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顯智於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外交及國防、財政、教育及文化五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

時代力量時代力量・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主張應比照美牛的方式,為進口豬增列更詳細的分類貨號,避免不同部位混在一起。「我們如果能夠超前部署,也就是能夠比照美牛這樣的方式去增列貨號的話,將來就不會有混在一起的問題嘛!」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主張開放萊豬的行政命令屬委任立法審查,應在國會審查完後才可生效,否則應比照過去立法院決議不開放進口「因為這是一個委任立法的審查,應該是在國會審查完之後,這樣的行政命令才可以生效,否則應該要比照過去立法院的決議,基本上是不應該開放進口的」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反對開放萊豬進口「所以時代力量的立場非常清楚,就是我們反對開放進口。」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質疑開放萊豬影響國人健康重大卻未經完整評估,評估報告抄襲過去國民黨時代的報告,且近年沒有資料顯示疑慮已消除「同時也沒有經過完整的評估,甚至它的評估報告也是抄過去國民黨時代的評估報告,那在過去這幾年來也沒有相關的資料顯示這樣的開放已經把疑慮消除了」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認為開放萊豬推翻立法院過去決議卻僅預告7天,嚴重違反行政程序法預告制度,且依行政院函釋至少應預告60天,讓健康受影響的國人表達意見「機關部會如果要推翻過去立法院的決議,且其預告期間只有7天,當然這是嚴重違反行政程序法的規定,尤其是除了在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四條有關預告制度,當然就是要在預告期間裡面讓所受影響的人,包括健康受影響的國人可以表達意見,且行政院的函釋也清楚說明,預告至少要60天,結果這一次機關的預告期間只有7天」

發言紀錄

  1. 邱委員顯智

    主席、各位同仁。謝謝主席,關於開放萊豬這件事情,事實上大家可以看到這是過去立法院的決議,機關部會如果要推翻過去立法院的決議,且其預告期間只有7天,當然這是嚴重違反行政程序法的規定,尤其是除了在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四條有關預告制度,當然就是要在預告期間裡面讓所受影響的人,包括健康受影響的國人可以表達意見,且行政院的函釋也清楚說明,預告至少要60天,結果這一次機關的預告期間只有7天,更何況是在推翻過去立法院決議的情況之下,這當然是完全不對的,在程序如果沒有完備的情況下,你如何能夠說服國人這樣的開放政策是對我們國家有利的?更何況這是一件非常重大爭議的事情,影響國人的健康因素這麼重大,同時也沒有經過完整的評估,甚至它的評估報告也是抄過去國民黨時代的評估報告,那在過去這幾年來也沒有相關的資料顯示這樣的開放已經把疑慮消除了,所以時代力量的立場非常清楚,就是我們反對開放進口。

  2. 另外就是針對這種特別的重大事由,除了反對僅僅7天的預告期間就通過之外,因為這是一個委任立法的審查,應該是在國會審查完之後,這樣的行政命令才可以生效,否則應該要比照過去立法院的決議,基本上是不應該開放進口的,謝謝。

  3. 主席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4. 林委員奕華

    主席、各位同仁。國民黨團也是反對直接進到這個行政命令的相關的處理,因為從立法院整個程序裡面就可以看得出來,行政院在處理萊豬開放的過程是違法的,按照食安法第四條規定,一定要先召開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這個規定非常清楚,而且是明文寫在食安法裡面,所以一定要先開諮議會之後,才會有後續的相關程序,包括是不是要把大家認為有疑慮的問題一一釐清,才有辦法決定到底是不是要做開放這件事。但是我們看到這一次整個是黑箱闖關,先由總統在8月28日宣布,然後行政院各部會才來配合相關的流程,我們也知道當時並沒有開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所召開的是比較低位階的食品安全與營養諮議會,裡面所根據的唯一一份是去年1月到3月的資料,距離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而且今天公務人員都在場,有哪一個研究報告是低於10萬元?而這麼一個跟人民相關這麼重要的開放,且影響到人民的健康權,卻用一個如此草率、低於10萬元,而且不用公開招標直接委託,而且後來我看過更多資料,其實這位學者當初在六輕的時候,還發生過球員兼裁判的狀況,也就是明明是環評委員卻又接受廠商的委託,有球員兼裁判的爭議。

  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 陳主任委員吉仲

    好,謝謝。

  7. 主席

    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8. 邱委員顯智

    (15時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在有關美豬美牛的討論裡面,我發現農委會有一個論述,是說現在進口豬肉總量從1月到9月下降至33%嘛!

