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為洲於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竹縣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選舉權、公投權與被選舉權的年齡應否下修?主張公民權包括選舉權、被選舉權應下修到十八歲以符合國際潮流。「主要就是要讓公民權包括選舉權、被選舉權下修到十八歲以符合國際潮流」選舉權、公投權與被選舉權的年齡應否下修?認為民法、刑法都已將成年年齡下修至十八歲,若憲法仍停留在二十歲會是很奇怪的事。「當民法、刑法都下修到十八歲為成年年齡時,如果憲法還停留在二十歲,會是很奇怪的事。」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質疑修憲案委員會審查時民進黨不顧國民黨有2席召委、不經國民黨自行坐上主席臺並自定輪值表、故意造成技術干擾和互相指責,認為再開一次委員會就能解決紛擾。「第二次委員會時,民進黨就在不顧國民黨有2席召委的情況之下,不經過國民黨,直接自己坐上主席臺,輪值表也自己定,故意造成這樣的技術干擾和互相的指責,如果公民權這麼重要,我們再開一次委員會就能解決這些紛擾。」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為洲

    (12時23分)院長、各位同仁。今天確實是一個重要的憲法時刻,今天我們要處理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之一的修正案,主要就是要讓公民權包括選舉權、被選舉權下修到十八歲以符合國際潮流。我要在此表示,憲法時刻不是隨便說,目前十八歲早就是刑法的法定成年年齡,民法也在2020年修正通過,其法定成年年齡由原本的二十歲下修為十八歲,將於明年元月一日開始實施。所以此時確實是一個憲法時刻,當民法、刑法都下修到十八歲為成年年齡時,如果憲法還停留在二十歲,會是很奇怪的事。

  2. 國民黨針對十八歲公民權部分,早就有提案,尤其江啟臣委員是第一個提案成案的,包括謝衣鳯委員、林奕華委員、魯明哲委員及本席都有提案要下修公民權,只是在過程中有一些爭論。我不得不說,如果大家這麼在意,認為下修公民權這麼重要,其實都不應該發生在委員會的時候,即所發生的這些技術干擾、戰術策略和政治攻防。我再回顧一下,開了第一次委員會選出召委以後,第二次委員會時,民進黨就在不顧國民黨有2席召委的情況之下,不經過國民黨,直接自己坐上主席臺,輪值表也自己定,故意造成這樣的技術干擾和互相的指責,如果公民權這麼重要,我們再開一次委員會就能解決這些紛擾。

  3. 今天早上我們開黨團大會,我們也再次爭論他們的程序瑕疵、技術干擾,我們還要配合他們玩下去嗎?我說了一句話,公民權下修是一種價值,技術干擾比起價值,微不足道,我們參與憲法時刻,我們支持公民權下修十八歲。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林為洲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