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在認定威權時期不法徵收、沒收的財產,只把它限縮在刑事判決的沒收,我覺得這個範圍過於狹隘,對於其他的態樣好像被這個條例的產生排除了,但是其他這些人一樣在當時受到不法的徵收或國家濫用權力剝奪他的財產,他們一樣是需要平反。」
主張威權時期不法徵收、沒收財產的認定若只限縮在刑事判決的沒收,範圍過於狹隘,應納入行政徵收、土地總登記時擅自把人民土地登記為國有等其他態樣,因為受不法徵收或國家濫權剝奪財產者同樣需要平反。
蔡易餘・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指出僅限刑事判決沒收範圍過於狹隘且其他不法徵收者同樣需要平反,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符合受難者權利回復之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