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反對實施不在籍投票,認為臺灣已是高投票率國家,不需以不在籍投票刺激提高投票率,且因中國企圖影響臺灣投票的陰影,即使公民投票實施不在籍投票也有疑慮。「而本席是堅決反對的人之一,我反對的理由是,要實施不在籍投票,當然很重要能夠保障每一位投票人的投票率,以臺灣的總體投票率來講,我們在世界各國算是高投票率的國家,所以用不在籍投票去刺激及提高投票率不是我們的目標,我們的目標已經精進到我們要去讓每一個人投票權利都獲得保障,但是你要知道臺灣總是有一個中國企圖影響臺灣投票的陰影在,不在籍投票即使是公民投票,有這個陰影。」發言紀錄
- 管委員碧玲
(11時6分)主席、陳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我先談一個會議的問題,好不好?剛剛在旁邊協助的這一位是主秘嗎?
- 主席
法政處長。
- 管委員碧玲
對不起,因為都戴著口罩。今天因為他只是一個提名人,還不是中選會的委員,所以在這裡接受審查的時候,是不是請主席裁示,暫時不宜讓中選會的同仁從旁協助,這樣才比較符合法制體例,好不好?大家是好意啦,但是我們就讓一切符合法律、體制、制度,你看是怎麼樣,我有沒有誤解了我們的法制?
- 主席
沒有關係,我們的慣例是中選會都會來,但是我們就請……
- 管委員碧玲
我看也不需要,今天這個被提名人很優秀。
- 主席
因為最主要是委員會的委員希望跟被提名人來進行對話瞭解,而不是針對中選會這個機關,所以我們請各位官員,還是讓被提名人來直接跟委員對話這樣處理。
- 管委員碧玲
是,謝謝主席。我們也請陳大律師諒解,這不是針對個人,我們是在談一個法制的體例。
陳大律師,我先肯定您今天的表現,我滿驚艷的,您長期從事選務工作,有非常豐富的基層專業經驗,然後您又是律師的身分,對於選罷法相關的法制其實也相當的熟悉,尤其是我覺得政治素養不錯,在這裡您認為不適合回答的問題也都處理得很好,有很好的政治素養,所以我相當的肯定,我也預祝您在這一次的提名當中,能夠順利地獲得提名。
- 主席
請被提名人陳恩民先生答復。
- 陳恩民先生
主席、各位委員。是,謝謝委員。
- 管委員碧玲
但是本席還是有和你不一樣的見解所在,我一方面也認為以您的說服力及專業,將來如果您順利地被提名以後,在中選會裡面,也會變成一個非常有力量、可以影響政府政策的人,所以我也有幾個問題在這裡要請教你,第一個,您贊不贊成不在籍投票?通訊投票、移轉投票應該以什麼條件為前提?今天聽起來是這樣,我就不浪費時間了,你其實回答很多次了,所以我也都知道您的答案,目前您是比較謹慎的,就是以支持現有中選會的規劃路線,在公投的部分,你認為可以適度的先求有,以後再去求好,那你在回答的時候也有提到你不知道反對的理由在哪裡,而本席是堅決反對的人之一,我反對的理由是,要實施不在籍投票,當然很重要能夠保障每一位投票人的投票率,以臺灣的總體投票率來講,我們在世界各國算是高投票率的國家,所以用不在籍投票去刺激及提高投票率不是我們的目標,我們的目標已經精進到我們要去讓每一個人投票權利都獲得保障,但是你要知道臺灣總是有一個中國企圖影響臺灣投票的陰影在,不在籍投票即使是公民投票,有這個陰影。我請教你,如果我們的臺商在工業區裡面被中國施壓,要求你申請到金門不在籍投票,他有工具,你們去,而且我希望你們投什麼,我從你們總體的投票率決定這個工業區要不要減稅、稅率要不要提高,中國有沒有這種政策手段?有一天如果他做這種控制的時候,公民投票開放不在籍投票,其實就有這個漏洞管道可以讓中國壓迫我們的臺商、去控制選舉結果,這是我的理由,我唯一的理由在這裡,好不好?提供做參考。
- 陳恩民先生
瞭解,是。
- 管委員碧玲
可以嗎?他們可以申請用小三通去金門投票嗎?可以啊!制度上可以啊!
