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為洲於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聯席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竹縣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未通過不在籍投票是對民眾行使公民權的歧視,尤其是對到外地就學、工作、投票成本與風險較高的弱勢者的歧視。「不在籍投票沒有通過是一種對民眾行使公民權的歧視,尤其是對弱勢的歧視」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主張不在籍投票立法不一定要行政院版本,立法院、黨團的版本通過後也可實施。「不一定要行政院版本啦!有立法院的版本、黨團的版本,也可以通過嘛!通過後也要實施、也可以實施!」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同意不在籍投票以公投先行,因為公投比較沒有爭議性且無區域限制。「公投比較沒有爭議性,因為沒有區域的限制,可以先行。我們同意啊!」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有實施不在籍投票的國家可在防疫跟實踐公民權利之間取得平衡。「這些有實施全國大選的國家都因為有不在籍投票,所以他們在防疫跟實踐公民權利之間可以取得平衡」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主張移轉投票可以先做,因為通訊投票有資安問題的考量。「移轉投票先做,因為通訊投票恐怕會有其他資安問題的考量,這個我們也接受,所以移轉投票可以先做。」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要求在這個會期通過不在籍投票,最少在公投、移轉投票部分要出委員會並完成三讀。「我們一定要在這個會期通過不在籍投票,最少在公投、在移轉投票的部分要能夠出委員會、完成三讀。」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應通過不在籍投票,尤其去年到今年疫情蔓延更凸顯其重要性。「不在籍投票要通過啦!尤其去年到今年全世界疫情蔓延,更凸顯不在籍投票的重要性。」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質疑中選會正副主委及委員口頭支持不在籍投票,實際上講一套做一套、長期未推動。「可是你們現在已經當了中選會副主委、主委還有委員,還在講一套做一套!」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為洲

    我現在先做個調查,因為我從早上一開始詢答,就坐在這裡聆聽所有委員的詢問和被提名人的回答,焦點之一就是大家對於不在籍投票的態度。我先直接調查一下,包括主委、副主委還有幾位要被聘任的委員,請問你支持不支持儘快實施不在籍投票?支持或不支持?支持的請舉手。

  2. 你們是怎麼樣?只有你們兩個不支持,其他的支持。

  3. 李進勇先生

    不在籍投票有很多……

  4. 林委員為洲

    你支持不支持不在籍投票儘快地按照法制化……

  5. 我知道要修法,就是儘快修法,讓它可以實施?

  6. 李進勇先生

    我們希望行政院的版本如果送來的話,按照行政院的版本……

  7. 林委員為洲

    按照行政院版本?

  8. 請你坐下,不用站著。

  9. 你完全不尊重立法院耶!行政院的版本送到立法院來,立法院就要照單全收嗎?立法院也有黨團各自的版本和立法委員個人的版本,到最後應該是要尊重立法院審查法案三讀通過的版本吧?你要尊重吧!你不尊重這個喔?難道你不尊重嗎?你只支持行政院的版本啊?

  10. 李進勇先生

    委員,我可以……

  11. 林委員為洲

    不用!

  12. 我覺得你失言了啦!你只支持……

  13. 因為你自己剛剛講了,我們等一下調會議紀錄就知道!

  14. 我問各位委員支不支持中華民國實施不在籍投票能夠儘快法制化後實施,當然要立法後實施,這個大家都知道,但是儘快嘛!立法的過程是什麼?不一定要行政院版本啦!有立法院的版本、黨團的版本,也可以通過嘛!通過後也要實施、也可以實施!當然,有行政院的版本,我們歡迎儘快送到立法院來,共同去修法、研議,通過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版本。

  15. 我是先請教各位的態度,所以你這樣的態度好像是在阻擋,你知道嗎?其他委員很好,都表達這樣的意思,表達得很清楚─支持中華民國儘快地通過不在籍投票的相關法案而可以實施不在籍投票。

