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米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8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促轉會平復司法、調查歷史真相、不義遺址保存、威權象徵處理等任務,將來還是要由各個主管機關本於權責承接,不完全是促轉會的責任「但是依大家的認知或當時促轉會的設計,這些任務將來還是要由各個主管機關本於權責去做,包括不義遺址的保存或威權象徵的處理」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質疑促轉會在任務延長期間以預備金支應支出,使立法院無法事先審查,不符合立法院審查預算的常規「去年我們審的預算也是審到109年5月,後續你們現在的支出大概都是用預備金嘛!預備金的部分當然我們就沒有辦法事先審查,明年有可能是這樣嗎?你們今年編明年的預算也是落到110年的5月,所以縱使有再延長的話,有可能落到這樣的問題,我想要請教,這總是不是一個立法院審查預算的常規。」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促轉會正、副主委一年29萬元特別費用於慰問或致意性禮金屬合理,應給予此權限,因為並未用於特定政治目的,純粹是慰問「所以主委和副主委兩位一年的特別費29萬元,其實也都用於相關的一些慰問或者是致意性的禮金,我覺得應該是合理,還是要給他們這樣的權限,因為這並沒有用在特定的政治目的上面,就純粹是慰問。」

發言紀錄

  1. 周委員春米

    (10時3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排定審定的議程,除了促轉會的預算審查之外,還有司法機關如何落實轉型正義的部分,早上幾個委員也都有關注這個問題,我再來做一下釐清。

  2. 請教司法院,在你們提出來的報告最後一頁,司法院辦理9號大法官會議解釋檔卷的清查,你們是依據檔案管局函送的機關政治檔案全面清查作業指引,也就是說你們是依據這份指引,去做一些相關的清查,然後才認為這9號的解釋是政治檔案,對不對?

  3. 主席

    請司法院葉副秘書長說明。

  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 周委員春米

    所以你們是依據這個作業指引,來做相關的清查?

  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 周委員春米

    好,我請教司法院,現在促轉條例定義的威權統治時期是從34年8月15日到81年11月6日,依據司法院的網站,最後一筆在威權統治時期公布的大法官會議解釋是第307號。我現在想要請教,現在整個威權統治時期的大法官會議解釋,只有這9號被認定是政治檔案嗎?還是有其他沒有清查出來的?

  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 周委員春米

    對,我現在請教你,其他都不算政治檔案嗎?還是你們還沒做清查?

  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 周委員春米

    副秘,請教在第307號之前的解釋,停留在34年到81年中間的大法官會議解釋,只有這9號是政治檔案嗎?

  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 周委員春米

    所以其他都不算?

  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 周委員春米

    如果有其他單位、機關認為這是政治檔案,像促轉會請你們再予以清查的話,還是有這樣的可能,是不是?

  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 周委員春米

    所以等於政治檔案的認定是司法院依據檔管局給你們的清查作業指引下去清查,現在確定只有9號大法官……

  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 周委員春米

    還會再清查嗎?還是已經到底了,沒有任何所謂的政治檔案之虞了?

  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 周委員春米

    請書記處說明。

  22. 主席

    請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許處長說明。

  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 周委員春米

    好,我跟司法院確認,依你們目前進行的工作及結論就是這9號,然後就送給檔管局,檔管局本於權責要不要認定是政治檔案。你們會不會再去清查、認定?清查工作已經結束了嗎?

  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 周委員春米

    大法官會議的解釋就已經告一個段落。

  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 周委員春米

    所以現在我再確認、釐清,你們公布的這9號是已經有做解釋的,另外有些是不受理的,也有是政治檔案的可能,但還在清查當中,我的理解有沒有錯誤?

  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 周委員春米

    現在是說我們有第307號都是有公布的嗎?包括有解釋、不予受理的也有公布嗎?對不對?

  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 周委員春米

    現在不是在解釋、不予受理的部分,我請教你們清查的標準是怎麼樣?

  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 周委員春米

    所以你們還是會依據檔管局給你們的標準去做清查、認定?是不是?

  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 周委員春米

    那公開的呢?有可能公開嗎?

  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 周委員春米

    我的意思是你們沒有移給檔管局的部分放在司法院,你們自己要保管嘛!你們自己也很想保管這些司法的歷史紀錄嘛!對不對?

