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明哲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7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桃園市第3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學校、國軍等公共供餐是否應限用國產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如何規定?主張《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應比照已入法的基改生鮮食品及其初級加工品,加入含乙型受體素的食材跟其產製品。「因為現在包括基改的生鮮食品及其初級加工品都已經入法了,我們現在也希望能夠加入含乙型受體素的食材跟其產製品。」學校、國軍等公共供餐是否應限用國產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如何規定?認為僅以公文、契約書範本及管理規則落實校園禁萊肉是不夠的,主張應入法而非僅以契約規範,因為違約與違法不同,入法與僅用廠商合約的立威效應不一樣。「現在教育部不斷地說,目前的手段就是當時發的一紙公文,加上11月準備提供的契約書範本,再加上地方學校可能提出的管理規則,但我覺得這真的是不夠。如果以契約為主的話,違約跟違法是完全不一樣的事情,差別在哪裡?事前如果把它入法,或者只用跟廠商之間的合約,它的立威效應就不一樣。」學校、國軍等公共供餐是否應限用國產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如何規定?主張支持未來針對學校飲食立專法,但若明年1月1日萊豬開放進口日期不能延到專法立案之後,則希望《學校衛生法》即刻入法。「希望未來針對學校的飲食能夠立專法,這個部分我個人是非常支持,但是因為如果明年1月1日萊豬開放進口的日期不能延後的話,如果它可以延到學校飲食專法立案之後,萊豬才進來的話,當然是可以;如果不行延期,我們是希望能夠即刻入法。」

發言紀錄

  1. 魯委員明哲

    我這次針對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有特別提案,剛剛很多委員也都說明過,因為現在包括基改的生鮮食品及其初級加工品都已經入法了,我們現在也希望能夠加入含乙型受體素的食材跟其產製品。我要肯定部長,事實上在8月28日你開了第一槍,就是學生不吃含有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所以今天整個修法都是在挺你,來協助你落實當時的政策。但是你要如何落實學生吃不到含有萊克多巴胺的肉品?要如何有效的管理並阻絕萊肉於校門之外?其實我們大家提供了很多不同的方法,覺得把這個觀念入法是最重要的。

  2. 事實上,在學校衛生法第一條就說明了,孩子是未來的主人翁,要促進學生的健康,奠定國民的健康,所以我們要用一切的方式從嚴來規範。現在教育部不斷地說,目前的手段就是當時發的一紙公文,加上11月準備提供的契約書範本,再加上地方學校可能提出的管理規則,但我覺得這真的是不夠。如果以契約為主的話,違約跟違法是完全不一樣的事情,差別在哪裡?事前如果把它入法,或者只用跟廠商之間的合約,它的立威效應就不一樣。如果入法,會更多人知道,願意去守法;如果是契約的話,只是學校跟得標廠商兩者之間簽的,為什麼呢?因為差在現在所有學校的供應商,不管是供應食材或熟食,它們都還有自己的下游廠商,也許還來自其他十家、二十家的食材工廠,它們的合約怎麼跟下游廠商去簽,會造成什麼樣的效應呢?會造成後面冗長的履約爭議。所以在此特別建請所有委員能夠支持,讓這樣的內容能夠確實入法。

  3. 最後,剛剛有提到很多次,希望未來針對學校的飲食能夠立專法,這個部分我個人是非常支持,但是因為如果明年1月1日萊豬開放進口的日期不能延後的話,如果它可以延到學校飲食專法立案之後,萊豬才進來的話,當然是可以;如果不行延期,我們是希望能夠即刻入法。以上,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魯明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