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罷免的提議、連署、宣傳與投票程序應如何規範?質疑以防杜造假連署為由要求連署附身分證影本,卻只修選罷法而未修公投法。「避免造假的連署要附身分證影本,為什麼只修選罷法,卻沒有修到公投法呢?」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主張基於利益迴避原則,即便要修法也應從下一屆再實施,不應因怕被罷免而在本屆馬上修法並馬上適用,否則是有違利益迴避的自肥。「光是利益迴避的原則,即便你們要修法也應該是從下一屆再實施,沒有人因為怕自己被罷免就現在馬上修法,而且這一屆就馬上適用。」罷免公職人員的提議、連署與通過門檻應如何設定?反對要求罷免案有效同意票數須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才算通過,認為選舉與罷免投票是計算基礎不同的母數,此要求根本不可能達成,形同宣告此後人民將沒有罷免權利。「你要同意票數必須大於原本被當選的票數,這是完全不可能的、天方夜譚的,如果你將兩者放在一起,也就是公然宣布臺灣人民此後將沒有罷免的權利」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質疑急著修選罷法提高罷免難度,是為了保護立法委員自己的權位、避免被罷免。「現在又為了保護立法委員自己的權位,避免被罷免,於是就急著要修選罷法,提高罷免的難度」發言紀錄
- 林委員淑芬
好,謝謝。我們今天要討論國民黨委員所提的,有效同意票數需要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才算通過的內容,我就藉由經民連副秘書長的說法,他是這樣子說的,就是說這個提案,中國國民黨就是正式向臺灣人民宣告,從此以後,臺灣人就沒有罷免的可能了。我們把近年3起有關立法委員被罷免的數據調出來向大家報告說明,從數據上我們明顯的可以看到,罷免時的投票率跟選舉時的投票率大相逕庭,兩者是不一樣的母數,這個邏輯很好理解,因為投票選舉是全國一起來的競選活動,多方的候選人一起來表達訴求,然後多方的動員,多方的資源都投入,所以投票率自然會很高。但是罷免選舉,這個罷免投票往往只有發起方在動員,一方動員的結果,當然是投票率相對的比較低,所以經民連的副秘書長繼續說,我們可以看到2016年新北市第2選區黃國昌當選的時候,投票率63%,但是罷免的時候,投票率只有27%。過去投票率大概都可以在六成以上,甚至達到八成,比如說2020或2024年的選舉,臺中市第二選區、臺北市第五選區,這個都是2020年的數據,兩個選區在選舉時都有將近八成的投票率,但是後來提出罷免時的投票率最多、最多就是五成、最緊繃就是五成,所以這是兩個完全不同計算基礎的母數。你要同意票數必須大於原本被當選的票數,這是完全不可能的、天方夜譚的,如果你將兩者放在一起,也就是公然宣布臺灣人民此後將沒有罷免的權利,所以大家都在反對。上個會期國民黨黨團及民眾黨黨團不優先審查福國利民的民生法案,卻把政治性的法案排在第一位,強行通過了違憲的擴權法案。現在又為了保護立法委員自己的權位,避免被罷免,於是就急著要修選罷法,提高罷免的難度,誠如我們剛剛講的,讓罷免變成不可能的事。但我們認為在野黨提出這個法案時應該要先回頭想一想,為什麼自己需要這麼做?不就是因為你們提案所修的法律或你們在立法院的作為,如果真的是與民意站在一起,還需要怕被罷免嗎?你們這樣不顧民生,只講擴權及政治鬥爭,才會害怕被罷免,也代表你們是站在民意的對立面,才會害怕被罷免嘛!因此,增加罷免的難度、剝奪民權,這是你們使用的方法,而不是檢討自己是不是站在民意的對立面。為了保護這些亂來的立委不被罷免,再提高門檻保護自己的權位,剝奪了人民的權利,這是不應該的。2019年是民進黨執政,行政院為了防杜造假連署,當時也曾經提議要修正公投法,連署時要附身分證影本,在張宏陸召委排審時,國民黨的立委總召江啟臣帶領,凌晨5點一樣破窗進入會議室霸占主席台、一樣使用將會議室門鎖灌注三秒膠等方式強力杯葛。當時國民黨的主席江啟臣、現在的立法院副院長,批評民進黨所提的修法案是侵害隱私、提高連署難度。江啟臣、國民黨的訴求是鐵籠公投限縮公民權,開民主倒車……
- 主席
謝謝林委員。林委員,時間到了。
- 林委員淑芬
雖然當時民進黨握有國會多數席次,但是面對外界的反彈,並沒有通過公投連署要附身分證影本的修法。最後我要講,誰才是造假連署的大戶?傅崐萁說修法的理由是為了避免造假連署……
- 主席
謝謝,林委員,質詢時間到了。
- 林委員淑芬
但是從過去到現在,民間推動罷免韓國瑜時的不合格率是7%,國民黨立委推動罷免高閔琳時的不合格率是49%,2018年國民黨提出3個公投案……
- 蔡委員易餘
又來了!