  16. 不在籍投票要通過啦!尤其去年到今年全世界疫情蔓延,更凸顯不在籍投票的重要性。疫情很嚴重的時候,碰到重大的選舉,公民的權益會兩難你知道嗎?會碰到一種困難的境地。到底要讓大家出去群聚投票,還是為了疫情暫緩投票?人民的健康很重要,公民的權利也很重要,所以很困難。去年一百多個國家有實施全國大選,去年是疫情非常嚴重的時期,這些有實施全國大選的國家都因為有不在籍投票,所以他們在防疫跟實踐公民權利之間可以取得平衡,該有通訊投票的有通訊投票,可以不用移動,可以不用人群聚集。移轉投票也是一種方法,雖然要出門投票,但至少不用移動、不用乘坐大眾運輸工具。其實剛剛聽大家的意見,對於不在籍投票是都支持啦,要實施這樣子的進步的措施。

  17. 另外,主委當然也有提到公投先行。我都會很公平的把你講過的話講出來嘛!公投比較沒有爭議性,因為沒有區域的限制,可以先行。我們同意啊!移轉投票先做,這個我們也支持啊!一步、一步來,這個我們都支持。移轉投票先做,因為通訊投票恐怕會有其他資安問題的考量,這個我們也接受,所以移轉投票可以先做。只是我們講的跟做的要符合啦!行為跟言詞要一致,大家都這麼講

    支持不在籍投票、公投可以先行,因為它是全國性的,對事不對人,不會有區域爭議;移轉投票也可以先做,因為不會有資安的問題。

  18. 可是講了快10年,包括陳朝建副主委,你都發表論文說如果只就移轉投票來講,現在就可以做、幾乎是現在就可以做,法制的配套已經足夠,尤其是在公投方面。但是做了嗎?10年來講了半天!你發表論文已經超過10年了,到現在還沒做!而且還讓你擔任中選會的副主委,現在還要續任!推動的成果呢?到現在,零!10年前說,以現在的法律如果就公投來講,移轉投票大概可以馬上先做。講到現在10年,都要連任第二任的中選會副主委了,還在說行政院版本還沒出來!行政院版本搞了快5年,你們這個言行有一致嗎?令人質疑啦!

  19. 好啦!下個禮拜我們就要排不在籍投票的法案,我們要看看你們的決心在哪裡!都講一套、做一套!

  20. 我們一定要在這個會期通過不在籍投票,最少在公投、在移轉投票的部分要能夠出委員會、完成三讀。我們共同在這邊宣示,這樣才符合你們的言跟行的一致性!做為一個老師、學者,拜託一下好不好?理論一套,真正權力放在你手上卻不做,是要怎麼教學生啦!你的理論是這樣子,好,你以前當教授,我們不責怪你,因為權力不在你手上嘛。可是你們現在已經當了中選會副主委、主委還有委員,還在講一套做一套!拜託!讓人覺得丟臉!我們下個星期就會排案,不在籍投票沒有通過是一個落後國家的象徵,不在籍投票沒有通過是一種對民眾行使公民權的歧視,尤其是對弱勢的歧視,怎麼講呢?大家想像一下,需要移轉投票、不在籍投票的是哪一些人?第一個是學生,他到外地就學,他投票的成本要增加,同樣是公民,他要坐高鐵回去高雄投票,他的投票成本增加,這不是對他的歧視嗎?他為什麼要增加他的投票成本?其他人可以在家裡附近投票,他就要坐高鐵回去投票;第二個,剛剛幾個原住民委員都提到,原鄉的同胞流落外地的最多,比例最高,他要坐火車、坐普悠瑪、坐太魯閣號回花東投票,他就是要離鄉背井到外地工作、打零工,結果為了要投票,他要坐危險的普悠瑪、太魯閣號回原鄉投票,他的投票風險、投票成本又增加,他們是弱勢啊!需要離鄉背井工作的人都比較弱勢,而且都在比較鄉村,沒有工作機會,才要去都會上班嘛!結果你們不通過這樣進步一點的法案。

  21. 拜託!我們下個星期就要排不在籍投票的法案審查,我們就看著行政院,已經五年了,到底要不要送出你們的版本?我們都同意公投先行,移轉投票先做,我們都退讓,不是一次要求海外也要做,通訊投票也要做,不要再扣帽子!說什麼為了要給臺商投票。在這邊我代表國民黨講得清清楚楚,公投先行,移轉投票先做。關於不在籍投票,請你們拿出你們的誠意!