  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0. 周委員春米

    有要公開嗎?

  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2. 周委員春米

    所以是司法院定,還是大法官書記處來做處理?

  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4. 周委員春米

    請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把這部分相關的要點,或者是進行的程序跟我們說明,看是用公文還是說明。

  45. 回到促轉會的議題,楊主委,我大概有兩個問題請教,本來促轉會的任務是到今(109)年5月,現在延長一年,大概就是到明年5月,所以這個部分有牽扯兩個問題。第一個就是預算的問題,去年我們審的預算也是審到109年5月,後續你們現在的支出大概都是用預備金嘛!預備金的部分當然我們就沒有辦法事先審查,明年有可能是這樣嗎?你們今年編明年的預算也是落到110年的5月,所以縱使有再延長的話,有可能落到這樣的問題,我想要請教,這總是不是一個立法院審查預算的常規。另外,有關你們的執行率,我在今天的預算提案裡面也有討論到你們的執行率,包括今年業務預算到現在的執行率大概只有36%,待會要請你們解釋。

  46. 第二個,我們也要感謝促轉會在有限的時間、能力下,能夠做有關平復司法、調查歷史真相等這些很浩大的工程,但是依大家的認知或當時促轉會的設計,這些任務將來還是要由各個主管機關本於權責去做,包括不義遺址的保存或威權象徵的處理;在促轉會運作當中,包括文化部或者其他單位,還是有跟著在跑,不完全是促轉會的責任。

  47. 所以我要請教主委,如果明年5月確定促轉會在提出總結報告後就結束任務,這些相關的任務是不是可以順利的移轉到各個單位?各個單位有沒有這樣的權責、能量,後續去執行你們做的總結、計畫?請教楊主委。

  48. 主席

    請促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49.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是,謝謝委員。跟委員報告,關於這些業務未來的銜接機關,我們從去年其實一直都有陸續在做盤點,大概每個業務都會盤點二到三個方案,這些方案當中都會牽涉到剛剛委員所提到的,相關的機關在相關權能上面是否足夠,是否有組織法或是作用法的需要,或者是人力的擴編等,我們都有納入盤點當中。有些業務事實上我們也一直都有跟相關的機關去進行合作,像我們跟人權館、檔管局在不義遺址或還原歷史真相的部分,其實都一直有在滾動式的合作。對於未來轉銜的需求,其實都有互相在協商跟討論。

  50. 周委員春米

    主委,將來還是有一個總結報告,你們算是主管機關,也算是幕僚單位,你們提出二到三個方案,到最後來決定是採什麼方案。我具體的請教,因為上禮拜我有參加你們的記者會,那是針對當時政治受難者家屬、家庭的照護,這個是起步,我們非常地鼓勵,也會來支持。

  51. 第二個,有關沒收財產的返還,還有補償被害人受難家屬的部分,我問一個概念,如果將來要提出法案的話,是以促轉會為法案的主管機關嗎?還是有可能是司法院或法務部?請教楊主委。

  52. 楊主任委員翠

    補、賠償跟財產返還等相關法案的主管機關,我們也想了兩、三個方案,司法機關也想過,法務部也想過,或以基金會的形式,也都有在我們的評估方案當中,目前的評估是以促轉會如果在明年5月結束的話,我們都有針對主管機關應該是誰的各個優缺點進行相關評估。

  53. 周委員春米

    所以現在還是會盡力把各種方案、可能性都提出來,最後再來做拍板定案。

  54. 楊主任委員翠

    然後跟相關機關來做協商。

  55. 周委員春米

    謝謝主席、楊主委。

  56. 楊主任委員翠

    謝謝委員。

  57. 主席

    現在休息5分鐘。

  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9.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主席

    請促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62.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不一樣。

  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4. 主席

    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孫副主任委員說明。

  65. 孫副主任委員斌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釋字第793號主要有兩個非常大的重點,一個是在大法官的解釋裡面,正式的肯認過去曾經有過黨國體制和威權統治這樣的事實。第二個,它認為轉型正義是一個特別重大的公益,它跟以前一般法律原則不一樣的地方,包括可以溯及既往或者是一些……

