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孟楷於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北市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針對1126大選未規劃遠距投票、視訊投票、不在籍投票,基本上就是剝奪確診者投票的權利「但現在沒有規劃遠距投票、視訊投票、不在籍投票,所以基本上就是剝奪確診者投票的權利」

發言紀錄

  1. 洪委員孟楷

    (10時45分)秘書長,上禮拜國防部邱國正部長在立法院有表態支持,說希望能夠恢復軍法審判,想請教一下司法院對於這樣的議題有沒有進行討論,或是您的看法如何?

  2. 主席

    請司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3. 林秘書長輝煌

    跟委員報告,這個我們沒有進行討論,之後當然……

  4. 洪委員孟楷

    沒有進行討論過?

  5. 林秘書長輝煌

    對,我們之後當然會再進行討論。

  6. 洪委員孟楷

    之後會進行討論?

  7. 林秘書長輝煌

    如果有正式的提案,當然我們會正式討論。

  8. 洪委員孟楷

    您知道為什麼國防部長認為說要恢復軍法審判嗎?

  9. 林秘書長輝煌

    詳細的理由我們也是看報載,大概是基於紀律的要求。

  10. 洪委員孟楷

    因為坊間傳說,好像以往有軍法的時候軍隊的管理、治理相對嚴謹;2013年、2014年變成接受司法院這邊審判之後,好像很多的樣態到最後全部都變成輕判,甚至有傳出說認為法官不瞭解軍隊樣態,所以很多嚴重的犯行都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有這樣的事情嗎?

  11. 林秘書長輝煌

    這個是不是像委員講的這樣……

  12. 洪委員孟楷

    這不是我講的,這是媒體跟坊間過去10年一直在討論的。

  13. 林秘書長輝煌

    那個是很多的個案,各方的看法……

  14. 洪委員孟楷

    不就是很多個案組合成的?一個個案我們認為是單一事件,兩個個案是單一事件,三人成虎不就變成是一個共識嗎?

  15. 林秘書長輝煌

    這些評論不一定公正。

  16. 洪委員孟楷

    您認為不公正……

  17. 林秘書長輝煌

    不一定公正,我不是說……

  18. 洪委員孟楷

    那你剛剛為什麼說你要討論恢復軍法審判?

  19. 林秘書長輝煌

    跟委員報告……

  20. 洪委員孟楷

    如果我們認為司法院現在是公正、嚴明的判決,你就應該捍衛司法院的立場,不應該用軍法審判,不是嗎?結果我剛剛問你,你還講說我們會來討論看看,這不就是自相矛盾嗎?你的邏輯在1分鐘內前後就不一了。

  21. 林秘書長輝煌

    委員,你讓我說明一下。因為軍人的職務屬性有防衛國家的目的,所以比較特殊一點,是不是要恢復軍事審判關係到國防跟軍紀的維持……

  22. 洪委員孟楷

    從過去到現在我們軍隊內部犯行的個案,到底有沒有發生法官不瞭解軍隊樣態而導致於輕判?

  23. 林秘書長輝煌

    跟委員報告,我們相信不會這樣的。

  24. 洪委員孟楷

    秘書長,那你的邏輯又不對了!你剛剛又講說軍隊樣態比較特別、比較特殊一點點,意思就是你認為法官不瞭解軍隊的生態啊!

  25. 林秘書長輝煌

    我們在各個法院都有軍事專業法庭來審理,我們法官都受過專業訓練。

  26. 洪委員孟楷

    本席今天在這邊提出來就是認為我們中央政府應該是一體的,不應該因人設事,或者是為了討好民眾,當成是法盲或是濫情的政府。我認為當初廢軍法法庭其實某種程度上就是一種迎合,而且那時候在野的聲音很大。現在因為民進黨政府執政了,要恢復徵兵制了,認為軍隊不好管理了,又想要再改回軍法審判,可是又拉不下這個臉!所以不要變成行政院跟立法院在互相推託或是互相踢皮球。我說實在話,邱國正部長說要恢復軍法審判,某種程度上,可能他也認為2013年的決定真的太過於草率!但是如果說真的要恢復的話,我覺得真的要有人負責,而不是因為10年前洪仲丘事件,又因為那個時候在野講得很大聲,現在就說,可以啊!我們再來討論,那不就是把我們的憲政體制當笑話或是當兒戲看待嗎?

