有六十幾個,豬肉的分類大概有四十幾個。剛剛也有委員講到了,我們來看這一頁,牛的部分有「牛雜碎」、「冷凍牛雜碎
舌」、「冷凍牛雜碎:肝」、「冷凍牛雜碎:其他」,我想問一下,剛剛有委員提到牛的部分沒有被納進來,這個有進來吧,而且有分類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所以針對部位的部分其實是有納進來的,對於牛舌、牛肝的部分我們其實是有列上去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有些部分如果外界講的並不是事實的話,我想官員應該要即時來做一些澄清,如果部長或其他同仁有聽到的話,應該幫忙做一些澄清。至於豬的部分有豬雜碎、豬肝,已經有列進去了,還有其他的。我講過了,添加物不用列,但是部位我們可以考慮列上,因為這個並不違反,現在豬肝有列了,如果把大家關心的豬腎也列進來的話,部長或者後面的幾位長官有沒有什麼意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如果符合國際的規範,如果能夠讓國人更加安心,其實我認為列上之後,將來進來的機率也不見得大啦,因為國內的市場,大家買也要買新鮮的嘛!,怎麼會買冷凍的,這並不合乎常理,即使去市場買也不會去買冷凍的,甚至它的品質也比較差,沒有人會破壞自己的商譽去這樣做,當然如果列上能讓大家比較放心的話,我覺得也沒什麼特別,如果只是增加一、兩項,不會有太多行政成本的增加,也不違反相關國際規範的話。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這個可以思考看看,部位的部分是不衝突的,所以豬腎,甚至剛剛有委員提到的豬心、豬肺等等這些,如果大家覺得會比較安心的話,這個反倒是可以思考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衛福部要不要說明一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所以衛福部不會有太大的意見。既然部長及衛福部都沒有意見,那這樣是有機會的,牛舌、牛肝都已經列上了,豬肝也有了,如果豬腎或其他相關部位,大家關心的部位能夠進來的話,我想應該能夠兼顧所有狀況。但我還是要強調,我們優先支持臺灣豬,支持吃本土好吃的豬肉,但是我們也要充分的標示清楚,讓國人有選擇權,讓貿易之間相互有選擇權。當然,進來的東西還是必須在安全的範圍內,必須強烈的在衛福部及大家所要求的範圍內來做。
林副署長,上次我詢問過部長,接下來我們要去美國做一些邊境查驗,有沒有排定什麼時間要前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我們還是希望加速去做啦,好不好?當然因為疫情的關係會有影響,但是這牽涉到明年1月1日的開放,是相當重要的,大家也相當關心,所以我們希望能夠提前安排去查驗,至少讓國人感到放心,它必須是要在安全值內的這個狀況,我們必須要去做要求,好不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因為上次我有跟部長談到,我們希望還是加快速度。
另外,上次部長也有提到,前5批會全部做相關的查驗工作,我們希望這一塊都能夠落實,讓國人能夠更安心。
剩下最後一點時間,我再請問部長,另外一件事情也是這陣子大家所關心的,目前網路外送越來越頻繁,但現在發生了一個狀況,臺北市有一個130多個爐火的設備是設在大樓地下室,他是申請以餐廳的名義來做,這個當然引發了很多的疑慮。部長,我先請教你,130多個爐火的設備,這個比較像餐廳還是比較像中央廚房?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對,這個有來函了,因為現在外送越來越多,這樣的型態就有可能會起來,特別在都會地區,所以我認為經濟部應該儘速確定他未來的範圍。我認為130多個爐火的設備大概很難認為是餐廳,一個130多個爐火的餐廳,恐怕很難去想像,如果他有這麼多個爐火,也必須要去思考,未來是不是要設在比較屬於工業區的地方,甚至要有比較高的消防及安全的規範內來做,我認為這才是一個好的規範,否則未來這麼大量的爐火設備如果設在住宅區或住商混合區的話,這個恐怕會引發疑慮,因為一般我們認知的餐廳不會有這麼多的爐火設備,所以我希望部長加速去研議。對於這個案子,部長有作出回覆了嗎?就是臺北市商業處的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回覆的方向會是怎麼樣?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部長,這個部分當然地方上可能有地方的規定,不過我覺得中央在這一塊如果沒有明確的態度,各地方政府的壓力也都很大,我認為這個部分應該儘速去把它確定出來。我認為有130多個爐火設備的,大概比較像是中央廚房,既然有那麼多的爐火在做,就應該遵守比較高的公安跟比較高的消防規範,我希望部長在這件事情上能夠展現出該有的態度,因為我覺得積極行政可以讓後續的紛爭減少很多,否則一旦讓更多人不斷地設置、投入之後,要再來處理的難度又會更高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部長,針對這個部分,我希望你們能加速來處理,好不好?也希望你們加速回函,讓地方政府有個依循的根據,好不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如果需要另外再單獨列一種不同類別的話,配合共享經濟、配合外送的崛起而有需要的話,也請加速來做,好不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好,謝謝部長。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主席、各位同仁。因為我也在行政部門待過,有些資訊在還沒有完全定案之前確實不宜公開,我的建議是在會後把一些會議紀錄公開,然後提供給本委員會的委員,好不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沒有,我是說會議紀錄,我覺得會議紀錄公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我的建議是會議紀錄,因為影片部分會涉及到很多後續的問題,我覺得公開會議紀錄的部分已經足夠讓國人去檢視了。因為影片中有很多的討論還是屬於內部的階段,我覺得還是要尊重每個同仁,這樣他們才能夠在內部專業上暢所欲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主席、各位同仁。其實剛剛財政部關務署已經說得很清楚,所謂全程公開會議的過程,基本上是違反行政程序法的。我覺得今天大家的方向都一致,就是要怎麼樣把我們的食安做得更好,我相信只要在這個原則當中,對於他們討論的過程,我們希望在會後可以知道,其實過去我們所有的要求都是會後,如果在會議過程當中就把它上網全程公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對,雖然你是說會後,但是會後到底是哪一個部分要公開?是結論還是整個討論的過程?現在可能是糾結在公開的內容包含哪些,我想國民黨現在可能是糾結在公開的內容,其實我覺得過去的作法可以比照嘛!,過去很多的會議是把結論的部分公開,我們在哪一個部分要把它公開,過去也都曾有案例,我們就比照過去的案例,不是說今天誰執政就改變什麼樣的作法,沒有,該公開到什麼程度,過去都有案例可循,所以我覺得你們可以把過去的案例拿出來看,例如一些重大政策的決定到底公開到什麼程度,我覺得你們把那個部分舉例出來,可能會比較重要。