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孟楷於一、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及第四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北市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質疑衛福部在自稱與民眾接觸頻繁的情況下仍強推瘦肉精豬肉「很頻繁?那你還要強推?」

發言紀錄

  1. 洪委員孟楷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針對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提案新增第二十三條之二的條文,我們重視的最主要就是失蹤兒少的業務辦理,目前並沒有中央的法源依據,導致衛福部每年必須要用開標案的方式,一年一年委外辦理兒少資料管理中心之工作計畫,換句話說,這是一個無效且沒辦法長期性配合辦理的業務。更重要的是,即便我們提出兒少法第二十三條之二的修正案,但相關部會的書面報告所告訴我們的是,現行政府對於失蹤兒少已建立了處理機制,涉及跨部會的溝通協調得要用內政部所建立的網路平臺提案討論。但現況就是,即便政府已經有所謂跨部門協調的方案,但每年都還有6,000名以上的失蹤兒少人口,到今年為止每個月還有超過500名的失蹤兒少人口。換言之,現行的機制是否有所不足?數字會說話、統計報表會說話,每年都還有6,000名以上的失蹤兒少,難道中央部會、民意代表不應該更積極地妥善辦理,防堵這個破洞嗎?

  2. 再者,本席增訂的本法第二十三條之二,主要就是要賦予中央機關法定責任,明確入法,並且要求相關的資料,包括資料管理、心理輔導、社會資源、社會支持、身分比對、統計分析等相關的業務,都須透過公私部門通力合作以達到公私協力的效果。要讓失蹤兒少的人口數降低,本法確實有增訂的必要,我們也懇請中央部會拋棄本位主義的概念,不要再分彼此,也不要再分這個業務到底是內政部、衛福部或是哪一個機關的,該當做的就做。希望第二十三條之二的增訂能夠獲得大家的支持,讓失蹤兒少的人口數逐年降低,謝謝。

  3. 主席(王委員婉諭代)

    接下來請蔣委員萬安進行提案說明。

  4. 蔣委員萬安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包括精神衛生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我的提案當中有一條是跟其他提案委員比較不一樣的,在此做個說明。關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條之一,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今年1月到10月間全臺就有高達5,156位兒少被通報為失蹤人口。今年8月發生高雄少女離家,66小時遭歹徒挾持藏身夾層的事件;11月臺中驚爆16歲失蹤少女桶屍命案。最近大家也注意到一則新聞,彰化有位女童在11歲的時候,因為父母離異被媽媽帶走離家,結果失蹤期間沒有辦法就學,人間蒸發12年之後,到現在才被發現。顯見臺灣的兒少人身安全已經亮起了紅燈,很多公民團體也都指出勢必要透過相關的修法、落實相關的措施,才能解決這樣的問題。

  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 王委員婉諭

    請問衛福部保護司張司長,我在網路上某社團看到一個情況,有國中生希望在社團裡探討性議題。我其實樂見這樣的情況,因為我們覺得性教育長期缺乏,如果小孩、兒童願意主動討論,其實是非常好的。但是點進去之後其實令人非常驚訝,而且非常害怕,雖然這些未成年少年希望討論性議題,但後面的管理員其實都是成年人,更何況還要求先丟出裸照才能加入社團。不知道衛福部或保護司是否知道這樣的情況、如何看待這樣的情況?因為這顯然已經違反兒少性剝削法第三十六條以及第三十八條,包括散布、誘導兒童拍攝這樣的影像。

  7. 主席

    請衛福部保護司張司長說明。

  8. 張司長秀鴛

    主席、各位委員。這不被允許。

  9. 王委員婉諭

    過去我們一直都知道,包括iWIN也提到,臉書屬於私人經營公司,要溝通、協調其實都非常困難,那麼未來在網路部分如何加強?對於這樣的社團,未來能做什麼樣的處理?

