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宏陸於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新北市第6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相關機關未積極協調收回的救國團金山青年活動中心後續利用,認為可能需要著手處理,以免外界觀感不佳。「我認為就是沒有積極去協調而已啦!沒有積極去做而已啦!我覺得這一個我們可能要去做,不然外界的觀感不好。」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新北收回已五個多月的不當黨產完全無人管理,變成垃圾場、廢壟,會讓民眾對政府的觀感非常不好。「收回來已經五個多月了,完全沒人管理,那邊變成垃圾場、變成一個廢墟耶!我覺得這絕對讓民眾對政府的觀感非常不好。」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雖然收回的不動產不是不當黨產委員會管理,但收回後要有後續配合,不能只發新聞稿澄清,否則民眾印象只會是不當黨產會收回來的。「我必須要說啦,雖然不是你們管理的,但收回來我覺得要有後續的一些配合,不然新北市政府這樣打你們,你也只發個新聞稿啊,民眾印象中其實只會有,就是不當黨產會收回來的。」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國有財產署應有效積極去利用收回的不動產,例如辦理招租。「國有財產署應該可以有效地積極去利用,去招租也可以啊!」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收回不動產的租用對象不一定要是救國團,國有財產署可與新北市政府協調。「他租的對象,不一定是救國團,他也可以跟新北市政府協調啊!」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主張國有財產署可以不要與救國團解除租約,收回的房屋仍屬國有財產署的產權。「國有財產署也可以不要跟他解除租約,那些所有的房子什麼的還是國有財產署的,對不對?」

發言紀錄

  1. 張委員宏陸

    (10時44分)我先請秘書長。

  2. 主席

    有請秘書長。

  3. 李秘書長孟諺

    委員好。

  4. 張委員宏陸

    秘書長好。其實這幾天我看到那個藥師公會,有公布一個藥駕,吃藥駕車的這個藥駕,他們認為比例大概有10%。我們現在只對酒駕有處罰,對藥駕……

  5. 李秘書長孟諺

    藥「價」是價格的價嗎?

  6. 張委員宏陸

    不是,是「駕」駛,吃藥的駕駛。

  7. 李秘書長孟諺

    那個藥是吃那個……

  8. 張委員宏陸

    吃成藥、感冒藥,或是任何的藥。

  9. 李秘書長孟諺

    不是毒品?

  10. 張委員宏陸

    我現在……等一下會說。他們說的是吃藥然後去駕車,這個被認為有危險性。我個人只是會覺得說,其實行政院應該要跨部會來重視這個問題。因為現在很多人其實吃了什麼藥、能不能駕車,其實他自己不知道,但如果說像新加坡啦、像英國啦,他們的規定又很嚴格,只要你吃了任何藥,你影響駕駛,都會認為是犯罪行為。我覺得在臺灣是不適當的,我不知道在這邊……我要請教秘書長,吃藥駕車有危險的,是不是我們應該要跨部會去協調一下、去預防,我不知道秘書長的看法如何?

  11. 李秘書長孟諺

    我想確實這個領域,我們過去比較少去注意啦,確實有些服用某些藥品會造成,譬如說包括視線啦、包括暈眩等等,或者是反應會變得比較遲鈍,所以我想我們確實有必要找交通部跟衛福部,大家針對哪一些藥品,也許不一定是馬上比照其他國家,馬上提出處罰的相關規定或是法令,但是先用勸導跟宣導的方式,讓有服用類似藥品的民眾,還有包括像醫院裡面,在給處方的時候,藥袋上可能也要提醒,服用此藥,比如說多少小時以內,不要駕車等等。我想透過這樣的警語,透過跨部會的合作,讓藥駕產生的危險可以降低。

  12. 張委員宏陸

    對,秘書長,我的意思就是這樣。在法國,他們去拿藥,如果拿了這個藥,認為對你開車會有影響,他們就會在藥那邊有一個大的三角形的警示,提醒你吃了這個藥最好不要開車。我覺得我們臺灣第一步應該要先做到這個啦,我們的標示應該要有哪些藥,要先標示啦,不是說馬上處罰。我覺得要讓用藥的人知道,他吃了這個可能會受影響,他自己要先自制,我的意思就是這樣啦!所以是不是請秘書長可以跨部會去協調一下?

