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碧玲於第10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以保防工作等事證推定救國團為附隨組織應僅作為輔助理由,不應僅從那裡推定「我想這是輔助,好不好?我覺得我們把它當作是輔助的理由」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救國團在將民國78年以前屬於國家資產的部分繳回後仍可持續營運存在「救國團還是可以持續營運,它還是存在,只不過是要將民國78年以前屬於國家資產的部分繳回去而已。」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黨產會應對訴訟中的黨產案件分類研判是否適合以和解處理,若適合進行和解談判,和解也是一種方式「這個你們可能也要分類,並加以研判。 對,斟酌一下,如果適合進行和解談判,也是一種方式。」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對救國團附隨組織的認定,重點應從其最早隸屬於國防部的歷史爬梳,這才是比較有力量的推定方式「我覺得重點應該是它最早是隸屬於國防部的組織,從那裡下去爬梳應該才是比較有力量的一種推定方式。」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救國團雖特權明確,但因其與社會的連結是許多人生命經驗中的正面力量,對其附隨組織的認定要有非常強的基礎「但是它跟社會的連結確實是很多人生命經驗當中,算是正面的一個力量,所以我們對於救國團屬於附隨組織的認定要有非常強的基礎,這一點非常重要」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應向社會大眾說明清楚沒有要消滅救國團「所以非常重要的是要告訴社會大眾,我們沒有要消滅救國團。」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目前對救國團的追討非常合理,有證據而正在追討的部分只到民國78年「其實追討非常合理,到目前為止,所有調查資料有證據的部分,正在追討的就是只到民國78年……」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要求黨產會在官網揭露每個黨產訴訟個案的時間表、大事記與一審判決等進度,讓外界查得到案件在司法階段停留多久「我們也不是說要對司法施壓,但是我覺得你們可以給一點資訊的揭露,針對個案的時間表、大事記、幾年幾月幾日訴訟、幾年幾月幾日一審判決、距目前多久時間等,針對每個案子到底卡在司法多久,就相關資訊揭露讓我們查得到。」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對救國團後續的調查若沒有明確的證據,就不可能認定「所以後續的調查如果沒有明確的證據,就不可能認定。」

發言紀錄

  1. 管委員碧玲

    (10時8分)主委好,目前為止,所謂不當黨產的處理到今年9月底,請看一下這張表,中影還有元利公司是用行政契約,這算是和解,用和解的方式,他們用價金,一個9億5,000萬元、一個8億1,000萬元,返還不當黨產,對不對?

  2. 主席

    請黨產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3. 林主任委員峯正

    對。

  4. 管委員碧玲

    而婦聯會最後就是屬於……

  5. 林主任委員峯正

    訴訟。

  6. 管委員碧玲

    用訴訟了嘛!現在訴訟中的案子就這些嗎?

  7. 林主任委員峯正

    不只,目前有三、四十個案子。

  8. 管委員碧玲

    對,應該是有三、四十個案子。

  9. 林主任委員峯正

    每件處分大概就是訴訟,除了和解以外。

  10. 管委員碧玲

    所以那是一個不斷循環,對不對?

  11. 林主任委員峯正

    對。

  12. 管委員碧玲

    訴訟案訴訟到最後就要求釋憲……

  13. 林主任委員峯正

    有結果後,又上訴……

  14. 管委員碧玲

    然後就又停下來,所以等於卡住了,有沒有辦法解套?

  15. 林主任委員峯正

    有部分卡住。

  16. 管委員碧玲

    可是最早的訴訟案現在最快的進度是走到什麼地步?

  17. 林主任委員峯正

    其實判了幾個案件,國民黨有3個在朱立倫主席任內時成立的基金會,我們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這個案子已經判決確定,我們這邊完全沒有問題。

  18. 管委員碧玲

    我們是勝訴,但他們沒有聲請釋憲嗎?

