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主張今天詢答結束,等行政院版付委後再一起審查,不應今天進入逐條審查「所以我主張我們今天就詢答結束,等院版進來,你等於是下下個禮拜就審了嘛!」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質疑移轉投票的時程設計讓各投開票所人數要到投票前20天才確定,無法及時配置選務人員、訓練與準備物資,要求更審慎研究該制度「20天前我才知道人數,這樣選務來得及?或45天前我才知道人數,那選務來得及?」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主張本會期應讓不在籍投票相關法案通過「本席百分之百支持這個會期要讓這個法案通過」發言紀錄
- 管委員碧玲
(11時50分)主委,臺灣的選舉跟全世界最大的不同就是每一張選票都經過人工處理,所以我們沒有電子投票和電子開票,我們的計票都是一張一張唱票給大家看,所以當臺灣的選舉是這麼獨特的時候,我們的選務工作也跟全世界所有的國家不一樣,對不對?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是的。
- 管委員碧玲
不要每件事情都要委員替你們解釋,同樣的時間表,本席跟吳委員所做的結論完全不一樣,我們來看一下這個時間表,為什麼要60天?60天前申請後你們還要送到地方選委會,地方選委會還要把所有的申請分送至原戶政機關讓他們查核,這裡你們給5天。你們只給原戶政機關5天查核,到底這個人、這個申請要如何查核?他要確定這不是假的申請,這封申請函是不是當事人申請的?這部分你們只給他5天查核,好,容或你們覺得夠,那我們就算夠。接下來你們還要把查核完成的資料送回原戶政機關做移轉清冊。這中間要查核,還要做移轉清冊,然後這個移轉清冊還要送到b地,也就是投票所在地的戶政機關,對不對?但移轉投票的戶政機關你們也只給5天。5天後,我們都知道移轉投票機關要接受全臺灣所有戶政機關有可能送來的移轉投票申請,所以這部分你們給他25天。這個跟前面所給的5天,也就是原戶政機關的查,但這裡,b機關你給他25天,因為移轉投票申請來自臺灣各地,所以他必須等待他們做完後送過來,這裡你給他25天查核。如果吳委員說這個時間需要要縮短,我沒有意見,你們去看看這個時間需不需要縮短?
好,問題來了,移轉投票的戶政機關編造好投票人名冊後還要送到各鄉鎮市公所去公告,公告前的這一天,你們給他的是這一天,移轉投票地的戶政機關才造好冊,每一個戶政機關都有好幾個投開票所,對不對?但每一個投開票所的總數是多少,你們是哪一天才知道的?是這天才確定的。每個投開票所最後移轉的戶政機關要確認有多少人來這邊投票,是不是這天才最後確定?對不對?好,最早確定我可以往前預估,我一收到我就先預估,等到我查核完才確定,沒關係,我讓你更早知道,假設我送來3天的公文,那我在第23天前、也就是第42天的時候,所有投開票所的人數才能確定。主委,紙上談兵,這天全國投開票所的人數確定,我才能夠配置選務人員,我這個時間才去徵求選務人員和做教育訓練,才43天夠嗎?最快也要43天前才能預估,但要真正確認所有投開票所的人數是前20天才能確定,你怎麼去配置選務人員、訓練和分配物資?你要怎麼準備?主委,你知不知道這個細節?今天送進來的行政院版是這樣,你們有沒有找各地選委會來開公聽會?難道要我們立法院替你開,那我們就替你開,主席?這個可行嗎?我20天前才讓所有投開票的戶政機關知道各投開票所的人數,這什麼制度?最快、最快,用預估、用猜的也要45天前才可以猜到大部分、初步的規模,如果這時候才來徵求人員、配置人員與做教育訓練、安排動線和準備物資、找地方,那真的會像張宏陸委員說的,現在是網路的時代,如果年輕人給你搞一個日出投票,就是到阿里山看完日出後再去投票,一來來個1萬人,你前20天才知道阿里山會有1萬人要投票,主委,這個今天就要審過嗎?你剛剛說今天就要跟主席及我們一起逐條?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沒有,我們尊重議會的進行,謝謝委員。
- 管委員碧玲
來,解釋一下,這你做得來?20天前我才知道人數,這樣選務來得及?或45天前我才知道人數,那選務來得及?照這樣講,其實你們的選務工作就是要60天前。要60天前的話,前面這些全部都要往前移,那你的申請也必須要往前挪,你也沒有辦法可以在60天前給他們申請。我是60天前要確定我的選務人員要怎麼配置,我要趕快去徵集與訓練,然後開始安排選務,因為你說60天前要安排選務。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是。
- 管委員碧玲
那前面申請跟審查、移轉的公文怎麼可能不需要給時間呢?你怎麼會去設計一個前20天才知道各投開票所總人數的這種制度?最多、最多就是我講的43天,你們怎麼會設計這種制度送進來呢?