  9.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10. 陳主任委員吉仲

    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們更新到10月中的也是這個數字,大概是4萬6,000公噸,比原來的六萬多公噸還少。

  11. 邱委員顯智

    好,但是主委有沒有去看到底下降的是來自哪一國的豬肉?因為這看起來雖然農委會是比較去宣傳加拿大豬,那……

  12. 陳主任委員吉仲

    沒有啦!我們都不想更多的進口豬進來,我們是宣傳臺灣豬。

  13. 邱委員顯智

    但是其實是不是說從6月到9月,雖然1月的時候美豬有消退,但是從1月到9月美豬所累積的進口數量,其實跟去年差不多啊!是這樣嗎?

  14. 陳主任委員吉仲

    委員,這個我可以提供完整的、總體裡面每個國家的數字給委員參考,因為更重要的是國際市場的變動。

  15. 邱委員顯智

    對、是啊!但是我現在就是說當你作這個論述的時候,會有一個風險嘛!因為你是農經專家,事實上有可能減少的是他國的部分,但是美國的並沒有減少!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當你開放美國萊豬的時候,你要如何去說「事實上大家都喜歡本土的豬肉,美國的豬肉事實上大家比較不愛」?從這個數據看起來,假設下降的33%是下降到加拿大或其他國家的豬肉,但是美國的豬肉看起來沒有下降的話,感覺起來美國豬肉在臺灣的市場上面還是頗具競爭力啊!

  16. 陳主任委員吉仲

    跟委員報告,我們處長剛剛跟我講美國跟加拿大的數量都同步減少,我很樂意會後回去把各個國家減少的幅度也提供委員參考,來驗證是不是真的如同我們預測的──因為要做清楚標示以後,很多食品大廠就開始用我們國產的冷凍豬肉。

  17. 邱委員顯智

    好,那就請會後再提供比較精確的數字。

  18. 陳主任委員吉仲

    好。

  19. 邱委員顯智

    至於第二題,事實上早上關務署在這邊也有講到,很多委員的提問就是進口牛的部位分類貨號是比進口豬還要詳細,這應該沒有問題。

  20. 陳主任委員吉仲

    沒錯。

  21. 邱委員顯智

    那第二個部分就是進口豬的增列貨號,看起來關務署這邊也認為可行,因為這不會違反WTO或其他動物用藥類別的問題嘛!我是想要請教主委,為什麼現在不把它的分類貨號做得更詳細?

  22. 陳主任委員吉仲

    跟委員報告,早上王婉諭委員建議我說我們之後一定會是動態調整,動態調整的意思是絕對有可能增加貨號,所以整個號列我……

  23. 邱委員顯智

    主委,我當然瞭解你的意思,你就是說要動態調整,然後滾動式地去看有沒有調高或調降這個標準嘛!

  24. 陳主任委員吉仲

    對,但是現在跟委員報告的是,第一個,很多豬的內臟根本不可能進來,因為國人的消費習性跟實際國內的供給都遠超過需求……

  25. 邱委員顯智

    但是我們……

  26. 陳主任委員吉仲

    它不排除,真的還是有進來的話,那我們隨時都可以……

  27. 邱委員顯智

    關於我們這個提案的主要目的,我們當然知道主委是說之後假設你們的標準有變動,那可以隨時因應來調整嘛!但現在問題是國人的疑慮非常深,社會上還是有很大的聲音說對這個部分是有疑慮的,與其這樣,我們如果能夠超前部署,也就是能夠比照美牛這樣的方式去增列貨號的話,將來就不會有混在一起的問題嘛!假設你的標準有變動,當你再回去看的時候,就會清楚這個豬心、這個豬腦不會跟其他的部位混在一起啊!你瞭解我的意思嗎?

  28. 陳主任委員吉仲

    委員我坦白講,其實增加稅則號列,真正的管理還是進來以後的溯源管理。

  29. 邱委員顯智

    但是第一,關務署認為這樣可行。第二,這可能對邊境管制有比較大的幫助。第三,可能國人會比較放心。如果比較細緻的規範的話,能夠做得更多,讓大家可以比較安心。

  30. 陳主任委員吉仲

    坦白講,如果越清楚的話,大家發現這些稅則號列裡面的內臟部位都沒有進口,那當然對我們來講有安定民心的效果。

  31. 邱委員顯智

    那當然很好了。

  32. 陳主任委員吉仲

    所以我們才說我們很樂意檢討、評估這件事情。

  33. 邱委員顯智

    希望能夠往這個方向規劃。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邱顯智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