  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7. 孫副主任委員斌

    我們可以合法地去調查一些已經罹於時效,或者是在一般法律原則下無法去處理的不當取得財產的狀況。

  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9. 孫副主任委員斌

    減少。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孫副主任委員斌

    是。

  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3. 楊主任委員翠

    黨產會去追徵,我們會據此設立特種基金。

  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5.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會設立特種基金,但未來主管機關還是需要再做……

  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7. 楊主任委員翠

    跟轉型正義相關的,包括教育人權、社福、長照等等……

  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9. 楊主任委員翠

    這個部分有一些我們正在用業務費做……

  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1. 楊主任委員翠

    就是用業務費在做。

  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3. 楊主任委員翠

    如果確定基金能夠進來的話,我們會規劃在特種基金裡面,這些業務就可以更全面……

  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5. 主席

    請促轉會葉副主任委員虹靈說明。

  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7. 楊主任委員翠

    因為去年我們要總結報告,我們完整的規劃會放在總結報告當中……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楊主任委員翠

    因為延長了,我們就繼續更完整的在做規劃。

  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1. 楊主任委員翠

    這當中我們會滾動式再跟黨產會、院方做更周延……

  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3. 楊主任委員翠

    是。

  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5. 楊主任委員翠

    計畫我們會先送……

  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7. 楊主任委員翠

    是。

  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9. 孫副主任委員斌

    我們成立4年以來,我們做的追徵和移轉國有的處分,初估金額已經有七百多億元了,不過這些行政處分,因為當事人都有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法官也都裁准了,依照停止執行的裁定必須要等到整個訴訟中止確定之後,才能夠開始執行,所以相關作業可能要等到法院審理結束之後,才能夠……

  1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1. 孫副主任委員斌

    這可能還是要看這個個案法院審理的速度。

  1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3. 孫副主任委員斌

    我們可以繼續做行政調查以及行政處分,可是處分做出來之後,當事人有爭執,要到法院是聲請停止……

  1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5. 孫副主任委員斌

    這個可能就不是我們……

  1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7. 孫副主任委員斌

    是。

  1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9. 孫副主任委員斌

    沒有。

  1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1. 楊主任委員翠

    這個基金,第一個就是計畫的部分,我們還持續在推動。基金來源的部分,就是看預期的發展,我們也會持續研商是不是有其他資金來源的可能性。

  1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3. 楊主任委員翠

    有。

  1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5. 楊主任委員翠

    這就是我們要努力的。

  1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7. 楊主任委員翠

    是。

  1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9. 楊主任委員翠

    是。

  1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1.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會多方來做……

  1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3. 楊主任委員翠

    因為預算編列牽涉國家財政的部分,當然我們都會考慮在裡面的,其他資金……

  1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5.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會努力來爭取跟協商。

  1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7.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回去做進一步的討論。

  1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9. 楊主任委員翠

    是。

  1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1.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會來委員會……

  1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3.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會努力。

  1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5. 主席

    請林委員為洲發言。(不在)林委員不在場。

  1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7. 主席

    請促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138.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國防部目前應該是0%。

  1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0. 楊主任委員翠

    國防部跟退輔會的部分在我們溝通協商的過程中,他們的訴求是有一些歷史情感、特殊的一些歷史因緣,我們也一直提出多元處置的方案,目前其實兩個部會都有考慮,在不同的地方用不同的方式,比如說退輔會的醫院、農場或仁愛之家等等,做法不一樣,這個部分我們也會慢慢持續溝通。

  1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2. 楊主任委員翠

    會,我們……

  1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4.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在107年11月,已經把促轉會對於中正紀念堂轉型的建議提送給文化部,文化部也彙整了,然後也有相關的方案。目前我有重新跟李永得部長聯繫,他會……

  1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6. 楊主任委員翠

    李永得部長會成立一個跨機關的工作平台,我們會參與其中,努力積極促成他儘快能夠開始啟動。

  1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8.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這幾個月有持續跟文化部溝通、協商,我們會在這個工作平台持續表達意見,希望可以儘速執行過渡期的一些方案。

