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認為國防部所屬醫療事業單位多次因違反勞基法遭主管機關裁罰,違法態樣以擅自延長工時、休息時間不足法定標準及未依規定核發工資為大宗,要求相關單位正視處理,並提出說明與書面報告。「之前國防部的相關醫療事業單位發生非常多因違反勞基法而遭主管機關裁罰的情事,而且相關違法的事項以擅自延長工時、休息時間不足法定標準及沒有依規定核發工資為大宗,這部分我們希望相關單位要去正視及處理」發言紀錄
- 邱委員臣遠
召委,我補充說明一下,這個案子主要還是針對我國國防工業及相關六大核心產業的發展,國內的軍工產業後續如果要輸出,可能有一些相關法規需要盤點,經過跟國防部溝通後,我同意國防部的建議,改減列100萬元。
- 主席
第28案邱委員提案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處理第29案到第33案,請併案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洪委員申翰
我剛剛新提了第53-1案及第53-2案,主要是針對國軍桃園醫院今年被媒體報導出來,他們針對清潔跟看護工的合作社一直有違反勞基法及違反採購契約的事情,其實我們這邊已經協調過了,從6月開始協調,當時軍醫局跟桃園醫院對我們承諾的事項很簡單,包括要求要依約計罰,就是違反多少契約的部分列出來,七十幾萬就該罰,可是到目前為止,只罰了少部分,沒有完成罰款;另外,當時還包括要去做勞動教育等等比較完備的作法其實都沒有落實。我們在這個案子裡面,現在加起來是要凍100萬元,至於解凍的條件剛剛已經跟軍醫局討論了,就是包括勞工教育的部分,如果今天可以確認好時間及地點的話,也包括可以完整書面說明這七十幾萬元到底什麼時候會完成罰款的話,我們其實就可以解凍了。謝謝。
- 主席
請邱委員臣遠發言。
- 邱委員臣遠
謝謝主席。本席所提的是第48案、第52案及第53案,我先說第53案的部分,跟洪申翰委員的提案一樣,之前國防部的相關醫療事業單位發生非常多因違反勞基法而遭主管機關裁罰的情事,而且相關違法的事項以擅自延長工時、休息時間不足法定標準及沒有依規定核發工資為大宗,這部分我們希望相關單位要去正視及處理,尤其是護理人員的工時跟勞資問題,他們在這段疫情期間都是過勞的,這也直接關係到相關的醫療品質跟醫療量能,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我們認為應該提出相關的說明跟書面報告。
針對第48案的部分,機關有來做溝通了,我們同意改為主決議。
至於第52案及第53案的部分,第52案是國防部所屬醫療事業單位112年度預計服務603萬餘人次左右,相較於111年度的605萬餘人次,大概少了2萬人次,但是年度預算卻增加5億元,增幅達到5.8%左右,換算成每單位醫療成本則是增加6%,加上近年來決算數不斷上升,發生超用預算數的情事,我想112年可能也會發生這樣的狀況,我們認為這個部分應該要做通盤檢討,以提升相關績效。這二個案子我們同意由主席決議併案處理。以上。
- 主席
第47案至第53案及第53-1案、第53-2案,本席之處理如下:減列部分,以趙天麟委員所提第50案為主提案,減列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凍結部分,以林靜儀委員所提第53-1案為主提案,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接下來處理第54案至第59案,請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朱參謀長志保
是,謝謝委員指導。
- 主席
請邱臣遠委員發言。
- 邱委員臣遠
謝謝主席,我同意改主決議。
- 主席
請廖委員婉汝發言。
- 廖委員婉汝
我問一下,現在活動中心的進度到底是怎樣?每次都說已經在審……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謝局長其賢
第83案為邱臣遠委員針對軍儲事業有關存款業務的指導,經向委員辦公室說明並提供資料,懇請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請委員指導。
- 主席
請邱委員發言。
- 邱委員臣遠
這個部分是軍人儲蓄事業的相關營運計畫,這個儲蓄業務編列260億2,550萬,其中84億550萬是軍人優惠儲蓄存款,另外有編列3,400萬餘元的補貼利息差額,但是從111年1月1日放寬官兵存款額度之後,到11月底,距離預定存款的額度還差了40億,還沒有達到那個效果,所以我們認為這個計畫應該還要做相關的改善。至於編列的數字,剛剛在溝通上我們是同意減列40萬元,不是主決議,我們還沒有決定要主決議,我想我們這邊的底線是減列40萬,剛才跟部會已經溝通過了。
- 主席
我看就尊重邱委員的意見,第83案減列4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處理第84案到第85案,請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楊局長安
有關邱臣遠委員提的第115案,已向委員辦公室說明,建議預算照列,請委員支持。
- 主席
邱委員,OK嘛?
- 邱委員臣遠
這個部分同意啦!但我還要說明一下,本席提的第115案至第118案都是針對眷改的部分,大原則就是要加速整個眷改進度的提升,另外是要保存眷村文化的內容和核心價值,最重要的是地方政府的協助。因為案子非常多,是不是可以請主席統一處理?
- 主席
好,我們先處理這個案子,同意預算照列。
處理第116案。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楊局長安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邱委員發言。
- 邱委員臣遠
鑑於司法院釋字第727號解釋,為保障眷戶之居住基本權,國防部應於眷村改建時,以保障原有住戶權益為最高原則,但是迄今還有將近30戶不願意配合政策搬遷,這中間的溝通到底有什麼問題?尤其其中大概有22戶還在執行行政訴訟作業當中,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國防部和住戶的溝通過程還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這部分希望等一下能說明一下。我覺得這種情形也會降低原住戶配合的意願,我們知道溝通過程很辛苦,但部會還是要在維護原住戶權益的原則之下做好相關的溝通,除了督促相關單位加強落實溝通,也要落實相關案件的進度管控,我想這樣也可以避免衍生後續的糾紛和費用、浪費相關的成本。這個部分本席希望能再說明一下。
機關這邊是有來溝通,說希望能夠免予凍結,改減列100萬元,這個部分我們尊重召委的裁示,不過我建議可以以我的案子為主。謝謝。
- 主席
這個案子以邱臣遠委員的案子為主提案,併案處理。邱委員的提案是第121案,減列100萬元,併案處理,科目自行調整。因為是減列案,你們該跟邱委員報告的部分請向邱委員翔實報告。
- 林委員淑芬
第129案也在內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吳局長慶昌
第165案至第169案為江委員啟臣、馬委員文君、邱委員臣遠共同關心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工程先期規劃未臻周延、致原計畫多次調整與資料揭露不足之指導。另外,馬委員文君對軍博館、後備指揮部營區之下水道工程及空軍東澳嶺整建工程議題,已至各委員辦公室說明完畢,建請委員同意併案減列500萬元,請委員指導。
- 主席
請邱委員臣遠。
- 邱委員臣遠
本席的提案為第169案,因應國防戰備任務需要,配合整建、新建國軍工程及設施,推展國防建設之進度與相關內容,本席希望能有再進一步的說明及瞭解。因為本計畫中有多處營區整建計畫的事前規劃並沒有那麼周延,以致計畫核定後,很多內容常常變動,也就是滾動式調整,我們對此是有所疑慮的。也因此,原規劃目標與經費需求多次調整後,相關專案進度能否如期完成,當中存在很多變數。爰此,本席提案凍結2億元,請國防部提供本委員會及本席書面報告,內容則以剛剛提到的幾個重點為主。經部會溝通,我們同意減列500萬元,併案處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邱臣遠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