  10. 張司長秀鴛

    目前iWIN採用的方式是須由民眾檢舉。這個議題的確很為難,我們應該講,網路基本上是媒體之一,對於媒體,我國的整體國家政策是先求自律再他律,所以兒權法針對這部分要求……

  11. 王委員婉諭

    司長能不能針對重點回答,您知道這件事情嗎?

  12. 張司長秀鴛

    我們有聽到,另外,只要民眾向iWIN反映,iWIN會第一時間要求這類訊息下架。

  13. 王委員婉諭

    意思是即使您聽到,但如果沒有民眾檢舉,就不會處理?

  14. 張司長秀鴛

    目前我們沒有積極在網路上巡邏這樣的安排。

  15. 王委員婉諭

    司長說您已經知道了,但其實沒有積極巡邏與處理,那是不用處理的意思嗎?如果您已經知道,大可以與iWIN聯絡,一起處理,而不是等待民眾向iWIN檢舉之後才處理。

  16. 張司長秀鴛

    當然。

  17. 王委員婉諭

    那您剛才說您已經知道,而iWIN目前還無法處理或無法協助,原因就是還沒有積極巡邏的安排?那對家長來說恐怕是非常需要擔心的,我覺得真的不能完全靠人民主動提出之後才協助。

  18. 張司長秀鴛

    就這個部分,我們會馬上向iWIN了解,如果民眾檢舉或我們官方獲知,我們會在第一時間請iWIN協助,要求臉書立即把這個內容……

  19. 王委員婉諭

    我想你已經知道了,你也代表官方,所以就應該立即來處理,不需要再等民眾檢舉。

  20. 張司長秀鴛

    沒問題。

  21. 王委員婉諭

    另外一個問題,我們也想知道這部分未來要如何提供協助、預計如何跟臉書溝通?因為我們知道iWIN在臉書溝通其實還有很多的限制的情況下,過去都不是很容易處理網路上這些性剝削相關的資訊。

  22. 張司長秀鴛

    目前如果它的IP是設在國外,目前有幾個大的,像臉書、LINE等等,我們透過iWIN大概都有跟它們建立一個非官方的管道,可以在第一時間要求它們協助,這是沒有問題的。

  23. 王委員婉諭

    我們希望對這部分能夠儘快處理,我這邊沒有貼出來,其實裸照照片都已經在裡面了,我們只是不方便在這裡公開而已,我們希望能夠正視這個問題,一起來努力。

  24. 張司長秀鴛

    是。

  25. 主席(廖委員婉汝代)

    簡署長,剛才王委員提的社安網2.0,其實可以先請教他們的意見,不要等確定之後再交換意見,結果又要修改很多。

  26. 簡署長慧娟

    跟委員報告,我們就社安網2.0的部分有跟各界溝通,對於剛剛王委員講的,我的回應是替代性照顧的政策部分,如果討論完畢,也會跟外界溝通。

  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 黃委員秀芳

    少輔會應該是在內政部警政署底下,我覺得有關青少年的問題,不論社政也好、警政也好、教育也好,其實都是環環相扣。司長,我們看到各縣市預計在2023年將少輔會轉為縣市的一級單位,可是它的人力是不足的,有時候會覺得為什麼很多青少年的問題除了社政要管、教育要管,也回到警察單位,警察好像什麼都管,可是我們看到人力不足,未來你們要怎麼把這個缺口補足?

  29. 主席

    請衛福部保護司張司長說明。

  30. 張司長秀鴛

    主席、各位委員。目前社安網裡面及毒防基金應該是在這三年會補足到220位少輔會的工作人員,就是專門做兒少偏差行為的輔導、曝險少年的輔導,人力是220位,目前院裡頭也很積極規劃,這部分很快就會有一個比較明確的做法,要求各縣市政府一起來幫忙處理。

  31. 黃委員秀芳

    以目前來講,有的縣市甚至目前都還沒有人員,有的縣市只有1個、2個或3個,其實人員還滿少的,如果要解決這方面的問題,我希望先把人員補足,不然這樣的問題還是層出不窮。我剛剛講過,除了早期在機構安置,在回到社會、回到家庭之後,也許少輔會就需要發揮很大的功能,結合社政,大家一起來關心。另外,我想請教有關失蹤兒童少年管理中心,這也是你們管的?

