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每個月的加班時數超過46小時,有些女性夜間加班時間甚至超過10點,週末也要加班,當然這項業務是以服務為前提,但在我們所編列的預算當中,有沒有針對他們給予適度、必須的加班經費及金額?他們有沒有過勞的狀況?」
質疑辦理紓困業務的本國行庫行員每月加班時數超過46小時,有些女性夜間加班超過10點且週末也要加班,有過勞疑慮,要求在編列的預算中給予適度必須的加班經費及補足。
林楚茵・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已具體陳述行員每月加班超過46小時及夜間週末加班情形,並追問過勞狀況與要求編列加班經費補足,符合加班時數與加班費的規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