  27. 第二點,現在中選會規劃兩個禮拜後1126大選投票是確診者不能投票,其實並不是講不能投票,而是講不能外出啦!但現在沒有規劃遠距投票、視訊投票、不在籍投票,所以基本上就是剝奪確診者投票的權利,甚至違者將開罰20萬元至100萬元。請教司法院,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是行政策略,投票權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公民權,以行政命令來限制民眾憲法上的基本人權,這到底有沒有違反憲法?

  28. 林秘書長輝煌

    跟委員報告,對於有無違反憲法一事,如果在我們憲法法庭形成個案,這是由憲法法庭決定的,我們司法行政機關不適合表達意見。

  29. 洪委員孟楷

    不是,大家都是專業的,今天全臺各地的院長、司法院的秘書長及所有官員都前來列席,本席要點出一個重點,中選會說以釋字第690號來做解釋,但是不要忘記,當初釋字第690號所講的是對確診者採取強制隔離,這是主管機關採取必要的措施,包含強制隔離,對於人身自由的限制不一定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所以沒有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的比例原則問題。但重點是,限制人身自由可以無限上綱到他所有的權利全部遭到剝奪嗎?包括我們認為基本的公民權?我們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行政部門,包括中選會和疫情指揮中心,應該要妥善規劃讓隔離者能夠投票,包括可以分時段、分地點、分場合,只要做好相關的隔離通道管制措施,隔離者應該也可以投票,不是嗎?剛才很多委員都提到五權分立,站在司法院的立場,以捍衛法治精神、法治社會的立場來看,行政部門這樣做有沒有瑕疵?

  30. 林秘書長輝煌

    向委員報告,委員講的司法院跟憲法法庭那個司法系統不同,他們是審判機關,我們是司法行政機關……

  31. 洪委員孟楷

    不是,現在在場的都是法律人,我請教一個基本的法律問題,可不可以?

  32. 林秘書長輝煌

    我們不適合對個案表示意見。

  33. 洪委員孟楷

    我可不可以請教一個很基本的法律問題?

  34. 林秘書長輝煌

    當這個……

  35. 洪委員孟楷

    身為立法委員,我今天來虛心受教,在所有法律人面前請教一個最基本的法律問題,以行政命令致使行政怠惰,明明半年前就已經講了,今年1126有大選,對於隔離的確診者如何投票一事,你應該要做規劃、要管制、要討論,但是中選會不做,疫情指揮中心不做,衛福部也只會踢皮球,於是現在看到的做法是1126當天確診者不能投票,而不能投票的狀況不僅沒有思考如何保障公民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利,甚至還講只要違反規定出來就罰20萬元至100萬元,可以這樣嚇唬人民嗎?我們能不能有法律人最基本應該有的風骨、涵養?我在國中就讀過的文章:「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且方其時,上使立誅之則已。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傾而天下用法皆為輕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各位院長都是天下的廷尉,所謂「一傾而天下用法皆為輕重」!所以,秘書長,不要再為政治服務,法律人的風骨、道德、良知,本席非常非常非常尊重。我今天提出來這個問題,當然你不用回答,我不想為難你!但我們更需要的是,如果法治國家連作為最後一絲正義化身的各位都沒有辦法堅守自己的定位跟角色,我很擔憂!

  36. 林秘書長輝煌

    委員,你要讓我講一句話……

  37. 洪委員孟楷

    我沒有辦法讓你講,謝謝!秘書長請回。

  38. 林秘書長輝煌

    你不能指責我們為政治服務喔!

  39. 洪委員孟楷

    我沒有指責你……

  40. 林秘書長輝煌

    不可以這樣講喔!

  41. 洪委員孟楷

    秘書長,我剛剛從頭到尾沒有指責你喔!

  42. 林秘書長輝煌

    我剛剛只是在解釋,我們司法行政機關不適合對個案表示意見,你不能這樣指責我!

  43. 主席

    秘書長,尊重主席,好不好?

  44. 洪委員孟楷

    秘書長!秘書長!我沒有在指責你,我沒有在指責你!

  45. 主席

    兩位尊重主席,好不好?

  46. 洪委員孟楷

    我沒有在指責你,我剛剛從頭到尾沒有在指責你!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洪孟楷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