  32. 張司長秀鴛

    也是衛福部。

  33. 黃委員秀芳

    關於失蹤兒童少年資料管理中心,目前失蹤的兒童有的是自行離家,到底是因為什麼原因?例如有的少女也許是因為網友影響,這幾年最大的影響因素是什麼?他們離家最主要的原因是什麼?

  34. 張司長秀鴛

    兒少失蹤這項業務是由警政署負責,因為我們都有參與,所以我們也了解。有七成是兒少自行離家,這裡面有很多原因,包括三方面,一個是家庭因素,和父母有一些衝突,或者是學校因素,例如課業壓力,當然,還有一個是人際關係,包括剛才委員說的交往或是情感,這些都是可能因素。我們過去也發現,自行離家的部分占70%,另外有20%是所謂的網路離家,就是透過網路交友,因為受網友影響而離家,這個部分也是有的。

  35. 黃委員秀芳

    你們在找到這些失蹤的兒童、少年之後,把人帶回家裡,後續你們會提供什麼服務或協助?

  36. 張司長秀鴛

    在警方協尋並查獲之後,如果這個孩子有第五十三條兒虐、第五十四條脆弱家庭這類的風險,他們就會通報社政,社政單位就會啟動個案評估,檢視家庭的脆弱性,然後提供一些協助,所以警政和之後的社政單位在這整個網絡會有一些銜接。

  37. 黃委員秀芳

    失蹤兒少管理中心是民間團體嗎?

  38. 張司長秀鴛

    是的。

  39. 黃委員秀芳

    如果他們要進行協尋,可能需要做一些資料的整合,或者需要公部門配合,也許就會牽涉到個資問題,你們要怎麼協助這樣的民間團體?

  40. 張司長秀鴛

    目前協尋的工作是在警政,警察的資料是最完整的。在實務上,目前這個NGO也就是失蹤管理中心是透過警政系統,也就是說,在失蹤兒少的父母、家人去報案的時候,報案單就有一欄是詢問是否願意把資料提供給衛福部委託的民間團體協助,如果家屬勾選願意,這個資料就會轉到協尋中心,我們同仁就會去了解並打電話和家長聯絡。

  41. 黃委員秀芳

    我們知道失蹤兒童管理中心有碰到一些問題,例如可能有公部門拒絕提供資料進行比對,所以有人認為失蹤兒童管理中心是不是要回到公部門,因為民間團體有它的困難存在,例如向公部門要資料時可能會有一些困難,而且也有個資的問題。關於是否要回歸公部門處理,本席希望你們就這部分要再思考一下,好不好?

  42. 張司長秀鴛

    是,我們也同意對這個部分的確可以再進一步討論。

  43. 黃委員秀芳

    本席今天就先說到這邊,兒少的問題是跨部門、跨部會的,不論警政、社政、教育其實都環環相扣,有時候可能一個環節沒有扣好,之後就會產生更大的問題,所以也麻煩衛福部、內政部一起努力,謝謝。

  44. 主席

    謝謝黃委員。我們現在休息10分鐘。

  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6. 最後,我要強調一點,就是網路誘拐失蹤事件大多伴隨著性剝削,在22縣市裡面受理兒童被綁架通報人數這兩年來已經超過1,000人了,你們知道性剝削常常發生在哪些地點嗎?

  47. 主席

    請衛福部保護司張司長說明。

  48. 張司長秀鴛

    主席、各位委員。就像委員所說的,有7成都是網路色情,就是拍裸照上傳。

  49. 張委員育美

    對,地點在哪裡?

