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臣遠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6次會議

台灣民眾黨台灣民眾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主張增訂官兵遺族撫卹期間的急難撫助金,由國防部編列預算、制訂申領辦法報請行政院核定「增訂官兵遺族撫卹期間的急難撫助金由國防部編列預算、制訂申領辦法,報請行政院核定。」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主張刪除軍人撫卹條例現行條文第四項前段有關區別各時期發放標準的規定,統一年撫卹金的發放標準,將91年以前亡故官兵遺族的年撫卹金提升至與91年以後亡故官兵遺族相同標準「因此本黨團提案刪除本條例現行條文第四項前段有關區別各時期發放標準的規定,統一年撫卹金的發放標準,提升91年以前亡故官兵遺族的年撫卹金與91年以後亡故官兵遺族的相同標準」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主張增訂第十三條第四項,規定遺族子女若仍在學須再加發每月的撫卹金作為學費補貼用途,相關核發辦法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規定遺族子女若仍在學的話,須再加發每月的撫卹金作為學費補貼用途,相關核發辦法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認為91年修正至上士二級比較接近訴求、大概比較接近馬文君委員的版本,主張提升91年以前亡故遺族的年撫卹金「我們認為91年修正至上士二級比較接近現在我們的訴求,大概比較接近馬文君委員的版本,我們當時的提案也是針對提升91年以前亡故遺族的部分。」

發言紀錄

  1. 邱委員臣遠

    (10時53分)部長,早安!我想還是來關心軍購,最近彭博社報導拜登總統計畫動用他的總統授權的軍援,給臺灣5億美元,相關的庫存戰備內容是不是符合我們現在的實際需求,包含這個部分其實是屬於美國國防授權法案NDAA十二項項目中提到的提取國防庫存援臺的計畫,這個部分我們初步給予正面的態度。我們先了解一下國防部目前收到的消息跟進度為何,也要請教部長,美方針對軍援的項目、內容,是不是已經先展開了雙方的溝通?相關的內容怎麼樣避免跟現在的重複?

  2. 主席

    請國防部邱部長說明。

  3. 邱部長國正

    我跟委員報告,這個案子為什麼能夠通過推動,是前面有經過一番溝通的,目前據我們所瞭解,這5億的金額不是算在軍購裡面,剛剛我也跟幾位同仁……

  4. 邱委員臣遠

    就是例外。

  5. 邱部長國正

    對,它重點在哪裡?一方面我們要提出來,再一方面,他是針對軍購延宕的先做一些彌補,以他現有的現貨,或是模擬器、訓練器材等等,也先提供給我們,以便將來軍購案所有裝備一進來,我們馬上可以用,朝這方面在努力。

  6. 至於要提供哪一些,雙方要討論。

  7. 邱委員臣遠

    目前延宕的部分,要請他們儘快的交貨,這個5億美元的軍援,除了相關的軍購設備之外,有沒有在情報合作或其他戰備需求的人員訓練上有進一步的空間?

  8. 邱部長國正

    跟委員報告,這目前是界定在物資方面。

  9. 邱委員臣遠

    以物資為主?

  10. 邱部長國正

    對,其他的話要怎麼樣來做表達,還要經過兩邊再做細節的確認。

  11. 邱委員臣遠

    我們提醒部長還是要事先掌握相關的資訊,要做好事前溝通,務必以我國發展不對稱戰力,並且能在2027年以前形成快速戰略武器裝備跟訓練為優先,且不要跟我們原本的重複。此外,針對目前美軍軍購延遲交貨,影響我國國防部署的部分,也要綜合性整合去評估解決的方案,最重要的還是要擬定相關採購清單的優先次序,跟我們現在短期要整備的需求,這部分請部長要幫忙注意。

  12. 邱部長國正

    是,一定要注意到,因為事情也有輕重緩急,那麼多案子當中,哪一案要優先,我們一定要經過審慎查核以後,跟它談才能夠如願。

  13. 邱委員臣遠

    我們知道上個禮拜有召開臺美國防產業合作論壇,其實美臺合作的終極目標就是共同操作、共同作戰圖像整合以及透過同樣的自動化指揮系統(C4ISR)的溝通協調,鏈結我們網路跟武器系統。針對這個談話,上週邱部長也親口對記者證實,表示我們也在強調共同圖像的重要性,這個部分跟我們的期望是一樣的,這個是美國太平洋陸戰隊前司令魯德在3日臺美國防產業合作論壇中提到的。我想就教部長,去年就有學者建議,我國應該趁美國提供對臺軍事援助的機會,爭取美方先進的自動化指揮系統(C4ISR)。請問部長同不同意這個建議?會不會把這個系統納入這次軍援優先的對象?

