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孟楷於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北市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年金改革除了修改退休金外,還要改善警察的勞動條件,否則就只是改惡。「除了修改退休金以外,要改善警察的勞動條件,否則就只是改惡。」

發言紀錄

  1. 洪委員孟楷

    謝謝主席,我直接請張榮興署長好不好?

  2. 主席

    麻煩張署長。

  3. 張署長榮興

    委員好。

  4. 洪委員孟楷

    謝謝張署長,今天很多委員都在講,我們支持保障警察或消防弟兄退休的權益,再過兩天就是6月15日警察節,也感謝召委在今天能夠排這樣的案子。但最重要的是,根本問題有沒有解決?警界會反彈退休的保障不足,是因為退休警察在職期間的權益不充分、被剝奪,也因此重視現職警察權益改革的必要性,避免歷史重蹈覆轍,這是大家都要重視的。現在的制度延後退或是給付少,其實在之前的年金改革國是會議裡也有提出來,除了修改退休金以外,要改善警察的勞動條件,否則就只是改惡。署長,本席有注意到您這兩天接受媒體的專訪,主要是提到您上任還不到一個月,但是你應該也要針對我們最近警務的勞動條件,或是說警務業務繁重的部分要做一些改革。尤其我們真的不想再看到任何基層員警自戕的情況發生,所以你有提到業務要精簡,業務評比要減少,有沒有具體的作為或建議?

  5. 張署長榮興

    有,目前我們對於勤務業務有重疊性的,比如像……

  6. 洪委員孟楷

    什麼樣的勤務?

  7. 張署長榮興

    比方業務性的,像現在打詐宣導的部分,有一些沒有做精準的,我們先減少到精準一點,有些是從事網路或實體的,有一些可能要找首長照相,要找什麼來照相算作績效的,這部分會增加同仁的困擾,我都把它減少。拿掉?把它拿掉,就是對這些效果,執行上效果把它拿掉。第二部分是有一些專案性的工作,不是綿密的做,而且做了要有效用,要精準的打擊。比如各種專案,不管是黑道幫派、詐欺、毒品或者是槍枝,這些會因應狀況來做精準的打擊。第三部分是我們警察很多工作是職務協助,就是協助其他行政機關一些工作的部分,我們現在統計大概有229項,這個部分我們儘量在行政程序法,請其他機關在他們自己的權責劃分自行執行,減少警力相關的執行。

  8. 洪委員孟楷

    什麼時候能夠提出來?

  9. 張署長榮興

    我已經……

  10. 洪委員孟楷

    你身為警察的大家長,當然你可能要跟其他署……

  11. 張署長榮興

    我就職之後就交代,行政組是屬於職務協助,秘書室是屬於勤、業務,也有請主秘召開一次會議,把那些什麼警政工作再出發幾點零廢掉,回歸一般的,這些精簡的工作,我會在8月1號以前全部整個提出來。8月1號?

  12. 洪委員孟楷

    還要兩個月的時間。

  13. 張署長榮興

    對,會去做盤點。

  14. 洪委員孟楷

    署長,本席為什麼特別講?兩個部分,第一、你剛講到打詐沒有錯,我自己在第一線跟基層員警同仁,還看到所長、分局長都還要不厭其煩,利用每一次餐會時間上台致詞的時候,拿著麥克風跟大家講要反詐騙,如果遇到什麼狀況的時候,不要去ATM轉帳,要打165詐騙專線。我心裡在想:「天啊!我們的員警同仁,連到現在這個時候,都還必須要這樣不厭其煩的講,那根本就是源頭管理嘛!」源頭的部分,我看到你這兩天的媒體訪問也有講到源頭,這跟本席過去到現在的質詢不謀而合,如果那些源頭沒有處理完畢,真的是累死我們所有的基層同仁,這是第一個。

  15. 張署長榮興

    對,沒有錯。

  16. 洪委員孟楷

    甚至之前,我們還有聽到基層同仁說,上面交辦下來,要求我們第一線的員警同仁去找網紅、有線電視,找不用錢的宣傳,來做反詐騙的宣導,有沒有?

  17. 張署長榮興

    我們這部分都已經把它精簡了。

  18. 洪委員孟楷

    是上一屆署長任內有,但這一屆你把它精簡了?

  19. 張署長榮興

    對,把它精簡了。

  20. 洪委員孟楷

    本席就是要講這部分,真的就是擾民啊!甚至有員警直接來跟我反映,他還要用自己私人的關係拜託,因為沒有預算,只能用私人的關係去拜託地方電視台,能不能有公益時段,來刊登反詐騙的廣告,說這個要回報,所以這個部分在你任內就不會再處理,是不是?

  21. 張署長榮興

    我跟委員報告,對於宣導的部分,確實給我們同仁增加很多工作負擔,而我覺得警察工作就是要專責去查緝,這部分我上任之後已經要精簡,做精準的而已。

  22. 洪委員孟楷

    所以現在我們全國的警察都知道了嗎?