  50. 張司長秀鴛

    多半是在家裡。

  51. 張委員育美

    不對,是在短租套房或住商混合大樓,以發生在那種房租很便宜的出租套房裡面最多。

  52. 張司長秀鴛

    是。

  53. 張委員育美

    所以我們的方向要正確,不是在家裡,我再講一遍,大多是發生在短租套房或住商混合大樓裡面。請問現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所規定的通報義務人有沒有包括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

  54. 張司長秀鴛

    有。

  55. 張委員育美

    現在有了嗎?

  56. 張司長秀鴛

    我們目前正在修。

  57. 張委員育美

    本席有提出第七條修正條文,就是把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也列為責任通報人員,衛福部的態度跟立場是怎麼樣?

  58. 張司長秀鴛

    我們支持。

  59. 張委員育美

    最後我還要提出一點,根據衛福部的統計數字,我國性犯罪拍攝裸照影片數量大幅增加,可是被起訴的只有22%,你知道嗎?

  60. 張司長秀鴛

    是,因為現行法的規定並沒有把自拍的部分放進去,我們在修法的時候會就自拍這個部分做處理。

  61. 張委員育美

    只有22%被起訴,真的太少了,其實對自拍這個部分還有規定相關網際網路業者須保留相關資料至少90天,本席提出的修正條文是延長到6個月。

  62. 張司長秀鴛

    我們會就這個部分進行討論。

  63. 張委員育美

    好,謝謝。可見衛福部跟內政部對這個方面都有積極的在改進,謝謝。

  64. 張司長秀鴛

    謝謝。

  65. 主席

    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66. 林委員淑芬

    (11時4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個禮拜消基會抽查發現有4件嬰幼兒米製品鎘超標,這件事情有幾點值得討論,大家都知道這幾個商品檢驗出來是0.05到0.3ppm,但是小孩的副食品或加工品只允許0.04ppm,因為超標所以引發討論。其中一個討論點就是,姑且不論我國米製加工的安全限量標準,我們就只談我國白米重金屬管制的限量標準,純白米是0.4ppm,這不是加工品,衛福部是定為0.4ppm,但是WHO針對鎘所提每個月容許耐受量是每公斤體重25微克,我們國家對最高鎘含量所定的標準是0.4ppm,如果是吃米,10公斤的小寶寶1個月吃625克的米、等於1天吃21克的生米就超標了。因為這件事情,這幾天很多媽媽的心情都很不好,因為1天吃21克的米煮成的飯,對小孩子來講太容易超過了,太容易達到安全風險的極限值。有人建議我們對米的限量標準應該要比照歐盟,歐盟現在對米的標準是0.2ppm,不只是歐盟,韓國、新加坡、中國大陸、香港對一般白米含鎘的容許量也是0.2ppm,我們比人家寬鬆兩倍,這麼寬鬆的意思是我們吃的米比人家少嘛!對不對?因為我們吃的米比人家少,所以可以定比較寬鬆的標準,但是…

  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8. 邱委員顯智

    就是有一個中介處所讓他可以去,現在狀況是,可能他的家庭狀況缺乏陪伴或是關係冷淡等等,他如果去男女朋友、同學那邊的話,可能還比較安全一點,現在問題是,有28%到未曾謀面的網友那邊,所以在制度上是否可能有一個安全的中介處所?這也是王婉諭委員一直提出來的,這個中介處所能夠讓他自行離家之後,去尋求協助。

  69. 主席

    請衛福部保護司張司長說明。

  70. 張司長秀鴛

    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通報的部分沒有問題,在他回家之後,如何讓他穩定,甚至後續追蹤,這一塊目前銜接整個社會安全網是沒有問題的,至於中介處所在全臺22個縣市要設多少?這恐怕都是問題,如果單設一個,我是覺得有點……

