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廖萬堅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7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中市第4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質疑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基金113年度僅撥補50億元,與第8次精算報告所需差異很大,可能影響現職教師的退休權益「113年度只撥補50億,因為跟精算報告所需要的差異很大,我想請問一下,這會不會影響到現職教師的退休權益?是不是可以說明一下?」

發言紀錄

  1. 張廖委員萬堅

    好,我有3個案子,其中第1個案子是第20案,主要是講到STEM學生占比的比例,我們從101年度來看到111年,10年來其實一度是下降到31%,當然最近這幾年略有回升,我們其實也是在因應整個數位國家產業創新需求以及國家重點領域發展,也採取了相當的策略,譬如說外加名額,可是我們看到111學年度我們STEM的學生人數雖然有回升,比較起10年前的比例還是低,就是說我們當然很盡力在把這個比例提升,但是好像還沒有辦法真正回復到我們國家在策略性推動這些重要產業所需要的人才比例,怎麼樣才能夠提升我們整個國家的競爭力,這個部分你們有來說明,我是想說你們是不是也要跟國教署這邊合作,其實在升高中階段的時候就應該要去做一些宣導,譬如說高中的時候就有自然組跟社會組,一旦高中階段他選擇了,雖然我們現在考試有跨域,可是很難回到STEM領域。第二個就是說我們看到資通科技學門,我講的是外加名額,但是108學年度我們看到它的生師比是29.12,到110年的時候來到了31.02,我曾經提醒過,111年小幅降到30.94,還是比以前高,這個生師比可能也要注意,也希望等一下你們再加強說明。

  2. 第2個案子是第35案,我們看到這個還滿興奮的,我們因為少子化沒辦法了,那我們要促進國際生來臺跟留臺的計畫,高教司今年編了3.66億,以歐美國家海外基地學員合作為主,每年每案預估會有7,500萬,也包括了1,000萬的華語中心、華語文測驗跟招生報名網站,但是這代表說歐美國家海外基地也肩負著招生、華語教學、吸引來臺的任務。過往其實歐美學生來臺人數非常少,留臺也一樣,按照這個計畫內容,我們來臺學生除了可以獲得獎學金之外,畢業後有留臺工作的義務嗎?教育部怎麼樣吸引他們留臺?策略是什麼?以我們薪資的水平有沒有辦法留住他們?

  3. 另外,以現在已經有的臺灣教育中心或其他計畫要如何整併,你們有來說明過,不過我還是希望對於歐美海外基地,我看主要還是以東歐的國家為主,我們跟它這幾年簽了很多所謂的MOU、產學合作或各方面的合作,究竟我們的策略如何?希望達到延攬多少歐美學生來臺的目標?另外就是臺教中心的整合規劃是什麼?它原來就有一些語言中心了嘛,它其實也吸引了一些歐美的學生來臺,那我們現在是進一步希望他們加強,多一點來臺然後甚至要留臺,這個部分你們有沒有一些整併統合資源一起來運用的規劃?

  4. 第3個案子是第49案,當然我提到的也是相關的,我們簡單地講,內容我就不講了,其實我們看一下很多都在反映,以前包括我們到東歐去訪問,他們對我們的技職教育都很肯定,可是我們技職教育的人數比跟一般生比,譬如說我們用高中來看,高中、高職的比已經從102年高職有57%,到現在111年,10年來降到只有47%,減了百分之九點多快十,我們的整個技職占比降低可能跟我們專科學校都升科大也有關係,然後一般生、高中生他可以選擇技職也可以選擇一般大學,所以大家就乾脆去唸高中,這樣子對於整個技職教育,我們怎麼去規劃,才能夠恢復我們在國外大家認為臺灣的技職教育做得很好,可是我們技職教育的人數卻自己在萎縮,這部分我想請教育部,第一個是我剛才提過的臺教中心要不要整合,還有技職司延攬新南向人才計畫有好幾個,不同的方案有不同的對象,如何簡單整併?不要讓想來臺灣的不同國家的海外人才也搞混了。另外是技職教育的人數,可能也是剛才我提的,我們是不是在國中階段、要升高中的時候就應該要強化,而不是在大學的部分?國教署要怎樣跟他們做一些合作?不要讓這個情況繼續惡化,各界其實都在討論這個問題,我們必須要有一個策略,也許聽完你們的說明之後,我可以不凍,謝謝。