  1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0. 楊主任委員翠

    從轉型正義的視角來說,當然我們認為應該要適度的修改。

  1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2. 楊主任委員翠

    文化部的部分主要是文資身分的部分,要有一些更進一步的解釋跟協商,看看用什麼樣的方法會比較好做,這個需要再討論。

  1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4. 楊主任委員翠

    對。

  1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6. 楊主任委員翠

    他們的因為都是文資身分,文資身分有文資法的身分,所以需要再經過多方的討論。

  1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8. 楊主任委員翠

    我知道。教育部在大學的部分,因為校園自主之故,鼓勵校園自行討論銅像要怎麼處理;至於中小學的部分,地方政府有地方教育局的意見,我們都會持續溝通。

  1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0. 楊主任委員翠

    謝謝主委。

  161. 主席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1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3. 主席

    請促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164.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促轉會依據促轉條例有兩個部分可做,其一是第六條第三項第一款,也就是委員方才提到的補(賠)償與回復名譽部分,這方面我們已經撤銷了五千八百六十幾位……

  1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6. 楊主任委員翠

    對。

  1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8. 楊主任委員翠

    依第六條的規定,我們可以依職權或接受申請重啟調查,這部分我們已撤銷了35件,而杜孝生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

  1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0.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可以依職權重啟調查,如果符合的話,我們就會撤銷。

  1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2. 楊主任委員翠

    對於不在名單中的個案、無法自行提出或沒有意願的部分,促轉會依據促轉條例第六條,只要我們掌握到相關的資料,都可以依職權重啟調查。如果符合相關要件的話,我們就會予以撤銷。

  1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4. 楊主任委員翠

    是。

  1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6. 楊主任委員翠

    是不是指我們依職權重啟調查的方法和方式?

  1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8. 楊主任委員翠

    謝謝。

  179. 主席

    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1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1. 主席

    請促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182.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促轉會成立至今已將近2年5個月。

  1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4. 楊主任委員翠

    對,延長了近5個月。

  1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6. 楊主任委員翠

    明年5月30日。

  1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8. 楊主任委員翠

    為鞏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而有促轉條例,這就是促轉條例的目的。

  1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0. 楊主任委員翠

    謝謝委員。

  191. 主席

    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1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3. 主席

    請促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194.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臺灣能夠脫離殖民統治,我想是臺灣人非常樂見的。

  1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6. 楊主任委員翠

    報告委員,關於原住民族受害者的名譽平反、回復和賠償的部分,我們都是納入業務當中處理的。

  1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8. 楊主任委員翠

    是。

  1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0. 楊主任委員翠

    促轉會還是必須要依據促轉條例。

  20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2. 楊主任委員翠

    第一條的立法理由裡面有提到……

  20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4. 楊主任委員翠

    立法理由中提到,「惟對於原住民之不義問題,仍有更多制度性、結構性之面向與範圍;其相關事宜如何處理,宜由原住民相關法令通盤檢討、規劃」。這是大院通過的立法理由。

  20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6. 楊主任委員翠

    謝謝委員。

  20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8. 楊主任委員翠

    針對原住民受害者部分,我們一定會努力。至於其他相關的意見,我們其實與原轉會和原民會也一直都維持很好的緊密關係,我們的意見都會提供給他們。

  20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0. 楊主任委員翠

    謝謝委員。

  2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2. 主席

    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孫副主任委員說明。

  213. 孫副主任委員斌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昨天有統計,目前繫屬在法院的訴訟案件是32件,大多數的案件都是針對我們認定附隨組織、命移轉財產或是追徵財產的行政處分而提起的撤銷訴訟。另外一部分的案件是,因為被認定為附隨組織或是條例規定的政黨,他們有一些財產會被推定為不當取得,處分是要經過本會許可,針對有些不許可的狀況,這個政黨或附隨組織也會提起撤銷訴訟。目前大概是這兩類的行政訴訟。

  2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5. 孫副主任委員斌

    沒有,目前只有一件是在最高行政法院,其他都還在北高行審理中。

  2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7. 孫副主任委員斌

    跟委員報告,因為一開始很多訴訟案的原告都是提出這個黨產條例有違憲的狀況,因而無法進行訴訟,但是經大法官解釋以後,認為黨產條例是合憲的,至少就這個條例的合憲性雙方沒有爭執,後續就會進入行政處分是否……