- 主席
請尊重會議程序。
- 翁委員曉玲
消音了啦!
- 林委員淑芬
避免造假的連署要附身分證影本,為什麼只修選罷法,卻沒有修到公投法呢?光是利益迴避的原則,即便你們要修法也應該是從下一屆再實施,沒有人因為怕自己被罷免就現在馬上修法,而且這一屆就馬上適用。大家都知道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認為這是明顯的沒有利益迴避,這是自肥!這是自肥法案啊!這是不應該的!
- 主席
好,謝謝林淑芬委員。接下來請賴惠員委員。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林淑芬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 林淑芬
好,謝謝。我們今天要討論國民黨委員所提的,有效同意票數需要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才算通過的內容,我就藉由經民連副秘書長的說法,他是這樣子說的,就是說這個提案,中國國民黨就是正式向臺灣人民宣告,從此以後,臺灣人就沒有罷免的可能了。我們把近年3起有關立法委員被罷免的數據調出來向大家報告說明,從數據上我們明顯的可以看到,罷免時的投票率跟選舉時的投票率大相逕庭,兩者是不一樣的母數,這個邏輯很好理解,因為投票選舉是全國一起來的競選活動,多方的候選人一起來表達訴求,然後多方的動員,多方的資源都投入,所以投票率自然會很高。但是罷免選舉,這個罷免投票往往只有發起方在動員,一方動員的結果,當然是投票率相對的比較低,所以經民連的副秘書長繼續說,我們可以看到2016年新北市第2選區黃國昌當選的時候,投票率63%,但是罷免的時候,投票率只有27%。過去投票率大概都可以在六成以上,甚至達到八成,比如說2020或2024年的選舉,臺中市第二選區、臺北市第五選區,這個都是2020年的數據,兩個選區在選舉時都有將近八成的投票率,但是後來提出罷免時的投票率最多、最多就是五成、最緊繃就是五成,所以這是兩個完全不同計算基礎的母數。你要同意票數必須大於原本被當選的票數,這是完全不可能的、天方夜譚的,如果你將兩者放在一起,也就是公然宣布臺灣人民此後將沒有罷免的權利,所以大家都在反對。上個會期國民黨黨團及民眾黨黨團不優先審查福國利民的民生法案,卻把政治性的法案排在第一位,強行通過了違憲的擴權法案。現在又為了保護立法委員自己的權位,避免被罷免,於是就急著要修選罷法,提高罷免的難度,誠如我們剛剛講的,讓罷免變成不可能的事。但我們認為在野黨提出這個法案時應該要先回頭想一想,為什麼自己需要這麼做?不就是因為你們提案所修的法律或你們在立法院的作為,如果真的是與民意站在一起,還需要怕被罷免嗎?你們這樣不顧民生,只講擴權及政治鬥爭,才會害怕被罷免,也代表你們是站在民意的對立面,才會害怕被罷免嘛!因此,增加罷免的難度、剝奪民權,這是你們使用的方法,而不是檢討自己是不是站在民意的對立面。為了保護這些亂來的立委不被罷免,再提高門檻保護自己的權位,剝奪了人民的權利,這是不應該的。2019年是民進黨執政,行政院為了防杜造假連署,當時也曾經提議要修正公投法,連署時要附身分證影本,在張宏陸召委排審時,國民黨的立委總召江啟臣帶領,凌晨5點一樣破窗進入會議室霸占主席台、一樣使用將會議室門鎖灌注三秒膠等方式強力杯葛。當時國民黨的主席江啟臣、現在的立法院副院長,批評民進黨所提的修法案是侵害隱私、提高連署難度。江啟臣、國民黨的訴求是鐵籠公投限縮公民權,開民主倒車……雖然當時民進黨握有國會多數席次,但是面對外界的反彈,並沒有通過公投連署要附身分證影本的修法。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林淑芬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