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政務人員利用下班時間或假日下鄉開公投說明會沒有意見,但不得動用行政資源,例如說明會使用的撞球桿若是行政院出錢購買即屬行政資源,應自行購買。「政務人員利用下班時間出去開說明會,我們沒有意見,但是,拜託!拿著的那個撞球桿不要是行政院買的,要自己買。」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公務人員應依銓敘部已發文的行政中立規範執行,不得利用職權或行政資源支持或反對特定公民投票案。「支持或反對都不行,也不能利用職權和行政資源。」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中選會辦理的公投辯論會或說明會應讓大家同等一致利用媒體資源,行政機關可派人參加,但最好派政務官,不要動用事務官。「但中選會已經有給你們機會辦辯論會或說明會,大家同等、一致利用媒體資源,你可以派人,但最好是派政務官,真的不要去動事務官」發言紀錄
- 林委員為洲
(11時6分)我先問比較簡單的,考選部今年的高考題目:含有「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的美國豬肉已於今年元月正式開放進口,除引發部分民眾的食安疑慮之外,在野黨亦發起「反萊豬公投」以為反制。面對此議題,中央政府該採取何種公關策略才有助於消弭政治紛爭,並能爭取國人認同?這是申論題,你覺得出這個題目恰當嗎?他有沒有出錯?對這個題目,你的評價怎麼樣?
- 主席
請考選部許部長說明。
- 許部長舒翔
跟委員報告,目前我不便評論這個題目是否……
- 林委員為洲
好,我跟你講,這有2個明顯的錯誤,「在野黨亦發起反萊豬公投以為反制」,這是在野黨發起的嗎?根據公投法的規定,等一下李主委可以上來說明一下,請問李主委,政黨可否當公投提案的領銜人?請說明。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政黨好像不能當公投提案的領銜人。
- 林委員為洲
你還講「好像」?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確認一下好不好?
- 林委員為洲
我跟你確認,我就是領銜人。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委員是領銜人我知道。
- 林委員為洲
只能用個人名義,政黨不能當領銜人,這是公投法規定的。第一個錯誤,什麼叫做「政黨發起的反萊豬公投」?政黨不能發起,也沒有權利發起,領銜人一定要是個人的身分,也不能用團體的身分,比如說用公民團體、護藻礁團體當領銜人,都是不行的,這是公投法的規定,所以這是很明顯的錯誤,這樣是在誘導某個政黨在反政府的政策,這個題目已經預設某個政黨提起反萊豬公投,這在指控一個政黨反政府的政策,這個題目已經預設立場了,這個考試現在考完了沒有?
- 許部長舒翔
目前已經考完了,報告委員……
- 林委員為洲
考完了,評分評完了沒有?
- 許部長舒翔
還沒。
- 林委員為洲
這題不能計分,你們回去研究。
- 許部長舒翔
這部分我們尊重專業的決定,我們會送給專業參考。
- 林委員為洲
考試題目寫錯還能計分嗎?
- 許部長舒翔
依據我的瞭解,這一題並沒有任何應考人提出釋題疑議。
- 林委員為洲
我提出!因為它明顯錯誤,什麼叫做「在野黨發起反萊豬公投以為反制」?我們在野黨沒有提出啊!但是你們的題目卻寫在野黨提出,這樣還沒有錯?
- 許部長舒翔
委員的意見我們會送給小組研究。
- 林委員為洲
你沒有處理我就告你,寫錯題目還不承認錯誤。
- 許部長舒翔
行政機關不能介入這些題目……
- 林委員為洲
這是明顯錯誤的題目。
- 許部長舒翔
我們不能檢查這個題目。
- 林委員為洲
你認為這個有沒有錯誤?剛剛中選會已經告訴你政黨不能提起公投,只有個人才能提起公投,但是你們寫的卻是:「在野黨發起反萊豬公投以為反制」,這句話有沒有錯?
- 許部長舒翔
這邊所謂的在野黨指的是狹義的在野黨還是廣義的在野黨?
- 林委員為洲
狹義的?我是在野黨,別人不是在野黨?
- 許部長舒翔
這個我們尊重專業的判斷。
- 林委員為洲
請問藻礁公投領銜人是在野黨嗎?
- 許部長舒翔
這個題目我們尊重專業的判斷。
- 林委員為洲
好啦!你不要再狡辯了,在野黨是指一個政黨,雖然你沒有講是國民黨、民眾黨或時代力量,但是在野黨就是指一個政黨,不是人,人跟政黨應該很好區分,這裡你們寫錯了,這不是在野黨提出的,這是第一個錯誤。
第二個錯誤比較模糊,你們現在是在考公務人員的事務官,我要強調,高考出來是事務官還是政務官?當然是事務官!高考通過後去擔任公務人員,是事務官還是政務官?