  22. 最後,我們有一份書面,今天審查不同意的原因已詳列說明在裡面,要求都列入會議紀錄及審查報告,我會陳給我們的召委。謝謝!

  23. 主席

    現在休息5分鐘。

  24. 休息

  25. 繼續開會

  26. 主席

    繼續開會。

  27. 接下來登記詢問的陳委員歐珀及鍾委員佳濱均不在場。請洪委員孟楷詢問。

  28. 洪委員孟楷

    李主委,今天你身為主委及被提名人來到內政委員會,我有幾個部分要請教,現在全國正面臨到公投案,公投是人民民主意志的直接展現,中選會當然要中立客觀,今年7月2日某立法委員的罷免案成案,之後中選會也宣布原定於8月第四個星期六的公投案延期,請教你828公投案延期到12月18日的理由是什麼?你們提出五大理由,但是那時你們依據什麼樣的判斷要延後半年?

  29. 主席

    請被提名人李進勇先生答復。

  30. 李進勇先生

    因為全國性公投的規模相當大,……

  31. 洪委員孟楷

    關於這些,我們都瞭解,你們提出五大理由嘛!但是你們有問過疫情指揮中心嗎?

  32. 李進勇先生

    是……

  33. 洪委員孟楷

    有問過疫情指揮中心?

  34. 李進勇先生

    有、有,有徵詢他們的意見。

  35. 洪委員孟楷

    疫情指揮中心給你們的建議是要延後半年?

  36. 李進勇先生

    他們沒有給我們具體的建議啦!

  37. 洪委員孟楷

    沒有給你們具體的建議。

  38. 李進勇先生

    他們沒有,時間是我們……

  39. 洪委員孟楷

    好,7月2日是三級警戒的時候……

  40. 李進勇先生

    是。

  41. 洪委員孟楷

    現在我們當然不希望還要再延後,也不希望臺灣的疫情再緊張,可是總是要預作準備、超前部署……

  42. 李進勇先生

    是。

  43. 洪委員孟楷

    所以有沒有相關標準,如果12月18日以前出現什麼樣的情況,會再延期?

  44. 李進勇先生

    這個和疫情指揮中心的防疫相關規定有密切關係……

  45. 洪委員孟楷

    是嘛!和防疫相關規定有關係嘛!但是你剛剛也講疫情指揮中心沒有要求中選會延到多久,是中選會自己認定從8月第四個星期六延後到12月18日。現在你們又讓這和立法委員的罷免案脫鉤,但是立法委員的罷免案也是公投,也有人員龐大,也有開票所,也有選務人員,也有互相接觸,當時也一樣,7月2日也是三級警戒的時候,你們當時卻認為立法委員的罷免案要延後到10月,公投案延後到12月,二者脫鉤的最主要理由是什麼?這就不是疫情的考量啦!

  46. 李進勇先生

    是疫情的考量。

  47. 洪委員孟楷

    也是疫情的考量,然如此,為什麼會有雙重標準呢?

  48. 李進勇先生

    因為全國性公投的規模相當大……

  49. 洪委員孟楷

    但是全國性公投一樣是各縣市政府各地方選委會去處理,又不是臺中市選委會去負責全國……

  50. 李進勇先生

    我們希望能夠……

  51. 洪委員孟楷

    也不是單一的選委會負責全國事務嘛!

  52. 李進勇先生

    當初這個日期的考量和疫情絕對是有密切關係的……

  53. 洪委員孟楷

    對嘛!和疫情絕對有關係,但是這是兩個部分,你沒有辦法自圓其說,邏輯是不通的,一個地方委員的罷免案也是那個地方所有民眾的參與……

  54. 李進勇先生

    它的規模……

  55. 洪委員孟楷

    全國性公投案也是整個地區全部民眾的參與,換句話講,如果看單一個地方,並沒有差別,不是嗎?