  71. 邱委員顯智

    當然,或是可以跟NGO合作,因為臺灣也有類似這樣的NGO機構,總之就是「何處是我家」?普天之下要有一個收容他的地方,我覺得這個是很重要的。因為時代演變,過去是0到6歲,現在是13歲到18歲,而且可能原因是上網等等,希望你們去分析原因,從改善根本的離家原因開始,去解決這個問題。

  72. 陳部長時中

    關於剛才委員提的中介場所,我不知道他們的意見,但我自己覺得很有趣,因為他離家之後要回去,心裡會掙扎,而且家庭環境還不適合,要有一個地方讓他先從危險的地方脫離出來,在那邊穩定一陣,家庭這邊也安排好了,適當的一些社工再進來媒合,這樣可能會解決一些問題。如果是我離家,要叫我回去,可能會怕怕的。

  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4. 陳委員椒華

    謝謝部長。

  75. 主席

    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76. 洪委員孟楷

    (12時4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從您就任衛福部長到現在已經二年多了。

  77. 主席

    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78. 陳部長時中

    主席、各位委員。三年多。

  79. 洪委員孟楷

    時間一晃,過去三年多不管是在LINE或任何群組上面,也是消息很多,衛福部曾經針對哪一個錯誤或是與衛福部見解不對的事、消息、訊息及新聞,對機關、人士、人員提告過嗎?

  80. 陳部長時中

    我印象我在防疫期間有告過。

  81. 洪委員孟楷

    針對什麼事情?

  82. 陳部長時中

    針對有關防疫的事情,後來他更正,我們就撤告了。

  83. 洪委員孟楷

    更正之後就撤告了?

  84. 陳部長時中

    對。

  85. 洪委員孟楷

    那麼大動作,今天上午大家很關心蘇偉碩醫師事件,部長表示是你這裡決定的,重點是要以正視聽,換言之,衛福部的LINE也好、官方網站也好,或是這些相關的機構也好,都有可以說明、澄清的管道。為什麼針對250倍第一時間不是選擇新聞回應澄清,而是選擇提告?這樣會不會太針對性了?

  86. 陳部長時中

    因為已經反反覆覆說明過很多次,反反覆覆又再講。

  87. 洪委員孟楷

    今年10月在同樣的場地,我們召開公聽會的時候也有說過,當時你們有出來澄清嗎?

  88. 陳部長時中

    當時我們就講過好幾次這樣的小數點是不對的。

  89. 洪委員孟楷

    部長,重點還是在於外界覺得衛福部有澄清的管道,也有相關的資源,包括LINE,在新聞、平面媒體報導的頻道都有相關的資源可以做相關事實的說明,可是民眾對於瘦肉精豬肉、萊克多巴胺還是沒有辦法放心,民調是這樣顯示。

  90. 陳部長時中

    我們不會因為大家不放心而提告,這兩個不一樣。

  91. 洪委員孟楷

    第二,你選擇提告,其實就是要造成寒蟬效應,而且選擇針對性,今天你又說他改口之後,你就考慮不提告。

  92. 陳部長時中

    他更正了,我們認為就可以了。

  93. 洪委員孟楷

    我覺得這個部分真的還是要思考,過去這一年你的民調相對非常的高,我相信部長應該也有感受到過去民調和現在的差異,你最近還有沒有走到街頭巷尾?本席這個六、日回到選區的時候,至少有三組婆婆媽媽不約而同直接跟我反映,兩個禮拜後怎麼辦,1月1日之後怎麼辦,他們不想吃到瘦肉精豬肉怎麼辦?陳時中部長現在還有沒有6月7日那時候展開全臺下鄉走透透行程的熱情,如果現在你再全臺下鄉走透透,直接深入市場,旁邊不要有隨扈、不要有安排好的人員、不要有媒體朋友跟著,但是這些都無所謂,重點在於你能不能直接傾聽民意,瞭解民眾的需求是什麼。

  94. 陳部長時中

    其實我跟民眾的接觸還算是滿頻繁的。

  95. 洪委員孟楷

    很頻繁?那你還要強推?部長,關於兒少法第二十三條之二,本席也有提案,我只是想跟你釐清幾個部分,確定一下,最近三年未滿18歲的失蹤兒少人口是不是都超過6,000人以上?

