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廖萬堅於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中市第4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軍人保留年資補償金而公、教未保留的不一致,認為公、教部分是否也應恢復年資補償金「軍人的部分當年都已經保留了,是不是其他的公、教部分應該也恢復?」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退撫提撥免計所得稅要111年1月1日才實施、112年報稅才適用等於拖了兩年,要求提前實施或以回溯計算處理「這等於是拖了兩年才達到一個制度的衡平性。這個實施在規劃上有沒有可能再提前,或者甚至用回溯的方式來處理?」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以不公平為由刪除年資補償金,卻造成早退者領得到、晚退者領不到,要求在審查法案時再討論其不合理之處「其次,當年如果是不公平的話,早退的人領得到,晚退的人為什麼就不能領?這很難說服人」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軍、公、教、勞的退撫提撥稅稅優惠應走向一致,認為在職提撥的退休金應免稅、退休後月領也應有免稅額度「讓國家軍、公、教勞的整個退撫提撥租稅優惠都能夠得到一致,其實這個已經有相當的共識了,因為現在勞工跟私校老師也都有雙重的租稅優惠,所以只要在職提撥的退休金能夠免稅,退休後月領也能夠有免稅的額度,其實軍、公、教勞的退休制度都一樣。」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以不動所得替代率天花板的折衷方案處理年資補償金,讓退休時可以像108年7月1日前一樣一次退領「因為我們都知道有所得替代率的天花板問題,當年也有逐月領取,滿複雜的。所以我們就不去動所得替代率的天花板,讓大家在退休的時候可以一次退領,就好像在108年7月1日前退領一樣。」

發言紀錄

  1. 張廖委員萬堅

    (10時30分)關於今天的審查,其實我去年已經有提案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八條」,當時司法委員會也排了詢答,後來沒有實質審查是希望軍公教法案要一併提出,讓國家軍、公、教勞的整個退撫提撥租稅優惠都能夠得到一致,其實這個已經有相當的共識了,因為現在勞工跟私校老師也都有雙重的租稅優惠,所以只要在職提撥的退休金能夠免稅,退休後月領也能夠有免稅的額度,其實軍、公、教勞的退休制度都一樣。

  2. 我聽到很多委員提到這個最大的問題就是實施的年限,因為以前私立學校的老師或是勞工,他們提撥已經開始,他們只要提撥到退撫的相關戶頭,是可以扣除免稅的。因為軍、公、教這邊沒有,所以這部分有相當大的共識,已經確定不要了,可是為什麼要到112年報稅的時候才能夠適用?為什麼要從明年111年1月1日才可以開始實施?這等於是拖了兩年才達到一個制度的衡平性。這個實施在規劃上有沒有可能再提前,或者甚至用回溯的方式來處理?剛才聽部會說是因為它裡面有一些程序要走,是不是有辦法回溯計算,讓今年或明年報稅,在提撥退休金的時候,提撥的金額可以不計入年度的所得稅課稅,請次長回答。

  3. 主席

    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4. 林次長騰蛟

    謝謝委員的關心。針對「先免後課」的部分已經有共識,包括軍、公、教、勞的部分。

  5. 張廖委員萬堅

    提撥的部分就不用了嘛……

  6. 林次長騰蛟

    對。至於實施日期的部分,當時院版的部分主要是考慮到,因為今年1月到3月目前都已經完成薪資的核撥及申報,涉及到很多扣繳義務機關也必須要配合修正系統跟行政作業,需要一段的準備時間,所以才會建議在111年的1月1日才能施行。第二個部分,因為會涉及到軍、公、教一致的部分,我們希望軍、公、教能夠有一致性的作法。

  7. 張廖委員萬堅

    謝謝。實施能不能提前的部分,既然都已經確定了,剛才許智傑委員也說沒有回溯到以後都要扣掉,就是能夠比照勞工和私校老師那時候就開始算,其實已經不錯了,現在因為行政程序的關係要延兩年,我覺得這個應該有檢討必要,所以我的版本是希望能夠在明年報稅的時候就可以用的到,至於今年報稅,就看你們怎麼樣去因應。

  8. 第二個就是有關補償金的問題,補償金的問題也是一樣,其實全教總跟他們自救會主張年資補償金是補償不是年金,年改的時候被刪除,其實當年我們也去溝通過,後來軍人又保留年資補償金,結果我們回去的時候,很多退休的公、教人員跟我們說,為什麼軍人可以保留?我們剛才討論免稅要軍、公、教、勞一致,為什麼軍、公、教會有不一致的情況產生?軍人的部分當年都已經保留了,是不是其他的公、教部分應該也恢復?

  9. 另外,在本席的提案裡是可以一次領取補償金。因為我們都知道有所得替代率的天花板問題,當年也有逐月領取,滿複雜的。所以我們就不去動所得替代率的天花板,讓大家在退休的時候可以一次退領,就好像在108年7月1日前退領一樣。我這個方案是比較折衷的,不知道相關單位是否有辦法去瞭解一下,或試算一下這個方案的可行性怎麼樣?有沒有在討論?

  10. 林次長騰蛟

    報告委員,有關年資補償金部分,我們在報告中做了說明。當年主要是因為相同年資者,如果他們的新、舊制年資長短不同,退休給予就不同,會產生這種不衡平的現象。所以在年改時把這個問題做了一個處理,而且也給予緩衝時間,讓教職員部分可以提前1個月來申請退休。現在因為涉及財務……

  11. 張廖委員萬堅

    次長,我知道,這些你剛才都講過,我聽過了。現在變成軍和公、教不一樣,為什麼軍人可以領?如果次長這樣講是對的,軍人也會有這個問題。

  12. 其次,當年如果是不公平的話,早退的人領得到,晚退的人為什麼就不能領?這很難說服人,所以這部分我想有必要在審查本法案時,再討論它的不合理性在哪裡,為什麼會這樣考慮的點在哪裡,不然這個問題還是會一直存在。好不好?

  13. 還有,針對有共識的部分,包括提撥退休金、免計入年度所得稅課稅,本席也希望能夠趕快完成程序,提前施實。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張廖萬堅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