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銘於內政委員會第9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竹縣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主張開放含瘦肉精美豬進口的政策即使已宣布但尚未正式上路,人民仍可依法提案公投,並呼籲中選會委員依照民國107年6月20日公告的內容行使職權、依法行政。「因為民國107年6月20日的這個公告已經講得很清楚了,進行中的政策人民還是可以行使公投的,所以還是希望委員能夠依照過去公告的內容來行使他的職權。」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認為反對含有瘦肉精的美豬進口到臺灣是重大政策,因為行政院8月已宣布明年1月1日要開放含有瘦肉精的美國豬肉進口,這就是政府的政策。「其實這很顯然的就是重大政策,因為行政院8月就宣布明年1月1日要開放含有瘦肉精的美國豬肉進口,很顯然的,這就是政府的政策。」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要求中選會委員依照民國107年6月20日公告的內容行使職權,認定進行中的政策人民仍可行使公投「因為民國107年6月20日的這個公告已經講得很清楚了,進行中的政策人民還是可以行使公投的,所以還是希望委員能夠依照過去公告的內容來行使他的職權。」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中選會稱辦理聽證會有裁量權的說法,認為依公民投票法第十條第五項命補正前應先舉行聽證會「但是這個條文的第五項也明顯的規定:「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命補正者,應先舉行聽證會」,所以剛才主委回答陳玉珍委員時說你們有裁量權,本席覺得這點主委是不是應該要做修正?」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即便是已經宣布、但還沒有正式上路的政策,人民還是可以依照公投法的規定要求公投「即便是已經宣布,但還沒有正式上路的政策,人民還是可以依照公投法的規定來要求公投。」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中選會在尚未命補正的情況下就要舉辦聽證會,認為在程序上可能不對「你們好像沒有命補正馬上就要舉辦聽證會,這在程序上可能有點不對。」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反對含有瘦肉精的美豬進口到臺灣是重大政策,因為行政院已宣布明年1月1日要開放「其實這很顯然的就是重大政策,因為行政院8月就宣布明年1月1日要開放含有瘦肉精的美國豬肉進口」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要求中選會趕快舉辦有關這2個公投案的公聽會「也希望你們能夠趕快的來舉辦公聽會。」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思銘

    (11時4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今天大家都很關心國民黨所提議的這2個公投案,所以本席要針對這2個公投案來就教主委。

  2.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3. 李主任委員進勇

    主席、各位委員。不敢當,請委員指教。

  4. 林委員思銘

    剛才主委也回答了很多委員的問題,因為這次我們對於這2個公投案,第一個公投案,就是有關美豬公投這部分,因為這個涉及是否屬於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等適用事項,以及主文理由是否符合相關的辦法、規定,所以必須要辦理公聽會。第二個是公投綁大選的公投案,則是要釐清是否在立法原則以外,另外涉及原有法律的複決,所以也要辦理公聽會。針對這些爭議,本席要先請教主委,因為本席剛才聽到主委回答陳玉珍委員時說:公聽會中選會是有裁量權的,要不要辦是由中選會來決定的,是這樣嗎?

  5. 李主任委員進勇

    這是根據法律的規定,如果有符合辦理公聽會的要件的話,那我們就一定要辦。

  6. 林委員思銘

    是,主委,我們都是法律人,主委提到這是依據法律的規定,那本席想要請教主委,這是依照公投法哪一條的規定?

  7. 李主任委員進勇

    根據公投法第十條第三項的規定:「主管機關於收到公民投票提案或補正之提案後,應於六十日內完成審核。經審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敘明理由,通知提案人之領銜人於三十日內補正,並以一次為限,屆期未補正或經補正仍不符規定者予以駁回」,但是你要通知補證或是要予以駁回,決定是否要予以駁回之前,就一定要先辦理聽證會,所以辦理聽證會的目的就是要協助提案領銜人來進行這件事情。

  8. 林委員思銘

    主委,本席有看到這個條文,本席的簡報也有秀出公民投票法第十條的條文,但是這個條文的第五項也明顯的規定:「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命補正者,應先舉行聽證會」,所以剛才主委回答陳玉珍委員時說你們有裁量權,本席覺得這點主委是不是應該要做修正?

  9. 李主任委員進勇

    如果這樣講的話,是應該要修正,依據法律的規定,如果有符合這個規定的話,我們就一定要辦理聽證會。

  10. 林委員思銘

    所以如果你認為他們有補正的必要,那之前你就應該要先舉辦聽證會。

  11. 李主任委員進勇

    是的。

  12. 林委員思銘

    那本席要就教主委,這個案子到目前為止我們有通知提案人要補正相關的爭議事項嗎?

  13. 李主任委員進勇

    因為這是上個禮拜五我們第551次的委員會所做成的決定,接下來就是禮拜六、禮拜天,今天是禮拜一,所以所有的行政作業程序今天都在趕辦之中。

  14. 林委員思銘

    所以你們會把應該要補正的事項……

  15.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會通知提案領銜人配合聽證會的行政作業。

  16. 林委員思銘

    好,謝謝!這點要趕快做,因為媒體先講了,但是提案人到底有沒有收到通知?你們好像沒有命補正馬上就要舉辦聽證會,這在程序上可能有點不對。

  17. 李主任委員進勇

    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沒有任何的耽誤,我們的行政作業都非常的迅速。

  18. 林委員思銘

    好,因為剛才有很多委員都很擔心這個聽證會的日期會有所拖延,這也是我們國民黨很多委員或民眾的疑慮,所以這個公聽會大概會安排在什麼時候來舉辦?