  23. 張署長榮興

    都知道,公文已經下去了。

  24. 洪委員孟楷

    第二、專案的部分,你剛剛有講到很多專案。對。這很像我們之前一直質疑民進黨政府,什麼都要搞辦公室,什麼都要搞國家隊,辦公室搞了三十幾個,國家隊搞了十幾個,變成所有都是辦公室,所有都是國家隊,但這是疊床架屋。照理講,我們中華民國政府本來就有相關的業務,各部會各司其職,一樣的道理,你剛剛提到專案,有什麼打詐專案、掃黑專案、防賭專案,對不對?對。實際上講,這些專案回過頭來看,本來就是業務啊!那為什麼要一個、一個專案成立之後,反而造成所有員警同仁為了一個又一個專案,好像所有署長或上面的長官覺得,不多設幾個專案,就沒有辦法凸顯我的偉大、我的效率。署長,現在有多少專案,你可以精簡多少?你是不是可以保留,讓警務同仁真真正正回歸到專業,回歸到業務?

  25. 張署長榮興

    我現在的主架構就是黑、金、槍、毒、詐,為什麼會做精準的,就是要統合全國的力量,把他們盤點出來,因為有一些是流動性的。盤點出來之後會有一段期間,大家整合所有的警力來實施打擊,這樣才會聚焦,不會各做各的。這個是協同合作的概念,也不是取消,但是我們要讓它更精準。

  26. 洪委員孟楷

    是,所以現在我們有多少個專案?

  27. 張署長榮興

    黑、金、槍、毒、詐,黑道幫派……

  28. 洪委員孟楷

    你現在是只限縮在這五個層面是不是?

  29. 張署長榮興

    對,治安的部分就是黑、金、槍、毒、詐這五個架構,如果說專案的話,大概就會從這裡面因應現在實施的,譬如現在全民心裡最痛恨的大概就是打詐,我上任首要就是打詐,所以我希望打詐四法在院裡能趕快通過,讓我們有一個源頭,從源頭來做管理,源頭阻止了,我相信可以阻止80%的受騙。

  30. 洪委員孟楷

    署長,源頭管理是本席過去也一直強調的,甚至最近我們辦公室也接獲另外一種新型態的網路詐騙,以前網路詐騙是一頁式廣告對不對?對。本辦公室最近收到一個最新型態的,我也會再具體的給警政署相關資料,他是直接仿照新聞媒體網站,生成內容去做詐騙。我覺得這更了不得啊!他不是一般的社群媒體、社群平台的詐騙廣告,他是社群平台直接點進去之後,可以連結到很像是新聞頻道,但裡面的新聞內容居然是詐騙,我覺得這又是另一種詐騙的變形。像這種魔高一尺的,道應該要高一丈,相關源頭管理的部分,該給予執法單位源頭管理的,我們一定會要求、一定會給予。但更重要的是,我希望警政署,尤其是基層同仁,真的不要再那些長官說什麼,長官說太多的部分,而是回歸到原本業務的性質,精簡業務,這個是本席認同的部分。

  31. 張署長榮興

    這個源頭,類似委員所講的,現在打詐不是只有內政部警察的工作,包括金管會、通傳會……

  32. 洪委員孟楷

    數發部、NCC、金管會,沒錯!

  33. 張署長榮興

    還有法務部。剛剛委員所講的源頭應該都在數發部,我們已經有在密集合作,會從源頭端做身分上的確認,或是國外公司要在臺灣有落地的法律代表人,未來這個法通過之後,我想應該會有很大的助益。

  34. 洪委員孟楷

    署長你放心啦!該「釘」數發部的,我一定會「釘」得比你更兇啦!

  35. 張署長榮興

    我不是這個意思啦!

  36. 洪委員孟楷

    我只拜託署長,你身為警察的大家長,一定要幫我們把所有警察的權益保障好。

  37. 張署長榮興

    沒問題。

  38. 洪委員孟楷

    精簡業務,讓警察同仁回歸到本職,這才是本席希望看到的,好嗎?是。謝謝。

  39. 張署長榮興

    謝謝委員。謝謝。

  40. 主席

    接下來我們請吳思瑤委員發言。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洪孟楷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洪孟楷

    什麼時候能夠提出來?還要兩個月的時間。

  2. 洪孟楷

    署長,本席為什麼特別講?兩個部分,第一、你剛講到打詐沒有錯,我自己在第一線跟基層員警同仁,還看到所長、分局長都還要不厭其煩,利用每一次餐會時間上台致詞的時候,拿著麥克風跟大家講要反詐騙,如果遇到什麼狀況的時候,不要去ATM轉帳,要打165詐騙專線。甚至之前,我們還有聽到基層同仁說,上面交辦下來,要求我們第一線的員警同仁去找網紅、有線電視,找不用錢的宣傳,來做反詐騙的宣導,有沒有?

  3. 洪孟楷

    是上一屆署長任內有,但這一屆你把它精簡了?本席就是要講這部分,真的就是擾民啊!

  4. 洪孟楷

    署長你放心啦!該「釘」數發部的,我一定會「釘」得比你更兇啦!我只拜託署長,你身為警察的大家長,一定要幫我們把所有警察的權益保障好。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洪孟楷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