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貴敏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9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學校、國軍等公共供餐是否應限用國產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如何規定?要求國軍伙食落實以臺灣豬為主,質疑以洗產地方式規避並替廠商解釋「他最基本的伙食方面,你還答應過全國老百姓,國軍是以臺灣豬為主,不是這樣子嗎?如果你今天可以透過洗產地的方式,而且你們還去幫廠商漂白,你還幫他解釋」進口肉品與日本食品的產地、成分應如何標示?質疑衛福部認定進口豬肉加工後標示為臺灣產的方式合法,指出法院曾判決製造日期與製造地是消費者的重要指標,變更即構成偽造私文書。「知不知道法院一個判決說,製造日期跟製造地都是消費者的一個重要指標,如果在有變更的情況之下,就構成偽造私文書?」進口肉品與日本食品的產地、成分應如何標示?要求國防部標示國軍使用肉品的實際來源,不應宣稱以臺灣豬為主,實際做法卻不一致。「你很明白,你就溝通,你就把它標示出來,不是這樣子嗎?你不要喊的口號是這樣子,做的卻是另外一件事情。」進口肉品與日本食品的產地、成分應如何標示?認為不能以加工方式洗產地,主張依WTO規則認定加工產品產地須達到一定百分比,例如僅將進口豬肉切片包裝即改認定產地為臺灣太荒唐「按照WTO規則下,你要講那個加工產品的產地是哪裡,你在認定的時候,它就必須要達到一定的百分比,比如60%以上,你今天把一個豬切片,它的產地馬上就從國外進口變成臺灣,這太荒唐了嘛!」學校、國軍等公共供餐是否應限用國產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如何規定?要求國防部長落實國軍豬肉供應合約中,萊克多巴胺「未檢出等同零檢出」的承諾。「未檢出等於零檢出?今天有你這句話,很好,但是部長,您的話要落實哦!」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貴敏

    (11時44分)主席,麻煩請國防部長,後勤指揮部參謀長、衛福部次長跟食藥署副署長。四位好,我的時間很有限,所以特別拜託一下針對問題回答。第一個要請教的是國防部,關於對岸對臺動武的情形,有學者專家提出,除非是有法理臺獨,或者是說聯合軍事聯盟防堵對岸的情況,或者是對岸內部的問題,所以它不得不出兵之外,短期之內,對臺動武的情形是不高的,對於這樣一個學者專家的意見,請教部長的看法。

  2. 主席

    請國防部邱部長說明。

  3. 邱部長國正

    我不這樣認為。

  4. 李委員貴敏

    你不認為?那你認為對臺動武的情形是怎麼樣?

  5. 邱部長國正

    現在它沒有放棄用武力解決臺灣問題的話,隨時可能會動武。

  6. 李委員貴敏

    所以並不限於學者專家講的有這三種情形才會動武?

  7. 邱部長國正

    對。

  8. 李委員貴敏

    你已經回答說大陸有可能隨時會對臺動武,那這個動武的情形比較有可能發生的原因是對岸主動呢,還是說因為擦槍走火的關係所導致的?

  9. 邱部長國正

    對岸主動,大家都在防範擦槍走火,但是所謂擦槍走火的界定,一樣也是他們主動決定的。

  10. 李委員貴敏

    所以你的意思就是說我們都是處於被動的情況?

  11. 邱部長國正

    我們一定處於被動。

  12. 李委員貴敏

    像對岸擾臺的這個情形呢?因為他們擾臺的次數其實越來越多,在我們的國軍很累的情況之下,也不至於會產生擦槍走火,部長,您的意思是這樣子?

  13. 邱部長國正

    我們要克制的就是要避免……

  14. 李委員貴敏

    我知道,因為主管都會要求部屬要克制,這個大家都知道,但問題是以目前的情況來講,他的體力、他的精神上面負荷的情況之下,自我克制是到百分之百嗎?

  15. 邱部長國正

    一定是百分之百,這就是他辛苦的地方嘛!