  19. 林主任委員峯正

    他們有,他們準備聲請釋憲,也來申請費用,我們也准了,所以應該在程序當中。

  20. 管委員碧玲

    現在憲法法庭完全沒有任何一個案子啟動。

  21. 林主任委員峯正

    對,因為憲法法庭的案件很多,可能在排隊。

  22. 管委員碧玲

    它要等。

  23. 林主任委員峯正

    是不是會受理可能是另外的問題。

  24. 管委員碧玲

    我記得是年復一年在拖,憲法法庭的案子最早去掛號到現在是多久?

  25. 林主任委員峯正

    我們主要的釋憲案其實在2年前已經出來了,後續國民黨當然主張按個案去釋憲。

  26. 管委員碧玲

    他們就是一個案、一個案都這樣做。

  27. 林主任委員峯正

    他們就去丟、就去聲請,聲請結果當然就尊重憲法法庭處理的順序。

  28. 管委員碧玲

    對,就是這樣卡住的情形,我們都覺得很悶,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解套?

  29. 林主任委員峯正

    我們能做的就是我們的調查處分,再來就進了法院訴訟,我剛剛說到一半就是,其實北高行有幾個實質的案件有判決,譬如說轉帳撥用案,就是把日產轉帳撥用給國民黨的案子……

  30. 管委員碧玲

    那個很清楚。

  31. 林主任委員峯正

    那個案子北高行也判了,國民黨當然就上訴,也到最高行政法院。還有一個在愛國東路的大孝大樓,那個案子也判我們贏,但是國民黨也是上訴。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案子是中投─中央投資公司這個幾百億元資產的公司,這個股權收歸國有案,北高行也判了,目前國民黨當然又上訴到最高行。所以幾個重要的案件,北高行其實也陸續在判決,只是速度當然不如我們預期。

  32. 管委員碧玲

    對,我們比較納悶的就是,到司法部門的時候,卡在司法部門的時間點有沒有超乎尋常的時間拖延?

  33. 林主任委員峯正

    在我們看來當然覺得拖得非常久,但是……

  34. 管委員碧玲

    我們也不是說要對司法施壓,但是我覺得你們可以給一點資訊的揭露,針對個案的時間表、大事記、幾年幾月幾日訴訟、幾年幾月幾日一審判決、距目前多久時間等,針對每個案子到底卡在司法多久,就相關資訊揭露讓我們查得到。

  35. 林主任委員峯正

    這個我們來研究看怎麼樣揭露進度。

  36. 管委員碧玲

    好不好?在官網上面,我覺得公布進度完全沒有任何不妥之處,好不好?

  37. 林主任委員峯正

    瞭解,謝謝。

  38. 管委員碧玲

    我想很重要、很重要。另外,目前訴訟中的案子有沒有努力也去討論或者洽談和解的可能性?然後和解是不是適當的手段?這個你們可能也要分類,並加以研判。

  39. 林主任委員峯正

    我們會去斟酌。

  40. 管委員碧玲

    對,斟酌一下,如果適合進行和解談判,也是一種方式。

  41. 林主任委員峯正

    當然。

  42. 管委員碧玲

    本席也很關心救國團,因為我們知道它的特權是非常地重大……

  43. 林主任委員峯正

    非常明顯。

  44. 管委員碧玲

    非常非常地明確,但是它跟社會的連結確實是很多人生命經驗當中,算是正面的一個力量,所以我們對於救國團屬於附隨組織的認定要有非常強的基礎,這一點非常重要,今天主委在這裡詢答所提到的就是比較是事實研判之後的推定,我覺得重點應該是它最早是隸屬於國防部的組織,從那裡下去爬梳應該才是比較有力量的一種推定方式。

  45. 林主任委員峯正

    其實我們的處分邏輯……

  46. 管委員碧玲

    所以你們認為最強的理由……

  47. 林主任委員峯正

    我們的處分邏輯其實很簡單,就是它民國41年設立,到58年離開國防部就脫離政府的體制,脫離政府體制的作法應該是什麼?應該把那段期間取得的財物歸還,要清楚算出來啊!

  48. 管委員碧玲

    所以現在需要的是那一部分而已嗎?

