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天財Sra Kacaw於內政委員會第11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平地原住民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黨產會對台糖土地有偏見、有太多主觀意識,未調查處理。「所以你有偏見,我一再講,台糖的土地我也不是第一次跟你講,你為什麼不調查?你有偏見,你有太多的主觀意識!」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黨產會將國防部交予救國團的土地、財產認定為不當黨產,卻不以相同邏輯認定隸屬經濟部的台糖土地,認為兩者的認定標準不一致。「就如同國防部把這些土地、財產給救國團一樣,但你認為它是不當黨產,那台糖這些土地也是不當黨產,這是一樣的邏輯,一個隸屬國防部、一個隸屬經濟部,為什麼經濟部的不是、國防部的是?」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反對將救國團認定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認為該認定是錯誤的。「你錯誤認定救國團是附隨組織」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黨產會處理現由中華民國持有的原住民族土地,不需要修法。「不需要修法。」

發言紀錄

  1.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是未來啦!

  2. 李委員德維

    你們應該要有計畫,不是這樣繼續下去嘛!

  3. 林主任委員峯正

    我們還有資料在處理。

  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 李委員德維

    好的,謝謝。

  6. 主席

    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7.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9時35分)主委,根據黨產會的處分書,救國團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中國青年救國團的歷史你應該很清楚,1952年5月31日行政院制定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籌組原則,並在9月由行政院核准成立。1952年5月31日行政院制定這項籌組原則的時候,規定其隸屬於國防部總政治部,對不對?

  8. 主席

    請黨產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9. 林主任委員峯正

    這就是癥結所在,它弄了一個救國團,可是那項原則並不是法律,大家都知道機關的設置、組織必須是法定的。

  10.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知道,重點在於它隸屬於國防部總政治部對不對?

  11. 林主任委員峯正

    對,所以當時就有很多批評,包括自由中國雜誌就對救國團有很多意見,寫了非常多社論來說救國團是黑機關。

  12.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上次質詢時也引用過這一段,蔣中正於1949年1月22日在大陸引退,沒有當總統,總統職務由副總統代行,這是正確的吧?這是總統府公報,沒有錯吧!1949年到1950年國共內戰,中國國民黨軍隊撤退臺灣,109年10月26日我特別質詢主委,當時主委也認同,這是我的主張,剛才所說的蔣中正沒有當總統、率領中國國民黨的軍隊撤退到臺灣,這些你都認同吧!

  13. 林主任委員峯正

    認同。

  1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既然認同,按照你的邏輯、相關條文及相關法律,包括戒嚴時期、國民政府時期以及後來李登輝當總統時也都一樣,行政院院長、國防部部長及各部部長都是在中國國民黨中常會通過,這是事實吧!

  15. 林主任委員峯正

    是的。

  16.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所以按照你的邏輯與歷史事實,中華民國就是中國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包括行政院、國防部也都是中國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從歷史事實、你的邏輯及你目前所做的處分來看就是這樣。到底要怎麼做並不是按照你自己的意思,你必須要有一套邏輯,同時也要符合歷史事實,我這樣講對不對?

  17. 林主任委員峯正

    我同意啊!

  18.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中國國民黨的附隨組織是中華民國,包括行政院、國防部也都是,這一點你也認同?

  19. 林主任委員峯正

    確實過去是有很長期的黨國歷史,這個部分在大法官793號解釋裡面,公開寫在解釋文裡面,就是過去的黨國體制。國家體制確實在國民黨執政期間受到非常大的扭曲,確實如委員所說的,這是國民黨自己要去面對的。

  20.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不是!你錯了!

  21. 林主任委員峯正

    因為這件事情不是我們做的,是國民黨做的,大法官在解釋文裡面說要匡正這件事情,所以處理黨產是應該的,這是有重大的社會公義。

  22.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主委,我一再要求你,既然中華民國是中國國民黨的附隨組織……

  23. 林主任委員峯正

    現在不是了。

  2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雖然不是,但是當時它掠奪了原住民族的土地,要不要還給我們?你不能只要求還救國團的,為什麼不還原住民族的土地呢?為什麼不還?你要處理啊!