  16. 李委員貴敏

    謝謝你,部長,我們就需要這樣一個答案。

  17. 好,回到今天的主題,剛剛我從前面聽到後面,我覺得有一點點精神錯亂,為什麼呢?部長,還有在臺上的四位──突然來了六位,沒關係!你們都贊成洗產地嗎?你們知道洗產地嗎?不知道洗產地的,舉手?都知道!好,你們五位都認同洗產地是不是?我的時間在跳耶!不回答還是怎樣?你們五位都認同洗產地嗎?認同洗產地的舉手!你們剛剛講,都知道洗產地什麼意思,對不對?認同洗產地的舉手!都不認同?不認同,那剛剛你們前面的答案──你們到底知不知道什麼是洗產地?不知道的舉手好嗎?都知道!部長,您回答一下,您認同洗產地的原因在哪裡?

  18. 邱部長國正

    我覺得……

  19. 李委員貴敏

    部長,您認同洗產地的原因是什麼?

  20. 主席

    請衛福部李次長說明。

  21. 李次長麗芬

    沒有洗產地的問題。

  22. 邱部長國正

    我第一次聽到這個名稱。

  23. 李委員貴敏

    部長,您認不認同洗產地?

  24. 邱部長國正

    我第一次聽到這個名稱。

  25. 李委員貴敏

    你第一次聽到這個名稱?我剛剛前面問不知道洗產地的舉手,沒有人舉手啊!

  26. 邱部長國正

    因為我們沒有聽過,還不知道叫什麼……

  27. 李委員貴敏

    好,這樣子好了,因為今天早上有個媒體報導是參謀長講的。參謀長,你今天早上受訪是這樣講的:「所謂的原產地是最終產製食品的地點,所謂進口原物料……」。

  28. 如果原產地是A,到了B國之後,因為是加工,所以就變成製造地是B,這就是洗產地。部長,可以這樣子嗎?

  29. 李次長麗芬

    部長要回答,還是我來回答?

  30. 李委員貴敏

    我現在問部長。部長,你認為可以這樣子嗎?

  31. 邱部長國正

    我剛剛聽到,原料進口有時候……

  32. 李委員貴敏

    部長,不要去講那個東西,因為我的時間有限,如果你不知道洗產地,在你回應之前,有沒有先問過經濟部?你們部會之間是從來不溝通嗎?我可以理解,洗產地不洗產地、原產地不是原產地,這個標示原產地的部分,不是國防的專業,這個我知道。但我的意思是,當你們在對外評論的時候,你們諮詢過相關的單位嗎?譬如WTO之下是怎麼規定的,你們徵詢過經濟部或是其他單位嗎?有沒有?

  33. 邱部長國正

    我……

  34. 李委員貴敏

    沒有,那你們的知識是怎麼來的?

  35. 邱部長國正

    訂這個約,一定是按照……

  36. 李委員貴敏

    你又講到合約了,如果你連最基本的基礎都不知道,你的合約是怎麼訂的呢?今天我聽到前面你們對委員的回答都是說:喔!因為我的合約是這樣規定的!剛才馬文君委員也講了,你憑什麼資格去改你們合約的規格?因為你是業主,所以你就可以改合約的規格嗎?部長,你還告訴全國人民說你會照顧國軍!

  37. 我剛剛前面為什麼先問兩岸會不會有衝突的情形?你告訴我百分之百不會有,因為我們國軍的身體或精神上面太累的情況,對不對?他最基本的伙食方面,你還答應過全國老百姓,國軍是以臺灣豬為主,不是這樣子嗎?如果你今天可以透過洗產地的方式,而且你們還去幫廠商漂白,你還幫他解釋,我們很清楚刑法上的詐欺,如果今天國軍不知道它實際的來源是哪裡,他就構成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的詐欺罪,但不是!今天我聽到的質詢是你們都知道!在你們報告第10頁還講,副產品檢查的時候,你連它的包裝都檢查。你連包裝都檢查的情況之下,不難道你是一開始就知道嗎?一開始你就知道的話,為什麼沒有落實今天部長所提到的以臺灣豬為主的情形呢?為什麼,部長?

  38. 邱部長國正

    我沒有搞清楚,委員強調是刑法方面,我不知道我是哪邊違背了刑法?我是按照合約……

  39. 李委員貴敏

    我沒有說你違背刑法,我是說你在幫廠商脫罪!

