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銘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竹縣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要求權責機關嚴肅面對如何確保現有退撫基金永續,儘快落實政府撥補方案「但是要如何確保現有的退撫基金能永續,權責機關應該嚴肅地面對,儘快落實政府撥補的方案。」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質疑舊退撫基金缺口數字答不出來,如何相信新制退撫制度可以順利運作40、50年「這個數字都答不出來,我們如何相信新制退撫制度可以順利運作40、50年?」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主張自選制度設計應考量人性對最低收益保證的在乎,不妨允許一部分退休金配置於債券採保證收益設計,其他退休金購入多元資產或股票為主的投資組合以兼顧成長性「不妨允許一部分退休金配置於債券,這部分採保證收益的設計,其他退休金則購入多元資產或股票為主的投資組合,兼顧資產的成長性」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認為設計退撫基金自選制必須對應國情量身打造,考量經濟體的通膨與利率水準、當地投資習慣、經驗與知識水準及退休後收益需求等因素「當然要設計一套退撫基金的自選制必須要思考如何對應國情來量身打造,要考慮的面向包括該經濟體的通膨與利率水準、當地的投資習慣、經驗與知識水準及退休後的收益需求等。」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質疑確定提撥制要求新進公務員具備財務知識以選擇投資組合,但並非每位新進公務人員都有興趣學或學得起來,考試院要如何處理此問題「為什麼指數化投資工具會比較好?為什麼固定資產配置比擇時進出好?這些知識不是每位新進的公務人員都有興趣去學或學得起來的,考試院要如何處理這個問題?」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主張管理確定提撥制基金應透明、誠實、高效能,必須另作安排規劃設立相應機構以提升基金效益「管理基金應該要透明、誠實、高效能,我們必須要有一個這樣的機構,必須要做一個另外的安排規劃,方能提升整個基金的效益」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認為確定提撥制並非消除退撫基金財務壓力,而是將退休風險轉由新進公務人員承擔,若長期收益率不如預期就會出現保障不足的問題「但是實際上卻是由新進公務人員承擔退休的風險,如果長期收益率不如預期,就會出現保障不足的問題。」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認為草案規定政府撥補責任以42年為限不合理,政府應善盡提撥責任,主張應將該規定予以刪除「草案又規定政府提撥責任以42年為限,此一規定顯然不合理,政府應善盡提撥的責任,我同意法案審查的時候,這個應予以刪除。」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思銘

    謝謝主席。各位參與的專家學者大家好!確定給付制和確定提撥制是國內外主要運作的兩種退休金制度。考試院、行政院決定明年7月起新進公教人員採確定提撥制,在官方的宣傳裡面,確定提撥制被描述成是一個非常美好的新制度,但是真的是如此嗎?政府宣稱確定提撥制讓退撫基金不會再有財務的壓力,但是實際上卻是由新進公務人員承擔退休的風險,如果長期收益率不如預期,就會出現保障不足的問題。此外,確定提撥制會造成準備退休金的責任大部分是落在新進公務員自己的身上,也就是他們必須具備足夠的財務知識,才知道如何選擇一個適合自己的投資組合、挑選怎麼樣的投資工具。為什麼指數化投資工具會比較好?為什麼固定資產配置比擇時進出好?這些知識不是每位新進的公務人員都有興趣去學或學得起來的,考試院要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2. 採行確定提撥制,基金的管理績效也非常重要,剛才新竹縣教師會的吳南嬿理事長也特別提出這個問題。管理基金應該要透明、誠實、高效能,我們必須要有一個這樣的機構,必須要做一個另外的安排規劃,方能提升整個基金的效益,否則把這個退休基金任由我們的新進公務人員來挑選,等於他們另外要去學習與他本身學識毫無相干的工作。

  3. 我們舉智利為例,他們有六家資產公司被核准參與勞退的自選機制,每一家都必須提供五種風險等級的基金,勞工可選擇其中一個資產公司的相關方案,而每一個年齡階段都會有一種預設方案,例如35歲以下的勞工預設方案是風險等級偏高的B級基金。勞工可將退休金放入相應的預設選項,但是還是可以選擇風險更高或更低的其他四種級別,然而一旦達到65歲的退休年齡,將只剩下風險較為平穩保守的三種可選。智利為自選機制設立了一套風險保護框架,且基金選項包含預設方案只有五種,這令勞工有選擇,也不必太費神。

  4. 當然要設計一套退撫基金的自選制必須要思考如何對應國情來量身打造,要考慮的面向包括該經濟體的通膨與利率水準、當地的投資習慣、經驗與知識水準及退休後的收益需求等。例如香港的強積金不允許投資高收益債券和衍生性金融商品,這就和我們臺灣的投資經驗相反,因為我們一向青睞高收的債商品,而墨西哥為了降低風險,也設立了30%的股票投資上限、20%的海外投資上限,還只能投資特定的國家,非常保守。自選制度的設計也一定要考量人性,如果臺灣人很在乎最低收益保證,甚至會因而影響他們參與自選平臺的意願,不妨允許一部分退休金配置於債券,這部分採保證收益的設計,其他退休金則購入多元資產或股票為主的投資組合,兼顧資產的成長性,不然若是過度投資於政府提供的保證型低利商品,長期來說,對退休金準備的幫助有限。相信這個說法對於大部分的新進公務人員來說根本就不曉得,政府不優先提醒,難道要等到他們退休了,才發現退休金不夠嗎?

  5. 退撫法增訂第九十三條第二項政府自退撫新制實施之日起分年編列預算逐年撥補退撫基金的規定,以保障現職人員及退休人員領取退撫給予的權益。法案審查時,我問周部長,舊的退撫基金缺口有多大?要知道這個數字,我們才知道每年要編列多少預算、要編列多久,來填補缺口。周部長卻說還需要精算。這個數字都答不出來,我們如何相信新制退撫制度可以順利運作40、50年?銓敘部再三強調新制上路後不會有二次年改的問題,但是要如何確保現有的退撫基金能永續,權責機關應該嚴肅地面對,儘快落實政府撥補的方案。草案又規定政府提撥責任以42年為限,此一規定顯然不合理,政府應善盡提撥的責任,我同意法案審查的時候,這個應予以刪除。以上,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思銘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