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怡玎於內政委員會第19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罷免的提議、連署、宣傳與投票程序應如何規範?認為公投四案加罷免一案共五張選票與縣轄市選舉同屬稀鬆平常,不會造成如二〇一八年公投綁大選般的混亂「那我告訴你為什麼不會造成亂象?5張票其實是非常稀鬆平常的。」罷免的提議、連署、宣傳與投票程序應如何規範?認為合併辦理罷免與公投投票可以節省選務經費,分開辦理在人事費與場地費上會多出三千多萬元「所以其實整個差距經過簡單計算,大概就差了三千萬元,合併與不合併在金錢上就差了三千多萬元」

發言紀錄

  1. 吳委員怡玎

    (9時44分)謝謝主席,請主委。主委早。我剛剛聽到,選罷法中其實沒有明文規定罷免案要跟其他接近的公投案合併。但是依選罷法第八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罷免案之投票,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二十至六十日內為之,期間內如果有其他各類選舉時,應同時舉行投票。

  2. 我想當時的立法精神其實是為了節省成本,我也看了一下是在民國105年12月14日修正,當時提案修正的其實是時代力量以及民進黨,那時候時代力量也提到了為求撙節政府支出,所以主委是否同意合併投票行為是撙節政府支出的方法?

  3.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4. 李主任委員進勇

    委員好。關於合併或不合併,各方討論的面向都各有不同,有些著重在如何能讓選務順利、有些可能會有各種考量。

  5. 吳委員怡玎

    對,我知道合不合併有各種考量方向。在此我只說一件事,其中一個考量是關於政府經費,如果以合併來說,政府的經費有可能比較高嗎?

  6. 李主任委員進勇

    就是要去比較。

  7. 吳委員怡玎

    我只說經費。

  8. 李主任委員進勇

    因為節省了一點經費會不會付出其他的成本。

  9. 吳委員怡玎

    主委,我們一個、一個來談,你怕投票會混亂以及其他的因素。但我只考慮一個因素,你只要回答我,合併辦理投票行為是不是可以節省經費?我們只談錢、辦理選務的錢。

  10. 李主任委員進勇

    錢的部分,不管是物資也好、不管是人員也好,如果合併的話當然可以節省一部分。

  11. 吳委員怡玎

    好。我們來看這次公投有4個案子,如果再加罷免1個案子的話是5張選票。這次投開票所的工作人員就跟主委剛剛說的一樣,包含1個主任管理員、1個主任監察員、10個管理員、2個監察員,還有0.5個預備員及1個員警,員警部分沒有額外的經費。那其他人員如果要投的票越多的話,他的津貼是會不太一樣的,部分不一樣、部分一樣。

  12. 那我們計算了一下,如果合併5個案子一起辦理的話,增加的成本是四十七萬多元,這只有人事成本,因為合併辦理只有人事津貼要增加。但是如果分開來辦理的話,不是只有人事成本而已,另外還有場地費、租借費及佈置費這些都要算進去,而且人事費是double的,因此經過計算如果分開辦理,光人事費就要增加八百一十多萬元,那再加上場地total多了三千多萬元,所以其實整個差距經過簡單計算,大概就差了三千萬元,合併與不合併在金錢上就差了三千多萬元,我想主委你說了我們……

  13. 李主任委員進勇

    其實我們也有算過,各項可能我們都要算過,也沒有那麼多啦!但這不是我的重點,我的重點是假如為了省1,000萬元、2,000萬元甚至於3,000萬元,重返2018年的選務亂象,大家可以接受嗎?

  14. 吳委員怡玎

    OK,所以主委你說如果不合併的話,只有一個理由,就是避免2018年的亂象發生,對不對?

  15. 李主任委員進勇

    不,有很多理由。

  16. 吳委員怡玎

    還有什麼理由?請你講清楚。

  17. 李主任委員進勇

    正反兩面有很多考量。

  18. 吳委員怡玎

    你先講清楚除了這種亂象之外,還有什麼理由?

  19.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現在沒有既定的選擇,而是各種方案進行考量。

  20. 吳委員怡玎

    我沒有說你要選擇哪一個,我只是問你各種方案考量的原則在哪裡?第一個經費是最簡單的;第二個是不要造成亂象,還有什麼?

  21. 李主任委員進勇

    委員提出的問題,我可以講出其他可能考慮的面向。至於我自己考慮的東西,我不方便在這邊講,因為最後必須由委員會來做決定,而我是委員會的主席,所以就這個問題其實我是開放的。

  22. 吳委員怡玎

    那你可以提供我們一些意見嗎?不然我們不用找你來立法院啦!

  23.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能夠提供的意見就是,我們目前做各種可能方案的因應跟準備。

  24. 吳委員怡玎

    其實你明著講的就兩個理由,一個就是經費、一個就是避免亂象,其他理由你說不出來。我希望有任何決定的時候,不管是合併或是不合併,你們都應該要給一個理由。

  25. 李主任委員進勇

    那當然。

  26. 吳委員怡玎

    那我告訴你為什麼不會造成亂象?5張票其實是非常稀鬆平常的。我們以縣轄市的選舉為例,縣轄市在選縣長的時候,同時要選縣議員、縣轄市長、縣轄市民代表,還有地方村里長,共5張票,這件事情我們每4年都在發生。

  27. 而且經過我們的計算,縣轄市每一個投開票所的平均公民投票數,也都跟這次臺中市第二選區的公民投票數除以投開票所數量是接近的,大約就是1,100人。所以其實我不知道會造成什麼混亂,與2018年相比那是完全不一樣的,那時候加起來是幾張選票?主委你記得嗎?在2018年你說造成混亂的時候,那次公投綁大選我們一個人拿幾張選票?

  28. 李主任委員進勇

    光公投就10張。

  29. 吳委員怡玎

    對。還有呢?

  30. 李主任委員進勇

    還有地方性的選舉。

  31. 吳委員怡玎

    對。所以以縣轄市來說就是15張嘛!對不對?但我說的是平常就在辦、沒有跟公投一起、平常每4年就舉辦的縣轄市選舉,它就是5張票,就跟我們接下來要辦的一樣,公投4張票再加上1張罷免的票,共5張票。它並沒有……

  32.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會充分的討論以及充分的考量。

  33. 吳委員怡玎

    主委,我希望你給出任何一個理由時,都能有很好的具體數據支持,而不是給一個很糢糊的說我們……

  34.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現在不應該就任何一種方案的利弊表達我的看法。

  35. 吳委員怡玎

    沒有,我剛剛也只是問你有什麼考量點?

  36.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今天來也是聽大家的意見,這些意見我想我們的委員都會聽得到。

  37. 吳委員怡玎

    其實很簡單,我只是想要提醒你,中選會應該是中立的。

  38. 李主任委員進勇

    一向如此,現在也是如此。

  39. 吳委員怡玎

    所以希望你們做任何決定的時候也是中立的,考量各個方面是沒有錯的。

  40. 李主任委員進勇

    也希望委員能支持我們獨立機關以及中立的立場,謝謝。

  41. 吳委員怡玎

    謝謝主委、謝謝主席。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吳怡玎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