  40. 邱部長國正

    根據以往,我們跟廠商合約簽訂都有所依據的……

  41. 李委員貴敏

    沒有人講你沒依據,我說今天發生的這個問題──你要知道,部長,你在募兵的時候,這些人是不是也有家人?有啊!這些人的家人在不在乎他子女的安全?在乎啊!你今天告訴全民說,國軍會用臺灣豬為主,美豬不等於萊豬,美豬同樣不等於臺灣豬啊!不是這樣嗎?這麼淺顯的一個道理,你今天如果覺得美豬沒有問題,你就不要喊出那個口號,我覺得在你們執政的情況之下,你把全民都當成傻子,今天你愛怎麼樣講,就怎麼樣子講,老百姓一直在接受你們錯誤的訊息!你很明白,你就溝通,你就把它標示出來,不是這樣子嗎?你不要喊的口號是這樣子,做的卻是另外一件事情。

  42. 我今天跟你講刑事責任上面的事,不是在說你,我講的是廠商,但為什麼你今天要幫廠商,讓他可以跳脫法律上面的責任呢?你不需要幫他提說詞嘛!你現在跟他講說……

  43. 邱部長國正

    我沒有幫他們跳脫責任啊!我現在是做我該做的,1月27日約已經訂了,我按照這個約來做……

  44. 李委員貴敏

    你有按照合約做嗎?你沒有去變更嗎?合約上面,剛才馬委員不是已經講過了嗎?

  45. 邱部長國正

    元月13日就加了一句話,萊豬零檢出,就是未檢出……

  46. 李委員貴敏

    部長,您講到一個重點,我本來還想放你一馬,未檢出是不是等同零檢出?

  47. 邱部長國正

    應該是的,應該這樣界定的。

  48. 李委員貴敏

    未檢出等於零檢出?今天有你這句話,很好,但是部長,您的話要落實哦!最後我提一點,衛福部剛才誰回應說這樣的標示方法是合法的?剛才是誰回應?

  49. 我請問,第8屆當初在做食管法修正時,兩位都在嗎?第8屆我們修食管法時,兩位都不在?那時候我們為了頂新油的部分,我們每個禮拜、連著幾天都在衛福部裡面討論,那時候討論關於食管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九條、假冒、摻假的情形,兩位既然沒有參加,不知道當初修法的目的,然後兩位剛才做評論的時候,知不知道法院一個判決說,製造日期跟製造地都是消費者的一個重要指標,如果在有變更的情況之下,就構成偽造私文書?兩位知道法院有這個判決嗎?知道這個判決……

  50. 李次長麗芬

    我來說明,我剛剛的說明是按照食安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的規定,只要是食品、食品的原料,都必須在它的外觀包括容器、外包裝上,都需要明確標示它的原產地。另外,衛福部在去年9月17日也針對包裝食品、豬肉及豬肉可食部位的原料、原產地的標示有做規範,我們今天是分食品跟原料,他們都有做了標示……

  51. 李委員貴敏

    我要跟次長講一下,WTO的規則下面也有規定,對不對?你現在要用加工來洗產地是不可以的。

  52. 李次長麗芬

    所以在原料裡面,一定要有原來的產地,原來的產地為原產地……

  53. 李委員貴敏

    你把豬肉切成片,變成豬排,一片一片包裝,它的產地就變成臺灣。

  54. 李次長麗芬

    豬排是加工食品,如果它在臺灣的話,原產地就是臺灣,可是它是用美國豬肉的話,它原料的產地就是美國,兩個都要標示。

  55. 李委員貴敏

    對,今天沒有經濟部的人在,我問你,按照WTO規則下,你要講那個加工產品的產地是哪裡,你在認定的時候,它就必須要達到一定的百分比,比如60%以上,你今天把一個豬切片,它的產地馬上就從國外進口變成臺灣,這太荒唐了嘛!我要提出來的就是這一點!我要問的就是,當你們在做這個認定的時候,法院在認定的時候,還需要找很多的事實來,你今天在認定的時候,你連相關的單位都不去諮詢,你又不是這方面的專家,然後你就自己認定,這樣子是非常糟糕的一件事情,OK?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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