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救國團本身並不是一個很單純的民間團體。「所以它本身並不是一個很單純的民間團體。」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黨產會應彈性調整舉發獎勵金的核發方式,對已經認定為不當黨產的部分先發放一部分獎金,待司法程序結束後再發放第二階段獎金。「因為民眾的舉發,這些已經被黨產會認定為不當黨產的,有沒有辦法分階段來看,已經認定的讓他可以領到一部分的獎金,其他的等司法程序結束之後再領取第二階段的獎金,有沒有辦法這樣做?」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黨產會可能需要更多對外說明救國團的歷史背景,讓大眾瞭解,以回應外界對其處理救國團財產時未顧及相關因素及人權的質疑。「這個背景可能要讓大家知道,而不是讓大家不斷質疑黨產會在做這些動作的時候,好像是不顧一些因素的考量,甚至他們還把人權都拿出來說了,也就是各種流言都出來了,所以這可能需要黨產會有更多的解釋。」發言紀錄
- 羅委員美玲
(9時12分)主委早。主委您剛才報告有提到,為了鼓勵民眾舉發並提供資訊,所以我們有實施獎勵措施,112年度編列了60萬元的獎勵金,其實從106年開始編列,舉發獎勵金預算數從106年的300萬元,降到107年的150萬元,之後108年到111年都是105萬,今年112年降到了60萬元。我們可以發現這麼多年以來,我們獎勵金一毛錢都沒有發出去。當然之前主委有解釋過,因為這些所謂的不當黨產都還在訴訟當中,所以檢舉人目前沒有辦法馬上頒發獎金。可是本席認為,有沒有辦法把獎金核發過程做一個彈性的調整,譬如有些是在106年就舉發,我們知道那時可能還滿多人在舉發的,可是因為訴訟的關係,這些人舉發之後到現在都還沒有拿到獎勵金。因為民眾的舉發,這些已經被黨產會認定為不當黨產的,有沒有辦法分階段來看,已經認定的讓他可以領到一部分的獎金,其他的等司法程序結束之後再領取第二階段的獎金,有沒有辦法這樣做?因為很多人都不想等,反正你們舉發了也都沒有用,也拿不到獎金啊!因為訴訟下來3年、5年,甚至10年都有可能。
- 主席
請黨產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 林主任委員峯正
委員剛剛提到的當然是一個變通的方式,但是據我所知,到目前為止,這些民眾檢舉、提供的資訊,坦白說對我們調查跟處分工作的幫助相當有限。
- 羅委員美玲
所以主委的意思就是說這些舉發……
- 林主任委員峯正
這是到目前為止,但是我不能預期未來……
- 羅委員美玲
這些經認定的不當黨產都是黨產會自己去搜尋出來,大部分跟民眾舉發沒有關係?
- 林主任委員峯正
絕大多數。
- 羅委員美玲
所以他們目前提供的這些舉發內容其實對黨產會是沒有幫助的?
- 林主任委員峯正
對,目前看起來是沒有什麼幫助。
- 羅委員美玲
那取消舉發獎勵金的部分就好了。
- 林主任委員峯正
因為這個獎勵的制度是規定在黨產條例裡,雖然過去提供的資訊對我們沒有太大幫助,並不表示未來一年也不會有,所以這件事情我們還是要保留空間。但我們有觀察到過去就是有這種狀況,所以獎金的數額才一直往下降,從300萬元降到60萬元,換言之,我們是考慮到實際的狀況來做調整,其實我們一直都有在調整。
- 羅委員美玲
原來這麼多年下來這些民眾提供的資訊其實沒幫助的。
- 林主任委員峯正
是。表示這個資料其實是水很深,所以一般人要拿到實際上有用的資訊實在太不容易了。
- 羅委員美玲
瞭解。關於這部分,是因為本席發現本來106年舉發的民眾數目滿多的,但107年後是越來越少。
- 林主任委員峯正
是,越來越少,但未來一年我們也不能說一定沒有,所以我們還是保留一個60萬元的空間,跟以前的300萬元相較,只剩下五分之一了。
- 羅委員美玲
對啊!從一開始的300萬元降到現在只有60萬元,一定有它的原因存在,OK,謝謝主委的解釋。
再來,關於救國團,救國團在今年7月我們已經認定它名下財產中的61筆的土地、建物以及13億9,449萬元視為不當取得財產,應該要收歸國有,之後還有跟它追討,畢竟它可能有轉賣掉一些,所以我們可能要追徵2億4,057萬元,可是後來救國團聲請停止強制執行,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在9月7日已經裁定,除了16.3億元動產的部分駁回救國團的聲請之外,其實上述61筆不動產的部分是停止執行獲准的。
救國團認為黨產會漠視救國團團員的工作權,所以他們要在10月30日在凱道前發起遊行,目標是10萬人,現在我們看到網站上連署的民眾高達9萬8,000多人,10萬人可能很快就會達標,黨產會對此有沒有什麼需要對外解釋的部分?我們發現有很多人說他們的青春年代都是在救國團當中度過的,那是很美麗的回憶;甚至有很多年輕人不瞭解為什麼黨產會要把救國團的財產沒收,他們是用「沒收」這二個字,所以可能黨產會在救國團這個部分的解釋並不是很多,包括它的歷史背景等等,變成只有青春美麗的回憶,可是對於它的背景,其實很多人還是不瞭解的,請問黨產會對外有做很多的說明嗎?