  56. 李進勇先生

    對我們……

  57. 洪委員孟楷

    如果你講因為疫情的關係,剛剛我也特別請教了,但是你一開始說疫情指揮中心沒有給你們指引到底要延後多久,換言之,一個延後兩個月一個延後半年是中選會決定的,這個後面難道沒有任何的政治立場考量嗎?

  58. 李進勇先生

    政治考量,我不懂啦!

  59. 洪委員孟楷

    你不懂?

  60. 李進勇先生

    我真的不懂,因為這個太複雜了……

  61. 洪委員孟楷

    您當過縣長,又是三十年的老前輩,您不懂?

  62. 李進勇先生

    我在這個位置上只做選務的考量,剛好碰到疫情期間,當然選務的防疫就非常重要。

  63. 洪委員孟楷

    本席特別講兩個部分,今天我們要討論相關人士的提名,本席只有一個重點,不管任何投票或相關選務,中立、公正、客觀是最基本的原則。

  64. 李進勇先生

    沒有錯!

  65. 洪委員孟楷

    去年我們看到有高雄市長的罷免案,今年也看到有立法委員的罷免案,還有四大公投案,但是它們的日期部分沒有辦法有統一標準,這是本席第一個質疑……

  66. 李進勇先生

    因為……

  67. 洪委員孟楷

    第二個質疑是疫情指揮中心告訴你們要有相關規劃,本席也要提醒,要先做好防護措施,本席不想烏鴉嘴……

  68. 李進勇先生

    謝謝。

  69. 洪委員孟楷

    本席也和我們全國人民都一樣不希望臺灣再有疫情爆發的時候……

  70. 李進勇先生

    這是我們的最大挑戰……

  71. 洪委員孟楷

    但是如果真的有這樣一天,也要預作準備,告訴我們民眾公投的時間。我再請教,如果到時真的萬不得已一定要延後,有沒有一個基準點?要延後多久?

  72. 李進勇先生

    我們不希望發生這種情形啦……

  73. 洪委員孟楷

    對,當然不希望發生,我也不希望,沒有人希望發生,所以我邊講這句話邊敲桌子三下,但是我的意思是上一次延後半年,如果真的要再延後,是以半年為一個基準,還是討論?

  74. 李進勇先生

    我們會朝能夠在12月18日將這一次的全國性公投辦完……

  75. 洪委員孟楷

    是嘛!但是如果到時的狀況不允許,往後延是再往後延半年,是嗎?

  76. 李進勇先生

    這是假設性的問題,我們不希望發生這種狀況……

  77. 洪委員孟楷

    這代表你們現在沒有超前部署、沒有預作規劃,還是你認為你的主委資格不一定被提名通過,你可能沒有辦法再繼續做主委?不可能吧!

  78. 李進勇先生

    這個和有沒有通過沒有關係,我們還是……

  79. 洪委員孟楷

    主委,本席現在提出來不是要和你吵架……

  80. 李進勇先生

    是,我知道,我也沒有吵架……

  81. 洪委員孟楷

    而是您負責選務工作,所有事情都要預作規劃,尤其現在疫情的關係,尤其現在大家施打疫苗普遍還不足,我們當然不希望發生,但是如果發生,本席只要求一定要依照一定的規則,然上一次延後半年,這一次要再往後延的話,就是再往後延半年。

  82. 李進勇先生

    謝謝委員的提醒。

  83. 洪委員孟楷

    以上。謝謝!

  84. 李進勇先生

    謝謝!

