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於中華民國刑法修正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一條及第二百六十六條條文─完成三讀─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南市第4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修正案,修正公教人員與勞工及私立學校教職員課稅規定不同的問題,可消弭職業差別待遇的疑慮「至於勞工朋友以及私立學校教職員這兩類型的人員係採提繳或撥繳時免稅,但領取退休金時定額免稅,與公教人員現行的課稅規定有所不同,所以本次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修正案正可修正此一問題,以消彌職業差別待遇的疑慮。」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宜瑾

    (14時58分)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媒體朋友,大家好。今天修正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一案,乃因現行公立學校教職員提繳退撫基金費用時,係採撥繳時納入薪資收入並課徵所得稅,但領取退休金時可以免稅;至於勞工朋友以及私立學校教職員這兩類型的人員係採提繳或撥繳時免稅,但領取退休金時定額免稅,與公教人員現行的課稅規定有所不同,所以本次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修正案正可修正此一問題,以消彌職業差別待遇的疑慮。另外,課徵個人所得稅是採取落後申報制,也就是明年所繳的一筆稅款,其實是繳納今年度的稅,而今天通過的版本也就是將這項調整後的規定回溯到從今年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也就是說,各位公立學校的老師們明年就可以適用這樣的新稅制,所以很開心,因為可以讓全民一起共享我們臺灣經濟發展的果實,謝謝大家。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宜瑾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