- 李主任委員進勇
跟委員報告,這個制度設計是否……
- 管委員碧玲
主席,這個制度你沒有找地方選委會來聊一聊,我們要怎麼審?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有,我們有找他們來研商過。
- 管委員碧玲
我不相信地方選委會會同意前20天才知道人數,但選務還是辦得起來?
- 李主任委員進勇
20天的造冊時間跟一般投票一樣。
- 管委員碧玲
那是人數很早就確定,但現在是20天前人數才確定,這個制度是要讓全國人民都可以申請去全國任何地方投票,這個制度是大開大合、海納百川,不需條件,不必因為工作、求學、臨時出差,不必有任何原因,全國人民都可以申請去任何地方投票,所以你沒有做最壞情境的假設,你怎麼可以設計一個前20天才確定名冊的制度呢?這樣你要怎麼準備選務?好不好?要再更審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好,我們樂於聽到各界對我們的指教。
- 管委員碧玲
本席在這邊做這個沙盤推演是希望我們要好好、仔細地去研究這個制度,本席百分之百支持這個會期要讓這個法案通過,可以,我們可以來得及、一定來得及,雖然現在總質詢被延宕,如果總質詢可以趕快恢復,大家相忍為國,把總質詢的時間壓縮,那10月下旬院會就可以開始處理法案,到12月底前我們還有2個月的時間可以來解決這個問題。這個會期要通過這個法案,本席百分之百舉雙手贊成,我們也希望能夠促成,但是不能今天就下去審,行政院沒有版本,而且所有委員的版本在這個部分也是有問題的,包括行政院的版本都出問題,那我們又怎麼能夠在今天審這個東西呢?我連1秒鐘都不需要多說。
- 主席
延宕是行政院,到現在才送到立法院來。
不好意思!我先宣告一下我們等一下休息的時間,等一下到林文瑞委員發言完了以後,我們就中午休息,一樣休息40分鐘。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現在所有的提案大概可以歸類為兩種,一種是公投不在籍投票專法,另一種是公投法中規定不在籍投票,另外,羅美玲委員的版本裡面也有與不在籍投票無關的修正條文。簡單講,就是有兩個範圍,公投不在籍投票專法及公投法修正,公投法的部分我們先處理公投不在籍投票部分。因為現在行政院版本還沒有過來,今天我們就來討論各個版本的條文,將它討論後送出去,等行政院版本過來後可以合併進入朝野協商,這一點我們都同意,甚至可以寫下來,也就是我們同意行政院的版本合併進入朝野協商,這樣就不會影響進度。簡單講,我們希望的是今天就可以送出委員會,這有兩個原因,第一個,身為召委,我當然希望可以讓它審議完成,因為真的等很久了,加上它是歷史性的法案,首次可以在臺灣實施不在籍投票,我當然希望在我擔任召委時可以審議通過。第二個,我們還是希望12月18日的公投可以適用,但聽過主委的說法後,我們也知道這件事不是那個容易啦!但法律通過以後,相關的程序訂定也是中選會必須去訂定的,只要他們不刻意去delay,我相信他們一定做得到。這個部分我們會予以尊重,因為立法院只是負責修法,至於下面由它依法訂定的相關程序應該交由主管機關去制定,他們要怎麼做…
如果大家有共識的話,就先處理公投不在籍投票專法,其他的案子可以繼續留在委員會,如果你們要一併審查,我也可以,但它是有先後的,所以要討論的案子只有三個。現在關於公民不在籍投票專法的部分只有三個版本,行政院的版本我已經看到了,其實我有另外寫了修正動議,按照行政院的版本,每一條都寫成修正動議,讓這個版本可以進入討論。