  49. 林主任委員峯正

    不只,其實這個部分它沒有結算,它用這個部分的錢跟財物繼續在經營……

  50. 管委員碧玲

    拿回去營運,所以經營出來的利益……

  51. 林主任委員峯正

    一直到78年才設立財團法人,但在58年到78年這20年期間,我們找到大量它在校園從事保防工作、在海外做保防工作……

  52. 管委員碧玲

    我想這是輔助,好不好?我覺得我們把它當作是輔助的理由,我認為這個當作輔助的理由……

  53. 林主任委員峯正

    因為它沒有自己的財源,不是說……

  54. 管委員碧玲

    所以你不是說……

  55. 林主任委員峯正

    它全部的錢都是公家來的,幾乎沒有自己的財源,就好像我們在認定中投公司只有國民黨一個股東的意思一樣,救國團的股東是國家。

  56. 管委員碧玲

    這樣講比較清楚,因為我們如果是片面地截取其中一段……

  57. 林主任委員峯正

    當然不會。

  58. 管委員碧玲

    我是說公共上面的說明,剛剛回答委員的說明時,是截取你們所看到的保防工作……

  59. 林主任委員峯正

    我是舉一個例子而已,還有很多。

  60. 管委員碧玲

    是,我想從那裡去推是不對的。現在重點是原來隸屬於國防部,它離開國防部時……

  61. 林主任委員峯正

    它沒有交回來。

  62. 管委員碧玲

    沒有結算……

  63. 林主任委員峯正

    它還是繼續經營。

  64. 管委員碧玲

    並且全部都用國防部時代的基礎來營運,營運的過程又沒有自主資金……

  65. 林主任委員峯正

    所有的機關又在協力。

  66. 管委員碧玲

    都是機關協力的資源,但機關協力的資源……

  67. 林主任委員峯正

    它的人員、該有的費用,其實都領走了,而它辦的所有活動都是各相關部會去支援。

  68. 管委員碧玲

    你們的追討有沒有算到哪一個時間點?

  69. 林主任委員峯正

    目前為止,大概是算到78年,即它設立社團法人為止,但是它拿不出78年的財務資料,它交出最早的完整財務資料是82年的,但78年跟82年其實相差有限,所以我們以它所交的82年財務資料回推,原則上是認定設立社團法人之前的財務統統要收歸國有;至於它在78年設立社團法人之後的經營,我們另外再調查,這個部分目前還沒有處理。

  70. 管委員碧玲

    所以非常重要的是要告訴社會大眾,我們沒有要消滅救國團。

  71. 林主任委員峯正

    沒有。

  72. 管委員碧玲

    對,這很重要,因為他們現在正在製造這種假印象,這是假消息。其實追討非常合理,到目前為止,所有調查資料有證據的部分,正在追討的就是只到民國78年……

  73. 林主任委員峯正

    在它設立社團法人之前的。

  74. 管委員碧玲

    對,我想這個部分社會大眾需要知道。

  75. 林主任委員峯正

    因為它在58年離開國防部之後是一個沒有登記的單位。

  76. 管委員碧玲

    所以後續的調查如果沒有明確的證據,就不可能認定。

  77. 林主任委員峯正

    對,我們就不會去認定。

  78. 管委員碧玲

    經過這個部分的追討之後,救國團的組織還是在啊!它還是持續的。

  79. 林主任委員峯正

    它可以很大聲地對社會說,他們是乾乾淨淨、沒有拿國家的錢,這是好事一件。

  80. 管委員碧玲

    是,其實反而有助於救國團未來的發展。所以救國團沒有要被消滅。

  81. 林主任委員峯正

    沒有。

  82. 管委員碧玲

    救國團還是可以持續營運,它還是存在,只不過是要將民國78年以前屬於國家資產的部分繳回去而已。

  83. 林主任委員峯正

    是。

  84. 管委員碧玲

    我希望建立這個很清楚的圖像。

  85. 林主任委員峯正

    謝謝。

  86. 管委員碧玲

    好,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管碧玲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