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認為若修正《政治檔案條例》第八條及第十一條就能處理法律競合問題,國安局不應反對這個修法方向。「如果修這兩條就可以處理掉剛才講的法律之間競合的問題」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認為威權時代訊息要求保障50年,對研究人員、當事人及受害者而言非常不合理「非常、非常少的威權時代的訊息,你現在還要求要保障50年,這對研究人員、對當事人、對受害者而言都非常不合理」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質疑國安局將涉及國安的國家機密核定為永久保密、50年後方得開放,造成實務上檔案開放不完全,不利於還原歷史真相「國安局把涉及國安的國家機密核定為「永久保密」,而且認為嚴重影響國安或對外關係之虞,50年後方得開放,我最近辦了一個轉型正義的公聽會,左邊書面資料是國安局給我的版本,都還是一個形式上的主張,事實上卻造成我們實務上檔案開放不完全,不利於還原歷史真相。」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認為政治檔案條例作為特別法、後法應優先於國密法和情工法「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後法優於前法。所以就法律來講,政治檔案條例應該優先於國密法和情工法」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主張若檔案內容涉及國家安全而限制開放,應檢附具體理由報請上級機關同意後始得為之,而非任意決定「如果真的涉及國家安全,就要報請上級機關同意,不是任意決定」發言紀錄
- 范委員雲
(12時29分)陳局長午安,今天要就教您跟轉型正義有關的問題,局長現在上任已經多久了,可以問一下嗎?
- 主席
請國安局陳局長說明。
- 陳局長明通
委員好。1年1個月又1天。
- 范委員雲
我之前沒有問是想說您剛上任,因為這個問題相對比較高難度,但是我覺得這個時間點應該要來問,因為促轉會5月任期就要到了,最近也都有一些修法的建議,我先回顧一下,行政院羅秉成政委在109年就召開過相關檔案的協商,當時就有一個主張,也是一般就應該要有的主張: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後法優於前法。所以就法律來講,政治檔案條例應該優先於國密法和情工法,陳局長應該不會有不同的看法吧?可是實際執行的情況,國安局把涉及國安的國家機密核定為「永久保密」,而且認為嚴重影響國安或對外關係之虞,50年後方得開放,我最近辦了一個轉型正義的公聽會,左邊書面資料是國安局給我的版本,都還是一個形式上的主張,事實上卻造成我們實務上檔案開放不完全,不利於還原歷史真相。以我個人去看我的監控檔案,事實上監控我的所謂線民和相關的東西都還是被保密的。
- 我想這是一個非常低層級的議題,可是沒有一個國家是這樣的作法,這不是我個人講的,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在我辦的轉型正義公聽會上說
「用民主法治保障威權時期情報人員,真的是笑話」「我們是在處理轉型正義,不是在處理民主時代的情報人員保護!」所以我們保護的是民主時代的情報人員,比如陳明通局長應該保護的是民主時代的情報人員,「沒有國家會用保護情報人員隱私的理由,阻止威權時期檔案公開。」臺大社會系林國明教授就公民審議,不同政黨傾向的公民都認為「追求真相」優先於「社會和解」,這是他們的看法。歷史學博士吳俊瑩看到的是,目前調查局徵集的第六波檔案中,46%的檔案因為國家安全的50年限制而看不了,那到底徵來要幹什麼?臺大歷史系教授周婉窈當天說:「明明『政治檔案條例』是優於一般法的特殊法,但過去國安局一年來卻都沒有釋出任何政治檔案」,甚至釋出了還要50年後才能看,周婉窈老師說:「我沒有再50年了,我有20年我就很感激了,是要我活到200歲嗎?這真的是胡扯!」他們都是民間的學者。
- 可是今年2月促轉會提出政治檔案條例修法建議,他們希望第八條修成
若機關認為其他檔案內容涉及「國家安全或對外關係」而限制開放時,應檢附具體理由報請上級機關同意後始得為之。第十一條應修訂為:檔案內容涉及「公務員、證人、檢舉人及消息來源之姓名、化名、代號及職稱」者,機關不得以「永久保密」或「涉及國家安全或對外關係」為由拒絕公開。如果修這兩條就可以處理掉剛才講的法律之間競合的問題,陳局長您是民主時代還是威權時代的局長?是民主時代吧!您同不同意這個修法的方向呢?
- 陳局長明通
對於委員還有大院相關委員提出的意見,我們都予以尊重。
- 范委員雲
所以您不會反對,對不對?
- 陳局長明通
我們予以尊重。
- 范委員雲
您是民主時代還是威權時代的國安局局長?
- 陳局長明通
我想我們現在是活在民主時代吧!經過先進先賢這麼長期的抗爭,我們在學校也都是研究這個主題,我們是一個新興的民主國家。
- 范委員雲
對,我也對陳局長有很高的期望,我希望你要帶領我們整個情治系統轉化成民主時代的,好嗎?就這個理由,如果真的涉及國家安全,就要報請上級機關同意,不是任意決定,而且以各國來講,非常、非常少的威權時代的訊息,你現在還要求要保障50年,這對研究人員、對當事人、對受害者而言都非常不合理,我相信以臺灣對轉型正義的態度,如果德國人能做到,我們臺灣人事實上是更包容、更寬容的。是不是請局長就剛才講的東西,提供我辦公室一份書面資料?我們後續會……
- 陳局長明通
剛剛已經回答委員了,對委員提議的修法我們都予以尊重。
- 范委員雲
予以尊重。
- 陳局長明通
因為法律是大院做最後決定,我們尊重。
- 范委員雲
所以如果我們修法通過,當我們問行政機關意見時,希望國安局不要表達反對意見,好嗎?
- 陳局長明通
是的。
- 范委員雲
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范雲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