  14. 邱部長國正

    跟委員報告,我絕對同意的原因在哪裡?因為六大有形戰力的第一個就是偵搜力,要偵搜才會有指通,這兩個是關鍵,有了這兩樣以後,後面才能夠有不管是火力的發揚、機動力或者後支力,所以這個我們絕對認同,而且要朝這個方向去努力。

  15. 邱委員臣遠

    我希望這個要納入優先考量。

  16. 邱部長國正

    是,這個要納入優先。

  17. 邱委員臣遠

    另外,根據NDAA十二項中跟臺灣有關的國防授權事項,其中比較重要的包含軍事貸款100億美元、建立區域應變軍械庫5億美元,另外,針對國防特別採購基金跟快速軍售的部分,可以用來調節目前對臺軍售延遲的問題,這個是可以比較靈活地去做調配。根據國防授權法的法案,國會也贊同跟臺灣進行聯合軍事演習,包括2024環太平洋軍事演習,但是臺美自從1979年斷交之後,就沒有再執行過相關的聯合作戰演習。請問部長,我國明年有沒有機會參加環太平洋軍事演習?國防部會不會爭取?

  18. 邱部長國正

    跟委員報告,我一定爭取,我們歷年來都有爭取,目前已有一些進步,但是不便跟大家做那麼清楚地說明,事實上聯合作戰或者跟友盟之間取得一個互相觀摩的機會,這是必然要爭取的,而且目前有一點進展。

  19. 邱委員臣遠

    態度上要明確啦!

  20. 邱部長國正

    對,一定不斷在努力。

  21. 邱委員臣遠

    接續這個問題,在臺灣附近地區目前有沒有成立區域軍械庫的部分?如果有,進度如何?

  22. 主席

    請國防部戰規司李司長說明。

  23. 李司長世強

    這是NDAA第5503條裡面訂的,所以美方也正在進行之中。

  24. 邱委員臣遠

    有是不是?因為根據美國國防授權法案(NDAA)的規定,在今年7月1日以前,臺美之間必須協商出一個多年、長期的計畫,尤其針對臺海兩方軍事能力差距,就是不對稱戰力的評估,弭平這個差距的戰略跟戰術的方案,有效使用我們剛剛談到的經費跟過去我們編列軍購的特別預算。這個計畫目前臺美之間溝通、協商的進度如何?是不是已經有提出了?就你們可以講的部分報告就好。

  25. 李司長世強

    這個有一直在做。

  26. 邱委員臣遠

    尤其是美國國會沒有核准撥款,只是今年無償金援20億美元的部分,請教部長,我們有沒有透過外交部向美國國會持續遊說來爭取在明年度核撥?

  27. 李司長世強

    也一直在爭取。

  28. 邱委員臣遠

    OK。針對今天的質詢,我提出三點建議:

  29. 第一個,針對這次的軍事援助,政府還是要掌握資訊、事先溝通,瞭解美國現在可以立即提供的項目,分輕重緩急,能夠符合我們現在戰力需求的整備,尤其必須要整合我們上個禮拜一直在談的美軍延遲交貨而影響到我國目前部署替代的解決方案,包含刺針飛彈、標槍飛彈,還有魚叉防衛系統等等,總之,這個部分就是要符合我們現在短期建軍方向與戰略需求。

  30. 第二個,對於軍購武器跟軍事援助的合作項目,包含臺美國防、國安高層應該充分溝通,瞭解彼此的需求,讓軍援達成軍事合作的目的,尤其是除了美國的軍事援助之外,國防部還是應該要積極提升國防自主性。

  31. 最後,根據美國NDAA授權計畫,其實這都要去制定短、中、長期,包含制定多年計畫、民防評估、情報交換、國際軍事培訓等合作項目,不一定只是針對相關武器的部分。這都是政府高層應該積極掌握臺美軍事合作,形成一個緊密軍事夥伴的關係。所以國防部還是要跟美方積極表達我們的態度,尤其是我國的軍事戰備跟國家安全的需求,除了在軍購的購買上要符合我們的戰力需求,我們的國防自主包含訓練的官員,還有相關訓練人員,包含我們談到的F-16V的後續會不會有「有機無人」的狀況,這應該都要綜合評估考量,好不好?