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主席、各位同仁。我是建議,因為各黨也都會執政,其實對公務員還是要給他們基本與足夠的保護啦,因為很多會議都是內部討論的階段,如果所有的都這樣做,不管是直接公開或者是會後全程公開,幾乎很多公務員大概都不敢講話了,甚至於在他們討論的過程中,很多人幾乎都會受到非常大的壓力跟困擾,所以我覺得還是應該讓整個維持現狀。我是傾向建議,因為這個例子一開,以後全部都比照的話,行政機關有上萬個會議在進行,每個都要這樣處理是會很可怕的,我覺得還是要讓國家行政維持一個好的品質,因此我還是建議會後針對發言部分的紀要公開就好,就是重點的部分,如果我們關心,就把發言紀要交付委員會,甚至於公開,我認為這樣做對於討論的品質也會提升,同時對國家公務員也是一個比較好的保障,讓他們能夠就其專業來發言,然後作成比較好的決策建議。以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主席,我們剛才有提出修正動議,並提出具體的建議,修正動議的文字請工作人員宣讀一下,好不好?主席,處理一下,修正動議應該優先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沒有,修正動議優先處理啦!主席,依照議事規則,修正動議要優先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本來就可以修正,修正動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修正動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主席,有修正動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修正動議啦!這是議事規則。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開會本來就可以提修正動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程序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沒有,我現在要程序發言。主席,我要程序發言。
- 賴委員瑞隆
程序發言要優先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主席,程序發言優先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程序發言。沒有,那是一般的,我現在是程序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程序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不是。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那是一般……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那是一般的,我要程序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程序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主席違反程序,我們要程序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主席違反程序,我們要程序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我們要程序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我們要程序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主席違反程序。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我們要程序發言。主席違反程序。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我們要程序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我們要程序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程序發言。主席,我們要程序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程序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主席,互相尊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我們要程序發言。修正動議要優先處理。程序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程序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程序發言優先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程序發言優先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主席處理不公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主席處理不公。程序發言優先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主席處事不公,我們要程序發言,結果你一直要處理提案,要表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主席,程序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主席,程序發言你要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議事規則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程序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修正動議優先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修正動議優先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修正動議優先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修正動議優先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修正動議優先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修正動議優先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修正動議優先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你要確定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修正動議優先處理啦!