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華於中華民國刑法修正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一條及第二百六十六條條文─完成三讀─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北市第6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公教年資補償金與年金改革無關,因其經費來自公務預算,年改刪除公教年資補償金是誤會且是上次制度改革較大的問題,導致許多在108年6月30日以後退休領月退俸者一毛都領不到,要求執政黨繼續考量相關問題「我們覺得那是一個誤會,補償金這部分跟年金改革是無關的,因為它的經費來自公務預算,但是年資補償金的刪除,導致很多在108年6月30日以後退休領月退俸的人一毛都領不到。這部分我們認為是上次制度改革時比較大的問題,但非常遺憾地,這次我們提出修正條文一樣未被採納,這部分我們還是希望執政黨可以繼續考量相關的問題。」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提繳免稅、月退定額免稅的修正應回溯自110年實施,以便在明年報稅時即可適用「堅持我們希望可以從今年開始實施,因為我們都知道我們的報稅是採落後申報制,也就是現在今年所得稅的申報會到明年才呈現,所以我們認為可以回溯到110年」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公教人員退休金隨物價調整應比照勞工,只要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即依該成長率調整,不應再附加衡酌整體財政狀況、人口及經濟成長率及退撫金準備率等額外條件,並質疑保留該等條件是有人為干預因素繼續存在「以及本席的版本希望也可以跟勞工一樣,在勞工的保險年金給付的部分,只要是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就可以依據該成長率來調整之,但是在我們相關的這次配套修法裡面,雖然也提到的正負百分之五,但是還要衡酌整體財政狀況、人口及經濟成長率,還有退撫金準備率等各種因素,也就是多了很多額外的考量,導致這個條文,後來經過我們爭取但並沒有被接受,我覺得這個部分事實上有人為干預的因素繼續存在」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讓勞工與軍公教人員在在職期間提撥免稅及月退定額免稅的規定一致、一體適用「今天的修法就是希望透過修法讓勞工、軍公教人員在在職期間提撥免稅規定一致及均一體適用抵繳免稅、月退定額免稅的規定。」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奕華

    (14時18分)主席好、大家好。這次我們總共針對五個法,包括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以及等一下會討論的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這五個法算是配套性的修法,最主要是我們希望讓軍公教及勞工在一些規定上能夠一致。軍公教與勞工有關按月提撥退休金是否免稅的部分,本來有不同的規定,勞工是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私校的教職員則是依據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辦理提撥退休金時,皆享有免稅入年度所得稅課稅之優惠,但軍公教人員提撥退休金時的相關退稅與扣稅規定,乃是依照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九條辦理,所以在領取的時候是免納所得稅。兩者看似皆有免稅制度,但實際上卻又不平等,因為依據財政部公告計算個人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的計算方式,分期領取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78萬1千元後的餘額為所得額,亦即勞工、私校教職員月退總所得低於78.1萬元者均得免扣所得稅。不過根據主計總處109年11月公布國人平均年薪約莫落於64.1萬元,換言之,多數人在職所得都未及78.1萬元,更遑論退休所得。

  2. 今天的修法就是希望透過修法讓勞工、軍公教人員在在職期間提撥免稅規定一致及均一體適用抵繳免稅、月退定額免稅的規定。謝謝。

  3. 主席

    繼續進行討論事項第六案。

  4. 六、(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七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鍾佳濱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黨團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七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9人、委員葉毓蘭等18人分別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奕華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四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正第三十八條條文及增訂附表三之一草案」案。

  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 主席

    請楊委員瓊瓔發言。(不在場)楊委員不在場。

  7. 接下來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8. 林委員奕華

    (14時34分)主席,大家好,剛剛有提到今天是5個法一起配套修法,就是希望能一體適用,包括勞工、軍公教都能在提繳免稅、月退定額免稅的規定能一體適用,當然這個部分因為有高度的共識,但正如剛才葉毓蘭委員說為什麼會經歷兩、三會期之久,是因為我們還有其他的條文需要一併做修正,等一下我們會對於這些部分來予以陳述。這次行政院版本是從111年開始實施,後來包括本人的版本,還有國民黨黨團協商的部分堅持我們希望可以從今年開始實施,因為我們都知道我們的報稅是採落後申報制,也就是現在今年所得稅的申報會到明年才呈現,所以我們認為可以回溯到110年,非常感謝後來行政院有所讓步,以及民進黨黨團也接受,在最後一刻能夠讓相關的免稅的規定得予在明年報稅即可實施,這是邁向國人在職業選擇上相關基本福利逐漸的趨同,回歸個人的興趣選擇。但有關剛才以及葉委員毓蘭提到依物價調整的部分,以及本席的版本希望也可以跟勞工一樣,在勞工的保險年金給付的部分,只要是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就可以依據該成長率來調整之,但是在我們相關的這次配套修法裡面,雖然也提到的正負百分之五,但是還要衡酌整體財政狀況、人口及經濟成長率,還有退撫金準備率等各種因素,也就是多了很多額外的考量,導致這個條文,後來經過我們爭取但並沒有被接受,我覺得這個部分事實上有人為干預的因素繼續存在,等到下一個階段的時候會繼續就沒有過的法條繼續來發言,謝謝。

