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7天的預公告沒有辦法讓國人對開放萊豬的爭議好好溝通、討論,而行政命令預告期原則上至少要有60天

時代力量陳椒華・時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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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指出七天預告無法充分溝通討論,且行政命令預告原則上至少應有六十天,主張忠於原意並屬於開放決策過程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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