  85. 主席

    謝謝洪委員孟楷。

  86.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蔡委員適應、郭委員國文、沈委員發惠、李委員貴敏、葉委員毓蘭、陳委員亭妃、吳委員秉叡、蘇委員巧慧、林委員岱樺、張委員其祿、賴委員香伶、林委員楚茵、賴委員惠員、高委員嘉瑜、吳委員思瑤、邱委員泰源、劉委員建國、陳委員秀寳、蘇委員震清、趙委員天麟、何委員欣純、蔡委員易餘、黃委員秀芳、莊委員競程、陳委員明文、陳委員玉珍、孔委員文吉、李委員昆澤、林委員淑芬、陳委員素月、王委員定宇、廖委員婉汝、林委員奕華、余委員天、吳委員斯懷、翁委員重鈞、費委員鴻泰、邱委員志偉及楊委員瓊瓔均不在場。

  87. 登記發言之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88. 翁委員重鈞、楊委員瓊瓔、王委員定宇、葉委員毓蘭及鄭委員麗文所提書面詢問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89. 委員翁重鈞書面詢問

  90. 據媒體報導,中選會已研議《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並於今(110)年5月底陳報行政院審查中。如果依照該草案內容,公投不在籍投票將採跨縣市移轉投票,並放寬投票所工作人員可跨縣市申請工作地投票;所有投票權人一律適用,採事前申請制;僅限國內投票權人移轉到不同地點投票,並未包括海外投票。

  91. 中選會含主委、副主委在內共6名委員任期將於11月3日屆滿,此次提名主委李進勇、副主委陳朝建、許惠峰及陳恩民等4委員續任,另提名王韻茹和許雅芬等2名新任委員;檢視所有被提名人交給立院的自傳都針對不在籍投票修法提出建議,表示樂觀其成,但應先於議題性公投執行,再擴及公職選舉。

  92. 如何建立一個公平的選舉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公民投票採用不在籍投票方式後,譬如說有關資安的問題,據說行政院資安處曾在108年進行過4次的測試,雖然測試量不多,但確實有發現一些資安的問題,其中甚至發現有高風險問題,請問,對於資安問題是否已經有嚴謹之防範?另,請問,依各位被提名人之觀察或專業法律見解,如何在選務的執行上,可以保障國內不在戶籍地生活國人的投票權利並確保投票的公正性是可以受社會大眾信任的?

  93. 最後,針對本次中選會委員提名名單雖無太大新意,但本席還是要再次強調,中選會是獨立機關,希望所有中選會委員應跳脫黨派,嚴守行政中立原則!

  94. 委員楊瓊瓔書面詢問

  95. 一、邀請中選會。有鑑於全國性公民投票投票日將在今年12月18日舉行,而新冠肺炎疫情充滿不確定性,故中選會近期在台中、台南皆有舉辦「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程序防疫模擬演練」,藉此因應投開票所防疫作業的突發狀況,讓投票人能安心投票。請問主委,為確保選務防疫工作落實到位,中選會是否有訂定嚴謹選務防疫計畫?本席認為,選務防疫需與地方政府防疫工作同步,且選務防疫措施的各個環節都要有完善的標準作業程序,才能營造安全投票空間,保障民眾參政權。

  96. 二、選舉權與公投權是憲法賦予入民的參政權,也是聯合國宣言及公政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標舉的普世價值,而民主國家的超前佈署就是採取不在籍投票以確保民主參與。請問主委,疫情之下若僅限傳統投票方式,大規模返鄉人潮恐出現疫情破口,中選會是否能克服技術可行性問題,採移轉投票之形式,避免因疫情而打壓年底公民投票率?

  97. 三、根據《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規定

    「本會委員應遴選具有法政相關學識、經驗之公正人士擔任」。請問主委,您在民國74年擔任法官時,為了自己考績而指使書記官偽造文書,雖然最後法院判決以「有偽造文書之形式,而無生損害」而判決無罪,但因偽造文書行為受法院認證的主委,您還要續任戕害中選會的公信力嗎?

  98. 委員王定宇書面詢問

  99. ★會議日期

    2021年09月29日(三)

  100. ★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101. ★會議地點

    紅樓202會議室

  102. ★會議事由

    審查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李進勇續任委員並為主任委員,陳朝建續任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許惠峰、陳恩民續任委員,王韻茹及許雅芬均為委員,請同意案。

  103. ★書面質詢提綱

  104. 一、中選會如何制止被罷免對象遭不實文宣謠言攻擊情事?

