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競程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2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中市第5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主張養豬的用藥不是只有乙型受體素,應一併評估所有用藥對於高風險族群、嬰兒族群、老人族群的風險,再討論這些用藥要怎麼入法,否則若要把所有種類納入會討論不完「養豬的用藥不是只有乙型受體素,所有的用藥對於高風險族群、嬰兒族群、老人族群的風險,我們一併評估,再來討論這些用藥要怎麼入法,因為這個法就像蘇委員講的,它是一個原則性的問題,如果你要把所有的種類都納入這個法,我相信會討論不完。」學校、國軍等公共供餐是否應限用國產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如何規定?質疑為保障機構內高風險族群的供餐安全,而在食安法中將已有安全殘留量或容許量的養豬用藥規定為禁止或零檢出的做法,認為兩者的規範邏輯有疑義。「將安全容許量及殘留量明訂到食安法去禁止、零檢出,這樣邏輯好像怪怪的,因為我們對養豬戶給予安全殘留量,如果食安法却規定必須零檢出。」

發言紀錄

  1. 莊委員競程

    (10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真正的毒是COVID-19,它沒有安全容許量,正值進入秋冬之際,應該花更多心力來推廣防疫政策。在國內疫苗部分,衛福部最高補助5億元,目前國光生技補助4.5億元,高端疫苗補助4.7億元,以及聯亞補助4.3億元,請問這是一次性撥款,還是按進度撥款?

  2. 主席

    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3. 陳部長時中

    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分作二期撥款,要進入第一期及第二期試驗,開始臨床施打時,據以給予相關補助。

  4. 莊委員競程

    國外政府補助經費都是幾十億美金,我們的疫苗研發補助經費規模是不是足夠?後續會不會增加?

  5. 陳部長時中

    未來可能在疫苗購買方面,每個國家採取的策略不同,像美國的補助就包括購買或訂立專屬採購權等,對我們而言,在討論這個議題時,國內疫苗的研發必然是需要培植,但發展時序是否符合國內緊急需要在當時還是未定數,於是先就研發及臨床試驗方面直接補助,使其掌握最大可能成功的機會,以成為國內疫苗場茁壯的契機。未來疫苗成功時就能成為賣方市場,到時我們會購買相當的量,對他們未來發展也是正向的助益。

  6. 莊委員競程

    國外大廠很多都已經進入第三期試驗,有的預估最快年底或明年初能夠供應,反觀臺灣疫苗研發還是慢了許多,目前各家進度好像都還在第一期……

  7. 陳部長時中

    目前是第一期,像國光生技是第一期兩劑都已經施打完成……

  8. 莊委員競程

    年底就可能進入第二期嗎?

  9. 陳部長時中

    估計12月起陸續會進入第二期,還是要看第二期提出的計畫會不會通過而定。

  10. 莊委員競程

    就算進入第二期,且第二期完成的話,因為臺灣防疫做太好,國內目前沒有社區感染,如果這些公司都順利完成第一期及第二期試驗,第三期會怎麼進行?因為社區如果不存在病毒,如何測試疫苗的有效性?會跟國外合作嗎?目前會允許這種模式嗎?

  11. 陳部長時中

    基本上依據疫情需要,第二、三期會延續來做,我們沒有採用請病人直接進入受感染的社區裡,觀察有接種疫苗和沒有接種疫苗的感染率如何?因為臺灣沒有這樣的病例,病人數很少,但是國外已有大規模的試驗數據,我們會在科學的證據下,比較國外的臨床試驗數據來看抗體的相等性,也就是我們產生的抗體和國外疫苗產生的抗體是否相等、相符或更強?若有達到效果,在比對之下,這些疫苗即符合有效性。

  12. 莊委員競程

    跟國外用比對的方式來評斷我們疫苗第一、二期狀況,再跟國外的第三期比對看我們的……

  13. 陳部長時中

    類似這樣的想法,是一套滿繁複的評估程序。

  14. 莊委員競程

    因為國外疫情有些還是嚴重,有沒有可能把臺灣的疫苗送去該國做第三期試驗?

  15. 陳部長時中

    業者有這樣的想法,為了本身疫苗發展,讓疫苗做多元驗證,我們也認為這是一個可行的方案。

  16. 莊委員競程

    看來短期疫苗取得還是以購買為主,指揮中心這幾天的記者會提到政府早已跟國外洽談投資方式,包括COVAX平台、國際大廠則以投資取得優先購買權,如果在數量有限的狀況下,臺灣第一波最少需要多少疫苗量才比較安全?若要有效防止武漢肺炎,施打量需要多少?

  17. 陳部長時中

    每波施打量很難完全正確估算,因為還要考量施打意願,疫苗一向不強制施打,預估整體施打率要達到六成,才會產生社區防護能力。至於施打速度,則要考量疫苗取得速度。另外,視疫情發展情況,還有國際交流及邊境開放的需要,各方面都需要審慎考量,邊境相關事宜不難評估是因為看得到有效性,至於疫苗效期可以到多長?事實上還沒有確切的數字。

  18. 莊委員競程

    基本上施打率目標要達六成以上嗎?

  19. 陳部長時中

    對。

  20. 莊委員競程

    疫苗量要怎麼取得,部長提到的這些影響因素都必須考慮嗎?