- 管委員碧玲
對啦!公投法的部分就變成遙遙無期,我現在是這樣想,第一,今天的版本有11個,說起來其實是很龐雜的,光是剛剛召委說的,在結構上就有三大類了,每一類裡面的制度設計又非常不一樣,這是第一點,它有它的複雜性。第二,院版畢竟還沒有進來,如果院版沒有進來,我知道召委一直在罵為什麼上個會期不送過來,但那些已經是過去式了,至少這個會期真的是快馬加鞭在配合召委。院版明天就會付委,我們過去的慣例,就是等院版進來,然後一起審的時候把所有複雜的東西化繁為簡,整理成A版、B版後再送朝野協商。朝野協商要取代委員會的專業逐條,不可能啦!朝野協商之前為什麼要開委員會?就是因為委員會的專業逐條可以化繁為簡。所以我主張我們今天就詢答結束,等院版進來,你等於是下下個禮拜就審了嘛!下下禮拜你可以再排,因為院版明天就進來了。它還沒有進來,我們就不審,等它進來的時候再一起審,審出A版、B版送出去,我是覺得這樣做比較好啦!也比較有承擔到委員會的責任。怎麼可以審查11個版本,但院版卻沒有進來,就全部要把它丟出去,然後就送朝野協商。委員會還是有委員會的職責,包括今天的院版,我們的時間表出來以後,主委也被我罵到臭頭,沒那麼簡單啦!光一個時間表,吳怡玎委員都覺得太長,你也覺得太長,我都覺得你們措手不及,20天前才知道人數。光一個時間表,見解就南轅北轍,沒有深入討論怎麼可能整理出一個包含至少兩個大方向,如果沒有大方向就只會亂糟糟,所以我提出以上建議。
- 主席
本席先說明一下,我們現在進入正式的協商。我覺得行政院的版本我們等了那麼多年,等了半天,他拖拖拉拉現在才要進來,所以我們不想要再等了,我們怎麼知道他現在到底又要怎麼樣,明天的狀況會怎麼樣我也不知道。
- 管委員碧玲
明天就付委了,行政院的版本進來立法院,院會明天就會付委了。
- 主席
我們已經等5年了,我們不想再等了。
- 管委員碧玲
如果前面的院會沒有占主席臺,會更早付委啦!
- 主席
這個問題早在3年前,107年我們就叫他們訂定相關的法律,母法裡面都有規定叫他們去訂定,107年的時候,今天委員發言時都有講,至今已經幾年了?
現在休息。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請議事人員宣讀條文。
- 管委員碧玲
主席,你要先處理我們的提案。
- 主席
請議事人員宣讀條文,因為剛剛已經說過要開始逐條處理,所以已經進入法案的審查了。
- 管委員碧玲
主席,我們有提案,你要先處理我們的程序提案。
- 主席
現在還沒五點半,請宣讀條文。
- 管委員碧玲
那個是程序提案,那個是程序問題,是程序提案,我要請問……
- 主席
先宣讀條文,條文是一定要宣讀的嘛!
- 管委員碧玲
請問議事人員,我們的提案要不要先處理?
- 主席
先宣讀條文,我們再來處理臨時提案。
- 管委員碧玲
沒有,我們這個不是臨時提案,而是程序提案,這是程序提案!
- 主席
我們已經進入逐條了,剛剛已經……
- 管委員碧玲
所以是程序問題啊!是程序提案而不是臨時提案。
- 主席
剛剛沒有宣讀條文嘛!我們現在就開始宣讀條文。
- 管委員碧玲
這是程序問題,是程序提案,議事人員請說明一下,好不好?
- 主席
我們已經宣告了,因為我們已經進入逐條了……
- 管委員碧玲
你就讓議事人員說明一下就好了!