  2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9. 孫副主任委員斌

    對,停止訴訟就是訴訟的狀況會比較緩慢。

  2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1. 孫副主任委員斌

    有的是停止,有的是候核辦的狀態,現在陸陸續續就是……

  2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3. 孫副主任委員斌

    我們都會等法院來函通知,我們才會……

  2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5. 孫副主任委員斌

    是。

  2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7. 孫副主任委員斌

    是。

  2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9. 孫副主任委員斌

    還有救國團、中影、中廣和救總。

  2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1. 孫副主任委員斌

    如果今天是附隨組織所成立的公司,且他本身有持有股份的話,還可以認為是他的財產,可是如果這個附隨組織另外再去捐贈成立基金會或是另外把錢捐贈給第三人的時候,這個時候要怎麼認定,可能在條例的適用上,我們還要進一步的研議。

  2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3. 孫副主任委員斌

    以文字來講,看起來應該是類似借名登記或信託的概念,就是我雖然可能移轉占有或移轉所有權給第三人,可是終值的受益人還是本人,我們看這個文字似乎指的是這個意思。

  2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5. 孫副主任委員斌

    這個在黨產條例第六條其實有相關的規定,如果是以無償或顯不相當的對價把不當取得財產轉讓給第三人時,我們是可以請第三人把這個東西還回來。

  2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7. 孫副主任委員斌

    這個其實我們有去做一些相關調查,目前還在研議處理的方式。

  2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9. 孫副主任委員斌

    這個我們回去會再瞭解。

  2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1. 孫副主任委員斌

    我們回去研議。

  2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3. 孫副主任委員斌

    好。

  2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5. 主席

    請促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246.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跟縣市政府開了非常多次的協商會議,主要是針對威權象徵,就是兩蔣銅塑像部分;至於門牌部分,因為地方自治的關係,各地方都訂定有門牌編定辦法,而我們其實在2018年到2019年已經有一個委外的研究案,針對全臺灣這些相關威權路名已經有提出研究報告,包括那個路名以前應該叫做什麼,我們都有作出報告,我們會在總結報告裡針對路名區分開來,就是塑銅像是一個處理方式,而路名部分,我們已經有針對要怎麼處理有一些方案,我們會在總結報告裡面提出來。

  2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8. 楊主任委員翠

    是,這個部分我們會積極提出意見來跟文化部討論。

  2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0. 楊主任委員翠

    是。

  2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2. 楊主任委員翠

    謝謝委員。

  253. 主席

    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2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5. 主席

    請促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256.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在去年就已經規劃好了計畫,延長的這一年,從去年到延長的這5個月,我們一直在精修我們計畫的內容跟方向,當然很重要的就是基金的部分能不能到位,這部分當然比較困難,因為它是不穩定性、不確定性。

  2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8. 楊主任委員翠

    是,我們還是會繼續規劃,也會繼續尋求兩個部分,一個是在少少資金來源的情況下,有沒有可能就設立?這部分,我們會繼續研議。第二個是,以轉型正義主責機關的職責,我們當然有必要多去思考一些來源。

  2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0. 楊主任委員翠

    跟委員報告,我們一定會善盡職責把規劃做出來,跟主管機關的部分,也會規劃跟協商,這個部分我們任內是一定會努力的。

  2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2. 楊主任委員翠

    是,我們主管機關會有相關的研擬,也會進行相關的協商。

  2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4. 楊主任委員翠

    好,謝謝委員。

  2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6. 主席

    請司法院葉副秘書長說明。

  2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8. 主席

    請促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269.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政治檔案公開的部分是檔案局主管,今天檔案局的同仁也有到現場。

  2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1. 楊主任委員翠

    促轉會站在轉型正義的立場,當然希望依據政治檔案條例公開。

  2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3. 主席

    請國發會檔案局陳副局長說明。

  2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5. 楊主任委員翠

    這個照顧方案目前在臺中跟臺北的部分已經將近六十人,高雄因為比較晚起啟動,所以人數正在增加當中。因為是試辦,每個縣市目前預計三十人左右為開始試辦時的人數,當然如果地方有需求……