  25. 林主任委員峯正

    委員可以舉證……

  26.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沒辦法處理,我不是黨產會主委,如果我是黨產會主委,按照你的邏輯,我就要求它返還,要現在的中國國民黨返還。

  27. 林主任委員峯正

    委員現在是主張國民黨侵占了原住民的土地嗎?

  28.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是中華民國……

  29. 林主任委員峯正

    請問在黨國體制之下,以委員的邏輯,是國民黨在控制政府,應該是國民黨侵占了。

  30.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是中華民國,按照你的邏輯,中華民國是附隨組織。

  31. 林主任委員峯正

    我只處理國民黨不當取得的部分,我沒有處理中華民國不當取得的部分。

  32.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現在的中華民國繼承了當時中國國民黨所成立的中華民國。

  33. 林主任委員峯正

    我再跟委員說明一下,我們處理的是國民黨不當取得的黨產,所以如果委員主張原住民的土地是被國民黨不當取得,請你舉證檢舉,我還可以發獎金給你。

  3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舉證太多了!好,這是你說的!

  35. 林主任委員峯正

    是。

  36.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你要做到喔!

  37. 林主任委員峯正

    好。

  38.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這是歷史事實,這都有資料,日本掠奪了原住民族的土地,日本離開的時候有沒有把土地帶走?

  39. 林主任委員峯正

    沒有,很多都被國民黨占據了。

  40.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中華民國占據了。

  41. 林主任委員峯正

    沒有啦!委員剛剛的邏輯是中華民國被國民黨控制了,所以是國民黨占據了,不是中華民國。

  42.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主委,但是現在財產不在中國國民黨,是在中華民國。

  43. 林主任委員峯正

    依照立法院訂定的黨產條例,我只能處理國民黨的部分,沒有辦法處理中華民國。

  4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這是錯誤的!

  45. 林主任委員峯正

    那就請立法院修法。

  46.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不需要修法。剛剛談到日本,你看這個圖表,日本在臺灣成立日本株式會社,強占了我們原住民族的土地,包括非原住民族的土地也有,不是只有原住民的土地。後來中華民國來到臺灣,這些日本沒有帶走的土地全部給台糖,就如同國防部把這些土地、財產給救國團一樣,但你認為它是不當黨產,那台糖這些土地也是不當黨產,這是一樣的邏輯,一個隸屬國防部、一個隸屬經濟部,為什麼經濟部的不是、國防部的是?

  47. 林主任委員峯正

    我剛剛已經解釋過……

  48.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國防部現在所使用的土地,很多是原住民族的土地,對不對?

  49. 林主任委員峯正

    這個我沒有調查,所以我不瞭解。

  50.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所以你有偏見,我一再講,台糖的土地我也不是第一次跟你講,你為什麼不調查?你有偏見,你有太多的主觀意識!

  51. 林主任委員峯正

    我剛剛已經說明了,到目前為止,台糖不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所以沒辦法透過黨產條例來處理,委員如果認為……

  52.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它是不是附隨組織,這是你錯誤的認定,你錯誤認定救國團是附隨組織,為什麼你不錯誤認定台糖是中國國民黨的附隨組織?

  53. 林主任委員峯正

    我不認為我們認定救國團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是錯誤的,我們提出非常多證據,委員要看一下。

  5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既然它是從國防部出來的,台糖也是從經濟部出來的,只不過一個是公司,它好倒楣當初用社團……

  55. 林主任委員峯正

    救國團的事情統統在國民黨中常會上報告,並作成會議紀錄,指揮它該怎麼做,請問台糖有嗎?

  56.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有啊!當然有啊!

  57. 林主任委員峯正

    請提出來。

  58.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上次就給你啦!