- 主席
剛剛還沒有宣讀條文……
- 管委員碧玲
我就提出程序問題啊!
- 主席
因為我們前面的程序已經進入逐條,但還沒有宣讀條文,我們現在先宣讀條文。
- 管委員碧玲
我們不同意進入逐條,因為我們的提案……
- 張委員宏陸
沒有,主席,剛剛的程序是才進行協商你就宣布休息了,我們沒有說進入逐條喔。我希望主席能照程序來,這樣大家才不會……
- 主席
我有宣告要處理法案……
- 張委員宏陸
沒有啦!你剛才只有休息而已!
- 管委員碧玲
我們反對啊!
- 張委員宏陸
我要發言但你不讓我發言就休息了!
- 管委員碧玲
我們反對……
- 主席
我有說要處理法案,所以開始協商,有講啊!有講處理法案,開始協商啊!
- 管委員碧玲
我們都是程序問題,這裡有一個程序問題,我現在再補一個程序問題。
- 主席
我們已經進入剛剛前面那個程序了……
- 管委員碧玲
程序問題優先處理啊!正在開會中的程序問題就是要優先處理!
- 主席
條文還沒宣讀啦!我們先宣讀條文。
- 管委員碧玲
我們的程序沒有宣布進入協商,你要進入條文審查要跟我們協商,沒有協商就要按程序處理,我們就提程序提案,你就要處理程序問題。請問一下程序問題是不是要優先處理?請議事人員回答。
- 主席
現在休息完,是要進入休息前的那個程序,那個程序還沒完成啊!
- 管委員碧玲
你沒有進入協商,你沒有進入逐條!
- 主席
有啊!我們剛剛就已經說要……
- 管委員碧玲
沒有,沒有進入逐條,我們反對……
- 主席
我們說要處理法案,開始協商……
- 管委員碧玲
我們反對,所以你才休息的啦!
- 主席
但是還沒宣讀條文。
- 王委員美惠
協商一半就休息了啦!
- 主席
對啊!現在休息結束,當然就是要恢復到前面的程序嘛!前面的程序是什麼程序?
- 管委員碧玲
主席,我要程序發言!
- 主席
就是審查法案開始協商,但是還沒宣讀條文嘛!不是嗎?休息完繼續開會一定是恢復到前面那個程序嘛!
- 管委員碧玲
主席,我有程序問題!
- 主席
我現在恢復到前面那個程序……
- 管委員碧玲
依照議事規則,程序問題優先處理啦!我有程序問題!
- 主席
好,你要發言就讓你發言,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 管委員碧玲
主席,我提出程序問題。今天很簡單,剛剛主席說要宣讀條文,可是很清楚,宣讀條文至少要半個小時,這樣就超過我們剩下7分鐘的會議時間,所以我提散會動議。
- 主席
我們先處理前面的程序。
- 管委員碧玲
散會動議優先處理,請處理散會動議!
- 主席
我們要先處理前面的程序,我們是休息結束恢復開會的狀況。
- 管委員碧玲
散會動議優先處理!來,請處理散會動議!
- 主席
好,休息!
- 管委員碧玲
時間到就會議結束喔,你沒有延長時間。
- 主席
你要讓它有爭議!
- 管委員碧玲
沒有啦!你要跟我們協商……
- 主席
主席已經宣告要宣讀條文了!
- 管委員碧玲
你硬要護送這些通訊投票的版本出去,我們無法接受!你硬要今天把通訊投票的所有版本都護送出委員會,我無法接受!
- 主席
到最後還是要經過委員會的同意才能送出委員會啊!
- 管委員碧玲
很簡單,五點半就自動散會。
- 王委員美惠
就留到下次再……
- 主席
如果你們要審查,我們就坐下來審查嘛!也可以啊!我不是說現在就要送出委員會,當然要審查啊!但你們不肯嘛!那我們就把條文唸完……
- 王委員美惠
不是不肯,而是等法案比較齊全後再來審查,下下禮拜又換你擔任主席了嘛!
