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孟楷於第10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北市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全國性公民投票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還是分開舉行?認為公投法修成每二年辦一次,讓民眾當下的民意無法直接反映,二年之後說不定又有二年之後的民意。「尤其是現在公投法修成每二年辦一次,這樣根本就是讓民眾現在的民意沒有辦法直接反映,二年之後說不定又有二年之後的民意」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中選會在後續審議死刑執行公投案時,是否會成為球員兼裁判,直接阻止該公投案成案。「這樣本席又不禁擔心,會不會我們之後又變成球員兼裁判,中選會直接沒收了這個公投?」

發言紀錄

  1. 洪委員孟楷

    (11時34分)主委好。本席要來跟您確認幾個民眾非常關心,也認為中選會能快就不能慢,不應該用行政拖延來延誤的相關流程。第一個、現在受理全國公投的辦理,其中在今年2月16日有徐先生提出來是否同意增訂監獄行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二項,死刑的執行應該要在6個月內執行完畢的公投,現在是5月11日已經辦理完畢相關的聽證會,目前聽證會的狀況、後續的結果,是不是做個說明?

  2.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3. 李主任委員進勇

    委員好。我們正在整理這些爭點,我們整理好了會儘速通知……

  4. 洪委員孟楷

    當天到底有什麼爭點讓這個公投案沒辦法順利成形?

  5.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請法政處賴處長說明。

  6. 主席

    請中選會法政處賴處長說明。

  7. 賴處長錦珖

    跟委員報告,最主要是他的標的,他到底是要行政部門直接按照施行細則去推動呢?或者他要修法?修法之後讓行政部門再去推動這個事。

  8. 洪委員孟楷

    法令已經這樣明文規定啦!現在的重點是行動部門沒有去執行。

  9. 賴處長錦珖

    但是那一天他們出來的意思是要修法。

  10. 洪委員孟楷

    當天那位公投領銜人有前往聽證會嗎?

  11. 賴處長錦珖

    有。

  12. 洪委員孟楷

    然後我們做討論?

  13. 賴處長錦珖

    是。

  14. 洪委員孟楷

    沒有在當天釐清嗎?公投領銜人沒有確定嗎?

  15. 賴處長錦珖

    我們的紀錄要公開閱覽,給他簽名認定之後才能繼續來做……

  16. 洪委員孟楷

    不是,你們當天的聽證會就是要確認公投領銜人的宗旨跟公投目的,既然已經確認了,現在很多人在說,因為我們的公投是每兩年舉辦一次,在8月的第4個禮拜六,如果到5月多都還沒辦法確定的話,是不是代表今年8月的第4個禮拜六沒辦法讓這個公投成形?

  17. 賴處長錦珖

    是。

  18. 洪委員孟楷

    是?所以已經確認就是沒有辦法了?即便這位公投領銜人的提案在今年2月已經通過公投門檻,他最快也要等到2025年8月的第4個禮拜六?

  19. 賴處長錦珖

    對。

  20. 洪委員孟楷

    這是已經確定的?請教主委。

  21. 李主任委員進勇

    公投案要成立,必須在公投日前90天成立才能公告,現在已經來不及了……

  22. 洪委員孟楷

    是沒錯!這就是我們現在看到這位領銜人的狀況,外界會質疑行政部門是不是有技術性杯葛?

  23.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可以把整個流程、所用的時間、辦理事項都公諸於世,這個案子跟其他案子……

  24. 洪委員孟楷

    主委,上次在立法院,我們幾位民意代表都請教過這個議題,那是什麼時候?是4月20日。那時候大家已經關注到,也提醒千萬不要用技術性杯葛,因為公投是人民的權利,說實在話,公投是直接民意的展現,民眾可以直接用民意表達,而死刑的執行,說真的,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我們已經有相關的刑法規定,但是看到很多死刑犯已經判決卻還沒有執行,國人認為不管是代議政治或是現在的行政機關都有窒礙難行、技術性杯葛之處,因此才回歸以公投名義來展現,要求行政部門正視臺灣2,350萬人的民意,但沒想到現在連一個機會都不給民眾。

  25. 李主任委員進勇

    委員,我們不是不給他,我們是要輔導他合於公投法的規定,讓這個案子能成案。

  26. 洪委員孟楷

    照理講,中選會是一個辦理選制的機關,你要在5月11日辦理相關聽證的時候,我們已經在4月20日提醒你應該要注意時間,因為這次沒辦就要等到兩年後,我們合理懷疑這個公投題目是不是會對現在的執政黨有所不利,因此你們要技術性杯葛?有沒有這樣的情況?