  96. 陳部長時中

    對,那是一個累計的數目。

  97. 洪委員孟楷

    每年都有超過6,000人,對不對?今年至10月底前有5,156人,如果按照這樣的推估來換算,每個月至少有500例的失蹤通報數,今年一樣很有可能會破6,000人,對不對?

  98. 陳部長時中

    以推估來講是會有。

  99. 洪委員孟楷

    旁邊的人在點頭。部長在任已經三年多時間,針對兒少這一塊的努力,我之前常常講有心就有力,你想做預算就要編出來,請教部長,本席看到今年辦理失蹤兒少資料管理中心營運跟管理計畫的委託費、委辦費總計144萬元,過去三年有增加嗎?

  100. 陳部長時中

    應該是沒有。

  101. 洪委員孟楷

    換句話說,每年都有超過6,000名未滿18歲的失蹤人口,但是你們相關的經費或相關業務並沒有增加。

  102. 陳部長時中

    沒有增加,都維持,現在大部分政府的經費如果沒有特殊的情況,在統刪之下有時會變得比較少一點。

  103. 洪委員孟楷

    衛福部是全國掌管兒少相關業務的主管機關,請教部長知不知道美國一年有多少18歲以下的兒童失蹤人口?有沒有做過這樣統計?有沒有跟其他國家比較?

  104. 陳部長時中

    應該可以查得到,但我現在沒有這個資料。

  105. 洪委員孟楷

    臺灣一年超過6,000名,如果跟全國的總人口數來比較,這個比例算高還是低?

  106. 陳部長時中

    我認為我們應該把它往下降。

  107. 洪委員孟楷

    當然要往下降。部長,我告訴你一個數字,2018年美國18歲以下失蹤人口數是3萬2,000名,以美國的總人口數3.2億人來推估,平均每1萬人有1名18歲以下失蹤人口;全臺灣2千300萬人,每年有6,000名失蹤人口,換言之,每1萬人有2.5位18歲以下失蹤人口。美國是1萬人1位,我們是1萬人2.5位,這個數字是不是相對比較起來還是高?

  108. 陳部長時中

    如果跟美國比較起來是相對高。

  109. 洪委員孟楷

    這個部分也要跟亞洲鄰近的國家做比較,重點在於我們要超前部署,我們要防範、降低這個數字,而不是每年都編一樣的費用、一樣的預算、一樣的業務,而這個數字卻一樣還是高居不下,這真的沒有辦法接受,部長可以同意嗎?

  110. 陳部長時中

    這都一定要去做改善,不過我們這邊的尋獲率應該會比美國高,雖然發生率比美國高,但是我們的尋獲率也比它高。

  111. 洪委員孟楷

    所謂的尋獲率比較高指的是什麼,你有沒有正確的數字?其實兒少失蹤再犯率很高,再離開率很高,因此尋獲回來之後怎麼利用輔導、社會資源、救助機制讓他能夠再回到社會體系裡面,這又是另外一個命題。

  112. 陳部長時中

    非常同意委員的想法。

  113. 洪委員孟楷

    部長,我要麻煩的是你們的預算也好或業務也好,不要只是照本宣科,而是應該針對問題去解決,我想這才是真正能夠看得到成效的作為。

  114. 陳部長時中

    我們一方面預防,讓再發生率比較低,但更重要的是委員剛才講的,尋獲了以後怎麼讓他回歸社會、回歸家庭,讓他的再犯率降低,發生率也會降低。

  115. 洪委員孟楷

    心理諮商輔導以及公部門、私部門一起努力。

  116. 陳部長時中

    這是我們應該做的重點。

  117. 洪委員孟楷

    麻煩部長。

  118. 陳部長時中

    會。

  119. 洪委員孟楷

    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洪孟楷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