  2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7. 楊主任委員翠

    目前我們掌握到的是一千多位能夠以電話聯絡,當然實際上還是遠遠超過這一千多位。

  2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9. 楊主任委員翠

    是。

  2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1. 楊主任委員翠

    好。

  2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3. 楊主任委員翠

    謝謝。

  284. 主席

    請楊委員瓊瓔發言。(不在場)楊委員不在場。

  2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6. 主席

    請促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287.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目前試辦的部分因為是跟在地的團體合作,第一個部分他們會提供空間,讓這些前輩跟家屬能夠定期聚會,大家能夠一起有一些活動。透過這些活動,相關機關跟我們的團隊都會去觀察,如果有需要密集照顧的部分,我們還有一個密集照顧方案,會轉介到一些相關的機關。他如果需要居家服務、長期照顧或是身心需求的面向,這個東西我們都會關照到,去連結,等於是轉介到不同的機關。這個試辦最主要其實是希望能夠掌握、建立一個model,使得未來全面推展的時候,我們知道要朝哪些方向、要怎麼去建立網絡的嫁接。

  2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9. 楊主任委員翠

    在基金的設置這個部分我們當然有考慮到政治受難者家庭的照顧,這個照顧裡面包含剛剛提到的,要嫁接到長照的、有心理需求的,或者有居家照顧的。我們如果有提報到密集照顧的部分,都會用個案管理的方式,會有一對一、個案管理的、密集的、近距離的,這個會區分。有一些會通過這個活動的方式,先建立信賴體系,然後願意說出來。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也會跟團隊密切配合,觀察到有需要密集照顧的就會轉介,他就會有個案管理的部分。這兩種不同的部分,到時候在建立的model的時候,我們也都會把相關的需求放入。如果未來設置基金,這個部分的照顧方案到底需要有哪一些通過基金延續推動,我們會放在裡頭。

  2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1. 楊主任委員翠

    這個評估要通過試辦才能夠掌握,所以我們試辦的目的也在這邊,我們希望能夠通過試辦去瞭解需要個管的部分、密集照顧部分到底會有多少人,對於我們規劃未來,包括資金或嫁接的規模,我們也會評估。目前我還沒有辦法回答委員,我們的試辦目標其實就是其中之一。

  2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3. 楊主任委員翠

    好,謝謝委員。

  294. 主席

    請李委員德維發言。(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

  2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6. 主席

    我們下午會處理預算案,處理預算時,與預算案無關的列席機關可以不必列席。

  2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8.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進行討論事項「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

  2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0. 主席

    …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周春米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周春米

    是不是請楊主委說明一下,我們之前編列的特別費,大概你們都是怎麼樣支出的?

  2. 周春米

    一般首長的特別費大概都是因為他的職務,有其一定的角色、榮耀和地位,大家也希望能夠得到他的一些關懷,所以首長的特別費用在相關的慰問,或者紅包、白包這些應該都是合理的。促轉會由於承載著很多的受難者家屬長輩,在相關的業務裡面,包括我們自己也接觸很多的團體,其實有很多長期都是在促進轉型正義這樣的範疇裡面,所以主委和副主委兩位一年的特別費29萬元,其實也都用於相關的一些慰問或者是致意性的禮金,我覺得應該是合理,還是要給他們這樣的權限,因為這並沒有用在特定的政治目的上面,就純粹是慰問。如果沒有給這部分的特別費用以支出,我想對兩位擔任正副主管的人,這個負擔會太重。

  3. 周春米

    本席的提案是第17案,在今天早上的詢答及回覆的過程當中,有關返還財產的相關法律案大概是在年底前會提出來,因此本席所提第17案就改為主決議。

  4. 周春米

    另外,有關吳委員方才所關注的第4案及第8案,因為提案當中都是寫「政策宣導經費」,所以大家都focus在政策宣導方面。其實我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待過比較長的時間,大概從促轉會成立之後,我就一直都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同時我也受邀參加過許多次活動,而且都是非常感人的活動,我建議促轉會將相關活動的照片、紀錄精華送給各個委員參考,如此大家應該會比較容易瞭解。另外還有相關文宣品,在促轉的意涵上與其他機關的政策宣導確實是比較不一樣的層次,本席建議促轉會能夠針對這部分多整理一些資料送給委員會的委員參考與瞭解,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周春米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