  59. 林主任委員峯正

    我沒有看到。

  60.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上次就給你啦!你閉著眼睛不看,對不對?你閉著眼睛不看我也沒辦法!

  61. 林主任委員峯正

    請委員再提供一下資料。

  62.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好啊!可以啊!它的資料太完整了,你應該主動,對不對?

  63. 林主任委員峯正

    我們有接受檢舉,剛剛已經說明過了。

  6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救國團的資料是誰提供給你的?是你主動的啊!

  65. 林主任委員峯正

    也有很多人檢舉。

  66.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作為中華民國的立法委員在這邊跟你談,還不是第一次,結果你不動如山啊!偏見如此。

  67. 林主任委員峯正

    因為我們沒有辦法做法律沒有規定的事情。

  68.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這個完全符合法律,我上次已經跟你論述過了,你回去再仔細看。

  69. 林主任委員峯正

    謝謝委員。

  70. 主席(羅委員美玲代)

    請王委員美惠發言。

  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2. 主席

    我說不要減、只要凍5%啦!

  73. 羅委員美玲

    我跟你說,天財大哥對這個部分很……,他每次跟我說人事費不要給人家減,對不對?每次都跟我講這句話。

  7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哪有這樣說?

  75. 羅委員美玲

    有啦!我們凍就好了,第1目凍5%,這樣就好了。

  76. 主席

    第1目凍5%。

  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8. 李委員德維

    我是建議第2目減30萬元,但是科目自行調整,這樣就好了!對不對?我原本是提減列200萬元,那我現在基本上的看法,主席對這邊也有減列30萬元,所以我的看法很簡單,我們基本上就等於是預把這個獎補助費先做刪除,但是反正你科目自行調整,等到你有需要用的時候,你就自己去調整嘛!這樣主委應該可以接受。

  79. 張委員宏陸

    我知道,各位委員,我是覺得這樣子,主委對數目斟酌一下,但是如果有減,這一目就不要凍結了,因為他們的預算真的也不多,好不好?

  80.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因為凍結剛才已經做了確認……

  81. 張委員宏陸

    那是第1目,第2目還沒有。

  82. 主席

    第2目還沒有。

  83.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但是沒有照我們的案子凍結的話,他就不會重視了,所以還是要凍,因為不一樣,可以凍少一點,還是要來報告啊!

  84. 羅委員美玲

    沒有啦!現在李德維召委說用凍的方式,那他的部分就不要減列,因為目前減列的部分大概就只有李委員的部分,那賴香伶委員沒有來,我們就不處理了,那是不是我們就只凍結,就是不要減列了,好不好?

  85.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減列是在後面那個案子啊!

  86. 羅委員美玲

    在哪裡?

  87. 張委員宏陸

    不然就全目一樣凍結5%,然後自行調整,所有委員的案子都一起處理。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張委員宏陸

    這樣好嗎?這樣會比較快。

  90. 主席

    所有委員的案子併案處理。

  91.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那照召委的案子減30萬元。

  92. 張委員宏陸

    召委給我面子,他不凍結,他給我面子了。

  93. 李委員德維

    科目自行調整,反正減列,他也只是書面報告啊!

  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5. 李委員德維

    要讓他們提書面報告。

  96. 張委員宏陸

    不好意思,李委員、鄭委員,我要說一下,全目減列30萬元,他們自行調整,但是把所有委員的案子都併進去處理,這樣鄭委員的案子就有了啦!

  97.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還是要提書面報告,不然這個案子就變不見了!

  98. 張委員宏陸

    不會啦!不會變不見啦!

  99. 主席

    書面報告。

  1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1. 張委員宏陸

    提書面報告就好了,不要再什麼報告了。

  102. 主席

    好啦!提書面報告,鄭委員的案子裡面有寫專案報告,就改為書面報告。

  103.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沒有凍結就沒有辦法……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鄭天財Sra Kacaw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