你要讓我程序發言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依議事規則,我們要程序發言,你不讓我程序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我要程序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你要讓我程序發言啊!修正動議你要不要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主席……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你不讓我們程序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程序發言優先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程序發言優先。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程序發言優先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程序發言優先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程序發言優先處理,你要確定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你要確定要不要處理我們的修正動議嘛!修正動議要處理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修正動議要先處理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你不公允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你處理不公允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你又不讓我們程序發言。我們要程序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我們要處理修正動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你都不處理。程序發言優先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主席,那是一般發言,我剛剛講的是程序發言,程序發言要優先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程序發言要優先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程序發言是不是要優先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主席、各位同仁。因為我們要程序發言,主席沒有讓我們優先處理,所以才會發生剛剛的爭議,因此也沒有所謂按誰的麥克風的問題,主席不要借題發揮。基本上,程序發言本來就要優於一切,而且修正動議也要優先處理,這原本就在議事規則裡面非常清楚地標明,是在第十一條還有第三十七條,拜託大家仔細看清楚,修正動議就是要優先處理。剛剛民進黨黨團已經提出修正動議,可是主席卻不處理我們的修正動議,還執意要先處理原提案去表決,當然我們有異議啊!我們有異議,然後向主席報告、要求,主席又不處理,當然我們一定要集體抗議嘛!這部分大家照步驟來,議事規則怎麼規定、怎麼寫?我們程序發言優先,還有修正動議優先。剛剛國民黨也說好,這樣子他們就提出再修正動議嘛!不就是這樣子嗎?本來是程序怎麼走就是怎麼走,大家就是溝通,可是從早上溝通這個議題,第二個部分,行政單位已經陸續說了,這個會違反行政程序法,最後會變成會議無效。如果我們今天提案,結果是讓會議無效,我們立法權又駕馭了行政權,這樣子的話,是不是整個會議跟我們的動機、目標全部又被抹煞掉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主席、各位同仁。委員會的主體還是各位委員,如果大家討論產生一些衝突,其實最後就是照議事規則,當然我們希望儘量依照協商、和諧的方式進行。我還是必須講,當然一段時間以來,大家對修正動議有很大的誤解,好像修正動議一定要在幾點以前提出。我還是必須講,修正動議本來就是在會議上提出,而且隨時都可以提出修正動議,只要達到附議人數都可以提出修正,現場就可以修正,這個是開會的目的,開會是要能夠討論、能夠解決事情,所以修正動議本來就可以在會上隨時提出,任何人都不應該限縮每一個委員修正動議的提案權。修正動議提出來之後,依照立法院的議事規則第十一條,當然要優先處理,不管在院會或在委員會都是這樣,議事規則上並沒有任何問題。如果大家溝通有共識,我們就照有共識的內容辦理;如果雙方的歧見很大,真的要進行表決,那就照議事規則來走。之前我曾在衛環委員會的時候跟蔣萬安委員溝通過,沒有什麼10點前收修正動議,幾點後就不收修正動議的狀況。我再次強調,會議開會以委員為主體,只要現場達到那樣的人數提出修正動議,那就是可以提出,提出之後依照議事規則就是優先處理。大家還是要照議事規則走,這樣才不會產生更多不必要的緊張跟衝突。另外,剛剛狀況很緊急,包括有要程序發言但不能發言的情形,因此對主席有一些不禮貌,請見諒。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主席,請暫停,有程序問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主席、各位同仁。我再次強調委員會的主體是委員,請主席尊重我的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尊重我的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我要程序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要程序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主席,我要程序發言,我有修正動議,修正動議要優先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修正動議優先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修正動議要優先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主席,修正動議優先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主席請依照議事規則,修正動議要優先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修正動議要優先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為什麼現在又可以處理修正動議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賴委員瑞隆
散會。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賴瑞隆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