- 陳恩民先生
理論上如果他戶籍地是在金門,是有這個可能性。
- 管委員碧玲
也不必啊!不在籍投票就是在戶籍地之外申請移轉投票啊!對不對?所以是有疑慮的喔!第二個、您剛剛有提到選務機關不宜回答公民投票法相關的修法問題,這點您稍微搞錯了一點點,我們國家的制度確實是亂,你前面有說是滿亂的,我們亂在哪裡呢?我們在公投的部分選政機關、選務機關合一,可是在選罷法的體系選政、選務分離,對不對?
- 陳恩民先生
是。
- 管委員碧玲
所以你剛剛是選政機關,剛剛是公投法的問題,你是選政機關,所以這一點您剛剛弄錯了,對不對?
- 陳恩民先生
是。
- 管委員碧玲
總體來講,我是主張選政合一的,就是內政部現有在選罷法體系裡面的選政還是要回歸到中選會,讓國家對於所有選舉的團隊是一致的,然後對於實務跟政策上面的銜接也是迅速的跟一體的,這一點你的看法呢?
- 陳恩民先生
在我的資料裡面,我原則上也是贊成這樣的理想,身為中選會應該把這個當成一個努力的目標,只是在推動的過程中,我們還在考慮選政、選務合一的過程裡面有沒有其他的問題,譬如說人力會不會增加或是要膨脹等等。
- 管委員碧玲
這個都不是你們要考慮的,因為組改自然會去考慮那個部分。
- 陳恩民先生
這是我們努力的目標。
- 管委員碧玲
從專業上你也是認為應該要合一?
- 陳恩民先生
是。
- 管委員碧玲
我舉一個例子,我服務處來了一個案子,一個爸爸他的帳號被兒子拿去用,但是兒子領有精神障礙手冊,他在市長選舉當天早上貼了一張「1號陳其邁第一名的市長」被罰50萬元,我們的起跳是50萬元,帶著精障手冊的孩子就這樣貼一張而已,然後他被罵的時候,他說我只是聊天我沒有助選,但是他要被罰50萬元,像這種對於一般無辜的社會大眾起跳就是50萬元的處罰,你們在實務上就要狠心,最多最多就是罰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但是很難讓你們決定免罰,對不對?但是事實上,如果你們選政跟選務非常清楚的時候,應該怎麼修法,你們就會很快,對不對?
- 陳恩民先生
是。
- 管委員碧玲
另外一個很重要的是現在普遍被大家提出來講的,對於假訊息如果影響選舉的話,您贊成應該要修法對假訊息予以防治嗎?用法律來限制或處罰假訊息影響干擾選舉嗎?現在國家的法律對假訊息的處罰只有在民生相關,譬如說災害防救法、糧食管理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傳染病防治法等等,我們是有罰則的,但是中選會過去在選罷法曾經有過草案,最後沒有送出來。以您來講,您認為要用法律來限制防止嗎?
- 陳恩民先生
我認為是可以考慮,因為畢竟選務的影響非常重大,但是要件必須要明確,程序要能夠充分保障申訴的管道。
- 管委員碧玲
這一點本席的看法也稍有不同,我比較認為臺灣社會到底是要以提升整體公民的識讀能力來防守這件事情,還是要用法律替人民阻止假訊息,這點在選舉上面,因為選舉激烈的衝突,臺灣又是一個撕裂的社會,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如果立法進來的話,惹起的對立是比較大的,對言論自由的保障是有疑義的,所以我要給你一個建議,也給你一個歐盟的經驗,歐盟對於這個部分是採取自律,你看看像川普的推特,他推出來的時候,很自然地推特的平臺會給大家一個警告,標示在那裡,對不對?好,這些警告是怎麼來的,當然這是美國,但是以歐盟來講,他是用自律,整個歐盟用專家小組去制定一個不實爭議訊息的實踐準則,要求業者簽署承諾,希望他們對廣告的透明度、對假帳戶的關閉、對去除不實資訊傳播者的牟利機制、對於賦權消費者的問題,還有給予研究界權利的種種問題,在簽署自律同意書之後由他們自律,並且定期做出自律結果的報告、效果的報告,我認為這一塊我們保留自律是比修法制定罰則更好的方法,好不好?
- 陳恩民先生
瞭解,謝謝委員指教。
- 管委員碧玲
我還有一些問題,但是時間的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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