  32. 邱部長國正

    好的,是,應該要做。

  33. 邱委員臣遠

    謝謝。

  34. 邱部長國正

    謝謝委員。

  35. 主席

    請王委員定宇發言。

  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 邱部長國正

    謝謝委員。

  38. 主席

    請廖委員婉汝發言。

  39. 廖委員婉汝

    (11時11分)部長,現在看到很多我們採購的武器延宕,剛才有很多委員提到F-16V、標槍飛彈、刺針飛彈、魚叉飛彈及海馬斯都是;另外,有關海空戰力的提升項目,當然進度都在跟進中。最近新聞一直在報導,F-16V延宕到2027年,海馬斯延宕到2026年,是不是這樣?

  40. 主席

    請國防部邱部長說明。

  41. 邱部長國正

    廖委員好。他們有延宕,但最後時間並沒有改變……

  42. 廖委員婉汝

    2025年嗎?

  43. 邱部長國正

    2026年,即115年。

  44. 廖委員婉汝

    我覺得很奇怪,現在新聞一直在報美方說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可能兩岸會發生戰爭,這些重要關鍵性的武器,尤其是機敏性的武器一直採購,卻一直延宕,有沒有特殊的原因?還是真的是生產線的問題?

  45. 邱部長國正

    不管任何國家或任何專家學者所說的言論,我們都把它當作參考,因為國軍本身有主見,國軍的建軍備戰不是為某一年,而是為了下一步可能發生的狀況。

  46. 廖委員婉汝

    可是迫在眉睫的是我們武器不夠,採購的飛彈也不夠。

  47. 邱部長國正

    對,這也是我們為什麼要積極地建案或是利用各種方法去獲得我們所期望的裝備等。

  48. 廖委員婉汝

    任何的武器採購都還包含訓練,所以我們擔心時間一直逼近,但所有的期程卻一直延宕,因為我是用聯想的方式,美國竟然說兩岸發生戰爭會先炸台積電,我會聯想到F-16V雖然不是最新型的飛機,但他們是否怕交給我們之後,有一些機敏性的東西會遺失?所以就延宕到戰後再給我們或不給我們,有沒有這樣的可能性?

  49. 邱部長國正

    我們建軍備戰分為兩個區塊,建軍的部分是畫未來的大餅;而備戰的部分是從現有的武器裝備,能夠捍衛我們國家的統統用得上的……

  50. 廖委員婉汝

    都要用。

  51. 邱部長國正

    對。

  52. 廖委員婉汝

    這個我們當然都知道。

  53. 邱部長國正

    不會因為它講了一句要炸台積電,所以又把重點放在台積電,它講說要炸水電,我們就把重點放水電,如果國軍這麼做的話,就叫做亂了套,這個是很危險的,所以建軍備戰是全面的。

  54. 廖委員婉汝

    好。我覺得我們想得到、民間想得到,但我們跟美國採購武器卻一直被延宕,這讓我們覺得存疑。

  55. 第二個問題,剛才幾位委員有提到總統的撥款權,當然也有補助款,變成貸款,現在則是直接的總統撥款權,包括武器的提供以及國防部的服務及軍事教育訓練,我剛才聽起來好像是以飛彈及教育訓練為主,是不是?你說評估從1月、2月開始,然後到現在的檢討。

  56. 邱部長國正

    目前是以應該採購獲得但到現在還沒有獲得的,或是數量不夠的……

  57. 廖委員婉汝

    有急迫性的、不夠的。

  58. 邱部長國正

    對,我們是檢討這樣的問題。

  59. 廖委員婉汝

    當然現在大家各說各話,在媒體報導中聽到很多人都說重心應該放在哪裡,我覺得一百五十幾億元說多也不算多,因為我們的軍事投資都有兩千多億元了,一百多億元對於整個國防的建軍來講,說真的是滿少的。但我們希望要用在應該用的地方,以這三個方向來講,我擔心沒有做一個整體規劃,就把一些庫存的塞給我們,所以我還是希望按照我們整體的需求來做規劃,好不好?

