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選舉權、公投權與被選舉權的年齡應否下修?認為被選舉權年齡和選舉權年齡通常應一致,候選人是否具備民意代表的能力應由選民決定而不是用年齡決定,此為提案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條文的原因。「本黨團是認為,世界各國被選舉權年齡和選舉權年齡通常是一致的,而且候選人是否具備民意代表的能力,應該是由選民來決定,而不是用年齡來決定,這是本黨團提案修正這個條文的原因。」發言紀錄
- 陳委員琬惠
這一條是將年齡改為一致。本黨團是認為,世界各國被選舉權年齡和選舉權年齡通常是一致的,而且候選人是否具備民意代表的能力,應該是由選民來決定,而不是用年齡來決定,這是本黨團提案修正這個條文的原因。
- 主席
所以你們主要修的是幾歲?
- 陳委員琬惠
這邊是寫二十六歲。
- 主席
二十六?
- 陳委員琬惠
須年滿三十歲……
- 主席
原來也是二十六歲和三十歲啊!
- 陳委員琬惠
對啊!可能……
- 主席
請內政部說明一下你們對民眾黨黨團提案的看法是怎樣。請行政機關表示一下意見。
- 呂司長清源
現在是這樣,民眾黨黨團提案的內容和現行條文是一樣的啊!
- 主席
一樣的?可是後面有改喔!
- 陳委員琬惠
第二款的「年滿二十三歲,」拿掉了。
- 呂司長清源
那個不行。二十三歲是憲法上的規定,所以除非修憲。
- 陳委員琬惠
這個我們沒有要堅持。
- 主席
既然沒有堅持,這一條就不予修正,維持現行條文。
繼續處理第二十五條,本條也是台灣民眾黨黨團的提案,請陳委員先說明一下。
- 陳委員琬惠
這一條是國外如果採行單一選區兩票制,都會有一種可能,就是允許政黨提名區域候選人也可以登記為全國不分區候選人。我們是為了培養政治人才和資深國會領袖,希望不因區域選舉因素而無法留在國會。
- 主席
內政部可以說明一下嗎?還是中選會來說明?
- 陳委員琬惠
是不是說明一下?
- 主席
現在是比方說登記參選區域立委,也可以列入不分區立委名單嗎?
- 呂司長清源
沒有,只能登記一個。
- 主席
只能登記一個啊!你們是要求可以登記兩個嗎?
你們希望可以登記兩個,就是既可以選區域立委,也可以被列入不分區立委名單?
- 呂司長清源
兩個都要登記啦!
- 主席
兩個都可以?
- 呂司長清源
一次登記兩個啦!
- 主席
一次就兩樣?
- 陳委員琬惠
這個已經有說明,我沒有要堅持啦!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琬惠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