- 主席
好,我們來協商,把條文唸完……
- 管委員碧玲
協商到5點30分,如果協商不成就散會,會議時間就到了,我們不答應延長開會時間。
- 主席
下下禮拜我還是會排啦!
- 王委員美惠
下下禮拜還可以再排審,所以身體要顧好!
- 管委員碧玲
主席,散會動議請優先處理!
- 主席
現在各黨團都在這裡……
- 管委員碧玲
散會動議請優先處理!散會動議請優先處理!我們非常有誠意要跟你協商,可是你跟我們搞這種迷糊仗,那就散會動議優先處理。
- 主席
我們前一個程序還沒完,我們已經在逐條了啊……
- 管委員碧玲
沒有,這是程序問題嘛!散會動議……
- 主席
但是還沒有宣讀條文嘛!
- 管委員碧玲
我們不接受進入宣讀條文,我的程序動議很清楚,你要處理,我們主張今天詢答結束,下次院版送來再審,你都不處理提案!
- 主席
條文宣讀完你再提嘛!因為我們已經進入這個程序了。
- 管委員碧玲
沒有,沒有宣讀條文的程序,而且五點半馬上就到了,宣讀不完,剩下4分鐘的時間宣讀不完!
- 主席
必要時得延長時間,我們就延長時間嘛!
- 管委員碧玲
我們反對!反對!反對!
- 張委員宏陸
可是散會動議要優先處理,散會動議要優先處理!
- 管委員碧玲
反對延長時間!我們要表決!
- 主席
但是我前面已經進入逐條的協商了……
- 管委員碧玲
沒有!
- 主席
逐條協商一定要宣讀條文嘛!
- 管委員碧玲
沒有、沒有,沒有進入逐條協商!
- 主席
把這個程序完成嘛!
- 張委員宏陸
主席,我們都尊重你……
- 管委員碧玲
時間到了啦!
- 主席
你們都一直擋,擋了3年,到現在還在擋!
- 張委員宏陸
主席,散會動議本來就是要優先處理!
- 主席
我說要宣讀條文,宣讀條文完了就散會,等你們的……
- 管委員碧玲
過去都是通訊投票,過去都是通訊投票,沒有擋……
- 主席
等你們慢了3年的版本進來,我們再逐條審查,這樣也不行!
- 管委員碧玲
過去都是在送通訊投票,今天你是要護送通訊投票……
- 主席
這樣你們不是在擋是在做什麼?我現在退讓了啊!我現在退讓到宣讀條文完就散會,等院版進來以後再逐條審查,這樣可以嗎?
- 管委員碧玲
宣讀條文完就散會?
- 主席
對。
- 管委員碧玲
院版送來後再逐條審查?
- 主席
對。
- 管委員碧玲
好,表決一下。
- 主席
寫下來啦!這個是協商,不是表決啦!
- 管委員碧玲
寫一下協商結論,趕快寫,我們五點半散會。
- 主席
現在暫時先延長時間等協商……
- 管委員碧玲
反對!反對!
- 主席
趕快寫啦!
- 管委員碧玲
延長5分鐘,只准延長5分鐘,來,表決一下!
- 主席
不用表決啦!趕快寫!
- 王委員美惠
趕快寫啦!
- 主席
幫我們寫,不是表決啦!是我們現在協商,今天的會議……
- 管委員碧玲
我們民進黨已經退讓了!民進黨已經退讓,散會動議不處理!
- 主席
今天的會議等宣讀條文完就散會。
- 管委員碧玲
我們宣讀完條文就散會。
- 主席
對。
- 管委員碧玲
好,願意跟你協商,宣讀條文完就散會。
- 主席
等院版條文送進來以後才逐條審查。
- 管委員碧玲
院版進來後再逐條審查,這是協商結論。
- 主席
這樣可以吧?
- 王委員美惠
寫一下啦!
- 主席
我們都是在等院版啦!早一個月送進來早就通過了,對不對?大家都有共識啊!公投先行,移轉投票先做,這個大家都有共識啊!
- 管委員碧玲
早一個月進來也會因為你們霸占主席臺而沒辦法那麼快過啦!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管碧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