  60. 邱部長國正

    是啊!跟委員報告,在言論自由的多元社會,會聽到很多雜音,當然委員聽到了,我們國軍也聽到了,但國軍唯一反應不同的是,我們不會那麼急迫,覺得好像就不得了了……

  61. 廖委員婉汝

    我們能獲得就是增加訓練來做抗敵準備……

  62. 邱部長國正

    我們就是全面地按部就班、按照計畫來推動。

  63. 廖委員婉汝

    我都非常瞭解,我也知道部長現在是壓力最大的。

  64. 另外一個問題,剛才吳斯懷委員也問過,我們有演練過城鎮戰,但據我所知過去的演練,有一次漢光演習從枋山登陸,並且進行到城鎮作戰,結果我們看到只有沙包堆起來的防禦工事,實際上在全動法通過後的演習還是以救災為主,與戰爭還是沒有真正地結合在一起。雖然臺灣還沒感覺,但國際上都認為兩岸非常兵凶戰危的情況下,不能再以救災為主,要以救災結合戰爭……

  65. 邱部長國正

    現在不以救災為主,我們現在……

  66. 廖委員婉汝

    對。並且要進行城鎮作戰訓練,好嗎?

  67. 邱部長國正

    是。我們現在動員教召來的人,為什麼沒有想定是叫他去救災?都在……

  68. 廖委員婉汝

    全部都是軍事訓練?

  69. 邱部長國正

    都是離開營區,在各個位置,並且去徒步行軍,用意在於一方面能夠訓練,一方面打靶,一方面在野外宿營,這些都是很好的訓練,完全符合臺澎防衛作戰,我們雖不期望有發生的一天,但一旦發生,起碼他能夠適應。

  70. 廖委員婉汝

    這十幾、二十年來的感受很深,現在的國防部跟過去的國防部不一樣,因為面臨的問題都不一樣了。

  71. 接下來,今天主要的議題是軍人撫卹條例,但我長期在國防委員會,針對酒駕的部分,是用一個行政規則來規範,對於軍人的要求都比較高,但我常常覺得軍人酒駕的懲處要比社會族群高,國軍酒駕的適用跟毒品的位階是放在一起的。即使是酒駕肇事也有輕重問題,但常常一個撤職,就連退伍金、退休金也沒有,什麼都沒有了,服役十幾、二十年可能就一筆勾銷,所以我認為不論年資,就以行政規則剝奪所有工作權及財產權是不合理的,國防部能否檢討?

  72. 邱部長國正

    跟委員報告,這不叫做剝奪工作權,如果他不適合軍中,他到別的地方去,我不會阻攔他。

  73. 廖委員婉汝

    我覺得可以汰除或做一些懲處……

  74. 邱部長國正

    是,所以我們是要汰除……

  75. 廖委員婉汝

    但你用撤職的方式,他服役了一、二、三十年,就連退伍金、退休金都沒有了,我覺得這也不合理,所以我認為這個要檢討。

  76. 邱部長國正

    我的看法不是這樣,比如說我服役十多年,從來沒有犯過錯,而我現在犯錯了,難道可以原諒嗎?所以有關軍紀的要求……

  77. 廖委員婉汝

    不是說原諒,而是該給的退伍金、退休金等,按照年資還是要給,因為撫卹條例都有給了,對不對?

  78. 邱部長國正

    我認為軍中的這種規定是最基本的。

  79. 廖委員婉汝

    我建議要檢討,當然酒駕肇事嚴重的都有刑事責任,但跟毒品放在同等位階,我覺得有點嚴重,這個可以討論,我不是贊成酒駕,也不是贊成肇事,我是覺得有時他們已經受到懲處了,但國防部連退伍金、退休金等所有給付都不給,那也有點說不過去。

  80. 最後一個問題,今天自由時報報導志願役士兵去年逾4,000人提前退場,最近我聽到基層很多為了一些工作上的問題跟我講說,他們剩一年、剩兩年、剩三年就快要滿二十年,就要退伍了,尤其是陸軍的部分。所以在未來的兵力需求上,最近一、兩年,特別是陸軍現在的編現比非常低,未來會有退伍潮,因為一直講兵凶戰危,講到最後退伍的人增加,再加上我們的招募又變弱,我想這個是預警,所以希望部長思考一下這些,你們要未雨綢繆。

