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琪銘於第10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新北市第10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全國性公民投票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還是分開舉行?認為這次18歲公投與大選仍一起辦理,但投開票所增設到一千七百多個,分流問題不會重演過去一邊投票、一邊開票的混亂。「所以我認為分流的部分不會發生和過去一樣的問題」

發言紀錄

  1. 吳委員琪銘

    (12時6分)主席、各位與會同仁。主委好!距選舉還剩下四十多天,早上很多委員都很關心11月26日的選舉,這次的選舉跟過去4年前九合一選舉是一樣的,但是過去因為綁公投而造成混亂,有一邊投票、一邊開票的情形,所以這段時間大家也都很擔心,但是去年底的公投,本席看中選會的分流做得很好,而現在大家所關心的,因為這次18歲公民權投票的公投和大選仍然一起辦,不過這次的投開票所增設到一千七百多個,所以我認為分流的部分不會發生和過去一樣的問題,這是大家所期待的。

  2. 再者,這次除了多了18歲公民投票權公投外,又增加了疫情的關係,所以不容我們忽視,請主委針對這個部分說明,包括選舉當日的分流情形、投開票所30萬工作人員是否已經就位及工作人員有沒有問題等。

  3.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4. 李主任委員進勇

    向委員說明,第一個,全國總共需要30萬多的選務工作人員,在9月30日以前,各地都已經招募足額,沒有缺額的情形,很感謝各地方政府的協助,目前工作人員的訓練正在積極進行當中。

  5. 第二個,委員關心選務工作是否能夠順利進行,避免發生過去一邊投票、一邊開票的情形,經過我們這幾年的努力,已經有很具體的效果出來,就是透過降低各個投開票所的投票權人數及增設投開票所。另外,過去也發生投開票所的圈票處不足,造成排隊人數眾多的情況,我們從公投開始,設置了六加一,就是一個投開票所裡面至少有7個圈票處,這樣可以達到實質的分流。再者,不但增加設備,尤其在人員疏導管理部分,我們也特別要求主任管理員要隨時注意動線的狀況,如果發現有不順暢的情況就馬上進行疏導,採取應變的措施。實際上,這幾年來我們在這部分的改進效果非常明顯,特別向委員報告。

  6. 吳委員琪銘

    中選會針對去年年底的四個公投,分流就做得很恰當,沒有造成民怨。

  7. 繼續請教主委,對於預估確診人數30萬人,早上也有很多委員討論到這個問題,當然我們要顧及到這些人的權利,但是有關防疫,大多數民眾難免在心裡上還是有疑慮,是不是要為了這30萬人另外再設一個確診者的投開票所?應該會更加混亂,因為在我們的選區裡,一個學校差不多包含有十多里,這一次還有里長的選舉,你不知道哪一個里會有確診者,十多個里的確診者都到那一邊,也會造成人員支配方面以及工作人員的恐慌,所以會造成我們很多困擾。這點和聯考不一樣,因為聯考是統一學生,用一個防疫教室給確診的考生,但是投票不一樣,我們還要看他是哪一個里,尤其鄉下還有代表選舉,都是不一樣的區域,關於這點,請中選會要去瞭解,這是有困難的。

  8.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要特別強調,國家防疫政策擬定的目的不是要處罰這些確診的人,而是要照顧他們,讓這些確診的人能夠趕快恢復健康,同時也要保護絕大多數的國民,使其健康不會受到影響,所以國家的防疫政策是經過很深入的探討才制定出來的,當然,在選務的部分就要配合政策來執行,今天我們國家邊境也解封了,所以進來的人不用像以前要居家檢疫,都可以出來投票了,這就是讓人民的生活朝向恢復正常的方向繼續在走,我們也是配合政策執行。

  9. 吳委員琪銘

    本席瞭解。

  10. 李主任委員進勇

    確診的人在前7天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他是被限制的,因此他無法出門,當然就無法出來投票,就像剛才所講的,這是顧慮到個人健康外,還要保護絕大多數來投票的人,讓他們可以放心完成投票。

  11. 吳委員琪銘

    好的。主委,因為確診者也不曉得是藍是綠,所以這是為了要保護大眾,防疫工作也不可以因此而產生漏洞。好的,請主委先回座。

  12. 再來要請教法務部次長。我簡單問一下次長,針對11月26日的大選有很多賄選的問題,過去我們有制定贈品要30元以下才不會構成賄選的規定,但是像現在很多不管是大型的座談會或造勢場所都會牽涉到餐點的問題,現在光是一個便當也要超過七、八十元,這部分請次長回答。

  13. 主席

    請法務部蔡次長說明。

  14. 蔡次長碧仲

    吳委員好。首先跟委員報告,30元是90年9月24日有個一、二審檢察長研討會的結論,其實如果是以介紹候選人為內容的文宣品或附著在價值新臺幣30元以下的宣傳物品,依照當今社會大眾的觀念,還不足以影響、動搖有投票權人的投票意願,只是在主觀上加深選民的印象,所以我們為了這些狀況,特別像一些選舉造勢活動提供參加民眾一些適度的茶水、便當及簡便餐飲,沒有逾越社會常情者,這些都不算,剛剛委員有講到的6項,還有28項可能會構成妨礙選舉的這些案例,我們把它列舉出來,目的無非就是讓候選人不要莫衷一是、無所遵從,否則除了競選過程中那麼辛苦外,還要去擔心這些事情。比如像簡易的炒米粉、便當、貢丸等等,當然就不會構成,但是如果在米粉裡炒了一些高級食材或一些小菜,甚至有魚翅……

  15. 吳委員琪銘

    次長,這樣真的不太好認定,現在一個便當都要七、八十元,你要這樣認定的話,真的會不曉得要怎樣來認定,候選人在問我,我也不曉得30元現在能買什麼。

  16. 蔡次長碧仲

    沒有啦!委員選舉選那麼久了,有因為30元被查辦嗎?沒有啊!其他人也沒有啊!

  17. 吳委員琪銘

    對、對、對!

  18. 蔡次長碧仲

    所以你說檢察官用30元來做什麼,我剛才已經報告了,用30元以下是排除性的,並沒有說30元以上會怎樣,30元以上也要考量其他因素,像我剛剛講得那些很多都超過30元,比如炒米粉加貢丸湯沒有超過30元嗎?但是那是在辦活動的過程,是符合民情的,在那個時候都忙得要死,這個東西都在我們列的這些類型裡面,有關選舉餐會或候選人贈送具有經濟價值的禮品,檢察官還是要就具體的情況依法認定,從幾十年來的選舉歷程裡面,如果我們有心的話,可以把很多案例拿出來看一看,哪些會構成、哪些不會構成,不是只有檢察官說了算,還要法院認定。

  19. 吳委員琪銘

    好。次長,現在很多東西包括簡便的餐點都會超過30元,所以這一點是要讓你瞭解,法務部在這部分能否再行研議,不然在這個過程,比如一個座談會買個麵包或炒米粉都是一定要的,但就算是很簡便的餐點,往往都會超過30元。我的時間到了,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吳琪銘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