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瓊瓔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7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中市第3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依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實施辦法,要代表公投其中一方,必須依照第二十條設立辦事處。「你們所謂的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的實施辦法,其實裡面講得很清楚啊!你要代表哪一方,你必須依照第二十條去設辦事處啊!對不對?」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政府以政務人員並動用國家所有行政資源參與公投說明,認為政府應站在中立立場看待公投。「所以你用一個政務人員啊!你使用了國家的所有行政資源,你們應該是站在中立的立場來看待這件事情啊!對不對?」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國營事業單位人員在未設立辦事處的情況下代表政府進行公投辯論說明的正當性。「他可以代表政府去做辯論說明嗎?他沒有設辦事處,可以嗎?」

發言紀錄

  1. 楊委員瓊瓔

    (12時18分)我想一個國家最重要的就是靠國軍怎麼樣讓我們可以安定、安全,這個非常重要。

  2. 主席

    請國防部王副部長說明。

  3. 王副部長信龍

    委員好。是的。

  4. 楊委員瓊瓔

    我們也希望扶植國防產業,所以我們有國防產業發展條例,從108年開始扶植。尤其大家非常關心潛艦的問題,國造大家都非常支持,但是為什麼到目前為止,一直有這麼多外媒提出不一樣的意見,甚至有其他國家也出面澄清?國安局在這邊,這不是只有國防部說按照定期程在走就可以。這個期間有這樣的言論出來,讓我們覺得匪夷所思。所以本席的論點就是國防部不能沒有立場,不能沒有立場,到底我們國防部的立場是什麼?為什麼從7個國家到14個國家來協助我們,很多項下我們到底有沒有保密,這個都是國人非常關心的。國安局也在這邊,如果真有這樣子的一個訊息透露出去,那國安局也應該要啟動啊!大家不能坐以待斃啊!國防部沒立場、國安局沒動作,那我們國家到底要怎麼辦?人民怎麼辦?請副部長說明。

  5. 王副部長信龍

    我剛剛也特別向委員報告,媒體要怎麼寫,國防部是管不到的,但我們是告訴所有的媒體記者朋友,這些都是臆測,14家、20家、50加、100家……

  6. 楊委員瓊瓔

    你們用怎麼樣的方式告訴媒體?

  7. 王副部長信龍

    我們的新聞稿有寫過,這些都是對外的臆測。

  8. 楊委員瓊瓔

    新聞稿有寫?可是人家外媒一直在這樣講,你們還有用什麼樣的方式去說明、去表明我們國家的立場?

  9. 王副部長信龍

    我們表明的就是這個潛艦是國造嘛!而且按照我們潛艦的計畫、執行的期程、每一個的節點、工作的程序,按照標準程序來完成,這些部分目前全部都是正常在執行。

  10. 楊委員瓊瓔

    好,副部長講到重點,我方的立場是如此,你們表現的告訴社會大眾,甚至是外媒的方式,大家沒有聽到……

  11. 王副部長信龍

    沒有聽到?

  12. 楊委員瓊瓔

    你們要不要去改變你們的宣講方式,讓他們可以聽得到?

  13. 王副部長信龍

    報告委員,我現在講大家也聽到了,其實有關潛艦的部分,我們已經對外談過很多次,我們的立場非常清楚。

  14. 楊委員瓊瓔

    好,立場已經清楚,可是你講了你的立場,人家為什麼還要一直這麼說?你們有沒有反向去思考該怎麼辦?

  15. 王副部長信龍

    我們還會持續告知他們這個狀況……

  16. 楊委員瓊瓔

    方式改變好不好?

  17. 王副部長信龍

    我們不受外力的任何影響。

  18. 楊委員瓊瓔

    當然!這是本席的第一個題目,也就是國防部要有國防部自己的立場,對不對?

  19. 王副部長信龍

    對,是的,委員說的對。

  20. 楊委員瓊瓔

    因為最近的這些軍購,讓大家也是非常的不清不楚,甚至在企業方面,到底是1個合約、5個合約或3個合約,都有很多的質疑,所以我覺得國防部一定要有自己的立場,因為一個國家,如果國防部沒有立場,那人民就不知道該怎麼辦。

  21. 王副部長信龍

    當然。

  22. 楊委員瓊瓔

    你說他們聽得到,可是他們沒聽進去,還敢再跟你挑戰,那這個挑戰你們要怎麼樣去應對,本席認為你們要去思考用什麼方式,好不好?

  23. 王副部長信龍

    當然,是的。

  24. 楊委員瓊瓔

    請回座。接下來本席要請教中選會跟銓敘部。今天早上中選會特別再一個補充報告是如此,所以本席要請問,在立法院裡也是史上頭一遭,一個召委在司法委員會排定課表,竟然會說是違憲,我不知道我們這個國家到底還是不是民主國家?起因就是到底行政中立不中立,依照公投法,到底有沒有違法,應該是要很清楚地來說明清楚,而不是戴上違憲的大帽子,就讓司法委員會停擺,我相信全世界都在看,沒有這樣子的,即使其他體制的國家也不敢如此,為什麼我們臺灣會變成這樣子?臺灣最可貴的就是民主、就是民主,大家有疑慮必須要講清楚,對不對?就誠如中選會你們今天早上再提出這樣子的一個口頭報告,所以本席仍舊要強調,你們所謂的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的實施辦法,其實裡面講得很清楚啊!你要代表哪一方,你必須依照第二十條去設辦事處啊!對不對?

  25. 主席

    請中選會陳副主任委員說明。

  26. 陳副主任委員朝建

    委員可能誤會了,第一、沒有設正反方辦事處的人,還是可以從事公投的宣傳,包括正方意見跟反方意見的宣傳,所以委員您自己沒有申設辦事處,您也可以從事公投的宣傳。第二、立法院跟行政院是法定的反方,法定的反方依照公投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去申設辦事處,除了宣傳之外,還多了兩個機會,一個是可以成為電視意見發表會上的代表人或推薦代表,另外是可以去申設帳戶來從事公投經費的募集。

  27. 楊委員瓊瓔

    好,你這麼廣泛性的說明,那我們更要來討論,國營事業單位的人員算什麼人員?國營事業單位的人員算什麼人員?他可以代表政府去做辯論說明嗎?他沒有設辦事處,可以嗎?請說明。

  28. 陳副主任委員朝建

    報告委員,在銓敘部也好,中選會也好,報告裡頭都有提到,一、政務人員不適用行政中立法;二、事務官適用行政中立法,但如果是受到機關的指派來從事相關資訊的說明,不在此限。

  29. 楊委員瓊瓔

    那更恐怖啊!那更恐怖啊!所以你用一個政務人員啊!你使用了國家的所有行政資源,你們應該是站在中立的立場來看待這件事情啊!對不對?所以我們還是希望,我們是一個民主國家,我們對於有爭議的、民眾有不解的、有譴責的,中選會到底要怎麼樣跟民眾說明清楚,在整個資源的中立方面,必須要有一個中立的情形,才是一個真正的民主國家,不管是公投也好,還是選舉也好,它才會有公平性。一個民主國家最重要的根基,就是立足點的公平,依法立足點的公平嘛!好不好?所以我相信12月18日或是未來的選舉還有很多的爭議,我們也希望你們站在你們的立場,好好地為民把關,好不好?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楊瓊瓔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