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追回的財產雖交給國產署但仍有占用情形,要求說明占用的時間多久、要怎樣處理,認為這是未來要做的工作「那你要回來還是要管理,雖然是給國產署,但是國產署畢竟還有占用,占用的時間多久?要怎樣去處理?這是未來你們要做的工作,是不是?」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當初列了那麼多財產,後來執行的卻只有幾件,認為成效還是不夠「因為你沒有理由,我們當初列了那麼多,為什麼到後來我們執行的才有幾件而已,那這個成效還是不夠啊!」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要求將過去所列財產中間有變賣或脫產的情形讓民眾知道「是不是可以將過去所列的,他們中間有變賣的,還是有脫產的,應該也要讓民眾知道,這應該會比較好吧?」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要求黨產會在所剩的3年裡更積極,在3年內把一些事情告一個段落「希望主委還是要趕快再積極,因為你所剩的3年,那未來是不是3年裡面能夠把一些事情告個段落,這是比較重要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要求針對檢舉獎勵金連年掛零再做研究,既然編了預算就要把它發出去,讓更多人來提供資料「所以針對這個還是要再做研究。 然我們編了,就是要把它發出去,看能不能有更多的人來提供資料給我們。」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婦聯會和救國團都屬於政黨的附隨組織,既然是附隨組織,財產當然都要追回來「不管在婦聯會或救國團也好,他們都屬於政黨的附隨組織,然是附隨組織,當然你的財產都要要回來」發言紀錄
- 吳委員琪銘
(10時50分)主席、與會同仁。請教林主委,主委,不當黨產成立已經4、5年了,之前我對不當黨產委員會認為,你們的功能及效能就是非常地低,但是我今天看到這個資料,還有我在臺上聽了你所講的,還有委員質詢的,我還是再次地肯定,因為這段時間你們真的辛苦了,雖然沒有辦法預期跟我們早期所列的要達到七百幾億元,但是畢竟你們也踏出去了,不管是在救國團也好,不管在婦聯會也好,不管是中影,你們還是有你們積極的作為,這一點本席還是再次地肯定。最重要的就是,現在因為有很多委員質詢,不管在婦聯會或救國團也好,他們都屬於政黨的附隨組織,然是附隨組織,當然你的財產都要要回來,那你要回來還是要管理,雖然是給國產署,但是國產署畢竟還有占用,占用的時間多久?要怎樣去處理?這是未來你們要做的工作,是不是?
- 主席
請黨產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 林主任委員正
是。
- 吳委員琪銘
現在我看你們編的預算裡面,還有一個就是提供資料的,雖然金額並不大,但是畢竟都是掛零,這一點因為過去有很多人提供一些資料給我們,當然該發的獎勵金我們還是要發,是不是在這個獎勵金的部分你來說明一下?
- 林主任委員正
這個獎勵金就是,因為在黨產條例裡面要鼓勵大家提出相關的資訊,所以它有一個獎勵金的制度,編預算也是因為這個法律裡面有這個規定,所以我們就編了這個預算,但是坦白說,過去這幾年我們從來沒有發過,從來沒有發過的理由是,第一個,他提供的資訊是真正有意義的,對於取得不當黨產提供了協助的。第二個,所謂的不當黨產有實際上真的有收回來,但是大家知道,我們現在這個不當黨產的收回,其實它的進度還在很初期,雖然做的處分看起來金額還滿龐大,但實際上收回的部分還是在很小的部分。剛才這兩個條件要同時合適,目前來看幾乎是沒有,不過因為法律裡面有這樣規定,所以我們就先這樣編;至於發不出去,我們就是繳庫了,每年我們剩餘的就是繳庫,我們內部也有定一個發放的辦法、申請的辦法。
- 吳委員琪銘
可能是你們定的發放標準過高……
- 林主任委員正
其實目前為止都還沒有來申請。
- 吳委員琪銘
是還沒有來申請?結果我看106、107、108、109、110年都是掛零。
- 林主任委員正
都還沒有來申請。
- 吳委員琪銘
所以針對這個還是要再做研究。
- 林主任委員正
是。
- 吳委員琪銘
然我們編了,就是要把它發出去,看能不能有更多的人來提供資料給我們。
- 林主任委員正
是。
- 吳委員琪銘
因為你不當黨產會,我們就是要有一個作為,全民對我們的期待。
-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吹哨者也是很重要的。
- 吳委員琪銘
是不是可以將過去所列的,他們中間有變賣的,還是有脫產的,應該也要讓民眾知道,這應該會比較好吧?
- 林主任委員正
是,好。
- 吳委員琪銘
我看這個案例也是很多吧?
- 林主任委員正
很多,很多。
- 吳委員琪銘
很多吧?
- 林主任委員正
變賣的非常多。
- 吳委員琪銘
對啊!因為你沒有理由,我們當初列了那麼多,為什麼到後來我們執行的才有幾件而已,那這個成效還是不夠啊!
- 林主任委員正
這個我們會再努力。
- 吳委員琪銘
因為我們並不是站在對立還是怎樣,其實救國團以前他們也辦了很多活動……
-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證據很清楚啊!
- 吳委員琪銘
婦聯會他們也辦了很多公益啊!但是事實上它就是政黨的附隨組織……
-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並沒有去積極否定說,他們做了什麼公益,我們沒有,我們只是說,它這個財產來源,譬如說對婦聯會有意見,不是說它去蓋眷村那個房子不對,我們沒有這樣主張,我們甚至還肯定,我們只是說,它蓋這個眷村房子的錢是勞軍捐,勞軍捐是不樂之捐,我們是從財產的角度、從來源的角度去講,我們不是說它做的事情不對,我們也覺得要照顧軍眷很好,救國團它有一定社會貢獻。這個部分剛才魯明哲委員講的,其實我們都接受,問題是它還有做了其他事情,還有他們從國家拿到的錢,這不應該的,我們就這個部分要澄清。
- 吳委員琪銘
對,我們就針對這個部分來做調查。
- 林主任委員正
是,然後我們一定會提出證據,一定有相當的證據,證據成熟我們才會做處分,因為所有的處分都會到法院去。
- 吳委員琪銘
希望主委還是要趕快再積極,因為你所剩的3年,那未來是不是3年裡面能夠把一些事情告個段落,這是比較重要的。
- 林主任委員正
是,我會努力。
- 吳委員琪銘
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吳琪銘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