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建國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教育及文化五委員會第4次聯席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雲林縣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要求美豬賣方一併檢附每批肉品萊克多巴胺含量符合規定的檢驗報告,認為賣方提供完整訊息給買方合情合理且有必要性「賣方一定要一併檢附每批肉品中萊克多巴胺含量符合規定的檢驗報告,真的是有其必要性」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質疑單憑產品進口報單品名認定藥品、食品組成的源頭管理,認為其外觀、性狀無法立即判別,這樣的做法有待商榷「尤其藥品、食品是攸關人體的健康,其組成在外觀、性狀上無法立即判別,如果單憑產品進口報單品名認定,這樣的源頭管理有待商榷。」

發言紀錄

  1. 劉委員建國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跟部長及署長再度提醒要從嚴處理美豬的狀況,剛才陳老師講的那段話讓我心有戚戚焉,如果部長是美國總統候選人,就從防疫的態度及積極的作為,這次應該是部長當選。我的問題很簡單,請部長及署長聽一下,銀杏葉是不是藥品?銀杏果是不是藥品?答案為銀杏葉是藥品,銀杏果是食品,他們兩個差別在什麼地方,為什麼一個是藥品一個是食品?因為銀杏葉含有四個強心配醣體,銀杏果則沒有,但植物體中是否含有褪黑激素的成分?沒有啦!因為褪黑激素是由動物的松果體所分泌的,在植物上不存在褪黑激素這種物質。我為什麼講這個背景?因為99年FDA跟調查局合作破獲偽藥案,在搜索的現場中,有美國賣方提供臺灣買方檢驗報告書,內容為銀杏葉及褪黑激素的成分,卻以臺美買賣雙方互相勾串進口報單貨品名稱、品項,分別以銀杏果及櫻桃萃取物矇騙入關,這是經過我國法院判決確定的案例,在100年12月15日臺北地方法院100年簡字第2447號刑事判決書,買賣雙方互相勾串矇騙入關的案例不止一件,只是沒有被發現,所以這個判決告訴我們,美國人也會寫假的內容,我只是要用這個背景來跟部長及署長特別再提醒,我在上次質詢的時候,希望重視檢驗報告書的重要性,尤其藥品、食品是攸關人體的健康,其組成在外觀、性狀上無法立即判別,如果單憑產品進口報單品名認定,這樣的源頭管理有待商榷。

  2. 我想在商業的交易中,賣方提供完整的訊息資料給買方是合情合理,所以我才會在上次質詢時特別提到,賣方一定要一併檢附每批肉品中萊克多巴胺含量符合規定的檢驗報告,真的是有其必要性,這是我個人的看法。因此,我在10月15日及10月29日都有向部長提供這五項的建議,部長也回答我說這五項建議應該是可行的,第一次是這麼答復我,第二次也是說可行,但是像這樣才3分鐘的詢答時間,部長上次也答復說在委員會上要講得很清楚是有困難的,不過,不管是從10月15日或10月29日,都已經快一個月了,到底針對這五個建議有沒有作出相關的一些研議?

  3. 主席

    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4. 陳部長時中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態度還是一樣,這也是在法律之內,執行相關獎勵、鼓勵的方案,我們都會努力來做。

  5. 劉委員建國

    不是,部長回答這五項建議可行,這五項絕對是在我國的法律之內,我今天講是第三次了。

  6. 陳部長時中

    對,我覺得這部分在我們現在的規定裡面已經有了,另外就是在法律之外的,我們會做相關的一些要求,需要去溝通,這個方向我們覺得是可以做的。

  7. 劉委員建國

    是不是你們已經有朝向這五個建議去做相關的一些討論及研究,有嗎?

  8. 陳部長時中

    我們現在會跟進口商來做一些討論。

  9. 劉委員建國

    你這樣回答我,我也不知道要怎麼說下去,你說可行嘛!那你們有討論……

  10. 陳部長時中

    但是有一部分是法律規定,有一部分是溝通、協調,或者由站在購買者的立場裡面提出相關的要求,這些都是可以做的,但不是由我來要求美國要怎麼樣,如果我今天是買方,我可以說我要買的東西是怎麼樣,那是可以做的,我們會跟他們溝通協調,請他們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11. 劉委員建國

    部長,我的問題很簡單,就五項建議,因為部長也答復我,不管是10月15日或10月29日都說可行嘛!對不對?在這個可行的範圍裡面,部內或是署內有沒有做這五個建議相關的討論,如果有,給我書面,好不好?

  12. 陳部長時中

    好,可以。

  13. 劉委員建國

    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劉建國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