- 林主任委員峯正
黨產會認定救國團就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而且進一步認定它有一部分的財產是不當取得財產,應該要移轉國有,這絕對不是空穴來風,就像剛才委員詢問的,我們其實調查了非常多的檔案跟證據,而且這份收回不當取得財產處分書一共有81頁……
- 羅委員美玲
你們對外有沒有清楚說明救國團過去的歷史?因為大家可能只看到黨產會好像不斷地追討救國團的財產,而且筆數這麼高,然後有些人的工作權可能也被沒收了,這部分黨產會是不是要有更多的解釋呢?
- 林主任委員峯正
這份處分書一共有81頁,主文的部分有65頁,處分書從28頁到46頁全部引述所有檔案資料,然後為什麼我們會這麼認定,相關的理由占整個處分書主文差不多有三分之一,所有的內容如果委員有時間的話,我可以稍微唸一段,就是救國團執行的部分然後我們認為有不當的事情,裡面包括了寧靜小組,它做校園監控;有春風專案、安定專案等各式各樣的專案,舉例來說,60年間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6組建議,將大專院校保防工作移請調查局辦理,調查局就定了加強大專院校保防工作計畫,這個叫做春風計畫,在60年9月16日正式接辦大專院校保防工作,參與的單位有國民黨中6組、救國團、教育部、臺灣省教育廳、臺北市教育局、調查局等7個單位,比如說教育部、臺北市教育局、臺灣省教育廳,甚至救國團,都認為他們是教育單位,可是他們參與的是調查局的保防計畫;60年9月14日第1次會議資料中載明,「以絕對秘密方式,吸收各院校教職員中佈建之優秀同志,或運用關係,介派本局優秀青年同志,至各院校擔任教職員,隱蔽身分,由會報秘書處直接領導,掌握學校動態,蒐集有關資料,並防止不法活動,以求慎固安重,而收明密兩面工作之效」,這就是佈建,而且這些資料在我們的處分書裡面都有詳細的引用,絕對不是像救國團對外所表示,我們是隨便說的,畢竟這些資料還包括了國民黨中常會的會議紀錄、包括調查局的會議資料、包括教育部的會議資料,全部都是白紙黑字,沒有一樣是我們自己編造的,這些都引用在我們的行政處分處分書裡面,絕對不是假的……
- 羅委員美玲
所以它本身並不是一個很單純的民間團體。
- 林主任委員峯正
絕對不是。
- 羅委員美玲
我有看到一個資料,這也是來自於黨產會,即救國團在民國41年到58年間,它是隸屬於國防部,屬於政府機關,是嗎?
- 林主任委員峯正
是,但它是一個黑機關,因為它沒有經過法律也就是組織法制定的程序。
- 羅委員美玲
我是說,你們有調查出這麼多的事蹟,是不是應該要讓所有的國人知道?
- 林主任委員峯正
我們會儘量去說明,也不斷在公布資料。
- 羅委員美玲
你們是在哪裡公布資料?
- 林主任委員峯正
我們的網站上面有,然後有些媒體會引述。
- 羅委員美玲
再來還有一點,我一直滿欣賞黨產會臉書表現的手法,我之前跟主委講過,即你們的臉書非常的活潑,也可以吸引年輕人去瞭解;但在YouTube的部分,也曾經放了一些自己的影片在上面,可是影片太過硬邦邦,有沒有辦法像臉書上所呈現的方式,然後將其帶到YouTube來,甚至我在你們官網上看到一個還不錯的地方,就是黨產小旅行,雖然是靜態的,或許可以把它變成動態的,然後放在YouTube,讓更多的年輕人或是民眾知道,比如說,在敘述救國團的時候,能用一些比較活潑的方式,吸引民眾去瞭解。
- 林主任委員峯正
因為是官網,所以我們主要就是資訊的呈現。但我們其實還有另外一個副網,就是用比較活潑、輕鬆的文章來表現,這個我們也會陸續推出。
- 羅委員美玲
像YouTube的話,也可以用動態的方式來表現。
- 林主任委員峯正
我們會努力。
- 羅委員美玲
這個背景可能要讓大家知道,而不是讓大家不斷質疑黨產會在做這些動作的時候,好像是不顧一些因素的考量,甚至他們還把人權都拿出來說了,也就是各種流言都出來了,所以這可能需要黨產會有更多的解釋。以上,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羅美玲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