  27.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跟委員報告,我們歷來辦理每件公投所用的時間、每個時程所完成的事項到底是怎麼樣,這些資訊我們都可以公開,在我們的網站上其實也都公開了,絕對沒有所謂的刻意拖延。

  28. 洪委員孟楷

    主委……

  29. 李主任委員進勇

    如果符合規定,我們怎麼去拖延他呢?過得了今年,但過不了明年。

  30. 洪委員孟楷

    主委,這是您現在的說法,但是民眾的民怨,尤其是這個案子,說實在的,大家都可以表達意見,也不一定公投案成了之後就一定會過關或一定不會過關,現在公投門檻那麼高,對不對?但是相對來說,我們認為每一個公投案都應該被尊重,能快速就儘量快速,而不是技術性杯葛,所以現在已經確定今年沒有辦法了?

  31. 李主任委員進勇

    今年沒有辦法,來不及了。

  32. 洪委員孟楷

    所以下一次就是要等到2025年8月,那這個案子能不能成行?就5月11日那天的聽證會來講。

  33. 李主任委員進勇

    這個我不敢講,我們把爭點整理出來之後,會給……

  34. 洪委員孟楷

    有沒有違法或是違反公投法的相關規定?

  35. 李主任委員進勇

    這還要經過委員會的審議。

  36. 洪委員孟楷

    不是,聽證會就已經確認了,不是嗎?

  37. 李主任委員進勇

    不過法律規定還是要經過我們委員會的審議。

  38. 洪委員孟楷

    這樣本席又不禁擔心,會不會我們之後又變成球員兼裁判,中選會直接沒收了這個公投?

  39. 李主任委員進勇

    中選會不可能沒收啦!

  40. 洪委員孟楷

    沒有,你剛剛是說還要委員的同意、委員的審核。

  41. 李主任委員進勇

    當然,這是法定的程序。

  42. 洪委員孟楷

    不是當然啊!你這樣人家會懷疑這個公投會不會被沒收啊!

  43. 李主任委員進勇

    如果只有我來決定,那大家會更怕!

  44. 洪委員孟楷

    所以我現在不能要求任何一個行政機關決定,中選會不能決定。我們是不是來確認一下,主委有沒有出席5月11日當天的聽證會?

  45. 李主任委員進勇

    沒有。

  46. 洪委員孟楷

    5月11日當天的聽證會主席是誰?

  47. 李主任委員進勇

    邱昌嶽委員。

  48. 洪委員孟楷

    我現在想要釐清5月11日的聽證會到底有沒有明顯違反譬如相關公投法令的規定,還是只是做一個相關的補正之後,就可以讓這個公投案成形?

  49. 李主任委員進勇

    有一些有待於……

  50. 洪委員孟楷

    主委,你就沒有在現場,你現在……

  51. 賴處長錦珖

    跟委員報告……

  52. 李主任委員進勇

    全程都在看……

  53. 洪委員孟楷

    你沒有在現場,可以全程都在看?為什麼你不主持?主委,我真的是尊重您的說法,但是要很語重心長的講,既然民眾2月多提出,4月的時候我們就已經在這邊提醒,結果沒想到今天確實出現我們最不想看到的情況,就是今年沒有辦法辦公投,所以今年8月的第4個禮拜六沒有任何公投案成行,對不對?

  54. 賴處長錦珖

    跟委員報告,聽證會當天當事人,也就是領銜人,他也覺得他的問題不是很好,他也希望能夠做另外一個釐清,但是我們的程序是一定要經過委員會來請他做一個補正的程序,所以到目前為止……

  55. 洪委員孟楷

    什麼時候會要求領銜人可以來做補正?

  56. 賴處長錦珖

    他是23日才來做一個紀錄的確認、聽證紀錄的確認,確認完我們就會整理爭點,然後提委員會,請他做一個適當的補正。

  57. 洪委員孟楷

    主委,本席最後還是提醒,相關的這些規範,既然我們都已經講了半天,公投就是給予人民直接民意的展現,應該盡可能的協助,尤其是現在公投法修成每二年辦一次,這樣根本就是讓民眾現在的民意沒有辦法直接反映,二年之後說不定又有二年之後的民意,我覺得這一點行政機關真的應該要儘速,以及加強行政流程的部分。

  58. 李主任委員進勇

    是,我們會全力協助。

  59. 洪委員孟楷

    謝謝主委。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洪孟楷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