  13. 李秘書長孟諺

    好,像我有一個朋友,他前幾天開車去照胃鏡,因為他做全身麻醉,照完以後沒辦法開車回來,所以坐計程車,但是醫院也沒有提醒說,你照完胃鏡不能開車。

  14. 張委員宏陸

    對,他全身麻醉就不能開車了,對不對?所以我的意思是說……

  15. 李秘書長孟諺

    在這個機制上,我們確實還有改進的空間。

  16. 張委員宏陸

    對,我的意思就是說我們可能要對這個,在包裝上、在什麼上我們要有警示啦!這點我希望能讓大家知道。

  17. 另外,剛剛秘書長講到毒駕,吸毒駕駛,其實現在有時候也很難界定他是不是吸毒駕駛,我的想法是,如果吸食毒品被抓到的人……以後是不是研議,吸食毒品被抓到的人就要吊扣駕照,是不是可以朝這方面來研究?這個修法是立法院跟行政部門要一起共同努力的,我不知道秘書長的看法。

  18. 李秘書長孟諺

    是,我想我們會來跟包括交通跟警察單位,還有法務部大家一起來研商吸食毒品然後駕駛所造成危害的一個狀況,然後再看是不是要修法,或者是警察弟兄在攔檢的時候,對於看到有精神恍惚,或者是……因為現在大概都只有做酒測,如果看到有特殊的狀況,有沒有必要再去做相關的處理?

  19. 張委員宏陸

    我覺得這個就是要去研議、要去處理好不好,秘書長?

  20. 李秘書長孟諺

    好。

  21. 張委員宏陸

    謝謝秘書長,我要請不當黨產委員會的林主委。

  22. 林主任委員峯正

    張委員好。

  23. 張委員宏陸

    主委,不當黨產收歸國有之後,我們到底都是怎麼計畫去處理的?有沒有繼續去利用或什麼,我們有沒有這方面的想法?

  24. 林主任委員峯正

    依照法律的規定,不當黨產收回的部分,應該要歸到行政院的促轉基金,原則上就是促轉基金,現在已經成立了,也依照規定在編列預算使用。有一部分是不動產,不動產通常會委託給國產署去管理,目前大概是這樣。

  25. 張委員宏陸

    都委託給國產署?

  26. 林主任委員峯正

    對。

  27. 張委員宏陸

    有一個在我們新北……

  28. 林主任委員峯正

    金山。

  29. 張委員宏陸

    收回來已經五個多月了,完全沒人管理,那邊變成垃圾場、變成一個廢墟耶!我覺得這絕對讓民眾對政府的觀感非常不好。

  30. 林主任委員峯正

    瞭解。

  31. 張委員宏陸

    新北市政府會說,這就是你不當黨產委員會沒有處理好。

  32. 林主任委員峯正

    我跟委員報告一下,剛才已經講了,就是說現在不動產收回來的部分,是委託國產署來管理,那個土地是新北市政府的,所以呢……其實新北市政府曾經跟國產署提說,他們要重新規劃利用,這部分國產署也跟我們講,我們也表達樂觀其成。其實權屬管理的機關不是我們,但是因為是我們收回來,他來跟我們講,我們說我們也樂觀看待,那怎麼樣可以促成?但我們有跟國產署瞭解一下,其實前一陣子出的那個新聞,新北市政府並沒有提出這個現場要怎麼樣重新規劃利用的計畫,所以沒有進行。這個我們也發了新聞稿去澄清,就是說收回來的部分,權屬的機關要怎麼樣利用我們都樂觀其成,因為這個不是我們管理的。

  33. 張委員宏陸

    我必須要說啦,雖然不是你們管理的,但收回來我覺得要有後續的一些配合,不然新北市政府這樣打你們,你也只發個新聞稿啊,民眾印象中其實只會有,就是不當黨產會收回來的。

  34. 林主任委員峯正

    其實我們也提供了另外一個可能性,就是說他們也可以……因為現在還在訴訟當中,救國團金山青年活動中心也可以不要關掉,他可以跟國產署協商怎麼樣租,而且其他的活動中心也這樣處理了,但現在就是救國團自行決定說要把它關掉,關掉的話變成新北市政府也來講說要重新規劃利用,就是卡在這裡。

  35. 張委員宏陸

    我跟你講,訴訟不知道要幾年啦!

  36. 林主任委員峯正

    是。

  37. 張委員宏陸

    國有財產署也可以不要跟他解除租約,那些所有的房子什麼的還是國有財產署的,對不對?

  38. 林主任委員峯正

    是。

  39. 張委員宏陸

    是啊!產權還在他嘛,對不對?國有財產署應該可以有效地積極去利用,去招租也可以啊!

  40. 林主任委員峯正

    但是土地是新北市政府的。

  41. 張委員宏陸

    他租的對象,不一定是救國團,他也可以跟新北市政府協調啊!

  42. 林主任委員峯正

    是。

  43. 張委員宏陸

    我認為就是沒有積極去協調而已啦!沒有積極去做而已啦!我覺得這一個我們可能要去做,不然外界的觀感不好。

  44. 林主任委員峯正

    會有一些誤解。

  45. 張委員宏陸

    而且第一個罵的一定是你們啦!

  46. 林主任委員峯正

    是。

  47. 張委員宏陸

    一定就是罵你們啦!好不好?

  48. 林主任委員峯正

    我們會積極去促成。

  49. 張委員宏陸

    好。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張宏陸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