  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 張廖委員萬堅

    半導體……

  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 張廖委員萬堅

    我的是第65案,與師資儲備有關。我在提案中說到,現在各專長師資儲備的人員比例,以110學年度為例,在21.69萬的有證師之中,大概有7.18萬名是儲備人員,占比大概在三分之一左右,33.11%。可是特教專長師資儲備人員只有20.05%,明顯低於平均值,導致現在的特教人力,即教學現場所需人員短缺,經常只能用無證的特教代理教師來出任。由於工作量過大,導致特教專長老師後來有一部分轉任補教,使得特教人力更為短缺。我們5月份才修了特教法,部長也答應會提高特教助理員或特教的師資比。教育部是不是也能協調師培大學,增加特教師培的名額,以提升特教師人數?這是第一個重點。

  9. 第二,幼教專長或中等職校專長師資儲備人員比例超過40%,等於是特教老師的兩倍;中等職校專長者更高達47.42%!代表師培生畢業考取教師證之後,仍只有半數人力可以投入教育現場,原因到底是什麼?是不是有供需或調配上的問題?教育部是不是應該推估未來學生人數跟師資的需求,協調師培大學彈性因應,調整師培名額?以達人盡其才,避免人才浪費,畢竟培訓也是要花很多成本的。請教育部盤點特教老師未來的人力需求,協調師培大學調整師培的名額,否則光增加是不夠的。其次就是盤點未來各師培領域,甚至應該細分到國英數等不同科目的師資需求,避免人才培育的浪費與師資不足。以上,謝謝。

  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 張廖委員萬堅

    我們的要求就是書面報告,有關師資培育部分。

  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 張廖委員萬堅

    進行到第4目而已。

  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 張廖委員萬堅

    我先講好了。

  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 張廖委員萬堅

    我的是第75案啦,第75案是有關家庭教育的部分,家庭教育法實行細則第二條所訂的家庭教育之範圍,雖然沒有包含家校合作,但是現在的校園事務其實跟家長息息相關,良好的親師互動跟家長參與,可以使教育事務更能提升學生在校的學習品質,同時學校也是推行家庭教育很重要的夥伴,所以我希望教育部在規劃促進家校合作的家庭教育推展計畫裡面,這些類似的計畫應該要有一些啦。教育部來說明時表示,除了現在法定高中以下學校每學年都有4小時以上的家庭教育課程之外,也有結合家長會等團體來推動所謂的情感教育、婚姻教育、親子教育等等,甚至性平教育,目前推動的狀況到底怎麼樣?這4小時到底只是一個形式上的推動,還是有什麼樣子的成果?是不是能夠跟我們說明。其實很多家庭的一些狀況,我們也聽到很多教育的現場反映說很多家庭教育的問題,其實後來都被丟到學校去,學校也無法去承接那個學生可能源自於家庭問題所產生的一些問題啦,這個部分,教育部不知道有沒有什麼計畫?謝謝。

  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 張廖委員萬堅

    我的87案是有關請教育部要研修相關的規定,就是有關性平的規定,就是行為人提出申請,校方應提供調查報告,上次你來說明的時候說會修嘛!會修的話這個我就不堅持。

  20. 97案也是一樣,也是有關校園霸凌的,那也跟性平一樣,就是豐中案有兩個案,一個是性平案、一個是霸凌案。霸凌案大家比較清楚,裡面還有一個教官涉及性平案的部分,因為當事人還沒辦法取得調查報告,依照現在的規定,他必須要等懲處確定後才能夠提供調查報告,他才去申復,現在規定的懲處制度是他要層層上報,只要退回就要重來,所以變成當事人也不了解,這拖得很長,這個部分是不是也能夠跟性平一樣修正規定,讓行為人提出申請的時候,校方就應提供調查報告?這部分也可以改?也可以改,那我這一案也不堅持。