- 許部長舒翔
事務官。
- 林委員為洲
好,事務官。我們來看一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十條的規定,裡面講得很清楚,對於公投議題,公務人員不便表示贊成或反對的意見,剛剛我們討論了很久,誰要出來辯護呢?老實講,這個大家慢慢都有共識了,就是政務官,對不對?所以蘇院長或是沈榮津副院長去辯論,我們沒有意見;院長拿著撞球桿去開說明會,我也沒有意見,只要錢不是花行政院的就OK!你們用民進黨的錢開說明會,就算開2,100場也是你們家的事,因為那是你的權利;你下班時間要去那邊辯護也OK!因為這叫政策辯護,但現在是事務官的考試,高考通過後是要擔任事務官的,現在卻叫他預設立場,要他針對反萊豬公投提出反制,政府應該採取何種公關策略才有助於消弭政治紛爭?你要反制它?反制的意思就是反對,你要公務人員反對公投議題,這也是錯誤。行政中立法特別強調,我唸給你聽,因為我不知道你是真的不知道、還是假的不知道?行政中立法第十條規定:「公務人員對於公職人員之選舉、罷免或公民投票」(這裡特別強調「公民投票」),「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為一定之行使」的意思?這個你是專家,就是要他投贊成或是反對。
- 針對這個,去年2月10日銓敘部發給各機關的文要求
「關於公務人員在公民投票程序中應恪守之行政中立規範,請查照轉知確依規定辦理」,你們的法律依據就是公務人員服務法第十條和其他相關法令。拜託,最後你們的結論已經發文給各單位,告訴人家該怎麼做了,現在態度不要再改變,不然下面的公務人員要怎麼處理?怎麼辦?你們的結論是這樣子:「對於公投案自應保持行政中立,依服務法第五條、第十九條及中立法整體規範意旨,公務人員除應遵守中立法第十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七條規定外」,重點來了:「亦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利用職務關係、影響公務執行或使用職銜名器」,不能使用名器或職銜,像是副院長或院長,如果他真的要去講,就要用私人的身分,「支持或反對特定公民投票案」,這裡寫得這麼清楚,這是你們自己發出去的公文,支持或反對都不行,也不能利用職權和行政資源。
好,我的時間到了,我真的希望你們要按照你們發出去的文下去執行,你剛剛的回答我非常不滿意,如果你真的要這樣子幹的話,我只問2個小問題就好,行政院有很多廁所,我在廁所裡貼「4個都同意、臺灣更有力」,可不可以?這是為政策辯護,我在行政院的辦公室也貼上「4個都同意、臺灣更有力」,我去印貼紙來貼,貼在廁所裡面,大家上廁所時都看得到,可不可以?你講。
-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 周部長志鴻
不適當。
- 林委員為洲
不適當嘛!因為那是公共場域、行政資源,這些剛剛都有講到,不應該使用機關場域及行政資源,印那個東西要不要行政資源?可不可以叫人投贊成或反對、支持或反對特定公民投票案?不行啦!這個大家要講清楚。政務人員利用下班時間出去開說明會,我們沒有意見,但是,拜託!拿著的那個撞球桿不要是行政院買的,要自己買。今天行政院人事總處有來,你知不知道那根撞球桿是行政院出錢買的,還是蘇貞昌自己出錢買的?知不知道?回去查看看。
- 主席
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懷副人事長說明。
- 懷副人事長敘
不知道,我會跟行政院講。
- 林委員為洲
他要下鄉開說明會就利用假日,不要動用行政資源,那根撞球桿如果是行政院出錢買的就是行政資源,這個大家要分清楚。我覺得你們就按照你們發文的這個態度去做,我支持!銓敘部,拜託!這個文你們已經發出去了,那就按照這個來執行,這是我第一個要提醒你的。
第二個,剛才魯明哲委員特別有講,如果你打破這個原則,運用行政資源去支持或反對特定公投案,如果你放掉了這個原則,那所有的公務人員都可以在任何場域表達他要支持或反對特定公投項目,不分場域、也不管是否有用到行政資源,這樣真的會很糟糕,你要想一下,所有縣市首長都是政務官,現在國民黨還占多數,如果以後我們就在新北市、臺中市的公家機關、公家場域舉辦4個都反對或三好一壞的說明會,那會變成什麼樣子?你有沒有想像過?地方和中央大對抗,都用行政資源來辦說明會,你剛剛的回答已經快要傾斜了,你說行政機關為政策辯護理所當然,但中選會已經有給你們機會辦辯論會或說明會,大家同等、一致利用媒體資源,你可以派人,但最好是派政務官,真的不要去動事務官,否則最後天下會大亂,地方政府等著看,你們中央政府如果可以用行政資源、行政場域,上班時間都可以宣傳四個反對,那我們地方政府是不是也採同樣的標準,上班時間用行政資源、頭銜、場域來宣導四個贊成或三好一壞、兩好兩壞?到底我們國家會變成怎麼樣?
最後要強調的是,本席很重視行政中立法的相關規定,這個是民主的基石,目的是希望不要讓執政黨利用行政資源永遠執政,如果我們的執政黨用行政資源一直執政,不會更替,請問屆時我們會變成什麼樣的國家?我們會變成獨裁國家!我們沒有資格取笑對岸、取笑任何不是民主的國家!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為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