  81. 邱部長國正

    好的。

  82. 廖委員婉汝

    謝謝。

  83. 邱部長國正

    謝謝委員。

  84. 主席

    接下來處理臨時提案,總共有2案,請議事人員宣讀第1案。

  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6. 主席

    在這個狀況之下,他就是領一次退伍金而已,所以有很多職業軍人曾經向我反映,20年役期以內也就是服役未達20年的人,他如果在退伍後轉任其他民間工作的話,在他退休的時候會有一個非常大的職場生涯空窗期,也就是說,他在要領勞工退休金或勞保保險給付的時候,他中間這段年資是完全沒有合併進去,你了解我講的意思吧!這個跟我們所強調1年義務役制度在未來要把他的年資合併勞退或是其他委員提到的勞保其實是一樣的概念跟意義,所以我要請國防部就這個部分研究一下,因為事實上有很多未滿20年就離開部隊的志願役職業軍人,他可能做了4年、做了5年、做了6年,然後他轉任民間職務,在要退休的時候就比別人少了4年、5年、6年的年資。像經濟部所屬相關國營事業民營化或政府機關國營事業企業化的過程當中,是同意他們可以買年資的,經濟部所屬單位有一個買年資的制度,我們建議國防部就這個部分可以參考來一併處理,因為在這個法令訂定的時候,這些都是有關聯性,以上,謝謝。

  87. 請廖委員婉汝發言。

  88. 廖委員婉汝

    我想請教一下,因為之前有問過那些服志願役四、五年退伍的人,我問他要不要轉勞保,他說其實他退下來,軍保就是要不要切的問題,在領完軍保之後,他再保15年,因為年齡滿65歲還是可以拿到勞保,只是年資的問題而已。

  89. 主席

    所以要年資合併嘛!這個部分就請國防部來做後續的研究,一併來處理。

  90. 鄧司長克雄

    是。

  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2. 主席

    還有沒有其他委員有意見?

  93. 請邱臣遠委員發言。

  94. 邱委員臣遠

    主席、邱部長、各位委員。我想軍人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最大的原則是要保障軍人相關退役及撫卹的權益為最高原則,在第十三條條文的部分,民眾黨的意見如下。依據現行軍人撫卹條例的規定,在民國91年修正公布前,受領下士一級、四級基數之領卹遺族,領受之年撫金相對低微,包含1,343案於民國56年至86年死亡的官兵遺族每年撫卹金僅領取7萬7,490元;以及330案於民國86年至91年死亡官兵的遺族每年撫卹金之領取為13萬4,400元,不符現況日常使用所需,無法達到照顧遺族及其未成年子女的目的。因此本黨團提案刪除本條例現行條文第四項前段有關區別各時期發放標準的規定,統一年撫卹金的發放標準,提升91年以前亡故官兵遺族的年撫卹金與91年以後亡故官兵遺族的相同標準,並將第四項後段移至第五項;另外參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五十九條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六條之立法例增訂第十三條第四項,規定遺族子女若仍在學的話,須再加發每月的撫卹金作為學費補貼用途,相關核發辦法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95. 第十三條之一的部分參考本法第三十七條及「國軍在臺遺族身心障礙官兵及無依軍眷照護金發給辦法」第三條規定,增訂官兵遺族撫卹期間的急難撫助金由國防部編列預算、制訂申領辦法,報請行政院核定。

  96. 也就是我們要增加急難撫助金、遺族子女仍在就學的相關發放標準,以及我剛剛提到要統一相關的發放標準。以上是民眾黨團的意見,請主席這邊作參考,謝謝。

  97. 主席

    好,主席先宣告一下,剛才民眾黨黨團邱臣遠委員提到第十三條跟第十三條之一,因為第十三條跟第十三條之一應該要合併在一起討論,所以等一下主席就這二個部分一起來討論、一起做統一的宣告。

  98. 還有沒有其他委員有其他意見?好,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0. 馬委員文君

    大家一致啦!

  101. 主席

    首先問一下在場的幾位委員,我先問一下邱臣遠委員,你是建議比照行政院版本,還是建議用馬委員的?好像林昶佐委員也有提到,就是建議年撫卹金全部一致改成上士二級20萬4,900元,你同意哪一個版本?

  102. 邱委員臣遠

    我認為可以參考行政院的版本。

  103. 主席

    所以你建議參考行政院版本,馬委員已經講過了,林靜儀委員呢?

  104. 林委員靜儀

    正在瞭解,等我一下。

  10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6. 劉委員世芳

    對。

  107. 主席

    接下來,因為剛才民眾黨邱臣遠委員有特別提到,他本來是支持行政院版本,後來重新審酌之後有新的意見。

  108. 邱委員臣遠

    我們認為91年修正至上士二級比較接近現在我們的訴求,大概比較接近馬文君委員的版本,我們當時的提案也是針對提升91年以前亡故遺族的部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邱臣遠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