  21. 105案就是我上個禮拜總質詢有提到,就是有關大專的部分,我右邊的表格有提到,像現在上去念大學非常多,可是他們有一些通學、住宿跟教育部輔具使用跟長照照護員的問題,在教育的現場還是產生問題,譬如說他要搭乘復康巴士,但不載,無障礙的計程車也不容易預訂,長期搭也是負擔很重,最後還是只能搭公車,對他們來講非常不友善,這個要如何解決?住宿的問題,像助理員都是校內的工讀生,沒有人有意願協助這些特殊生如廁、盥洗、餵食,這個能不能聘校外的專人協助?第三、教育部的輔具限制只能在校園內使用,其他場所自行承擔意外風險及維修費用,像你們現在規定說借用學校已了解所借用的教育輔具應在校內、實習場所或課程相關場所使用,且前述場所經治療師評估,若借用者在其他場所使用須自行承擔意外風險及負擔在其他場所使用造成故障之維修費用。這個對使用者非常不友善,也是讓他們非常困擾。第四個、有關長照照護員的問題,他被限制不准入校,可是教育部的規定裡面說是可以延聘衛服部培訓合格的照服員入校服務,但是因為沒有函知地方政府社會局處,所以地方政府的社會局處仍然拒絕照服員入校服務,像這樣子的規定,我們怎麼樣來解決?我上次在總質詢因為時間的關係,部長也在那邊,大學的部分我沒有辦法講得很仔細,所以我利用今天,是不是我們在特教法全面研修的時候,很多特教現場的家長不斷地在反映類似的事情,我剛才舉出的這4個,其實應該還有其他事情需要解決,不過這是主要的4項,能不能有一個解決的方式?如果可以解決,當然我不會去凍這個預算,也請你們做一個說明,就是希望能夠盤點大專特教問題並提出解方,好,以上。

  22. 還有一個,第114案就是我們要修學生輔導法讓比例到1比900,但是因為這個會期是預算會期,所以我們希望在還沒修法的時候,教育部能釋出善意,目前我們得到的說明是明年大概有一半的大學院校學生輔導人力可以調到1比900,為什麼會有這個急迫性的需要?因為從105年到110年,大學的死亡人數提高,從每十萬人口的死亡率是2.44%,到110年已經到6.24%,增加一倍多,死亡人數從105年度的32人提高到110年度的74人。面對這個狀況,我們的學生輔導法都還沒送來審查,我們希望預算先行,在還沒修法之前,教育部先做,你們有來說明明年大概有二分之一的學校可以達到1比900,是不是?其他四分之一可以到1比1,000,另外的四分之一有困難,教育部是不是應該說明如何協助沒辦法達到1比900的學校?因為這對學生的輔導非常重要,如果你們能說明清楚這部分,我也不用凍了;但如果還是有一些困難,我就酌小凍100萬,請你們擬出具體方案,在還沒有修法前,有一些資源可以先到學校,謝謝。

  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 張廖委員萬堅

    主席,第87案和第97案關於性平準則,我剛才提應提供調查報告的部分,我可以改為主決議。然後114和105有關特教大專生的部分,剛才司長很努力在講,不過還有一些,比如通學、住宿等等可能有一些細節,我是提案凍結100萬元,就是配合整個科目凍結,希望後面能夠說明。包括輔導人力也一樣,我們支持這樣的作法,但是繼續來觀察,謝謝。

  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 張廖委員萬堅

    我的是第122案,教育部有來跟我說明,那是配合國科會的計畫,當然是很好,另外就是之前我們在講產創學院、產學合作,私立學校的部分有沒有開放去申請?這個案件跟剛才那個無關,不過這個部分是不是也補助私立學校?也有嗎?私立學校提案也可以補助嗎?因為過去這幾年大概都是4億多,到明年是增加到6億5,000多,增加2億多,當然這是好事,但你們是不是能夠有更詳細的書面說明?到底這樣增加經費,配合國科會的預算是合理的還是不足的?是不是能夠再加一個書面的說明?以上,謝謝。

  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 張廖委員萬堅

    我手上這份資料是你們給我們的說明嗎?