  21. 陳部長時中

    我們其實很早就用投資的方式來洽購疫苗,能夠掌握到採購量,但沒辦法掌握到進來的時序,一方面當時沒辦法掌握,另外是生產等等的配置,所以跟任何廠商洽談,唯一最難談的一點就是何時到港、到貨?時間是最困難的,大家都不願意講……

  22. 莊委員競程

    衛福部還是要繼續努力。

  23. 陳部長時中

    當然。

  24. 莊委員競程

    昨天指揮中心初步透露未來一般民眾優先施打的順序,65歲以上老人將為首要優先接種的族群,然而不久之前出現搶打流感疫苗狀況,在武漢肺炎疫苗更有限的狀態下,是不是有所準備不讓這種情況再度發生?

  25. 陳部長時中

    我們當然會做好各種準備,包括資訊系統、各種溝通等,COVID-19疫苗就像這次流感疫苗一樣,任何事件都可能引發群眾恐慌心理,進而有搶打或不打等各種效應,很難完全避免,我們會盡力、努力做好。

  26. 莊委員競程

    接下來關於秋冬防疫,入境或轉機必須要出示3日內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因為近期境外移入案例增加,國外出具的檢驗報告如何確保其正確性?

  27. 陳部長時中

    確實會有國外檢驗報告的正確性及其可能不符合我們現行規定的疑義,這在疫情控制上是比例的問題,只要把這比例降低,進入到我們手上是可控的風險,這是我們在努力的。

  28. 莊委員競程

    另外,因為集中檢疫隔離的場所不多,移工入境集中檢疫的空間顯然不足,是否可以讓入境者能全部集中檢疫?空間能不能再增加?因為進入秋冬季節疫情恐更嚴峻。

  29. 陳部長時中

    集中檢疫的場所大致上的強度,我是說管制的強度,集中檢疫的強度大概是最強,旅館次之,家裡當然相對的就通容性高,怎麼樣讓大家能夠進到管制程度比較高,又不過度限制人身的自由,這是我們要取得的平衡,不過,我們會就一些高風險,認為需要……

  30. 莊委員競程

    高風險的國家嘛?

  31. 陳部長時中

    高風險國家、地區或時機等等,把集中檢疫的處所留在緊急使用時能夠很充分的調配,檢疫旅館現在也漸漸上軌道,參加間數也越來越多,這都是我們在秋冬裡面比較能夠因應的方案,目前每14天期間大概有2萬。

  32. 莊委員競程

    最後一個問題,我們新公布八大場域要戴口罩,現在健身房、游泳池也要戴,像有一些訓練班、K書中心要戴,可是學校、幼兒園及補習班要不要戴等這些問題,你看健身房、游泳池要戴,可是我不知道游泳池要怎麼戴?

  33. 陳部長時中

    我們是說可以戴的時候儘量戴,沒有辦法戴就不要戴。

  34. 莊委員競程

    學校方面呢?

  35. 陳部長時中

    學校因為是特定對象相關的往來,所以相關的規定,我們是宣導他們要戴,不過還是由學校來做管理。

  36. 莊委員競程

    OK,謝謝部長。

  37. 主席

    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38. 蘇委員巧慧

    (10時1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在這裡還是要跟衛福部各位辛苦的同仁說一聲感謝,因為有各位從年初到現在兢兢業業、夙夜匪懈,所以其實臺灣在全世界比較起來,真的過得是一個正常的生活,包括週末的時候,可以辦金馬獎、可以有這麼多人上街頭遊行,甚至是百貨公司週年慶都還是大爆滿,這一點真的是要謝謝衛福部,因此,我們也更要努力把秋冬的防疫做好,部長的感想也一定是這樣吧?

  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0. 王委員婉諭

    再補充說明剛才蘇委員提到教育部用鼓勵的方式來做,其實並不是,函示上已經明訂一律使用在地豬,所以絕對不是以鼓勵使用本土農產的方式處理。第二個部分是衛福部提到這是選擇權的問題,當然我們也同意,既然這樣,在機構裡的孩子、剛生產完的婦女以及病患,他們在飲食上沒有自主選擇權的情況下,我們認為要一併做保障才是比較嚴謹和比較負責任的作法。

  41. 主席

    請莊委員競程發言。

  42. 莊委員競程

    本席想表達的是我尊重各委員提案,大家都是為了尤其是高風險族群的安全。我在想一個邏輯,今天不知道大家在提案過程中有沒有評估現在國內外養豬到底使用多少用藥?含幾種用藥?這些用藥有沒有安全的殘留值或安全的容許量?如果都有的話,是不是所有品項都要列在這裡面?這樣的話也不對,一定會列不完,如果是為了安全和安心,回到洪委員提到的邏輯,安全是要做專業的討論,安心則是各委員會要訂出誰吃或誰不吃,那又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我相信很多養豬戶有使用其他的用藥,我們一定訂有最低殘留值或安全容許量,這些是否都要列入食安法?食安法的立法目的是安全,將安全容許量及殘留量明訂到食安法去禁止、零檢出,這樣邏輯好像怪怪的,因為我們對養豬戶給予安全殘留量,如果食安法却規定必須零檢出。我相信這個議題可以多方面討論,養豬的用藥不是只有乙型受體素,所有的用藥對於高風險族群、嬰兒族群、老人族群的風險,我們一併評估,再來討論這些用藥要怎麼入法,因為這個法就像蘇委員講的,它是一個原則性的問題,如果你要把所有的種類都納入這個法,我相信會討論不完。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莊競程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