  9. 主席

    繼續進行討論事項第七案。

  10. 七、(一)本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委員費鴻泰等25人、委員林奕華等16人分別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八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等25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鍾佳濱等20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黨團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八條及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八條、第六十七條及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等19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八條、第六十七條及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費鴻泰等16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奕華等19…

  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 本案決議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八條、第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七十七條及第一百條條文修正通過。

  13. 本案完成立法程序後,有委員登記發言。首先請林委員奕華發言,並截止發言登記。

  14. 林委員奕華

    (14時56分)主席好。我們再繼續剛剛的三讀後發言,這次最重要的是通過了軍、公、教、勞一體適用提繳免稅、月退定額免稅的法制,此次修正追溯從今年開始,明年的報稅單就可呈現此一情況。剛剛也提到,在退休人員的部分,原來規定5%的物價波動是希望能夠跟勞工一樣,不要再附帶其他的條件,但是很遺憾地,我們的條文並未被採納,所以是按照原來的行政院版本或是原來的版本,還是要衡酌整體的財政狀況以及退撫基金準備率等等,將會導致這一次軍公教加薪4%這部分,在明年7月退休金調整時就有可能因為這些因素而無法足額調整。這就是我們說的,沒有辦法根據跟勞工一樣的退休金的方式來處理,這部分我們後續會再持續努力。

  15. 另外,有關年資補償金的部分,大家都知道過去因為有新舊制的差別,在這次年金改革的過程中將補償金制度刪除,其中牽涉到公務人員還有老師,尤其老師退休是在2月跟8月,時間又跟公務人員不一樣,尤其是軍的部分保留了年資補償金,但公、教的部分卻遭刪除。我們覺得那是一個誤會,補償金這部分跟年金改革是無關的,因為它的經費來自公務預算,但是年資補償金的刪除,導致很多在108年6月30日以後退休領月退俸的人一毛都領不到。這部分我們認為是上次制度改革時比較大的問題,但非常遺憾地,這次我們提出修正條文一樣未被採納,這部分我們還是希望執政黨可以繼續考量相關的問題。謝謝。

  16. 主席

    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17. 林委員宜瑾

    (14時58分)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媒體朋友,大家好。今天修正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一案,乃因現行公立學校教職員提繳退撫基金費用時,係採撥繳時納入薪資收入並課徵所得稅,但領取退休金時可以免稅;至於勞工朋友以及私立學校教職員這兩類型的人員係採提繳或撥繳時免稅,但領取退休金時定額免稅,與公教人員現行的課稅規定有所不同,所以本次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修正案正可修正此一問題,以消彌職業差別待遇的疑慮。另外,課徵個人所得稅是採取落後申報制,也就是明年所繳的一筆稅款,其實是繳納今年度的稅,而今天通過的版本也就是將這項調整後的規定回溯到從今年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也就是說,各位公立學校的老師們明年就可以適用這樣的新稅制,所以很開心,因為可以讓全民一起共享我們臺灣經濟發展的果實,謝謝大家。

  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 決議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一條、第四條、第九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通過。

  20. 本案完成立法程序後有委員登記發言,請林委員奕華發言,並截止發言登記。

  21. 林委員奕華

    (15時16分)謝謝主席,各位大家好。我們總共有提到五個法案的配套,讓軍公教跟勞工可以一致,能夠在基金提繳的時候免稅,就是按月定額免稅的部分。但事實上,有關於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的部分有一個關鍵法條,把這條修了之後應該全部都可以比照,但是我們就選擇一個比較完整的把所有法案都修正,當然,最重要的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一定也必須予以修正,才不會有所牴觸。

  22. 在此還是要回溯一下整個法條的發動,我要感謝全國教師會,我還記得在第2會期的時候,我擔任書記長,那時候他們來拜會各黨團,因為我們和教育體系的關係,他就提到費鴻泰委員有一個提案已經在立法院裡面,那時因為擔任書記長,我就拜託當時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召委李貴敏委員能夠進行相關排案。所以,事實上有關於相關法案的修正,第一個就是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公立學校教職員部分進行相關的討論,那時候也要非常謝謝各黨團,都覺得這是一件可以做的重要大事,所以那時候就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經過大家的協商,共同簽下一個結論,要求各部會只要牽涉到相關法律,必須在第3會期送到立法院來,非常感謝各部會也按照承諾,在第3會期的時候就全部送過來,我們就開始進行相關審議工作。

  23. 剛剛提到有些條文,可能大家的意見有所有不同,但很高興在過年前、12月的這時候,我們可以通過,讓這個能夠從今年開始實施,再次感謝大家共同合作,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奕華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