  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 張廖委員萬堅

    我請教一下,你們寫說環球科技大學和明道大學將以專案會議研商有無單位願意承接,這是什麼意思?

  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 張廖委員萬堅

    意思不是續辦大學?

  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 張廖委員萬堅

    好,我一起講。第133案我主要是提到科展指導老師獎金的問題,教育部有來講說將來會考慮給指導老師鐘點費或者一些獎勵,地方的部分因為牽涉到地方政府,希望能函文給他們說有這樣的需要。這個如果你們可以做到的話,我的提案就改主決議好了,就不凍結。

  35. 第134案是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的撥補問題,按照退撫基金第8次精算報告,撥補金額要達到退撫基金不破產,個人專戶制的退撫儲金實施後,政府如果沒有撥補,現有退撫基金用完的年度會從137年提前到133年,每年如果撥補236億,未來50年基金不會用完,如果撥補100億,大概139年會用完。113年度只撥補50億,因為跟精算報告所需要的差異很大,我想請問一下,這會不會影響到現職教師的退休權益?是不是可以說明一下?

  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 張廖委員萬堅

    你們只有編50億啦!

  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 張廖委員萬堅

    那這個部分你們是不是可以寫個主決議,來說明保障現職教師的權益?好不好?OK,謝謝。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張廖委員萬堅

    對,2個都改主決議。

  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 張廖委員萬堅

    我提出了4個案子,第191案是有關國中小每班人數的調降或是有彈性調整機制的問題,依照我們現行「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與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的規定,現在是以國小每班29人、國中每班30人為原則,但是根據教育部的統計,111學年度目前的平均數是國小23人、國中26人,看起來這個數據是高於美國的國小20人、國中25人和南韓的國小22人、國中26人,那以OECD國家的平均數來看,國小是20人、國中大概是22.6人,那當然有些教育新興區譬如臺中我們那邊的中科附近,一般大概都會因為班級數不夠而增加班級人數,都安置不足。每個縣市、每個區域都不太一樣,偏鄉的比較小,都會區會比較多,我想的是我們這個編制準則的規定能不能調整為區間,譬如說25人到29人或是29人以下,你們想的是29人以下,對此我也不是非常堅持,只是提出一個現象,你們說地方政府可以自行調整,那這個我可以不堅持,只是提一下就是我們應該有一些調降的進步空間。第二個就是我們最近受到#MeToo浪潮的影響,各界都很注意性平的問題,可是校園裡面偶爾會有學生在校園的死角或是很少用到的空間遭到性騷、性侵或者性霸凌,教育部是不是應該督導各教育主管機關檢討校園的空間規劃,修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的設施設備基準,禁止不當的隔間,以降低校園性平案件發生的可能性?你們當然也有來說明說,會儘量督導地方政府執行,用這樣的方式有沒有辦法去改善?這點我比較懷疑,當然我也不堅持,可以改為主決議,但希望你們真正能夠去落實。

