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定宇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8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南市第6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應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四條關於一次補償金的規定,解決2019年6月30日與7月1日差一天退休卻一次補償金全有與全無的不一致情況「本席贊同本院同仁張廖萬堅、陳亭妃、江永昌、蔡適應、張宏陸、趙正宇等21人所提出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該修正草案主要是現行條文規定新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制銜接,關於一次補償金領取,僅適用於新法施行後一年內退休者。造成2019年6月30日與2019年7月1日差一天退休,其一次退補償金全友與全無之情況,應該予以修正」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期望考試院及行政院支持《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四條關於一次補償金的修正提案。「本席祈望考試院及行政院能夠支持前引提案。」

發言紀錄

  1. 委員王定宇書面質詢

  2. 一、本席贊同本院同仁張廖萬堅、陳亭妃、江永昌、蔡適應、張宏陸、趙正宇等21人所提出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該修正草案主要是現行條文規定新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制銜接,關於一次補償金領取,僅適用於新法施行後一年內退休者。造成2019年6月30日與2019年7月1日差一天退休,其一次退補償金全友與全無之情況,應該予以修正,理由如下

  3. 二、民國八十四年退撫新制實施前,公務人員退休係為恩給制,其舊制年資一~十五年之給付率為本俸之百分之五,於新制實施後修正為儲金制,給付率變為本俸百分之四(本俸二倍再乘百分之二)。新制與舊制出現百分之一的落差,為使新舊制能順利銜接,爰有補償金制度之出現,使具有舊制年資但未足十五年之公務人員,可補齊其因新舊制不同而出現的百分之一的落差。惟民國一零六年推動年金改革制定本條例時,其規範出現今年(一零八年)六月三十日前退休之公務人員,仍可一次領取補償金,但七月一日退休後之公務人員則完全無法領取,出現已退、在職不一致的情況。

  4. 三、本次會議考試院所送修法版本並無前引提案,既然召委將所有提案併案審議,本席祈望考試院及行政院能夠支持前引提案。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王定宇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