  105. 二、不在籍投票制度之相關風險評估。

  106. 三、公民投票連署資料正確性查核。

  107. 一、中選會如何制止被罷免對象遭不實文宣謠言攻擊情事?

  108.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規定,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除上述法條外,中選會是否有其他規範遏止被罷免對象遭不實文宣謠言攻擊情事?

  109. 二、不在籍投票制度之相關風險評估。

  110. 所謂不在籍投票,是謂選民在選舉日因某些特殊因素無法親自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時,得事先向選務機關申請,以其他方式行使投票權。參考各國針對在不在籍投票之行使方式,大致可分為通訊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設置特別投票所與移轉投票等,在美、英、日、韓、德、澳等民主國家,不在籍投票制度早已行之有年。然鑒於我國特殊政治環境,台灣選舉制度及執行過程中常遭受敵國政治干預,難免對於不在籍投票產生信心疑慮。請中選會提出我國不在籍投票的風險評估、海外公民在不在籍投票制度下合法行使投票權之可行性,以避免選舉產生不正確之結果。

  111. 三、公民投票連署資料正確性查核。

  112. 鑒於前幾次公民投票案之執行過程發生連署資料不確實情事,前次公民投票法修正時,雖要求連署書需檢附連署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後因在野黨反對及個人資料保護相關問題,該修正案並未通過。中選會對於爾後公投案是否有相關查核機制與措施?

  113. 委員葉毓蘭書面詢問

  114. 委員鄭麗文書面詢問

  115. 主席

    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詢問未及答復部分,請一併以書面回覆。

  116. 現在處理林委員為洲等7人提案,請宣讀。

  117. 委員林為洲等7人提案

  118. 主席

    請問在場委員,對林委員為洲等7人提案有無意見?

  119. 林委員為洲

    沒有啦!沒有意見。

  120. 管委員碧玲

    有,有意見。

  121. 主席

    好,有意見,然大家沒有共識就進行表決。

  122. 現在清點出席人數。

  123. (清點人數)

  124. 主席

    出席委員14人,採舉手表決好不好?

  125. 王委員美惠

    好。

  126. 主席

    贊成提案者,請舉手。

  127. (進行表決)

  128. 贊成者1人。反對提案者,請舉手。

  129. (進行表決)

  130. 莊委員瑞雄

    可以舉雙手嗎?

  131. 主席

    反對者13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132. 林委員為洲

    列入會議紀錄。

  133. 主席

    好,列入會議紀錄。

  134. 莊委員瑞雄

    紀錄就寫……

  135. 主席

    報告聯席會,現在進行同意權審查。

  136. 報告聯席會,對於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李進勇續任委員並為主任委員,陳朝建續任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許惠峰、陳恩民續任委員,王韻茹及許雅芬均為委員,請同意案」審查完竣,作以下決議

    一、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建請院會公決,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異議的話就通過……

  137. 林委員為洲

    有異議。

  138. 主席

    然有異議,進行表決。

  139. 再次清點出席人數。

  140. (清點人數)

  141. 主席

    出席委員14人,依舊採舉手表決。

  142. 莊委員瑞雄

    不然採用起立表決。

  143. 主席

    採舉手表決。

  144. 贊成者,請舉手。

  145. (進行表決)

  146. 贊成者13人。反對者,請舉手。

  147. (進行表決)

  148. 主席

    反對者2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149. 本案於院會討論時由本席補充說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150. 管委員碧玲

    沒有。

  151. 林委員為洲

    可不可以由另外一個召委補充說明?

  152. 主席

    由我來主持就由我來說明好不好?

  153. 現有管委員碧玲等7人提出復議,請宣讀。

  154. 委員管碧玲等7人提案

  155. 主席

    針對管委員碧玲等7人所提復議案進行表決。

  156. 現在清點出席人數。

  157. (清點人數)

  158. 主席

    出席委員15人,依舊採舉手表決。

  159. 贊成復議案者,請舉手。

  160. (進行表決)

  161. 贊成者2人。反對復議案者,請舉手。

  162. (進行表決)

  163. 林委員為洲

    你自己提復議又不贊成復議。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為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