  44. 接下來是第209案,上個月底,我們全國的一些私幼還有參加準公幼的教保人員有上來抗議,署長知道這件事吧?他們的意思大概是說我們國家的政策是從112年1月起讓公共化托育人員調整薪資,學士級的教保人員起薪都已經達到3萬8,667元了,但是加入準公幼這些私幼的教保人員薪水目前只調升1,000元,月薪大概是3萬元,比起過去當然增加很多,可是我們看到113年基本工資已經調到2萬7,470元,準公幼的教保員月薪只有3萬元,跟基本工資差不遠,但需肩負培育國家幼苗的重責大任,是不是有形無形都會讓這些準公幼的教保員的收入與付出不相符?所以我們希望國教署能夠研議修正相關的計畫,譬如說對準公幼,有沒有辦法、有什麼誘因能讓這些參加準公幼的幼兒園提高它的教保員的薪資標準,這個當然免不了就會有成本的問題跟收費的問題,究竟如何解,我們是希望國教署這邊能夠提出來。我提的第223案就是有關特教,特教我已經在業務質詢跟總質詢都提了,六都的給薪不一致,目前新北、桃園、臺中特教助理員都是2萬8,534元,而且沒有晉薪制度,有的有年終獎金,有的沒有,時薪的部分也是一樣都是最低的。像臺北是最好的,臺南、高雄是比照國教署,稍微好一點,部長曾經承諾我會去協調六都和其他縣市政府能夠比照國教署的標準,至少不低於,這個部分就讓我想到我們當時代理教師也是有這樣的問題。我覺得特教更弱勢,他們面臨的問題,我們在修特教法之後,事實上是要增加特教助理員的,如果按照這樣的給薪,他們會不會來?會不會找得到人?這是第一個。

  45. 第二個,我們以衛福部所管的長照服務員或身障機構的生活輔導員,或者我剛才提到的教保員,事實上也在政府的努力之下幫他們調了薪,假如國教署還停留2萬8,534元起薪的標準,明年1月公教人員調薪4%,他也達到2萬9,000多元了、2萬9,700元左右了,部長只承諾給3萬元會不會太低?有沒有進一步的研議來解決這個問題?另外,特教助理員的時數核給不足的問題,我們修法已經規定如果現場提出需求,可是教育局、地方機關沒有給足的話,要說明原因,這部分我們當然知道明年度有編列比較多的經費來補助,我一樣會提到這些給時數的特教助理員的薪資也是一國好幾制,有的是用最低的時數來聘任,而且沒有晉級的制度,甚至也沒有年終獎金,這樣子也會造成很難聘,就像正式的特教助理員也很難聘,所以這個部分我希望利用審預算的時候能夠給我比較明確的答案。另外,我到臺中特教學校去看,其實現場1

    10,他們如果是集中安置的班級,事實上10位很可能都是中重度的,他不是在一般學校的資源班,如果資源班也是1:10的話,對這些比較集中的特教學校來講,那個現場是非常辛苦的,坦白講,連老師都要去做特教助理員的工作,包括餵食、如廁等等,根本沒有辦法教,有些像公立幼兒園,其實部長你知道特教生是優先入學的,所以如果一班30人,有2個教保員或老師,事實上,我曾經接過一個個案有11個特教生,你就去想那個現場,我們的特教老師就算有特教背景,他怎麼去處理這些孩子?所以也有人建議生師比不是應該做彈性調整,在還沒有調整的時候,我們是不是也可以比照學生輔導員,我們資源先行,不足的部分,我在總質詢有跟院長講,我們能不能用國家的高度,有一個專案的方式來解決特教生長年來、多年來面臨到資源不足的問題,以上。

  46. 第227案是有關校安人員的問題,還有學務創新人力的問題,這一案我知道你們都有注意,當然,豐原高中發生學務創新人員跟教官一起霸凌學生的事件,這個讓人家覺得我們是不是也應該去規劃不適任的學務創新人員的汰除機制。另外,我們對於這些學生權,早上審的時候也說過,其實我們現在開始調查學生權,我們那麼重視學生權的狀況下,怎麼樣讓這些學務創新人員、校安人員跟輔導人員都能夠有學生權的觀念,避免校園霸凌的事件,以上四點,謝謝。

  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8. 張廖萬堅委員

    因為這個案子很多,我們關心的也都有聚焦,但是還有一些譬如說特教助理員比例的問題,還有一些我們關心性平相關的問題,我想就主張統凍1,000萬啦!其他我的部分,我的第223案及第227案都可以改主決議,好不好?