  19. 李主任委員進勇

    任何一件公投案的審核與進行,程序都是透明的,這在我們的官網上都有公開。

  20. 林委員思銘

    主委,這個本席了解,但是本席的意思是,因為你們已經開完會了,也說這部分一定要辦公聽會,那公聽會的時程決定了嗎?

  21.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跟委員報告一下,因為公投法是去年6月修正的,公投法修正之後,第一件送進來的公投案是在8月,從8月到現在,這2個案子先不算的話,我們已經進行了9件的公投案審核,而在這9件的公投案審核裡面……

  22. 林委員思銘

    都是在60天內完成。

  23.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從收案到所謂的審核完畢,我們姑且稱為第一階段的審核,法律規定的時間是60天,所以我們9個案子最多也是60天,但是也有比較短的,總而言之,平均天數是53天。

  24. 林委員思銘

    53天就會完成,這個案子是9月23日送的。

  25. 李主任委員進勇

    但是國民黨這2個案多久呢?

  26. 林委員思銘

    9月23日送的。

  27. 李主任委員進勇

    他們是9月23日送進來的,但是我們10月16日就審核完畢,只花了23天而已。

  28. 林委員思銘

    主委,這個沒有問題。

  29. 李主任委員進勇

    所以大家不要多慮,我們會按照法定的時間,正常的作業程序。

  30. 林委員思銘

    好,謝謝!主委……

  31. 李主任委員進勇

    但是所謂的正常作業程序,還是要看我們的工作量,如果今天壓了10件、20件在我們身上,那時間可能就會晚一點。

  32. 林委員思銘

    主委,這個本席了解,其實黃世杰委員3月份的時候也有一個提案,因為他認為我們辦理公聽會的時間,法律上並沒有任何的規定,就是你們審核後認為要辦公聽會或是要它補正內容,但是這個時間法律上並沒有任何的規定,所以才會造成這樣的疑慮。因為你們沒有時程的規定,所以才會間接的造成有這種不信任的情況,因為大家都認為你們會不會很慢才辦公聽會。

  33.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套用一句廣播界的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34. 林委員思銘

    好,謝謝!主委,本席對你有信心,本席希望這些疑慮……

  35.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平常心。

  36. 林委員思銘

    好,本席希望這些疑慮日後都能夠獲得澄清,也希望你們能夠趕快的來舉辦公聽會。

  37.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會依照正常的程序。

  38. 林委員思銘

    好,謝謝。接下來本席要延續續剛才鄭天財委員的提問,對於這2個公投案,本席想要請教主委,你認為反對含有瘦肉精的美豬進口到臺灣,這是否是一個重大的政策?

  39.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現在不方便說它是不是,因為這還要經過我們委員會的審核,包括聽證會大家所提供的意見,所以這個問題我沒有辦法可以代替委員會來做答復。

  40. 林委員思銘

    好,謝謝!主委,其實我們可以很客觀的去分析和判斷,其實這很顯然的就是重大政策,因為行政院8月就宣布明年1月1日要開放含有瘦肉精的美國豬肉進口,很顯然的,這就是政府的政策。

  41. 李主任委員進勇

    但關鍵可能是,如果這是重大政策的話,那它是不是已經公告確定了?或是即將要確定?問題可能是在這個地方。

  42. 林委員思銘

    即便這是即將要決定的政策,但是這個政府已經宣示的很清楚了,現在也已經有幾個行政命令在立法院審查中,但是依照公投法相關的規定,即便是已經宣布,但還沒有正式上路的政策,人民還是可以依照公投法的規定來要求公投。

  43. 李主任委員進勇

    它的爭議點可能是在、因為立法院把這些行政命令改成審查,但審查的結果可能會有一些變動,或是有做修正,或是廢止,如果是這樣子的話,那它還符不符合公投法相關的規定?這點是必須要釐清的。

  44. 林委員思銘

    主委,你這個說法本席沒有意見,但是本席還是要提醒主委,因為依照相關的規定,尤其是中選會民國107年6月20日的公告:「所謂的法律、重大政策、憲法修正案之複決,係指公民藉由投票就其代表機關所通過之法案或進行中之政策,行使最終決定權」,所以進行中的政策也是可以提案來舉辦公投的,所以剛才主委說要經過立法院的審查,才能決定這是不是重大的政策,這點很顯然的已經跟中選會民國107年6月20日的公告內容有所不符,所以本席還是要誠摯的呼籲中選會所有的委員依法行政,因為民國107年6月20日的這個公告已經講得很清楚了,進行中的政策人民還是可以行使公投的,所以還是希望委員能夠依照過去公告的內容來行使他的職權。

  45.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尊重委員的看法,因為它在立法院審查當中,可能會有一些變數存在,可能也另外有一些看法認為,這樣子會不會影響到所謂重大政策作為一個公投議題的適格性?是會有疑慮,所以應該要澄清。

  46. 林委員思銘

    是,主委,當然我還是堅持我的想法,我認為既然已經有公告……

  47. 李主任委員進勇

    是,我們尊重。

  48. 林委員思銘

    我還是希望主委以及貴會所有的委員,也能夠尊重自己過去的一個公告。好,謝謝!

  49. 李主任委員進勇

    是,我們會依法來審理。

  50. 林委員思銘

    謝謝主委!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思銘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