  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0. 張廖委員萬堅

    我的是第282案,第282案主要是講幾個問題,第一個,有關學校專任運動教練,每年應該積極參加與訓練指導有關的進修研習,時數每年至少18小時,因為現在的運動科學跟兒童權益觀念的改變,體育署規劃的進修研習課程中,有強制納入兒少訓練之觀念及運科知識,杜絕不當的過度訓練,建立完善的機制,防範對兒少身心暴力的對待,比方說過度訓練、不當體罰,其實現在在我們基層的球隊裡面,還是會有這個現象,甚至常常看到上了社會版的新聞,這部分要怎麼樣來落實是很重要的,我們現在運科中心都成立了,所以怎麼樣落實在從小開始的國小、國中、高中的訓練裡面,我是真的希望體育署這邊能有比較完善的規劃。

  51. 第二個是有關轉播賽事的部分,你們有說明了,我也接受了、大概瞭解了。

  52. 第三個就是新南向的部分,你們也有說明,大概7,600萬就足夠了,希望將來在申請的時候,不要又說不夠了,好不好?針對第一項,我案由的第一點,希望等一下能夠跟我回應,謝謝。

  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4. 張廖委員萬堅

    我的是第293案,這也是有關兒少的,另外就是我比較關心的運動產業問題,署長有說可能將來運產業務要交給運科中心……

  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6. 張廖委員萬堅

    一部分嘛,不另設專責法人?

  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8. 張廖委員萬堅

    跟其他法人合作嘛!請問我們113年度有沒有相關的預算?這個部分等一下請說明一下,我大概想要問這部分,這是我們比較關心,因為這個牽涉到以後選手的出路。

  59. 再來,我有連署陳秀寳委員的提案,陳秀寳委員請我幫她發言。第299案跟第345案她可以改成主決議,她比較堅持的部分就是第303案,第303案是有關足協的事情,足協長期積欠選手、教練、翻譯的薪資問題一直沒有改善,陳委員也開過記者會,所以她要求凍結200萬,就是要瞭解一下體育署如何去監督各協會的財務狀況。以上簡單,謝謝。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張廖委員萬堅

    還有第293案。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張廖委員萬…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張廖萬堅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張廖萬堅

    沒有凍了啦,改主決議啦,我的也改主決議了。

  2. 張廖萬堅

    OK啦,可以啦。

  3. 張廖萬堅

    我有3案,分別是第18案、第22案及第32案。第18案剛才在本預算有提過了,就是有關兒少的體育課程。因為運發基金這邊是有關培養體育運動人才及運動訓練環境的改善,大家都提到很重視基層的教練,尤其是與兒少接觸頻率比較高的那些基層教練,是不是應該要委請相關團體來設計課程,讓教練在培訓的時候,比較有科學的精神,摒除過去那種比較高壓式的軍事化管理、甚至是體罰的方式。至於足協的部分,剛才署長已經提過了,所以我就不再講了,這一案我可以改成主決議。

  4. 張廖萬堅

    第22案的部分,我比較在乎的是之前編列的動滋券,執行率都比較低,今年的青春動滋券本來是說會有3,000家可以抵用,現在卻只有2800多家,是不是更少了?今年編列的青春動滋券是8.25億,明年只編4億,到底為什麼差距會這麼大?到現在11月初不知道是抵用了多少,但是到10月初的資料只有18.5%,變成編了之後的使用率不高,為什麼會這樣子?所以我提出一部分的凍結數,1,000萬元。

  5. 張廖萬堅

    第32案是我提過的關於公西靶場的事情,為什麼一直聘不到心理師,到底是薪資待遇太低、條件太差而聘不到,或是有什麼因素?113年度國訓中心擬聘3名心理師,自現有的7名增加到10名,有關公西靶場的心理師要協助射擊隊進行訓練,到底要怎麼解決?我是有聽說你們可能會把原本訂的教練條件降低,可是我覺得不對,那些都是國家級的選手,教練的級數及心理師的各方面還是要夠、也是要夠,應該是待遇的問題,還是怎麼樣,這個應該做一個說明,所以我酌凍100萬,以上。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張廖萬堅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